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邮政快件 特快专递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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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8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邮政快件 特快专递
分类号: F632.755
页数: 3
页码: 71-73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89年,邮政快件业务开始办理,资费按重量计费。1992年,邮政特快专递业务在宁波市局代办下开始运营,起初仅限于特定营业厅收寄,后逐渐扩展至自办支局(所)。该业务享有航运和海关验关优先权,由专人收寄、专门机构处理和专车投递。1993年,正式开办此业务,并增设人员和车辆。1994年,设特快专递转运班,人员增加。1995年,执行国际特快专递重点用户资费浮动政策,业务收入大幅增长。
关键词: 宁海县 邮政业务 业务发展

内容

1989年6月10日,始办邮政快件业务,资费实行国家均一制计费,按件秤重,100克以内(含100克)每20克及其零数为0.50元,100克以上续重100克及其零数为0.80元。翌年7月31日起,起重100克内每20克或其零数为0.80元,续重101克至5000克,每重100克或其零数加收1.00元,快件资费为0.50元。
  特快专递为邮政部门一项新型业务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信息时代需求。由世界各国邮政联合创办,办理国内和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其标志为万国邮政联盟统一规定的“EMS”,即英文:Express Mail Service缩写,该业务受各国法律保护,享有航运和海关验关优先权,专人收寄、专门机构处理、专车投递,直送至收件人手中。特快专递邮件分文件类和物品类两种。收费标准每件起重200克,收费人民币12元,续重200克,收费人民币3元。
  1992年2月,邮政特快专递业务始为宁波市局代办,限城关北门、中街营业厅收寄。8月1日,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收取特快专递附加费0.50元。翌年6月6日,经省局批准正式开办此项业务,配人员4名,车辆1辆,传真机1台。次月,收寄点扩至自办支局(所)。至年底,业务收入11.13万元,为业务总收入3.82%。8月20日,设特快专递转运班,人员增至10名。1995年5月,执行省局使用国际特快专递重点用户资费在统一资费标准上下浮30%,代办手续费可按现行交寄邮件资费8%- 15%。年底,业务收入89.66万元,占邮政总收入15.60%,比上年增长155.4%。

知识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宁海县邮电志》

出版者:人民邮电出版社

本书全面概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的发展历程,从邮驿、邮局、电信机构到邮电局的沿革,详细描述了邮政、电信两大领域的邮路邮运、分拣封发、投递、业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及企业综合管理、党群组织和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丰富的历史资料和专题研究,展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和发展,反映了邮电事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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