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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二编 工运综述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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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工会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274
颗粒名称:
第二编 工运综述
分类号:
D412.6
页数:
22
页码:
47-68
摘要:
本编记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章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的宁海工运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工会运动
职工权益
内容
第一章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宁海工运
(1927—1949)
民国期间,宁海县商业较盛,较少有现代工业。本县手工业除了传统匠作之外,其他以造纸为大宗,再加烧制砖瓦、缸钵以及制(蛎)灰等手工作坊,常年生产不景气,收入也不固定。后来,一些现代工业逐步有了发展,有印刷厂2家,棉织厂2家,肥皂厂2家,造纸厂1家,卷烟厂2家,铁工厂1家,碾米厂6家,电灯厂1家等。当时,职工政治、经济地位十分低下,他们深受帝国主义、封建势力和资产阶级的压迫,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毫无民主权利,在劳动和经济生活中,处境极其艰难,收入相当菲薄,工人的基本权益得不到法律保障。民国30年(1941),华成布厂女工最低月工资仅20元,最高月工资75元,折合大米15市斤至55市斤。职工属雇佣性质,除领取薪金外,无其他福利待遇。劳动条件差,生产设备陈旧,甚无劳动保护措施。职工不仅收入低微,且兼有失业之虑,为了维持生计,最低的受雇年龄、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对童工和女工工作的限制,以及工资福利、补习教育等方面根本没有保障。民国11年(1922)2月24日,广州革命政府国务会议通过《工会条例》,规定16岁以上的劳动者可组织工会,工会为法人。民国12年(1923)3月29日,北洋政府农商部公布《暂行工厂规则》,内容针对以上方面,作出一些规定。但这些条文对宁海职工而言,只是一纸空文。
民国14年(1925)10月,蒋如琮与俞岳等在上海大同大学发起成立宁海旅沪同学会,创办会刊,传播进步思想。并派宁海籍“上大”同学孙乃廉组织工会,单篾作行业组织起来的就有100余人。民国15年(1926)随着北伐战争的胜利推进,10月,国民革命军北伐路过宁海,随军回乡的范金镳(共产党员)等在县内开展工农群众运动。他们根据国民革命军工会章程,发动各界举行反帝爱国游行,声讨帝国主义制造“万县惨案”的罪行,掀起群众性的抗英爱国斗争,其中参与者以职工为主体。民国16年(1927)2月,范金镳在城区手工业工人中发展积极分子,组织工会,支援北伐并同时开展保障工人利益的宣传。木匠、泥水匠、理发师、裁缝、刻字工等各行业觉悟的工人纷纷成立工会组织,随后成立县总工会,约有会员300余人。随着革命形势的胜利发展,在中国共产党的积极动员和有力组织下,工人纷纷开始积极争取和维护自身最基本的权益。国民党县党部执委季太才(共产党员)具体负责工会工作。宁海县工会的成立在宁海工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吹响了宁海工人运动的号角,唤起了工人的觉醒,标志着宁海工人阶级开始走向团结统一。工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维护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最基本的内容。3月,为发展工农运动,壮大革命力量,宁海党组织积极壮大群众组织,县总工会会员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在城隍庙举行的全县群众大会,并在会后进行游行示威,由于宁海总工会及所属基层工会活动主要由共产党员负责,此举严重地威胁到反动当局人依治。“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发生后,国民党右派势力在宁海迫不及待地发动反革命事变,4月19日,国民党右派纠集200余人,包围宁海中学和县党部。共产党员蒋益谦、李平被捕(押送途中脱险),范金镳、王育和被迫出走。6月,国民党省党部派黄飞雄等为清党委员,来宁海指导“清党”。因为总工会和各业工会活动是由共产党人负责的,所以县总工会被封闭并解散,其活动被迫停止,工人运动转入低潮。
民国17年(1928)白色恐怖加剧,在宁海的中共基层组织遭到破坏,地下县委机关受到严重威胁。为了维护工人利益,把握当前复杂的政治斗争形势,正确开展党的工作和对敌斗争,成为当务之急。5月,中共宁海县委号召工人群众超来,向反动势力进行英勇的反抗,为逐步实现由自在阶级向自为阶级的转变,必须建立自己的组织——工会。于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宁海工人走上了革命斗争的道路,他们决定先在城区建立轿夫、店员、鞋匠工会。下半年,鞋匠工人20余人在妙相寺开会,准备成立鞋匠工会,但在翌日即遭当局禁止,未成。其他几次活动均遭到反动当局不同程度的破坏。
反动当局迫于社会压力,为平息民怨,标榜民主,曾沿袭清末《民法草案》的做法,把劳动关系作为雇佣关系载入1929年至1931年的民法中。民国18年(1929)10月,国民政府劳工部门制定发布《工会法》,次年12月,又发布《工厂法》、《〈工厂法〉施行条例》、《团体协约法》等法规。民国20年(1931)3月,木匠、雕漆业职业工会成立。民国22年(1933)7月,木匠业工会邬根发等,呈请县党务整理委员会发起筹备宁海县职工工会总会。国民政府于民国23年(1934)9月公布《县市总工会组织准则》。鉴于当时的情势,国民党宁海县当局不得不同意筹办各职业工会,规定工会组织应向当局保证反对共产党,才得在主管官署立案,否则以非法组织论处,被注册的工会组织接受当局指派的指导员或训导员的监督;工会一切会议须得国民党党部之许可并在党部指导下召开;严格限制并禁止罢工等等。是年,在城区市门头庵设有各职业工会办事处。各地工人在筹组工会时,虽然都以国民党公布的《县市工会组织准则》为合法根据,但当局仍不放心,再三审查,反复刁难,总工会仍长期处于筹建中。
