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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改革开放时期的宁海工运(1978—2010)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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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277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改革开放时期的宁海工运(1978—2010)
分类号:
D412.6
页数:
7
页码:
61-67
摘要:
本章记述了宁海县工会发展历程,维护职工权益,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关键词:
宁海县工会
职工权益
经济发展
内容
197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工会“九大”,是中国工人阶级在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向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进军的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起点,标志着工会运动拨乱反正的开始。1979年1月4日至7日,召开了县第六次工人代表大会,会议号召工人阶级动员起来,促进安定、团结,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为宁海县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1981年7月6日,县委通知:为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突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提高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和行使参与管理、参与决策的权利意识。决定恢复教育工会和建立局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当年12月,建立县粮食局系统工会,这是县局系统工会成立较早的一个工会组织。至1984年10月,工业局、二轻工业局等14个系统(局)工会相继成立。为正常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也是工会工作拨乱反正的开始。同时,工会组织、工会干部配备等工会的各方面工作开始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1982年12月27日至29日,召开宁海县第七次工会代表大会,大会动员广大职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努力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新时期的总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使工会成为了党和工人群众的紧密纽带。这次大会认真总结了工会组织恢复以来的工作及其经验、教训,认清自身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扬工人阶级光荣的革命传统,勇敢地肩负起新的历史重任,明确了新时期的任务。
1983年10月,各级工会组织牢牢把握“读书育人,振兴中华”的根本宗旨,开展“多读书、读好书”的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振兴宁海、实现四化的信心,充分认识改革的长期性与复杂性,认识改革是要付出代价和承担风险的,自觉地承担起改革和建设的伟大任务。调动职工自学成才和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工人。这项活动持续开展了数十年。
1984年5月1日,全国总工会决定,对工会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整顿,逐步把基层工会办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并提出了6条标准。从5月下旬起,全县基层工会开始“职工之家”的建设活动,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促进建家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不断赋予新的内容;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承担好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要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吸引、团结职工为本单位的发展多作贡献,把工会真正建设成为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1985年,成立了宁海县职工技协办公室,把其作为县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技术互助协作活动,把企业、事业以及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人物、名师专家、能工巧匠、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聚集起来,组成一支思想先进、技术精湛、品格高尚、团结协作的群众技术队伍。运用各自的特技专长,积极参加本企业、本单位的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等活动。职工技协利用自身完善的组织网络、众多的技术人才和技术门齐全类等优势,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技术讲座、技术成果展览、技术操作表演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技术信息,介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操作方法,有效地扩展技术交流的领域和范围,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1986年1月16日,召开县工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号召认清当前形势,紧紧围绕中心,开拓改革创新,转变观念,把工会工作不断推向新的高度,促进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七五计划建功立业,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大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落实工会和职代会三项职权;抓基层,打基础,加快“职工之家”的建设步伐。
1987年3月10日,成立宁海县劳动竞赛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起先活动内容较单一,仅局限于生活后勤一条龙、双增双节等活动,当时提出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劳动竞赛,提出每位职工为企业“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做一件好事,增产节约一百元,搞一项技术革新,练好一门基本功”的“五个一”竞赛。至今每年都有数百个基层工会,近万名职工参与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为企业解决了许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增强了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推动企业走上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竞赛活动也为职工提供了自我发展的平台,使职工有机会展露自己的才华,提升自己的岗位技能,增强了职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生存能力。
1988年12月21日,召开宁海县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大会要求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工会十一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海县工会工作的任务,动员广大职工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主人翁的态度站在改革的前列,担负起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的历史任务,为继续振兴宁海经济,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1989年4月28日,“宁海县职工法律事务所”成立,组织了一支由12人组成的职工业余法律工作者队伍,主要帮助解答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帮助依法治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法律讲座,讲授法律知识;代为查询并提供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各类法律文件、企业规章制度;代为依法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讼案件;协助工会会员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
1990年4月,宁海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响应省总号召,动员全县广大职工广泛开展以爱国家、爱集体、爱岗位和创先、创优、创新、创汇、创佳的“三爱五创”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群众性的“双增双节”运动的深入发展,各级工会根据各产业系统不同特点,各单位都制定不同内容的劳动竞赛,做到“四有”,即有组织领导,有奋斗目标,有行动方案,有具体措施。
1991年,县总工会积极组织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从实际情况出发,全面深入地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的活动。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整顿秩序,提高效益”的方针,继续进行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加强重点建设和把全部经济工作切实转到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的精神,从加强管理着手,认真解决浪费严重、概算超支、工期拖长、效益低下的问题。
1992年12月15日,召开宁海县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大会号召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和新《工会法》,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的热潮。12月,省总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元旦、春节期间,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开展“送温暖”活动。“送温暖”工程是工会组织率先倡导和实施的一项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民心工程”。帮扶困难职工,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最直接、最具体的目的。自此启动的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受到各级党政工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工会通过自筹资金、政府拨款、职工和社会捐助等形式,送上帮扶慰问金;发给低收入职工优惠证;通过职业介绍,帮助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同时还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积极向基层延伸,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相继建立困难职工帮扶站,县帮扶中心还在全县有关社区及重点企业聘请帮扶联络员,建立了一支由志愿者组成的帮扶困难职工的队伍,开展一系列针对困难职工的应急性救助、结对助学、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等帮扶工作。
