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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基层工会建设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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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29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基层工会建设
分类号:
D412.6
页数:
16
页码:
129-144
摘要:
本章记述了宁海县总工会推进工会组建与规范化建设,加强参政议政和民主管理,提升职工权益保障。
关键词:
宁海县
工会组建
职工权益
内容
第一节 组建工会
新中国成立后,工人阶级变成国家的主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得到大翻身。1949年8月,本县在典当店召开部分店员和教师等积极分子会议,会上还成立了店员工会。9月4日,在城关国药、杂业、棉布、南货等行业发展第一批工会会员80多人。11月,城区手车、脚夫103人自发成立工会组织。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工会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责是协助政府对私有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形成工会参与社会管理、广大职工当家作主人的第一个高潮。1951年1月10日,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下辖店员、搬运、教育等3个产业工会,轧米、手工业、建筑、医务、金融等5个行业工会,基层工会共计23个。1951年6月,教育(系统)工会正式成立,这是以知识分子为主体的特殊产业工会。
随着工人阶级队伍的不断壮大,工会组织不断巩固,1953年2月17日,在城区北蔡家巷4号三层楼上,县首届工会代表大会召开,出席这次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有57人,列席代表2人。大会正式成立宁海县总工会,下设4个产业工会(中国店员工会宁海县筹委会、中国教育工会宁海县筹委会、中国搬运工工会宁海县筹备委员会、宁海县轧米业联合会)、1个行业工会(宁海县手工艺工会);11月,改称县工会联合会,下设组织部、宣传部、劳动保护部、生产工资部、财务部、秘书室。共建立85个基层工会,拥有1551名会员,共有小组长以上的积极分子397名。1956年11月,县工会联合会以中百公司为试点,展开换发会员证工作,12月全面展开,于次年2月结束。
1958年1月,宁海工会联合会改县总工会。按公社为单位建立工会工作委员会,各产业系统现有会员在10人以上的单位,按单位组成基层工会,不足10人的单位与性质相同地区相近的单位联合成立基层工会。11月,宁海、象山两县合并,改称象山县总工会。1961年9月,方恢复宁海县总工会称号,1960年期间,县总工会共召开3次代表大会,工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工作有所好转,但不时地受到“左”倾错误的影响。1968年1月12日,县支左办公室批准召开县工人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这以后把此次大会作为县四届总工会。选举产生县总工会委员35人,其中县常委11人,实行常委管理制。1969年4月,省革命委员会公布浙革〔69〕75号文件,宣布“停止旧工会的活动”,“接管旧工会的财产”。工会组织工作实际处于停顿状态。1973年7月31日,县委建立整顿健全工会工作领导小组,筹建恢复工会工作。同年10月17日至20日,召开县工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重建了县总工会,是以县总工会工作才逐步恢复,1979年,对全县138个工会组织进行整顿,组织逐步健全。5月召开全县工会组织工作会议,对已整顿好的工会组织发放会员证,到年底,累计120个单位,11500多名职工领到工会会员证。
县总工会在组建工会上与时俱进。随着社会的发展,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和最大限度吸收职工入会的原则,做好基层工会组建,起初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组建工会。1995年3月,开展首家私营企业工会组建工作。1996年,县总工会获得省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先进集体。1999年10月,开始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全面开展组建工会工作,并把工作重心逐步转向规模企业、外商企业、社区工会、行业工会等对象上。2000年,县总工会获得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优秀单位;城关镇工会、西店镇工会、深甽镇工会获得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先进集体;梅林镇工会陈先荣、桥头胡镇工会钱宗法、黄坛镇工会蒋建国、胡陈乡工会叶亦堂等人获得“市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优秀个人”称号。2004年,省委组织部、省总工会联合授予西店镇工会委员会“三级联创省级示范镇(乡)、街道工会”称号。
从2007年下半年起,县总工会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加强领导,简化手续,广泛吸纳,开创农民工入会新途径。采取由单一的在用人单位入会拓展到敞开式的社会化入会。推出“把工会建到项目上”的新举措,凡是1万平方米以上的建设项目都要建工会,通过建立村联合工会、企业工会、行业工会、联合工会等工会类型,扩大农民工入会的覆盖面。
