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邮电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216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奖惩 |
| 分类号: | F632.9 |
| 页数: | 2 |
| 页码: | 140-141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民国时期至90年代,邮电局对职工奖惩制度进行了不断的完善和调整。民国时期强调“赔偿必罚”,严厉制裁违章行为。1950年代起,邮电局开始执行奖惩试行条例,实行奖励工资制,并根据生产成绩和贡献大小进行奖励。80年代后,邮电局逐步建立了定员包奖制、基本奖考核制度、在岗服务奖制度等,同时严格执行辞退违纪职工的规定。此外,邮电局还设立了荣誉奖励办法,对合理化建议、技术改革、学习竞赛、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优秀的职工进行奖励。90年代,邮电局进一步增加了效益奖,并制定了多项奖罚办法,如邮政储蓄、市话装移机、市话修机奖罚办法等。同时,还根据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对生产奖金进行分配。 |
| 关键词: | 宁海县 企业管理 用工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