民国26年(1937)7月7日的“卢沟桥事变”后,抗日战争爆发,宁波沦陷,甬、奉等地机关、团体多数迁入宁海,工厂有所增加,商业畸形发展,职工人数剧增,有400余人。劳资纠纷也有所增加。民国28年(1939)国民政府相继制定《非常时期管制工会暂行办法》、《示范工会法》、《修正工会法》等一系列法规,次年,全县各地轿夫业、铁匠业、理发业、手车业职业工会相继成立。民国29年(1940)4月,烟匠业、挑夫业成立职业工会。国民党县党部指派华禹谟、赵佑藩、赵道文、王银贵、施苏仁为筹备员,并指定华禹谟为主任,进一步加强对工会的控制。4月12日,宁海县总工会筹备处在县社会服务处成立,提出宗旨是以“增进生产智能,办理互助事业,调处劳资纠纷,促进工人团结,提高三民主义知识为目的”。但由于当时所属之职业工会单位不多,此目标未达到定额而流产。后由国民党县党部民运指导员赵道文负责一些职业工会筹备,共计7个单位。民国30年(1941)4月,县总工会正式宣布成立,会址在关岳庙,时有会员705人。当时本县接近沦陷区,民心不安,散居僻乡,经费困难,工会工作实则无形便停顿。12月,在县总工会建立国民党宁海直属第九区分部。民国32年(1943)2月,县政府奉省政府命令,将成立社会科、人民团体组训等事项,由县党部民运室移交至县政府办理。各届工会理事长均由县政府指定人员来担任。
国民政府对工会控制甚严,中央社会部、省社会处、县政府有30多种法规和实施方案对此加以限制,如与法令不符,即要限期进行改组、整顿。宁海县也不例外,当局设置示范工会,每月定期召开工作汇报、理监事会议,开展工作竞赛,委托县训练所举办。此时工会组织开展的诸项活动虽然对增进工人知识、改善工人待遇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不论是参与劳资纠纷,抑或是提出修改和废止有关劳工法律法规建议等都是在国民党政府的控制和限制下进行,是以不触动其根本利益为前提的。
民国32年(1943),木工、泥工、漆工的日工资(供膳)折合大米3.75市斤;篾工日工资(供膳)折合大米3市斤;石匠日工资(供膳)折合大米4.5市斤。民国36年(1947)5月,木工、泥工日工资6500元;普通粗工日工资5300元,折合大米3.5市斤至4.5市斤。自是年后,小学教职工概以谷计薪,教员月薪仅谷150市斤至180市斤。3月12日,县总工会会址迁移至东岳宫王灵官殿。4月,县总工会召开第二届改选大会,正式选赵道文为县总工会理事长。6月,糕饼业、泥水业、石匠业、鞋匠业、机匠业、成衣业、篾匠业职业工会成立。7月23日,县政府委派陈子权接任县总工会书记,专任负责办理会务。8月至9月,理发业东区、北区分会成立。
民国33年(1944)5月1日上午,由总工会筹备举行“五一劳动节”纪念会,在总工会礼堂举行。有11个职业团体共计140人出席。同日晚,在总工会礼堂举行同乐会。会后发动会员举行公共储蓄,当场收储达4000余元。8月25日至.29日,总工会举办“秋季会员训练”,参加人数120人。县总工会因“强制工人入会及训练得力”列入全省优等,获得省社会科的奖励。同年,工会组织“战时勤务工人运输队”、举办工友接待站、工人点心店、工人消费合作社等福利事业。除少数由国民党右派操纵的工会外,绝大多数工会都能以各种方式,不同程度地代表和维护工人群众的利益。通过内部协调、互相帮助,解决工人内部的竞争,以集体谈判、罢工等形式同不法资本家对抗,争取和维护工人的利益,改善工人的工作、生活条件。
民国34年(1945)抗战胜利后,由于当时经济萧条,外地企业陆续迁返,本地工商业亦多闭歇,职工处于失业或半失业状态,通货膨胀,物价飞涨。10月,县政府第三次工资评议会以市场米价为准,限定各行业工人工资,激起工人极大不满,木匠、泥水、轿夫、手车等8个职业工会联合罢工,一致向县政府联合要求增加工资,在众多行业工人的共同努力下,县政府无奈同意酌增部分工资。民国35年(1946)至次年,铜锡业、水东乡石板业职业工会成立。
民国36年(1947)4月27日,《宁海民报》载“本县4月份工人生活指数,以民国26年(1937)6月为基期,所需调查之物品,为中熟米、中等生油、盐、木柴、猪肉、中等上白布七种,计算结果,本月份工人生活指数较战前增加10767倍。”同年5月28日,《宁海民报》又载:“本月生活指数达战前两万倍以上。”
民国37年(1948),国民党为了挽救灭亡的命运,加紧镇压人民,横征暴敛。靠薪水过活的工人,拿到的是不值钱的“金圆券”,币值每小时都在下降,生活十分困难。8月19日,国民政府发行金圆券,以300万元法币兑换1元金圆券。物价直线上升,当年9月,城关每石米售18.5元金圆券,到民国38年(1949)5月,涨到200万元金圆券,仅8个月的时间,大米价格涨了10万倍,比民国26年(1937)涨了8696亿倍。农副产品和日用百货也随着米价猛涨,而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却大大低于通货膨胀的幅度,辛勤所得,成为一堆废纸,民怨沸腾。工会争取工人基本权利的活动此时基本处于停滞,工人们被迫纷纷起来罢工,要求增加工资。国民党宁海县当局怕引起工潮,只好声称对工人的要求“县府正在审核中”,以此蒙骗工人群众。此时解放军已渡过长江,国民党在其统治区域内已处在极大的混乱和崩溃的状态中,“蒋家王朝”摇摇欲坠,惶惶不可终日。7月5日晚十时,中国人民解放军21军61师在地方武装配合下,击溃驻县城敌军,宁海宣告解放。7月6日,中共宁海县委、县人民政府进驻县城,接管国民党各党政机关。原工会活动也自行宣告结束。
第二章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宁海工运
(1949—1978)
新中国成立初期,经济、政治、文化、思想观念、生产方式等都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而变化、发展、创新。宁海县职工从被压迫、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转变为国家的主人,改变了过去“工人做到老,不如路边一根草”“年年过三关,吃着三餐眼泪饭”的悲惨生活,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得到大翻身。而此时期的宁海与全国一样,面临着安抚民众和巩固政权、恢复发展经济的艰巨任务。由于当时对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精神的片面理解,导致生产极不正常,劳资纠纷增多,资方缺乏经营信心,而工人由于过去工资的不合理,尤其是学徒,在此时提出的要求过高,有单纯的福利观点,引起严重的劳动纪律松懈、消极怠工的状况,农民纷纷进城争工做。问题如不及时解决,情况会越来越混乱。县委针对这个精神以及根据当时面临的繁重任务,把组织职工建立各级各业工会组织放到重要位置。1949年8月,在当店召开部分店员工人和教师积极分子会议,成立店员工会。其他行业纷纷自发成立工会组织。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工会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责,1950年,工会协助政府对私有经济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形成工会参与社会管理的第一个高潮。借此东风,宁海县筹备工会部门组织职工加强《工会法》学习,让广大职工体会到当家做主人的道理和职责。