2009年,县总工会为进一步扩大村联合工会的覆盖面,不断助推新农村的建设,并出台县《关于开展工会组建及农民工入会集中行动的通知》,要求努力使基层工会达到“示范工会”建设标准,并开展了一次工会组织建设普查,使普查进入了日常电脑化管理;在本县的世界500强联系企业和台资企业工会组建率达100%;通过三级联创,积极开展六好镇(乡)、街道建设,7个镇(乡)、街道的总工会达到“六好”要求。随着工会工作的总体推进,村级工会工作已越来越显示出它的重要性。村联合工会作用的发挥,必将有力支持当地的新农村建设。12月,县总工会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创新机制,延伸触角,在企业集聚的村组建联合工会,当时有43个村(片)建立企业联合工会。
2010年,县总工会从实际出发,创新工会的组建模式,推动工会的组建工作。坚持规模以上的企业工会抓覆盖,开展“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活动,逐年消除应建未建工会的盲点和空白点。同时针对一些小企业和娱乐、餐饮等商贸企业,县总工会积极探索行业性和区域性工会联合会的组建工作。由于这些企业经营规模小,职工分布散、流动性大,单独建立工会难度大,因此联合建会已成为维护小企业职工权益的有效途径。目前,村、社区等区域性工会达到53家。出租车、模具、机械等行业已成立联合工会,娱乐、餐饮等行业也在筹备中。截至2010年底,宁海县一共召开了13届县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基层工会累计组建工会2678家,职工人数139353人,发展会员125571人,职工入会率达到91%。历年来,获评省级示范镇(乡)、街道工会的有5家,获评市级示范镇(乡)、街道工会的有6家,获评市党建带工建、三级联创模范乡镇(街道)的有2家。
第二节 规范化建设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政权更替,为组织工会提供了良好的活动条件。但是组织工会仍然还有一些不利因素存在。其一,工人分散、不集中。本县是一个工商业尤其是工业并不发达的小城,县内工商业绝大多数是私营小厂或手工业,工人大都散布在私营小厂、小作坊、手工行业、商业等小企业。由于工人分布比较分散,这给组织和教育工人带来难度。其二,国民党残余势力在部分工人中还有一定影响。国民党在工人中发展的国民党党员和三青团员,这些人的存在有可能会成为组建新工会的障碍。其三,部分资本家对中国共产党在工人中组织工会活动抱有很强的抵触心理。其四,工人的思想觉悟有待提高。要改变这些现状需要做大量工作。为此,县总工会专门开办了政治学习班,以工会积极分子为核心,进行形势等一系列教育,逐步扭转群众的“变天”思想,不断提高工人的阶级觉悟,使他们分清是非,划清敌我界限。在此基础上,各基层工会进行改选,整顿组织,清洗阶级异己分子,撤销国民党员、一贯道首要分子等人的职务,基本纯洁和健全了工会组织,保持了工会的阶级性。
改革开放以来,县总工会一手抓工会组建工作,一手抓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1987年10月,县总工会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修订各部室岗位责任制和机关八项制度。坚持“党建带工建”方针,在工会组织数量迅速增加后,及时将工作重心转向工会组织质量的提高。在开展“三级联创”的基础上,在基层工会中实施“星级考评”机制,推进基层工会的规范化建设,有近8%的基层工会达到五星级考核标准。2004年,按照抓镇乡、强基层工作思路,县总工会会同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在全县开展县、镇乡(街道)基层工会“三级联创”活动的实施意见》。2005年,已有176家工会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50家企业实施基层工会主席民主直选。2007年,开展“五有工会”(即有一位能干事的工会主席、有一份完善的集体合同、有一项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有一本独立的工会账簿、有一个职工活动场所)和“六好镇(乡)、街道工会”建设(即:党委重视好、组织网络好、履行基本职能好、指导帮助基层好、服务职工好、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好),更加充实“三级联创”内涵。2008年,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开展以创建“六好”乡镇(街道)工会为主要内容的乡镇(街道)工会规范化建设活动。宁海建有“基层示范工会”42家、“五有”工会27家,“六好镇(乡)、街道工会”8家。同时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村辖区内的非公有制企业进一步增加,企业工会组织有很大的发展,为进一步加强村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村工会的活力,提高村工会的工作水平,市总工会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加强村工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第三节 参政议政和民主管理
工会参政议政和企业民主管理,即是体现职工在国家和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力,又是贯彻党的全心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的重要途径。
省、市、县召开的历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代表大会,或各届代表座谈会议,县总工会均推荐一定数额的工会领导人或职工代表参加,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监督。现任工会主席田启仲当选为第十六届宁海县人大常委,汪超英当选为第八届宁海县政协常委,金海萍当选为第十二届、十三届宁波市政协委员,夏慧辉当选为第八届宁海县政协常委。
