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计划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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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226
颗粒名称: 第六章 计划财务管理
分类号: F632.9
页数: 9
页码: 149-157
摘要: 本文详细回顾了宁海县邮电局在财务会计、计划统计、资金资产、物资管理以及局房建设等方面的历史变迁和发展过程。从民国时期的财务集中到解放后的统收统支,再到后来的预算拨款、收支差额管理、利润管理等不同财务管理制度的演变;计划统计方面从地方管理到省、市局对口管理,再到与经济指标挂钩的考核体系;资金资产管理上从简单的收支管理到专用基金的集中和分成,再到固定资产的分级管理和清查工作;物资管理从省局统一调配到建立材料计划请领制度和费用卡,再到仓库标准化管理和物资吞吐量的增加;局房建设从租用民房到自建生产、办公用房,再到现代化的邮政大楼和电信分局的建设。这些变迁反映了宁海县邮电局在不同历史时期的经营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邮电历史 财务管理

内容

第一节 财务会计
  民国时期,县局财务权集中于省邮政局及电信局。解放后,邮电财务收支实行统收统支。邮政、电信两局在当地银行建立金库,收入按日存入。开支至银行支取,称“金库制”。1955年,收入上缴省局,凭支出单据按省局核定标准报帐。县局只有5元以下低值易耗品购买权。
  1956~1958年上半年,县以上邮电局为独立会计核算单位,颁布会计科目,建立借贷式记帐方法。实行预算拨款,银行开列收入户和结算户。
  1958年下半年,取消预算拨款为收支差额管理,即邮电业务收入、业务支出及营业外收支净额税金抵消后差额管理。1961年,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办法。以加强计划、预算和成本管理。“文革”期间,财务规章制度被废除。
  1974年,恢复邮电企业预算拨款办法。1980年,复改收支差额管理。实行企业利润增长2∶8分成,企业留成20%中的30%分别用于集体福利和奖金。1982年,在保证通信生产前提下,企业可利用现有人力、物力扩大服务,所得收入减去支出后,50%留作企业基金,50%列营业外收入。
  1983年,实行收支挂钩、差额包干、超收分成。凡实现收支差额包干基数,按职工工资总额5%提取基数留成。收支差额及利润增长分成比例5∶5,即50%留成县局,50%上缴省局。翌年,实行利润分配小挂钩,保留“收支差额包干,基数留成”,增长分成。即收支差额增长,按原分成比例80%计算分成,利润增长,按原分成比例20%计算分成。1985年,改收支差额管理为利润管理,收支差额分配为企业利润分配。翌年,实行通信总量、通信质量、企业利润、业务收入四项指标考核,少完成一项,扣减分成资金5%。未完成指标,按其所欠比例扣减应占分成资金。
  1987年1月,实行新会计制度,建立以业务总量为主经营成果指标体系。逐步推行经济经营责任制,突出国家和企业责、权、利关系。11月5日,实行经济经营责任制,核定利润基数二年不变(1987~1988年)。12月起,建立局长基金制度,按本单位职工数每人每年5元范围内,从企业职工福利基金中提取。翌年,实行基金财务核算,按“专款专用,专户存储”,专用于市话设施,不准挪作他用。在专项基金—市话初装基金项目下,增设市话设施基金明细科目核算。该基金全部留与市话通信设备建设基金,会计核算视同市话初装费自理。可同市话建设基金、市话初装基金和市话机线设备折旧及提成费合并使用。
  1989年9月,印发《宁海县邮电局财务开支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因生产急需购添职能股长申请签证,报计财股审批,500元以上由局长审批,购置低值易耗品价值1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由计财股审批,购置32种国家专控物资经局长同意,报地方财政审批,支局长购置生产、生活用品审批权不得超过30元,超过的由计财部门审批,严格控制出差人员,对违反规定者,计财部门有权拒绝支付。
  1991年1月,印发邮电业务总量、通信总量和财务收支计划,分别下达各支局(所)和有关部门、班组。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实行原始凭证、记帐凭证、会计科目、会计帐、会计报表微机化管理。2月,会计升级达标通过省、市局初审并验收合格。5月13日,实现会计达标。1993年7月1日,财政部新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制度接轨。翌年1月1日起,改革企业经济核算办法。取消现行按产品量、成本差异系数和增收提留计算分配办法,采用通信业务收入结算系数法计算企业自有收入,及省与企业间结算。配专兼职邮电资费管理员。是年,为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实现会计电算化。代替手工记帐。
  1995年,以财务和资金管理为中心,印发《农村邮电分支机构业务收入稽核管理办法》,以适应农村邮电支局程控电话网建成、收入计费形式的变化,理顺计费部门和帐务核算环节关系,落实支局收入稽核管理责任。
  第二节 计划统计
  一、计划
  五、六十年代,邮电计划由地方管理,报省、市局批准下达后实施,其时规模较小,仅财务室1人兼管,称经济员,1973年,邮电合并后,配专职统计兼计划员1名。1978年,邮电计划分通信业务总量、通信质量、通信水平、劳动工资、收支差额和万元固定资产占用流动资金6项。