而刚开始组织工会的时候,由于坏分子的造谣破坏,有的职工入会动机不纯,认为入会就能保住饭碗;有的职工不敢接近工会,怀疑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怕国民党回来反攻倒算,要“坐牢监”;有的职工采取观望态度,如有个店员在参加工会时,将自己的名字都换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当时宁海产业少,以店员为多,本身带有分散的特点,普遍思想觉悟较低;另一方面是有相当数量的店员与店主都有些沾亲带故,而一些工商业者由于自私的特性和受反动宣传,对共产党方针政策不理解,他们的“恐共”心理作用,对店员加入工会从中作梗,如有的用人股分红来收买,有的用叙亲交友来拉拢,有的以讽刺挖苦来离间,有的采用停业、打骂等手段来威吓,更多的是以增加营业时间来限制店员参加集会、学习等活动。为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与认识水平,工会专门开办政治学习班,以工会积极分子为核心,进行形势教育和谁养活谁、新旧社会与两大阵营对比教育。逐步扭转群众惧怕变天的思想,不断提高阶级觉悟,分清是非,划清敌我界限。在此基础上,各基层工会进行改选,整顿组织,撤去国民党员、一贯道首要分子等人的职务,基本纯洁和健全了工会组织,保持了工会的阶级性。
1950年,国家作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决策,开展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全国人民掀起增产节约和捐献运动。1951年6月1日,抗美援朝总会号召全国各界同胞捐献飞机、大炮款。此后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青年团中央、全国青年联合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人民团体纷纷发表宣言、通告,号召各界同胞积极捐献。宁海总工会积极发动全县职工签订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款,职工认捐十分踊跃。全县共捐献人民币28亿(旧币),其中全县工矿、文教等10个系统共计586各位职工认捐飞机大炮款4755.4万元(旧币),实捐5422.1万元,其中有208位职工超捐。
1951年工人阶级通过土改政策的学习,认清地主、土豪劣绅在农村中的罪行,城关工人组织反霸队,下乡支持农民进行土改。同时还组成以店员工人为主的工人纠察队,人数达60余人,他们积极参加反霸斗争,管制不法地主及反革命分子,站岗放哨,保护工厂企业,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人民武装剿匪,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等等。
新中国成立前由于社会动乱和生活贫困,职工缺少接受教育的机会,据民国36年(1947)《宁海人口调查统计》记载:“全县文盲占75.6%。”剩下基本上也只有小学文化水平。1951年县成立工农业余教育委员会,全面开展扫盲运动。对职工业余文化教育贯彻“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的方针,收效很快。扫盲班遍布工厂、农村、街道,人们以前所未有的热情投入到学习文化的热潮中。单1954年至1955年两年,参加业余职工学校学习的职工共计597人,扫除文盲119人,高小毕业290人,参加初中学习的78人,这在当时是很大的进步。扫盲运动不但使广大职工在文化上摆脱愚昧,实现自身的解放,而且也为广大职工通过技术革命改变落后面貌提供了重要的历史条件。
1951年1月10日,宁海县总工会筹备委员会成立。筹备会积极配合党的中心工作,支持和监督资方恢复生产;进行失业工人登记,介绍就业;动员职工投入土改、镇反运动;在企业开展爱国增产节约劳动竞赛,组织生产自救和困难救济,成立工人俱乐部,开办工人夜校,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文化、技术知识,提高工人的思想觉悟。1952年2月,组织职工中积极分子(工会小组长以上的干部)学习五反的目的及意义,全面发动职工特别是私营工商业中的职工揭发检举不法资本家的“五毒”(行贿、偷税漏税、偷工减料、盗窃国家财产和国家经济情报)行为。宁海的政治、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工人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基层工会的建设也得以发展。宁海县职工真正从被压迫、被剥削、被奴役的地位,变成了国家的主人,在政治、经济、文化上得到了大翻身。据1962年的不完全统计,历年被选上人民代表的工人有16名,镇人民代表有6名;县常务委员有4名,镇常务委员有4名;县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有3名;由工人提拔为国家干部的有66名,其中厂级领导干部17名,区级干部5名。各级工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抗美援朝、镇反、“三反”、“五反”以及党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的改造和整风、反右等重大政治运动的锻炼,得到了健全的发展。
1953年2月17日,在城区北蔡家巷4号三层楼上,召开了宁海县首届工会代表大会,出席这次工会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有57人,另有2位列席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了宁海县总工会。大会的指导思想是:认真总结宁海县三年来工会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抗美援朝工作,争取时间,迅速完成社会主义的建设准备,即在国营企业、地方国营企业中,必须继续展开爱国主义劳动竞赛,并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改进生产技术,推广先进经验,协助行政彻底完成生产改革,为切实实现经济核算制而努力,为完成与超过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而斗争。切实执行劳资两利、发展生产的指导方针。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工会,为各方面工作的开展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1956年,在对私营工商业改造高潮的前夕,县工会联合会选派工会积极分子赴省工会干校,进行对私营工商业改造政策界限的学习,以便掌握政策,改变资本家与职工的对立形势。努力贯彻党的“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从维护店员职工的全局的、长远的利益出发,对工商业者采取既联合又斗争的方针。年底全县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84%的手工业者加入手工业社,私营工业企业实行公私合营,在县城98.5%、在农村81%的私营商业完成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改造。随着所有制的改变,生产关系也发生了变化,在私营企业的职工从被剥削、被压迫的地位,变成企业的主人,因而大大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如全县合营工业1956年产值557390元,比1955年的399100元提高了40%;全县合营商业1956年营业总款1114179元,比1955年营业总额778200元增长了43.2%。