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驶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新中国成立初期,企业的民主管理方式是在国有企业建立工厂管理委员会,实行工厂管理民主化。1956年,党的八大正式确认职代会为我国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此后,屡有反复,最终国家在1986年9月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以及在1998年县总工会会同县委组织部、县纪委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工作意见》。随着企业改制工作的深入开展,非公有制企业迅速增加,县总工会及时将工作重心转向非公有制的职代会建设上。
1986年4月2日,县委办、县府办联合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参政议政作用的意见》,要求各级党组织参照执行。为工会参政、议政提供了依据。在企业工资改革中,县局、基层工会组织都参与其中,有180多个基层工会的负责人担任工改领导小组成员。1988年5月4日,县总工会召开工会民主管理工作座谈会,县委组织部派人参加会议。1989年11月17日,总工会和县委组织部、经委、财办、体改办联合召开县职代会民主管理工作经验交流表彰会。大会表彰县级民主管理先进单位12家,先进个人12名。并推荐市级民主管理先进单位4家,先进个人4名。1990年2月,县总工会、县经委和县体改办联合转发省总工会等三个部门《关于积极推行双保合同的意见的通知》。3月8日,县邮电局召开第八届三次职代会,审议全县第一个企业行政与工会签订的“双保合同”。
1991年,《企业法》颁布实施,要求各级工会在积极支持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努力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大部分基层职代会都不同程度地行使职权。有企事业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干部活动。1996年1月8日,省总工会十届四次全委(扩大)会上,县总工会被授予“推行集体合同先进单位”和“新经济组织工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1999年,县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发文成立县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办公室,县总工会承担负责日常工作的职责。同年5月,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计划委员会、县经济委员会、县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厂务公开制度、加强职工民主管理的实施意见》;9月,召开全县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动员大会。不断拓宽工会组织和代表职工参政议政的渠道,参加各级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机构,参与各项改革和发展措施的制定,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
2004年,按照工作创新的要求,对小型企业推行劳资沟通会制度,简化职代会的工作程序,方便职代会工作的开展。
2005年,继续抓好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把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具体利益的问题作为协商的重点,确保已建工会规模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有99家企业建立职代会制度,35家企业推广劳资沟通会等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方法。
2007年5月21日,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推行厂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总工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规范职代会的操作规程。不仅把职工在企业的生活福利、经营管理等重大问题放于职代会讨论、审查、决定,并把厂长负责下的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也放于职代会进行审议,最后作出决定。这很好地增强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利,提高职工的社会主义主人翁地位和作用。
2009年,县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将职代会作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纳入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是年,新增建立职代会制度企业145家、新增建立厂务公开制度企业165家。到年底,厂务(校务、院务)公开建制单位达546家,有539家工会建立职代会制度。
2010年,县总工会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建制年”活动。目标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100%,已建工会组织的非公企业职代会、厂务公开建制率达到80%以上。其中,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建制率达到90%以上;事业单位(校、院)职代会事务公开建制率达到95%以上。
