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用地定级与估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423
颗粒名称: 一、农用地定级与估价
分类号: F293.22
页数: 3
页码: 161-1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完成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划分为8级,成果获国土资源部验收通过。
关键词: 宁海县 土地资源管理 农用地

内容

1950年,县人民政府为了确定农业税累进税额,评定土地等级。规定全年亩产500斤以上为甲级,全年亩产400斤以上为乙级,全年亩产300斤以上为丙级,全年亩产不足300斤为丁级。等级评定工作先由乡单位评议,以区为单位评定,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土地等级确定后,根据每户田亩等级,确定税额。
  1952年复查定产,评定等级。是年8月,先在桥头胡区回浦乡试点,9月11日全面开展,11月底完成。此次全县土地等级评定划分30个等级,另设最高等级为特级。
  之后,国家于20世纪70年代对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实施了多轮试点。浙江省也于20世纪中后期在多个县市开展试点工作。这期间,宁海县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一直未开展过。
  2007年12月6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国土资源部的工作部署,确定宁海县为2007~2008年开展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工作试点单位之一。此次试点工作范围为县域内2007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中的全部耕地,列入定级的耕地总面积27354.74公顷。
  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于2008年4月全面启动。县政府成立领导小组。委托浙江大学地球科学系和杭州智拓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项目研究。全县农用地定级与估价工作历时半年,项目成果于当年11月12日经国土资源部验收组验收通过。宁海县农用地定级划分为8个级别。在土地级别划分的基础上,依据《农用地定级规程》和《农用地估价规程》,评估出宁海县农用地基准地价(见表7—12、表713)。

知识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环境与资源、土地制度、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与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赋税低价规费等11章,记述了宁海县土地、地矿的历史和现状,改革与发展。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