1957年,集中对各厂矿与公私合营商业职工进行社会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老工人报告团,召开回忆对比会议和展览会等方式进行教育。通过报告、组织讨论,进行新旧社会对比,并大量举出实例,树立典型,来进行教育。由于各级工会组织在一段时间里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生产为中心,只顾抓政治运动和生产,放弃群众生活工作,也相应产生了一些消极的影响。
1955年5月8日至12日,在城关召开宁海县第二届工会代表大会,大会号召全县各基层工会更紧密地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贯彻国家建设时期工会的方针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努力提高技术、改进技术,学习与掌握新技术,不断地提高生产率,提高质量,厉行节约,降低成本;积极协助政府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健全工会民主生活,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工人阶级的团结,进一步巩固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克服困难的精神,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为支援社会主义工业化,促进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农业生产的发展。支援解放台湾,保证亚洲和世界和平而努力奋斗。
1958年,县总工会动员职工干部大办钢铁,号召职工“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12月11日,中共中央同意并转发全国总工会党组《关于县级工会处理的意见》。《意见》提出,人民公社已在我国农村普遍建立,县和县属工会工作将逐渐被公社工作所代替。从总的趋势来看,县工会将先随着人民公社的更加健全、更加完善而自然消亡。从而导致了某些工会干部的思想混乱,情绪不安。
1959年8月,党的八届八中全会提出国家建设的中心任务是深入展开轰轰烈烈的厉行增产节约的群众运动,为完成和超额完成1959年的生产和建设计划而斗争。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周年,全县工业、交通、财贸、文卫各条战线的广大职工广泛地开展以技术革命与技术革新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与先进生产者运动,涌现出许多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有出席全国群英会的,有被评为全国“三八”红旗手的,有出席省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与英模大会的,他们都表现出对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热爱劳动,模范地遵守劳动纪律和国家政策,千方百计地克服困难,发扬敢想、敢说、敢做的共产主义风格,在平凡的劳动中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1960年至1962年是国民经济三年困难时期,县总工会贯彻以生产为中心,生产、生活、教育三位一体的工会工作方针。在生产方面,动员职工开荒,种菜种粮,饲养家禽家畜,为解决城镇职工粮食副食品供应紧张状况作出贡献。在生活方面,各基层工会特别注意抓好以食堂为中心的职工生活福利工作,降低职工的伙食费。
1950年起,各级工会组织协助政府发放棉布、棉花、困难补助款等救济款物,每年冬季发给困难职工冬令补助,对收入低于生活水平线的困难职工每月定期补助;并组织以工代赈、生产自救;通过“互助储金会”等互助互济的形式,基层工会普遍建立职工互助储金会,解决职工临时遇到的生活困难;组织职工养猪、种菜,搞好副食品生产,大力开办职工食堂、托儿所等集体福利,改善职工生活。
1957年,反右派斗争后期扩大了打击面。1958年根据全国总工会第三次党组扩大会议精神,宁海的一些工会干部遭到错误的批判,或被打成“右派”“反党分子”。各级工会组织在一段时期里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生产为中心,只顾抓政治运动和生产,放松了群众的生活工作。1959年,全县的工会工资工作委员会撤销;职工教育管理权交给行政,工会协办;尽管“工会消亡论”受到县委的抵制,但仍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使宁海工会工作在某些方面出现偏差、挫折,工作受到干扰。在1961年至1963年期间,国民经济开始调整,全县压缩吃商品粮人口9732人,其中精简职工3480人,这些被精简的职工,大部分是“大跃进”时期招收的农民工,多数被动员回农村务农,少数退职或转入社队企业。自1965年6月起,由民政部门发给1957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救济费。
1963年3月26日至4月1日,和1962年度县工交、财贸先进生产(工作)者代表大会合并,在城关召开宁海县工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号召全县广大职工鼓足更大干劲,树立自力更生、奋发图强精神,更高地举起三面红旗,努力开展如增产节约、改善经营管理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适时有效地支援农业生产,提前实现农业发展纲要四十条,使全县工人运动沿着党的正确的工运方针前进,和全县人民一道,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现代科学文化和现代国防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1965年,宁海工会贯彻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之后,工会工作有所好转。但仍然不时地受到“左”倾错误的影响。如片面强调党对工会的绝对领导,忽视发挥工会组织的相对独立性;片面强调维护全体人民的总体利益,忽视维护职工群众的具体利益;片面强调大搞群众运动,忽视工会组织的参与、监督作用;片面强调抓阶级斗争、学习毛泽东主席著作,忽视职工群众的觉悟程度和多方面的兴趣爱好等等。