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滞后已成为直接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对此,县总工会紧紧围绕集体合同的签订,着力推进职工收入正常增长调整机制的建立,规范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4月至7月在全县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要约“百日行动”,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建设。作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载体,企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逐年攀升,2010年全县已有2132家企业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合同,通过召开职代会,把职工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培训、工资调整等交由职工代表讨论决定,最后形成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并配备人员,定期通报合同履行情况。工资集体协商既保障职工的工资增长和生活水平提高,同时又善待职工让企业赢得职工的心,促进劳资关系和谐。
第四节 “职工之家”建设活动
1984年5月下旬起,本县各基层工会开始“职工之家”建设活动,非公有制企业开展以“双爱双评”(职工爱企业、经营者爱职工,评选热爱企业的优秀员工、评选热爱员工的优秀经营者)为主要内容的创建“职工之家”活动。工会是职工的娘家。充分利用职工大会、谈心交心、座谈讨论、征文比赛、文化演出等形式,激发各级工会的活力,增强企业的凝聚力,集中职工的智慧,凝聚职工的力量,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职工的创造性,把企业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1985年,拥有县级“先进职工之家”称号的有21家。1986年6月27日,宁海啤酒厂“职工之家”验收合格,这是乡镇企业工会第一家“职工之家”。是年,县级“先进职工之家”24家,“职工之家”验收合格的有140家。1988年,县级“先进职工之家”有26家。1989年,县级“先进职工之家”达到21家。
1991年,县级“先进职工之家”达到30家,建家后复验的有112家。1993年,县级“先进职工之家”12家,推荐“市级先进职工之家”2家。
2001年,将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纳入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内容。2002年,完成职工之家建设(合格以上)173家。2004年,总工会组织“三级联创”活动,创立工会工作“创帮建带”活动方式。县级“先进职工之家”70家。2005年,县级“先进职工之家”58家。
2009年1月5日,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省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优秀职工之友名单公布。
2010年7月,宁波志清实业有限公司工会被全国总工会授予“全国模范职工之家”荣誉称号,这是宁海县首个获此殊荣的企业工会。至今3个单位被评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13个单位被评为“省模范职工之家”、36个单位被评为“市模范职工之家”、223个被单位评为“县模范职工之家”。
第五节 女职工工作
从1950年开始,县总工会及基层工会设有女职工委员1—2人,负责女职工工作。努力做好女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开展以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主要内容的“四自”教育,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观念;鼓励和引导女职工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各类业务技术理论培训班,不断提高女职工的文化技术素质;组织女职工积极参与企业的民主管理,不断提高女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保护制度和设施,组织女职工定期进行妇科普检。
1980年2月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发出《关于工会组织、妇联组织密切配合进行女职工、职工家属工作的试行意见》。1983年7月,县总工会成立女工委员会。1986年3月8日,全县有85%以上的基层工会组织,开展庆祝“三八”活动。县总工会号召全县女职工为“七五”再创新功。
1989年2月16日,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正式成立,由11名委员组成。2月26日,县棉纺织厂工会女工干部林枫被省总工会授予“浙江省优秀工会女职工工作者”光荣称号。
1991年3月8日,县妇联会同县总工会联合举办妇女编织服装表演赛。是年,广泛开展“巾帼奉献”评选活动。1992年3月8日,开展“巾帼奉献”活动,评出先进集体10个,先进个人30人,并开展“巾帼奉献”先进事迹演讲比赛。
1993年3月,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组织60名女职工赴北仑开发区、北仑港码头等地考察。推荐市级先进女职工2名,市优秀女职工工作者1名,向县妇联推荐县三八红旗手5名。
1994年3月,广泛开展“女工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系列竞赛活动,有5000多名参加,迎接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全县评出“六好”女职工38名。
