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土地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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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36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土地市场
分类号: F321.1
页数: 6
页码: 55-60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海县土地出让市场形成较早,1991年开始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后逐步扩大公开出让范围。土地转让、抵押市场也逐渐完善,加速了土地市场体系的形成。
关键词: 宁海县 土地制度 土地抵押

内容

一、土地出让市场
  土地出让市场,是指政府有偿、有期限地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市场。政府垄断的土地出让市场的形成,宁海县在浙江全省相对来说还是比较早的。1991年3月,宁海县人民政府首次成功地将172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协议形式有偿出让给台商。1992年11月22日,《宁海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试行办法》出台。1993年4月,县政府尝试对桃源北路14号原城关派出所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拍卖成功,商住用地面积515平方米,拍卖金额118万元,每平方米地价2291元,开创了宁海县土地公开出让的先河。翌年8月和11月,又以招标方式出让商住用地3宗计5.50亩,出让成片土地11.50亩,共收取土地出让金699.6万元。1994年,全县有偿出让土地项目194个,面积771.20亩,出让土地占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总量的43.20%,超过全省30%的平均水平。1992~1995年,全县共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639宗,面积2538.40亩,出让金纯收入14580万元。其中,涉外用地13宗,面积66.30亩,分别占出让总数的2.03%和2.61%。出让用地中,工业用地388宗,面积1417.60亩,分别占出让总数的60.72%和55.84%;住宅用地59宗,面积320.50亩,分别占出让总数的9.23%和12.63%;商业用地192宗,面积800.30亩,分别占出让总数的30.05%和31.53%。从上述各类用地所占比例来看,出让土地的使用结构趋向合理。
  在市场的助推作用下,到1998年,商业住宅用地公开出让价格开始攀升。当年5月15日,原宁海中学地块沿街商住用地分割拍卖,竞价每平方米高达1.10万元,创商住用地拍卖价格新高,轰动一时。2001年2月5日,中山东路北侧地块住宅用地分割公开出让,最高竞价每平方米3100元。
  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方式,在这一时期有协议、招标、拍卖三种,普遍采用的是协议方式出让,占98.40%。之后,土地公开出让范围不断扩大。到2003年,县政府对经营性项目用地均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2006年9月始,将招标、拍卖、挂牌范围扩大到工业用地。当年,首次推出宁东区块44.50亩工业用地挂牌出让,收取出让金710万元。2007年挂牌出让工业用地面积198亩,占工业用地出让面积的36.40%。到2008年,全县工业用地出让土地中,挂牌比例占到99%以上。而且土地出让价格稳中有升。据统计,1999~2010年,全县招、拍、挂和协议出让土地20567.18亩,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117宗,面积1322.89亩;住宅用地168宗,面积2949.92亩;工业用地1250宗,面积16294.37亩。住宅用地中,2000~2010年招、拍、挂公开出让62宗,面积2313亩,成交金额85.86亿元,先后开发了一批中高档住宅楼。
  二、土地转让、抵押市场
  宁海县在清理整顿土地自发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加强了土地资产管理,并采取建立正常的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促使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活动走上依法运行轨道。
  (一)转让
  1995年2月,县政府批准县土地管理局增设地产交易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土地市场的统一管理工作。6月30日,县土地管理局和县物价局发文,决定收取土地转让手续管理费,同时明确收取土地转让手续费后,原土地转让的变更注册登记费终止收取。当年办理单位、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117宗,面积35.23亩,收取出让金101万元。1996年7月,土地市场管理科建立,撤销地产交易管理办公室。全年共办理单位、个人转让土地使用权66宗,面积30.72亩,收取出让金99万余元。2001年以来,进入市场流转的土地大幅度增加。尤其是2005年,房地产交易市场空前活跃,商业、工业、住宅和公共设施类共流转土地5760宗,面积798亩,交易金额3.63亿元。2009年,交易金额达5.06亿元。据统计,1995~2010年,二级市场土地使用权流转累计达30376宗,面积5958.78亩,收取出让金1.40亿元。自2006年以来,全县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手续和撤村建居办理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并补办出让手续2157宗,面积359.71亩,补收土地出让金7547万元。土地流转市场的不断发展,加速了宁海县土地市场体系的形成和完善。
  (二)抵押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把土地使用权作为资产进行抵押的行为。据统计,至2000年,全县累计共有298家企业抵押土地使用权320宗,面积2191.15亩,抵押金额24642万元。1995~2000年,个人商住、住宅用地使用权抵押131宗,面积23.72亩,抵押金额1303万元。进入2000年,工业经济快速发展,资金需求量增加,融资规模不断扩大,土地资产日益显现。2001~2010年,全县累计办理企业抵押土地使用权2689宗,面积63717.98亩,金额306.50亿元。
  三、整顿隐形土地市场
  隐形土地市场,是指通过非法渠道进行的买卖房产、出租场地、土地入股等转移土地使用权的私下交易行为。隐形土地市场主要表现在:一是大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未办理出让手续就入市进行转让、出租和抵押,造成国有土地严重流失;二是农村集体土地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大量非法入市交易,严重冲击土地市场的正常秩序。据统计,1991年前后,宁海县个体房屋出租经营2077户,集体单位出租经营308户,房屋买卖1454户。城关镇土地经营收益流失约600万元左右。
  为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纳入依法管理轨道,根据国务院55号令和省政府第19号令的规定,1993年9月,县政府决定开展隐形土地市场清理整顿,下发《关于清理整顿土地隐形市场工作的实施意见》。整顿的目的是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自发交易引入到依法管理的轨道,抑制炒买炒卖土地行为,培育土地二级市场,促进土地依法流转,提高土地利用率。对擅自转让出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有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处理。同年10月,县土地管理局对城关镇的隐形土地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清理的时间界限是1990年5月19日以来;清理的对象是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者单独出售、交换、赠与土地使用权,和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出售、交换、赠与转移土地使用权;清理的政策是按标定地价的20%一次性补交土地出让金,重新核定使用年限,依法办理各项登记手续。在城关镇清理整顿取得了成效后,全县各建制镇建成区也陆续开展。1994年,全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512宗,面积59626平方米,补收土地出让金160余万元。1995年,对全县乡镇的隐形土地市场进行了全面清理和整顿。截至当年年底,全县共依法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1049宗,面积181.6亩,补交土地出让金314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宁海县国土资源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分为环境与资源、土地制度、地籍管理、土地利用规划与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土地赋税低价规费等11章,记述了宁海县土地、地矿的历史和现状,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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