1966年5月26日,县委召开首次学习毛泽东主席著作“讲用会”,号召向解放军学习,大学毛泽东主席著作。6月,贯彻《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一六”通知)。各中学率先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街上开始出现大字报。12月,全县各行各业相继成立“战斗队”,“造反兵团”,踢开党委闹革命,揪斗所谓“走资派”,各级党组织陷入瘫痪。1967年4月5日,“宁海县无产阶级革命造反联合总指挥部”(简称“县联总”)成立。7月1日,“宁海县红色革命造反联合总司令部”(简称“红联总”)成立。两派斗争日益激烈,宁海工会组织瓦解,被迫停止一切工作和活动。当时把以生产为中心的工会攻击为“生产工会”,这些工会是以取消阶级斗争,反对以阶级斗争为纲;把关心职工生活的工会攻击为“福利工会”,这些工会是腐蚀工人阶级的“糖衣炮弹”,是反对突出无产阶级政治;把团结广大职工、办成真正的群众组织的工会,攻击为“全民工会”“资产阶级工会”。1968年1月12日,县支左办公室批准召开宁海县革命工人代表大会(简称“工代会”),来取代总工会的组织活动。“工代会”成立后,一些“造反派”组织的负责人当选委员,使之成为少数人挑动派性斗争的工具,竭力批判所谓修正主义路线,积极开展大批判。12月,成立了“县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工宣队”,分别进驻一些单位,领导“斗、批、改”。但是,“斗、批、改”本身就是“左倾”方针的产物,在实践中,不仅未能达到“把各个单位的领导权,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手里”,反而引起更多的社会矛盾和更深刻的社会负面影响。“工宣队”首先进驻宁海中学。各校随之成立由工人或贫下中农和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管理委员会”(简称“校管会”);派遣工宣队进驻学校的做法,不仅遍及各教育单位,而且扩大到党政机关、文艺团体、医疗卫生等上层建筑的各个领域。1969年4月,浙江省革命委员会公布浙革〔69〕75号文件,宣布“停止旧工会的活动”,“接管旧工会的财产”。此时县工会已元气大伤,损失惨重。1970年6月,县革委会召开第六次扩大会议,进行整风活动,批判资产阶级派性。7月开始整党建党,其中不乏帮派骨干分子被“双突”发展入党、提干,造成党组织的严重不纯,也不能代表广大职工的利益。
1971年5月9日,召开了中共宁海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县委会,县委开始恢复。对各方面的工作开始进行整顿,工农业生产出现可喜的变化。1973年7月31日,县委建立整顿健全工会工作领导小组,筹建恢复工会工作。同年10月17日至20日,召开县工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的主要任务是:重建县总工会,各级工会组织得以逐步恢复,结束“工代会”的历史。大会动员全县职工进行拨乱反正,在新的长征中,充分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深入开展以安全、优质、高产、低消耗为中心内容的增产节约运动。由于一些工人群众组织的头头仍旧以派别为中心,相互勾心斗角,因而导致工会组织活动无法开展。1974年“批林批孔”运动开展后,有人想利用工会这个阵地,企图批判所谓“二否一倒”(否定“文化大革命”、否定社会主义新生事物,复辟倒退),将3名“反潮流”战士委任为县委委员列席常委,突击发展党员356名。1975年9月,为贯彻中央精神,将突击提拔的干部退还原单位,对突击发展的党员进行清理。1976年12月,召开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始设人大常委会;县革命委员会复名为县人民政府。为了清除“文革”给工会工作造成的恶劣影响,根据县委部署,揭批“四人帮”的罪行,联系工会实际,彻底清查与“四人帮”阴谋活动有关的人和事。同时抓紧做好工会组织的恢复和整顿健全工作。
第三章 改革开放时期的宁海工运
(1978—2010)
1978年10月召开的中国工会“九大”,是中国工人阶级在结束“文化大革命”之后,向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进军的新的历史时期的新起点,标志着工会运动拨乱反正的开始。1979年1月4日至7日,召开了县第六次工人代表大会,会议号召工人阶级动员起来,促进安定、团结,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奋斗。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为宁海县的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1981年7月6日,县委通知:为加强工会基层组织建设,依法开展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突出“组织起来,切实维权”,提高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和行使参与管理、参与决策的权利意识。决定恢复教育工会和建立局系统工会工作委员会。当年12月,建立县粮食局系统工会,这是县局系统工会成立较早的一个工会组织。至1984年10月,工业局、二轻工业局等14个系统(局)工会相继成立。为正常开展工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也是工会工作拨乱反正的开始。同时,工会组织、工会干部配备等工会的各方面工作开始步入健康发展的轨道。
1982年12月27日至29日,召开宁海县第七次工会代表大会,大会动员广大职工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努力工作,为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新时期的总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加强党对工会的领导,使工会成为了党和工人群众的紧密纽带。这次大会认真总结了工会组织恢复以来的工作及其经验、教训,认清自身阶级的历史地位和历史使命,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扬工人阶级光荣的革命传统,勇敢地肩负起新的历史重任,明确了新时期的任务。
1983年10月,各级工会组织牢牢把握“读书育人,振兴中华”的根本宗旨,开展“多读书、读好书”的活动,引导广大职工增强振兴宁海、实现四化的信心,充分认识改革的长期性与复杂性,认识改革是要付出代价和承担风险的,自觉地承担起改革和建设的伟大任务。调动职工自学成才和岗位成才的积极性,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工人。这项活动持续开展了数十年。
