一、监察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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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444
颗粒名称: 一、监察机构
分类号: D630.9
页数: 1
页码: 20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土地监察机构逐步升级完善,形成县、乡、村三级监察网络,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关键词: 宁海县 土地监察 国土资源

内容

1988年5月18日,县土地管理局设立地政监察股。1988年8月29日,建立宁海县土地监察中队,系隶属于县土地管理局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暂定5名。由局长兼任总监察,分管副局长兼任副总监察。土地监察中队与地政监察股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体制。1990年4月5日,县土地管理局根据省、市土地管理部门的要求,在全县49个乡、镇建立土地监察小队,村设土地监察联络员;各建制镇监察小队设5~7人,乡设3~5人,小队长一般由分管土地工作的乡、镇领导干部兼任,其他成员可由土地、城建、政法办公室干部兼任;各行政村设土地监察联络员1人,大村1~2人,由村正副主任以及负责土地管理的村干部担任。县、乡(镇)、村三级土地监察网络建立。当时的土地监察机构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又受上一级土地监察机构的领导。1996年7月,根据上级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县土地监察中队升格为县土地监察大队。2001年,县国土资源局设立法规监察科,负责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审理,使案件调查和案件审理相分离。法制监察科和监察大队实行合署办公。2004年2月,全县9个国土资源所同时成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中队,负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违法案件调查和信访调处。2008年2月19日,土地监察大队更名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2009年6月,法规监察科更名为法制监察办公室。

知识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环境与资源、土地制度、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与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赋税低价规费等11章,记述了宁海县土地、地矿的历史和现状,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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