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部级劳动模范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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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31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部级劳动模范
分类号: K825
页数: 2
页码: 164-165
摘要: 本节记述了宁海县严望林等七人因在各自领域做出杰出贡献,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李其宝为战斗英雄后转业至宁海。
关键词: 宁海县 全国先进工作者 严望林

内容

严望林(1932.12—) “文革”后调任县城关派出所主持工作,相继在县公安局、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多次参加县委工作组下乡进村驻队,连续三个春节都在偏僻山村、沿海路旁的草棚和旧祠堂里度过,被群众称为“实实在在”的干部。参与案件侦破工作中,曾快速侦破“杀害粮管所所长”等大案要案,受到公安部的嘉奖。被评为先进代表、积极分子等达70余次之多,1959年被评全国先进工作者。
  陈伯龙(1933.10—) 原籍浙江上虞。1951年10月参加工作,一直坚持深入山区开展农村金融工作。认真细致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并撰写发表《使用银企贷款合同的初步尝试》等多篇论文,还研究制定《国营企业自补和调剂自有流动资金转行规定》、《按销售资金率发放贷款和实行存贷分户管理试行办法》等工作制度。部分被省、市分行采用、推广。1980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张社芝(1953.10—) 女。18岁从农村招工进入宁海丝厂当缫丝工,勤学苦练,不久就能独立挡车操作。由于工作勤奋,生产成绩突出,多次被评为优秀职工。个人每年以最低消耗的材料做出最优质的产品,超额完成生产任务。为赶工作进度,平时患病仍坚持工作,曾连续10年工作出满勤。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工作成绩,1989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周菊大(1947.4—) 长期工作在宁海县通用机械厂维修钳工岗位上。克服自己文化水平低、功底差等困难,在实践中勤学苦练,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寒冬腊月,工厂的生活与生产用水设备坏了,第一个爬下井去抢修;一次工人在厂宿舍使用煤气不慎失火,且房内摩托车油箱行将爆炸,他第一个拿起灭火器冲在前,此类事迹不胜枚举。1986年厂里实施经济责任制,他率先响应,对设备小修实行包干,使全厂设备得到正常运转。199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曹品元(1941.7—) 原籍浙江桐乡。长期在宁海从事临床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研究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先后主持组织完成《流动儿童计免管理研究》等四项课题,并获得县、市科技成果奖。通过课题研究、现场指导等形式辅导乡镇防疫人员。大部分学生已成各医院的科室负责人和基层防疫工作业务骨干。他在平时坚持义务开展防病知识宣传和卫生保健知识讲座,受教育人数逾万。1999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贝跃东(1959.3—) 现任宁海县供销联社主任。以勇于开拓的精神,在宁海模具城、农批市场、果蔬市场和废旧物资加工中转中心创办过程中,积极开展协调工作。对全系统近50家企业进行改制,涉及干部职工4000余人。多方面协助创办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完善农资服务体系等。为市场经济条件下供销社求生存、求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03年被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
  李其宝(1926.4—) 原籍山东枣庄。17岁参加铁道游击队,后转战南北,历任班长、排长、营长和副团长。1946年4月参加泰安战役,获三级人民战斗英雄荣誉称号;1947年7月参加睢杞战役,获二级人民战斗英雄荣誉称号。1965年转业到宁海,曾任县公安局教导员、县民政局副局长等职务,1985年光荣离休。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会志

《宁海县工会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记述起自1927年,迄止2010年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记述宁海工运事业的发展变化以及在国家建设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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