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包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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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7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包裹
分类号: F632.755
页数: 2
页码: 63-64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起,县内开始办理国内包裹业务,包括保险包裹及代收货价包裹业务。民国年间,业务逐渐扩展,包括小包邮件、上海市内包裹特别投递服务、恢复包裹收寄等。1949年后,业务继续发展,开办快递小包业务,调整计重单位,停办部分业务并恢复代收货价包裹业务。1980年代起,增办乙类保价包裹、商品包裹等业务,并调整代办酬金和加收包裹附加费。1990年代起,包裹资费按寄递里程分区核定,计重单位恢复,停收航空商品包裹,商包资费下浮,特快专递业务开办后包裹业务量下降。
关键词: 宁海县 邮政业务 业务制度

内容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县内始办国内包裹业务、保险包裹及代收货价包裹业务。
  民国24年(1935年)始办小包邮件,就地投递县内小包邮件每重100克或其畸零之数收费2.5分,起码邮资0.10元。5月1日起,除蒙古、新疆外,均可寄递。民国25年6月1日起,寄上海市内包裹,除包裹详情单内注明(不必按址送交收件人者外),不论重量或尺寸大小,交寄时收取投递费每件0.10元。到达上海后,按址投递,收件人可免赴邮局领取。民国27年3月,浙东一带交通渐次恢复,除杭、嘉、湖战区及临近战区之桐庐、富阳等地仍暂停收寄外,其他各局恢复包裹收寄。民国35年11月,浙江邮区恢复代收货价包件业务。翌年9月,开办国际航空包裹,寄往德国礼品包裹,同一寄件人寄同一收件人礼品包裹。每期以一件为限。准寄物品为食品、皮鞋、肥皂、药品等。重量5公斤,长、宽、厚不得超过180公分。民国末期代收货价包裹业务停办,1949年11月1日重行开办。所辖37处邮政代办所、信柜中,为理普通包裹业务18处,收寄1300件,月均100余件。
  1950年,开办快递小包业务。1953年,包裹业务量达10200件,月均850件。1961年8月5日,暂停收寄航空包裹。1969年4月1日起,普通包裹和快递小包计重单位由500克降为100克,停办代收货价包裹和收寄货样业务。
  1979年下半年,增办乙类保价包裹,个人交寄价值30元以下,按乙类保价包裹加收保价费1%。
  1980年,增办商品包裹。加收民包资费50%。1985年,包裹业务量7.14万件,其中商包4.64万件,占65%。翌年8月1日起,各邮电机构均收寄商包,包裹代办酬金由原民包每只8分改0.10元,商包每只0.20元。
  1988年6月1日起,加收包裹附加费每只0.10元,其中商包0.30元。是年,收寄商包4.81万件,占包裹总量的75%;包裹收入32.32万元,占邮政收入37.46%。1989年12月31日,收寄包裹1068件,其中商包816件,占76.4%;包裹收入4781.65元,其中商包4429.82元,占92.6%。商包内件主要有塑料制品、五金制品、胶木件、橡胶件、胶丸、针织品、织带等。主要流向:沈阳、天津、广州、湖南、上海、武汉、湖北、济南、山东、南宁、南昌、四川、南京、乌鲁木齐、景德镇及东北各省。
  1990年7月31日起,包裹资费按寄递里程分区核定,计重单位由100克恢复至500克。8月,停收航空商品包裹。1993年3月,商包(含大件商包)资费下浮,最低按民包资费收寄,或加收不超过民包资费50%。6月,开办特快专递业务后,一些企业、厂家产品、货样转特快专递交寄,包裹业务量下降。
  1995年,包裹业务量为4.23万件,其中商包2.6万件,占61.5%;包裹收入72.77万元,占邮政业务收入12.66%,其中商包收入占包裹总收入的76.46%。

知识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宁海县邮电志》

出版者:人民邮电出版社

本书全面概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的发展历程,从邮驿、邮局、电信机构到邮电局的沿革,详细描述了邮政、电信两大领域的邮路邮运、分拣封发、投递、业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及企业综合管理、党群组织和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丰富的历史资料和专题研究,展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和发展,反映了邮电事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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