1993年1月,县总工会成立了工贸实业公司,开始兴办工会“三产”。工会三产是以工会组织为主体兴办的、以社团集体所有制为主要经济形式、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各种经营性企事业组织,多为集体所有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从实际出发,也可以兴办全民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资合作等性质的企业。是年,共建立该类企业63家。
1994年,全县各镇乡工会工作委员会基本成立。镇乡工会工作委员会是一个承上启下,担负着管理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的中间组织。随着非公企业的迅猛发展,镇乡工会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地位日益显现。因此加强镇工会班子建设,发挥好镇工委的作用至关重要。
1995年,县工以抓住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为契机,在企业全面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在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各级工会认真落实“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要求,狠抓工会组建工作,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和最大限度吸收职工入会的原则,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同年3月,成立了宁海县首家私营企业工会——梅林镇天元铝业有限公司工会,并在该工会开展了建立集体合同制度试点。
在1996年的企业转制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职工劳动就业、生活保障、安全保险、医疗待遇、工资分配的问题。县总工会主动到各单位了解签订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情况,工会组织既参与领导机构制订方案,执行实施全过程,协助行政处理好有关问题;又注意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特别是让职工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政策法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老、弱、病、残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要求企业做好安置工作,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1997年11月,召开宁海县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大会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总工会十二届四次执委会精神,坚持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继续落实全国总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全面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促进两个历史性的根本转变,加快宁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党的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
1998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各种混合所有制企业迅速发展,县总工会改变过去“成熟一家,发展一家”按部就班搞组建的模式,以“整体推进,不留空白”的积极姿态,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并把工作重心逐步转向规模企业、外商企业、社区工会、行业工会等。2000年,全县已建工会1724家,拥有会员81777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1437家,吸纳会员59770人,实现了工会组建工作的新突破。
自2000年起,凡由县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和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划拨给县总工会。工会经费收缴呈现大幅度增长的状况。为进一步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对工会系统的经审队伍、工作制度、运作状况等都作出明确要求,工会经审组织加强对工会经费、财产管理和相关经济活动实施的审查监督,经审工作已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002年10月27日,召开宁海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大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三个最大限度”和“五突破一加强”的工作目标,突出维护基本职责,努力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积极实施新《工会法》,认真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县政府发文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挂帅的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县总工会成立维权服务中心,开通“96351”维权热线电话。2004年4月,县总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专门处理和接受职工的投诉和咨询,为职工们排忧解难。凡是县内的职工,当自己的正当工作权益受到损害时,县总将出面与相关企业进行协调,并根据协调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察和仲裁。2008年10月8日,县总工会印发《宁海县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2003年,开始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助学对象为全县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因工伤事故、突发重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子女。每年县总工会主持年度“金秋助学”助学金发放仪式。
2004年,逐步形成了以示范单位工会为龙头,规模企业工会为重点,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为骨干,村和企业联合工会为基础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新格局。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工会组织,充分认识到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性,努力做到县、镇乡(街道、局)和基层三级党、工组织整体联动,优势互补,使“三级联创”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通过三年的努力,县总工会达到市级以上先进工会的创建目标;40%以上的镇乡(街道、局)工会达标到县级以上示范工会的创建目标;30%以上的基层工会达标到县级以上先进工会的创建目标。2004年,20%以上的镇乡(街道、局)工会达标到县级以上示范工会,10%以上的基层工会达标到县级以上先进工会。
2006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始组建镇乡(街道)总工会委员会,镇总工会是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一级地方工会组织,发挥着联系当地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只有积极做好指导成立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劳资关系、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工作,才能进一步加强乡镇工会的组织建设,更好地承担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到2010年底,全县有13个镇乡(街道)总工会成立,占全县的74%。同时全面启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全县规模企业都参加创建活动,20家企业被评为县首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家企业被推荐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07年7月,县总工会发动万名职工为创建和谐企业献计献策,共同营造“共创和谐企业、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11月6日召开宁海县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动员全县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和谐新宁海而努力奋斗。
2008年9月5日上午,由浙江省总工会、宁波市总工会联合主办的“浙江省暨宁波市首届职工科技周”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通过建立职工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培育职工技术创新带头人、推广以工人名字命名的先进操作法、建立健全“首席工人”制度、推进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等,着力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推动企业技术革新。总工会积极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和“创优质量、创高效益、创新技术、创低能耗”劳动竞赛活动。其中有5家单位经市总工会考评,获得“宁波市工人先锋号”称号;有10家单位经县总工会考评,获得“宁海县工人先锋号”称号。
2009年,围绕县委工作主线,以“坚定信心加快转型升级,创新突破推进科学发展”为总抓手,以“服务企业、服务职工”为载体,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职工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制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职工“忠诚与诚信”教育。各级工会着力探索职工互助互济之路,着力推进乡镇(街道)以及2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建立内部帮困基(资)金,以建立帮困基金的方式,化解职工的风险和困难,努力做到“特困职工定期补、突发困难随时补、逢年过节重点补”。5月15日,宁海县首家总工会“互助帮困资金”在黄坛镇总工会成立,嗣后,各级工会纷纷建立“互助帮困基(资)金”。
2010年,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企业)转型升级年”活动,县总工会推出了“一二三”计划——一个平台、二项活动、三个载体,引导广大职工在服务地域经济中作出新贡献。1个平台即技师协会,协会已于2009年9月成立;二项活动即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在劳动竞赛中,将“战场”下移至各企业车间,在职工中掀起比学赶超、勇争一流的高潮。同时,推广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集聚职工智慧,进一步激发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改进工艺、提升管理;三个载体即“工人先锋号”、“转型升级先进工会”、“转型升级杰出职工”评选。通过评比,激励企业工会创新工作。他们各展妙招,纷纷制定一系列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的激励措施。职工得到鼓励,工作创新热情高涨。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会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记述起自1927年,迄止2010年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记述宁海工运事业的发展变化以及在国家建设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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