  1979年后,实行经济指标计划管理,与生产奖金挂钩,分有业务量、通信总量、通信质量、财务计划(收入、支出、收支差额)、物资供应、基本建设、劳动工资、网路发展计划等8种。
  1985年,扩大企业自主权,省局计划编制权下放地区局,各县局计划由地区对口管理。翌年,实行基建计划省市分级管理,以局项目建仪书、设计任务书、基建计划由地市局审查。国家贷款计划指标、自筹基建指标、技措自筹计划指标按省局分配额度,由地市局切块下达。是年,计划编制有通信业务量、通信总量、通信质量、收入盈利、通信成本、邮电通信网络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大修理、劳动工资、邮电物资供应、邮电职工培训、邮电财务等12项。
  1988年起,试行工资总额与实际工作量挂钩。指标由全国业务总量、本企业业务总量和通信总量增长率构成,分别占0.5、0.3和0.2。企业业务总量、通信总量、业务收入按比例同步发展。1992年,分解执行市局下达业务总量、通信总量、业务收入、业务支出、通信质量计划指标,实行考核,并与奖金分配挂钩。1994年起,改工效挂钩为与业务收入计划指标挂钩。
  二、统计
  五、六十年代,未设专职统计,由财务室经济员兼理。1970-1972年,邮政、电信兼职综合统计各1人。
  1981年起,有关班组及下属支局(所)相继配兼职统计人员,逐步建立统计台帐,备有手册、台帐、图表、原始纪录,初步形成统计有序网络。各支局、班组兼职统计员负责整理汇总有关资料。县局主管邮政、电报、长话、市话、农话统计。上述5项参与汇总分析有业务量、质量等,按规定向上级局递送月报、季报和年报。1987年起,建立固定资产投资财务拨款统计,由基层邮电统计部门填报。是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邮电统计工作暂行规定》。1989年,制订《关于开展邮电统计大检查的实施办法》,重点检查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档案的建立和健全、统计数字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及报表错、迟、漏、虚数、瞒报、拒报等,1988-1989年1季度邮政、电信业务量、通信总量、通信质量等自查情况。6月底,经市局统计检查验收,统计综合准确率99.11%。
  1991年,实行专用电信网年报统计,翌年5月,贯彻省局《关于抓紧部署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统计纳入规范化、正规化轨道。1994年实行微机化管理,各项统计数据、指标、档案整理规范化。1995年,通过省、市局规范化检查,达到省一级企业标准。至年底,有专兼职统计37人,其中专职2人。
  第三节 资金 资产
  一、资金
  民国时期,邮政、电信业务收入全部存入地方银行解缴省局。支付须按上级指令或规定呈报省局核定拨款,月终填报帐单,连同单据核销。
  解放初期,在银行建立金库,各项营收和经费按日存入。支出由上级以银行拨款。1956年起,所属梅林、桥头胡、黄坛、长街、力洋、岔路等6处支局(所)试行预算拨款,于当地人民银行开设收支户和结算户,实行收、支两线管理。又在县人民银行开立汇兑户,资金由银行调拨周转,翌年3月推至全县。1958年后,全县汇兑开户均由人民银行办理。邮电支局、邮电代办所汇兑资金往来户存款或欠款余额每旬上划县局。次月7日县局向省局上划。是年,取消预算拨款,实行差额管理制度。规定县局业务收入留存,业务支出在收入中扣除,每月按计划或实绩、通过银行监督,向省局上缴利润和折旧基金等。
  1977年11月,执行省局专用基金集中和分成办法,使用范围、审批权限的有关规定。加强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线路改造基金的管理。1980年,执行省局收支挂钩、差额包干、超额分成办法,企业资金逐年增长。1986年初,实施《浙江省邮电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实行专用基金“以收定支、先收后 用、专款专用、不准挪用”管理原则。
  1990年初,贯彻执行《浙江省邮电建设基金管理和使用暂行办法》,加强工程计划专用款核算和借贷管理。是年,制订《汇兑资金管理办法》,实行每日限额提款,超额由主管人员在支票签名提取。1993年,执行邮政汇兑资金结算,每5日上划,兑超额大时,每天3万元为标准,于当日上划。1995年8月,清查电话用户欠费。至10月20日,计有欠费3个月以上351户,2个月以上934户,金额108.9万元,收缴欠费57.59万元,滞纳金17.20万元,用户欠费率由8月49.6%降至39.5%。
  二、资产
  1957年起,实行固定资产分级管理。县局负责固定资产使用、维护、保管、清理及记录事项。固定资产购置、转移、调拨、折旧、报废变价报省局核准。1962年,开始固定资产调查建卡。按省局规定,使用期限1年及单价200元以上生产工具须登记建卡。1979年,执行省局规定,调整为使用期在1年以上及单价500元以上。
  1987年,实施省局基本建设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有关规定,实行包干责任制。4月,与省局签订《关于一九八七年邮电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投资包干协议书》。