1984年5月1日,全国总工会决定,对工会基层组织进行一次普遍整顿,逐步把基层工会办成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并提出了6条标准。从5月下旬起,全县基层工会开始“职工之家”的建设活动,以建设职工之家为载体,推进工会重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促进建家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不断赋予新的内容;要在党委的领导下,围绕单位的中心任务,独立自主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承担好职代会工作机构的职责;要切实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吸引、团结职工为本单位的发展多作贡献,把工会真正建设成为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
1985年,成立了宁海县职工技协办公室,把其作为县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的办事机构,通过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的技术互助协作活动,把企业、事业以及各行各业的先进模范人物、名师专家、能工巧匠、科技人员和管理干部聚集起来,组成一支思想先进、技术精湛、品格高尚、团结协作的群众技术队伍。运用各自的特技专长,积极参加本企业、本单位的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等活动。职工技协利用自身完善的组织网络、众多的技术人才和技术门齐全类等优势,通过举办技术培训班、技术讲座、技术成果展览、技术操作表演等形式,向社会提供技术信息,介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操作方法,有效地扩展技术交流的领域和范围,加快先进技术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1986年1月16日,召开县工会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号召认清当前形势,紧紧围绕中心,开拓改革创新,转变观念,把工会工作不断推向新的高度,促进改革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为七五计划建功立业,提高职工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大力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干部工作,落实工会和职代会三项职权;抓基层,打基础,加快“职工之家”的建设步伐。
1987年3月10日,成立宁海县劳动竞赛委员会。由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下设办公室。起先活动内容较单一,仅局限于生活后勤一条龙、双增双节等活动,当时提出开展增产节约、增收节支劳动竞赛,提出每位职工为企业“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做一件好事,增产节约一百元,搞一项技术革新,练好一门基本功”的“五个一”竞赛。至今每年都有数百个基层工会,近万名职工参与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为企业解决了许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还增强了企业对职工的凝聚力,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推动企业走上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竞赛活动也为职工提供了自我发展的平台,使职工有机会展露自己的才华,提升自己的岗位技能,增强了职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的生存能力。
1988年12月21日,召开宁海县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大会要求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工会十一大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宁海县工会工作的任务,动员广大职工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主人翁的态度站在改革的前列,担负起经济建设,发展生产力的历史任务,为继续振兴宁海经济,促进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1989年4月28日,“宁海县职工法律事务所”成立,组织了一支由12人组成的职工业余法律工作者队伍,主要帮助解答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经常遇到的各类法律问题,帮助依法治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各类法律讲座,讲授法律知识;代为查询并提供相关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协助草拟、制定、审查或者修改各类法律文件、企业规章制度;代为依法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讼案件;协助工会会员企业建立法律风险防范与预警机制。
1990年4月,宁海县劳动竞赛委员会响应省总号召,动员全县广大职工广泛开展以爱国家、爱集体、爱岗位和创先、创优、创新、创汇、创佳的“三爱五创”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群众性的“双增双节”运动的深入发展,各级工会根据各产业系统不同特点,各单位都制定不同内容的劳动竞赛,做到“四有”,即有组织领导,有奋斗目标,有行动方案,有具体措施。
1991年,县总工会积极组织各级工会和广大职工从实际情况出发,全面深入地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的活动。更好地贯彻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控制总量,调整结构,整顿秩序,提高效益”的方针,继续进行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关于调整产业结构、加强重点建设和把全部经济工作切实转到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的精神,从加强管理着手,认真解决浪费严重、概算超支、工期拖长、效益低下的问题。
