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资金 资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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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22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资金 资产
分类号: F632.9
页数: 2
页码: 153-1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民国时期至解放初期,邮电资金存入地方银行解缴省局,支出需按上级指令或规定呈报省局核定拨款。1956年起,邮电支局(所)试行预算拨款,实行收、支两线管理,后取消预算拨款,实行差额管理制度。1980年代后,邮电资金逐步增长,执行省局收支挂钩、差额包干、超额分成办法,并加强专用基金和汇兑资金管理。同时,邮电资产实行分级管理,固定资产购置、转移、调拨、折旧、报废变价需报省局核准,后调整为使用期1年以上及单价500元以上需登记建卡。1990年代后,加强固定资产清理和管理工作,制定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责任制,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
关键词: 宁海县 邮电历史 财务管理

内容

一、资金
  民国时期,邮政、电信业务收入全部存入地方银行解缴省局。支付须按上级指令或规定呈报省局核定拨款,月终填报帐单,连同单据核销。
  解放初期,在银行建立金库,各项营收和经费按日存入。支出由上级以银行拨款。1956年起,所属梅林、桥头胡、黄坛、长街、力洋、岔路等6处支局(所)试行预算拨款,于当地人民银行开设收支户和结算户,实行收、支两线管理。又在县人民银行开立汇兑户,资金由银行调拨周转,翌年3月推至全县。1958年后,全县汇兑开户均由人民银行办理。邮电支局、邮电代办所汇兑资金往来户存款或欠款余额每旬上划县局。次月7日县局向省局上划。是年,取消预算拨款,实行差额管理制度。规定县局业务收入留存,业务支出在收入中扣除,每月按计划或实绩、通过银行监督,向省局上缴利润和折旧基金等。
  1977年11月,执行省局专用基金集中和分成办法,使用范围、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线路改造基金的管理。1980年,执行省局收支挂钩、差额包干、超额分成办法,企业资金逐年增长。1986年初,实施《浙江省邮电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用基金“以收定支、先收后 用、专款专用、不准挪用”管理原则。
  1990年初,贯彻执行《浙江省邮电建设基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加强工程计划专用款核算和借贷管理。是年,制订《汇兑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每日限额提款,超额由主管人员在支票签名提取。1993年,执行邮政汇兑资金结算,每5日上划,兑超额大时,每天3万元为标准,于当日上划。1995年8月,清查电话用户欠费。至10月20日,计有欠费3个月以上351户,2个月以上934户,金额108.9万元,收缴欠费57.59万元,滞纳金17.20万元,用户欠费率由8月49.6%降至39.5%。
  二、资产
  1957年起,实行固定资产分级管理。县局负责固定资产使用、维护、保管、清理及记录事项。固定资产购置、转移、调拨、折旧、报废变价报省局核准。1962年,开始固定资产调查建卡。按省局规定,使用期限1年及单价200元以上生产工具须登记建卡。1979年,执行省局规定,调整为使用期在1年以上及单价500元以上。
  1987年,实施省局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包干责任制。4月,与省局签订《关于一九八七年邮电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投资包干协议书》。
  1990年8月,成立开展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小组,局长丁国锵兼组长,实地清点固定资产,绘制图表,建固定资产卡片525张,登记固定资产1163.13万元。制订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责任制,及增减变动处理办法。12月,经省、市局与核验收,被评为全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一等奖,《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被纳入浙江省固定资产清查有关资料汇编,予以推广。1993年7月,调整固定资产确认为使用期1年及单价2000元以上。翌年清查后,确认国营固定资产4903.68万元。1995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53.82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宁海县邮电志》

出版者:人民邮电出版社

本书全面概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的发展历程,从邮驿、邮局、电信机构到邮电局的沿革,详细描述了邮政、电信两大领域的邮路邮运、分拣封发、投递、业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及企业综合管理、党群组织和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丰富的历史资料和专题研究,展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和发展,反映了邮电事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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