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函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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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78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函件
分类号: F632.755
页数: 3
页码: 60-62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局自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起办理函件寄递业务,历经多次业务扩展与资费调整。民国年间,相继开办邮转电报、航空函件、保价函件等业务。1949年后,逐步实行邮资已付戳记、调整资费,并开办代收货价等业务。1950年代起,增办“零寄整付”邮件业务,并与银行合作使用专用信封。现役军人及武警士兵享受免费军邮。1960年代,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后停办部分业务并取消免费规定。1979年起,可收寄台湾信函等,函件种类有所调整。1980年代后,开办多项新业务,如邮局代发广告、国内货样邮寄等,并恢复部分停办业务。1988年起,收取给据邮件附加费。1990年调整函件资费,业务量持续增长。
关键词: 宁海县 邮政业务 业务制度

内容

宁海局办理函件寄递业务,始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资费为平信计重标准15公分,收银元外埠1分、本埠0.05分。
  民国10年(1921年)11月,开办邮转电报业务。民国18年,开办航空函件业务。民国31年1月,开办保价函件业务,规定可寄有价证券、重要文件及法定许可的金银宝石。保价最高5000元为限,收取保价费1%,最低保价费2角。民国35年,开办报值挂号业务。翌年2月1日,简化挂号收寄手续,取消执据三联单式缮写收、寄件姓名、住址规定,改上下联加盖日戳。处理时,改逐件登记转发为只登记总件待发。
  1949年,改挂号函件为逐件登记转发。5月,使用邮资已付戳记,不贴邮票,邮资按银元计价。10月1日,调整国内函件资费,平信每重20克,资费100元(使用华东解放区邮资)。11月1日,开办代收货价业务。是年,收寄函件11.34万件。1950年1月,停办报值挂号业务。执行全国统一邮政资费,平信每重20克500元(旧人民币折新人民币5分),2月1日调整为800分。
  1951年增办“零寄整付”邮件业务,1953年2月停办。1958年复办。1955年,邮电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商妥使用印有标志的红色银行专用信封,专格分拣、优先投递,以零寄整付方式逐月结算邮运。
  1957年,现役军人免费交寄普通信函,交寄单位须在信封上盖“军邮免费邮件”三角戳记,集中向当地邮局交寄。是年,收寄函件47.36万件。
  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可附寄粮票、油票、布票、户口迁移证、粮食迁移证、共青团组织关系等6种票证。翌年8月,停办保价信函附寄现钞业务。1962年9月1日起,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供给制现役士兵享受免费军邮。1966年9月1日,毛泽东著作作免费挂号印刷随信函寄发。1969年4月1日,停办代收货价邮件、国内邮件回执、存局候领业务。5月1日起,取消免费规定。
  1979年7月,可收寄台湾信函(限重2公斤)、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9月,函件种类由信函、明信片、印刷品、事务文件、盲人读物、货样6种,调整为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4种。
  1980年7月1日开办邮局代发广告业务,并恢复存局候领业务。翌年5月1 日,恢复办理代收货价邮件业务。7月1日,恢复国内邮件回执业务。
  1983年,开办贺年明信片业务。次年开办国内货样邮寄业务。10月1日,恢复义务兵免费平信。1986年7月1日起,调整印刷品邮件准寄范围,凡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的印有统一书号(或ISBN)证书的书籍、报纸、期刊和教材作印刷品交寄。是年,函件196.33万件。次年6月,开办国际邮政业务。
  1988年6月1日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凡收寄出具收据的邮件、汇款均收取给据邮件附加费,每件(张)0.10元;按规定收寄的印刷品邮件,不论是否给据均收取附加费,每1000克0.10元,不足1000克按1000克计收。如用户需按给据邮件交寄,除收取印刷品附加费外,再加收给据邮件附加费,国际、港澳邮件比照国内邮件收取附加费。1990年7月31日停止执行。是日,函件资费调整,平信每重20克0.20元(附表)。其后,业务量日增。1995年底,函件221.65万件,为1949年19.54倍。

知识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宁海县邮电志》

出版者:人民邮电出版社

本书全面概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的发展历程,从邮驿、邮局、电信机构到邮电局的沿革,详细描述了邮政、电信两大领域的邮路邮运、分拣封发、投递、业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及企业综合管理、党群组织和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丰富的历史资料和专题研究,展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和发展,反映了邮电事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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