1992年12月15日,召开宁海县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大会号召继续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领导的通知》和新《工会法》,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新《工会法》的热潮。12月,省总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工会在元旦、春节期间,在广大职工群众中开展“送温暖”活动。“送温暖”工程是工会组织率先倡导和实施的一项为党和政府分忧、为职工群众解难,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民心工程”。帮扶困难职工,是工会维护职工权益最直接、最具体的目的。自此启动的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受到各级党政工领导的高度重视。各级工会通过自筹资金、政府拨款、职工和社会捐助等形式,送上帮扶慰问金;发给低收入职工优惠证;通过职业介绍,帮助失业职工实现再就业。同时还把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工作积极向基层延伸,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相继建立困难职工帮扶站,县帮扶中心还在全县有关社区及重点企业聘请帮扶联络员,建立了一支由志愿者组成的帮扶困难职工的队伍,开展一系列针对困难职工的应急性救助、结对助学、就业帮扶、法律援助等帮扶工作。
1993年1月,县总工会成立了工贸实业公司,开始兴办工会“三产”。工会三产是以工会组织为主体兴办的、以社团集体所有制为主要经济形式、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各种经营性企事业组织,多为集体所有制,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从实际出发,也可以兴办全民所有制、股份合作制、中外合资合作等性质的企业。是年,共建立该类企业63家。
1994年,全县各镇乡工会工作委员会基本成立。镇乡工会工作委员会是一个承上启下,担负着管理和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的中间组织。随着非公企业的迅猛发展,镇乡工会工作委员会的作用、地位日益显现。因此加强镇工会班子建设,发挥好镇工委的作用至关重要。
1995年,县工以抓住学习、宣传、贯彻《劳动法》为契机,在企业全面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在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和非公有制企业迅猛发展的新形势下,各级工会认真落实“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组建工会”的要求,狠抓工会组建工作,按照“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要求和最大限度吸收职工入会的原则,做好基层工会组建。同年3月,成立了宁海县首家私营企业工会——梅林镇天元铝业有限公司工会,并在该工会开展了建立集体合同制度试点。
在1996年的企业转制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职工劳动就业、生活保障、安全保险、医疗待遇、工资分配的问题。县总工会主动到各单位了解签订全员劳动合同制的情况,工会组织既参与领导机构制订方案,执行实施全过程,协助行政处理好有关问题;又注意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特别是让职工了解签订劳动合同的有关政策法规,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老、弱、病、残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要求企业做好安置工作,使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1997年11月,召开宁海县工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大会要求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六中全会和全国总工会十二届四次执委会精神,坚持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思想,继续落实全国总工会工作总体思路,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全面推进工会各项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促进两个历史性的根本转变,加快宁海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实现党的跨世纪宏伟目标而奋斗。
1998年,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等各种混合所有制企业迅速发展,县总工会改变过去“成熟一家,发展一家”按部就班搞组建的模式,以“整体推进,不留空白”的积极姿态,全面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工会组织建设。并把工作重心逐步转向规模企业、外商企业、社区工会、行业工会等。2000年,全县已建工会1724家,拥有会员81777人,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工会1437家,吸纳会员59770人,实现了工会组建工作的新突破。
自2000年起,凡由县财政拨款的党政机关和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由县财政局统一划拨给县总工会。工会经费收缴呈现大幅度增长的状况。为进一步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对工会系统的经审队伍、工作制度、运作状况等都作出明确要求,工会经审组织加强对工会经费、财产管理和相关经济活动实施的审查监督,经审工作已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2002年10月27日,召开宁海县工会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大会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三个最大限度”和“五突破一加强”的工作目标,突出维护基本职责,努力推动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积极实施新《工会法》,认真履行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县政府发文成立由分管副县长挂帅的县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县总工会成立维权服务中心,开通“96351”维权热线电话。