  1990年8月,成立开展固定资产的清理工作小组,局长丁国锵兼组长,实地清点固定资产,绘制图表,建固定资产卡片525张,登记固定资产1163.13万元。制订固定资产归口管理责任制,及增减变动处理办法。12月,经省、市局与核验收,被评为全省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一等奖,《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被纳入浙江省固定资产清查有关资料汇编,予以推广。1993年7月,调整固定资产确认为使用期1年及单价2000元以上。翌年清查后,确认国营固定资产4903.68万元。1995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453.82万元。
  第四节 物资管理
  民国时期,物资供应均由省局统一调配发放。
  解放后,物资仍由省局供应调拨,仓库10平方米。1956年,改局办公室经济员兼理,每月中旬各部门请领材料(特殊或紧急情况外)。1959年,西大街局房建成后,二楼一间为物资仓库。1964年,为加强财务稽核,压缩流动资金,建立材料计划请领制度和费用卡,材料列帐登记。1969年,邮、电分设时,邮政单册材料由邮局总务兼管,电信材料由电信局专人管理。1975年,设专职物资供应人员,建立帐、料、卡明细帐。原邮电局办公处底层为物资仓库,供应员兼仓库保管员。翌年,城关西大街41弄5号职工宿舍建成,底层为仓库,设专职保管员,凭料单发货。农村支局普遍建立机线材料仓库和请领制度。
  1980年,实施邮电部《邮电物资工作试行条例》和《县、市邮电局(站)物资供应管理办法》。翌年起,实行设备维护材料消耗定额和维护资金计划,作奖金考核指标分配支局、班组。1982年,开展仓库标准化管理,创建标准库活动。做到物资材料“三清”、“三符”,即数量清、规格清、质量清;帐物相符、帐页实物相符、排列次序相符,进料做到定库、定位、定层。1984年12月,经省市局验收,评为合格标准库。次年,专职人员增至2名。1986年,为修旧利废,在小北门车站路44号临时设立基建材料及电信大件材料仓库,面积399平方米(含堆放场地),另配仓库管理员1名。1987年,制订《邮电通信专用自行车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分专用车使用范围、供应、使用年限及维修、处理、乡镇邮电所专用车供应等5方面。是年,制订《关于加强物资请领制度》,规定机线人员每月10日编报维修材料请领计划表,经班组长、支局长核实签字上报,按计划供应。1988年4月1日起,试行自行车形式承包。翌年继续贯彻“计划供应为主,社会调节为辅”的方针,为邮电通信生产服务,增采购员1名。全年物资吞吐量24.25万元。
  1990年,实施邮电经营维修物资申请计划按季上报。1992年,因建邮政大楼附属房,电信大件材料仓库移至回浦新建的147平方米平房。1994年4月,物资采购划归通宝邮电实业公司所属的邮电器材公司,局供应人员负责供应。1995年,局库存材料191.86万元。
  第五节 局房建设
  民国34年(1945年)8月,宁海营业处租用城关西大街109号房屋6间,月租金1910元。民国36年10月1日,宁海电信局租用城关商会巷1号房5间,月租金10万元。
  解放初,仍租用地方个人房屋。1953年1月,县人民委员会拨予土地改革所没收房屋(小北门街4号)。农村支局(所)租用面积狭小,租金较高。岔路支局租用楼屋一幢,月租金7元。1958年,宁海、象山合并为象山县邮电局,租用沥洋孙家道地楼屋一幢。翌年冬,首次在宁海城关)西大街鸡行口(现中大街57号)投资5000元,建210平方米二层楼房,楼上材料仓库、宿舍,楼下营业、投递、封发。电报、电话、机房、办公租用房管会屋。1965年12月,一市区政府划154平方米官岭小学校舍归一市支局使用。60年代后期,局领导直接掌理局房建设,临时抽调人员现场管理。1969年,659平方米县局电信机房7月动工,10月峻工。
  70年代起,土建项目逐年增多,设专人负责基建。1970年后,相继兴建长街、黄坛、梅林、桥头胡、深甽5处电信支局局房。邮政支局生产用房仍租用民房。翌年10月1日,拆中大街57号二层楼房,新建630平方米生产、办公用房。80年代始,县局生产、办公用房建设列入省局基建计划财务处管理,农村支局所房由农话处管理。1984年,采取省局拨款与企业自筹结合。局设基建小组,负责土建施工,由一名分管副局长负责。1985年,经省局列项投资120万元,在原电信局址南首拆建民房,建造3000平方米电信综合机房。1986年,设审计股后,基建预决算均有审计人员参与。1988年7月30日,电信综合楼竣工验收。1990年8月,在望府楼建无人中继站,投资开辟通往该站公路。
  1991年,省局列项(现兴宁北路7号)兴建邮政大楼,面积4150平方米,投资360万元,1993年初竣工。是年,成立行政股后,基建小组属之。1995年,省局列项建城关北门电信分局,面积1.3万平方米。至年底,全县生产办公用房13768平方米。

知识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宁海县邮电志》

出版者:人民邮电出版社

本书全面概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的发展历程,从邮驿、邮局、电信机构到邮电局的沿革,详细描述了邮政、电信两大领域的邮路邮运、分拣封发、投递、业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及企业综合管理、党群组织和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丰富的历史资料和专题研究,展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和发展,反映了邮电事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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