1995年,县总工会女工委广泛开展“女工学法、守法、用法,维护合法权益”的系列竞赛活动。市委组织部和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干部待遇的通知》,规定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兼任,如无女主席,推荐符合条件的女干部或女职工担任主任,其任职期间享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8月,县女职工委员会被省总授予省女职工先进集体称号。
1997年12月24日,县总工会、劳动局、妇联联合进行女职工劳动保护情况检查。1998年,全县女职工向灾区、贫困区献爱心,共捐款15.8万元,捐献衣物6543件。在市总举办的庆“三八”暨十佳再就业女名星表彰会上,下岗女职工胡君华被评为十佳女名星。
1999年,县女职工委员会荣获先进女职工集体。
2000年,全县单独建立女职工组织29家,联合工委女工委46家,覆盖企业316家。是年,获得“1999—2000年度市工会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称号的有:县女职工委员会荣获女职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宁海县第一医院工会主席、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周昌蓉获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称号,华联纺织品有限公司工人章海琴获得先进女职工称号,宁海县黄坛镇中心小学教导主任吕旦阳获得文明家庭称号,总工会主席张亚明获得先进女职工之友称号等。同年,县女职工委员会为女职工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
2001年,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开展女职工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建立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险。走访女职工100名,送去慰问品和慰问金。
2002年,在市大众健美操比赛上,本县女工代表队荣获第一名。
2003年2月18日—22日,县总工会邀请专家为女职工进行保健知识讲座,增强女职工卫生保健知识。2月28日,县总工会会同县妇联、劳动局和社会保障局对下岗女职工进行择业观念、岗位技术等培训,以增强她们自主、自强的观念,提高自身技术水平。3月,在全市女职工编织作品设计大奖赛上,荣获全市最佳组织奖。3月5日,举办“下岗女工再就业洽谈会”,热心为下岗女工牵线搭桥,广开就业门路,提供就业岗位。是年,全县工会女职委组建率达100%,女职工入会率达80%。培训女职工干部59期,达1190人次;培训女职工18期,共3901人次。县第二实验小学副校长杨亚雯被评为市级女职工岗位明星。
2004年2月17日,宁波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召开2003年度女职工委员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其中,市级先进女职工委员会有力洋镇、跃龙街道工会、桃源街道、县第一医院、宁波双林集团女职工委员会等;先进女职工工作者有朱红、张雪莉、应美玉、华姣蓉、舒晓萍等人。
2005年2月,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举行“女性健康与营养调节”报告会。全年培训女职工58期,共有14429名女职工参加培训,41名女职工撰写论文。8月26日,县总工会举行单亲女职工子女助学金发放仪式,有50位单亲女职工受到资助,每人收到500元助学金。资金来源于“三八”节期间,县总工会女职委提出的每人捐献一元钱活动,全县共收到爱心捐款28000元。本年度评选出先进女职工工作者共11名。
2006年2月20日,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达标创优”活动,树立更多的基层工会女职工工作新典型,促进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增强女职工组织的活力,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授予县技工学校工会、深甽镇教育工会、强蛟镇教育工会、前童镇教育工会、县城关医院工会、县中医院工会、县妇幼保健院工会等7家女职工委员会为“达标创优”优胜单位。
2007年4月30日,由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承办的以“工作者是美丽的”为主题的庆“五一”女职工双语(汉语、英语)演讲比赛在宁波中山饭店举行。来自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市总直属各工委的选手参加比赛,经过了3个多小时的紧张角逐,由本县总工会女职委选送的苏礼巧获得三等奖。
2009年2月26日,为创造有利于女性人才平等充分就业的良好社会环境,引领城乡妇女积极参与本地经济社会建设,县总工会会同县妇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举办“春风送岗位”女性就业洽谈会。
据统计,在2010年全县在兼职工会工作人员3956人中,有1413个为女性;有女职工的工会数1008个;本级工会建立女职工委员会的有604个,仅设立女职工委员的有221个,未建立女职工组织的有186个。本级工会女职工工作人员专职有2人,兼职的有1305人。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供水营业厅荣获2000年度“省五一巾帼标兵岗”称号。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会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记述起自1927年,迄止2010年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记述宁海工运事业的发展变化以及在国家建设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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