2004年4月,县总开通“12351”职工维权热线,专门处理和接受职工的投诉和咨询,为职工们排忧解难。凡是县内的职工,当自己的正当工作权益受到损害时,县总将出面与相关企业进行协调,并根据协调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监察和仲裁。2008年10月8日,县总工会印发《宁海县工会职工维权帮扶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2003年,开始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助学对象为全县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因工伤事故、突发重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家庭子女。每年县总工会主持年度“金秋助学”助学金发放仪式。
2004年,逐步形成了以示范单位工会为龙头,规模企业工会为重点,机关事业单位工会为骨干,村和企业联合工会为基础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新格局。各级党委(党工委、党组)和工会组织,充分认识到开展“三级联创”活动的重要性,努力做到县、镇乡(街道、局)和基层三级党、工组织整体联动,优势互补,使“三级联创”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通过三年的努力,县总工会达到市级以上先进工会的创建目标;40%以上的镇乡(街道、局)工会达标到县级以上示范工会的创建目标;30%以上的基层工会达标到县级以上先进工会的创建目标。2004年,20%以上的镇乡(街道、局)工会达标到县级以上示范工会,10%以上的基层工会达标到县级以上先进工会。
2006年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始组建镇乡(街道)总工会委员会,镇总工会是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一级地方工会组织,发挥着联系当地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只有积极做好指导成立基层工会组织、协商劳资关系、提高企业职工素质和企业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等工作,才能进一步加强乡镇工会的组织建设,更好地承担起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到2010年底,全县有13个镇乡(街道)总工会成立,占全县的74%。同时全面启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全县规模企业都参加创建活动,20家企业被评为县首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5家企业被评为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1家企业被推荐为省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
2007年7月,县总工会发动万名职工为创建和谐企业献计献策,共同营造“共创和谐企业、共建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11月6日召开宁海县工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大会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动员全县职工发挥主力军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和谐新宁海而努力奋斗。
2008年9月5日上午,由浙江省总工会、宁波市总工会联合主办的“浙江省暨宁波市首届职工科技周”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通过建立职工技术创新示范基地、培育职工技术创新带头人、推广以工人名字命名的先进操作法、建立健全“首席工人”制度、推进重点工程立功竞赛等,着力提升职工技能素质,推动企业技术革新。总工会积极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一五’、和谐奔小康”和“创优质量、创高效益、创新技术、创低能耗”劳动竞赛活动。其中有5家单位经市总工会考评,获得“宁波市工人先锋号”称号;有10家单位经县总工会考评,获得“宁海县工人先锋号”称号。
2009年,围绕县委工作主线,以“坚定信心加快转型升级,创新突破推进科学发展”为总抓手,以“服务企业、服务职工”为载体,以“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职工群众得实惠”为总要求,制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职工“忠诚与诚信”教育。各级工会着力探索职工互助互济之路,着力推进乡镇(街道)以及200人以上企事业单位建立内部帮困基(资)金,以建立帮困基金的方式,化解职工的风险和困难,努力做到“特困职工定期补、突发困难随时补、逢年过节重点补”。5月15日,宁海县首家总工会“互助帮困资金”在黄坛镇总工会成立,嗣后,各级工会纷纷建立“互助帮困基(资)金”。
2010年,围绕县委县政府提出的“经济(企业)转型升级年”活动,县总工会推出了“一二三”计划——一个平台、二项活动、三个载体,引导广大职工在服务地域经济中作出新贡献。1个平台即技师协会,协会已于2009年9月成立;二项活动即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在劳动竞赛中,将“战场”下移至各企业车间,在职工中掀起比学赶超、勇争一流的高潮。同时,推广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集聚职工智慧,进一步激发职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改进工艺、提升管理;三个载体即“工人先锋号”、“转型升级先进工会”、“转型升级杰出职工”评选。通过评比,激励企业工会创新工作。他们各展妙招,纷纷制定一系列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的激励措施。职工得到鼓励,工作创新热情高涨。
知识出处
《宁海县工会志》
出版者:宁波出版社
本志记述起自1927年,迄止2010年12月31日,全面系统地记述宁海工运事业的发展变化以及在国家建设和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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