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邮政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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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77
颗粒名称: 第六章 邮政业务
分类号: F632.755
页数: 15
页码: 60-7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局自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起办理函件寄递业务,资费标准初定。后逐步开办邮转电报、航空函件、保价函件、报值挂号等业务,并经历多次资费调整和手续简化。1949年后,实行邮资已付戳记,调整资费,开办代收货价业务。1950年代起,增办“零寄整付”邮件业务,并与银行合作使用专用信封。现役军人及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享受免费军邮。1960年代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后停办部分业务并取消免费规定。1979年起,可收寄台湾信函等,函件种类也有所调整。
关键词: 宁海县 邮政业务 历史发展

内容

第一节 函件
  宁海局办理函件寄递业务,始于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资费为平信计重标准15公分,收银元外埠1分、本埠0.05分。
  民国10年(1921年)11月,开办邮转电报业务。民国18年,开办航空函件业务。民国31年1月,开办保价函件业务,规定可寄有价证券、重要文件及法定许可的金银宝石。保价最高5000元为限,收取保价费1%,最低保价费2角。民国35年,开办报值挂号业务。翌年2月1日,简化挂号收寄手续,取消执据三联单式缮写收、寄件姓名、住址规定,改上下联加盖日戳。处理时,改逐件登记转发为只登记总件待发。
  1949年,改挂号函件为逐件登记转发。5月,使用邮资已付戳记,不贴邮票,邮资按银元计价。10月1日,调整国内函件资费,平信每重20克,资费100元(使用华东解放区邮资)。11月1日,开办代收货价业务。是年,收寄函件11.34万件。1950年1月,停办报值挂号业务。执行全国统一邮政资费,平信每重20克500元(旧人民币折新人民币5分),2月1日调整为800分。
  1951年增办“零寄整付”邮件业务,1953年2月停办。1958年复办。1955年,邮电部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商妥使用印有标志的红色银行专用信封,专格分拣、优先投递,以零寄整付方式逐月结算邮运。
  1957年,现役军人免费交寄普通信函,交寄单位须在信封上盖“军邮免费邮件”三角戳记,集中向当地邮局交寄。是年,收寄函件47.36万件。
  1960年10月,开办特种挂号信函业务,可附寄粮票、油票、布票、户口迁移证、粮食迁移证、共青团组织关系等6种票证。翌年8月,停办保价信函附寄现钞业务。1962年9月1日起,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供给制现役士兵享受免费军邮。1966年9月1日,毛泽东著作作免费挂号印刷随信函寄发。1969年4月1日,停办代收货价邮件、国内邮件回执、存局候领业务。5月1日起,取消免费规定。
  1979年7月,可收寄台湾信函(限重2公斤)、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9月,函件种类由信函、明信片、印刷品、事务文件、盲人读物、货样6种,调整为信函、明信片、印刷品和盲人读物4种。
  1980年7月1日开办邮局代发广告业务,并恢复存局候领业务。翌年5月1 日,恢复办理代收货价邮件业务。7月1日,恢复国内邮件回执业务。
  1983年,开办贺年明信片业务。次年开办国内货样邮寄业务。10月1日,恢复义务兵免费平信。1986年7月1日起,调整印刷品邮件准寄范围,凡经出版行政机关批准的印有统一书号(或ISBN)证书的书籍、报纸、期刊和教材作印刷品交寄。是年,函件196.33万件。次年6月,开办国际邮政业务。
  1988年6月1日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凡收寄出具收据的邮件、汇款均收取给据邮件附加费,每件(张)0.10元;按规定收寄的印刷品邮件,不论是否给据均收取附加费,每1000克0.10元,不足1000克按1000克计收。如用户需按给据邮件交寄,除收取印刷品附加费外,再加收给据邮件附加费,国际、港澳邮件比照国内邮件收取附加费。1990年7月31日停止执行。是日,函件资费调整,平信每重20克0.20元(附表)。其后,业务量日增。1995年底,函件221.65万件,为1949年19.54倍。
  第二节 包裹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县内始办国内包裹业务、保险包裹及代收货价包裹业务。
  民国24年(1935年)始办小包邮件,就地投递县内小包邮件每重100克或其畸零之数收费2.5分,起码邮资0.10元。5月1日起,除蒙古、新疆外,均可寄递。民国25年6月1日起,寄上海市内包裹,除包裹详情单内注明(不必按址送交收件人者外),不论重量或尺寸大小,交寄时收取投递费每件0.10元。到达上海后,按址投递,收件人可免赴邮局领取。民国27年3月,浙东一带交通渐次恢复,除杭、嘉、湖战区及临近战区之桐庐、富阳等地仍暂停收寄外,其他各局恢复包裹收寄。民国35年11月,浙江邮区恢复代收货价包件业务。翌年9月,开办国际航空包裹,寄往德国礼品包裹,同一寄件人寄同一收件人礼品包裹。每期以一件为限。准寄物品为食品、皮鞋、肥皂、药品等。重量5公斤,长、宽、厚不得超过180公分。民国末期代收货价包裹业务停办,1949年11月1日重行开办。所辖37处邮政代办所、信柜中,为理普通包裹业务18处,收寄1300件,月均100余件。
  1950年,开办快递小包业务。1953年,包裹业务量达10200件,月均850件。1961年8月5日,暂停收寄航空包裹。1969年4月1日起,普通包裹和快递小包计重单位由500克降为100克,停办代收货价包裹和收寄货样业务。
  1979年下半年,增办乙类保价包裹,个人交寄价值30元以下,按乙类保价包裹加收保价费1%。
  1980年,增办商品包裹。加收民包资费50%。1985年,包裹业务量7.14万件,其中商包4.64万件,占65%。翌年8月1日起,各邮电机构均收寄商包,包裹代办酬金由原民包每只8分改0.10元,商包每只0.20元。
  1988年6月1日起,加收包裹附加费每只0.10元,其中商包0.30元。是年,收寄商包4.81万件,占包裹总量的75%;包裹收入32.32万元,占邮政收入37.46%。1989年12月31日,收寄包裹1068件,其中商包816件,占76.4%;包裹收入4781.65元,其中商包4429.82元,占92.6%。商包内件主要有塑料制品、五金制品、胶木件、橡胶件、胶丸、针织品、织带等。主要流向:沈阳、天津、广州、湖南、上海、武汉、湖北、济南、山东、南宁、南昌、四川、南京、乌鲁木齐、景德镇及东北各省。
  1990年7月31日起,包裹资费按寄递里程分区核定,计重单位由100克恢复至500克。8月,停收航空商品包裹。1993年3月,商包(含大件商包)资费下浮,最低按民包资费收寄,或加收不超过民包资费50%。6月,开办特快专递业务后,一些企业、厂家产品、货样转特快专递交寄,包裹业务量下降。
  1995年,包裹业务量为4.23万件,其中商包2.6万件,占61.5%;包裹收入72.77万元,占邮政业务收入12.66%,其中商包收入占包裹总收入的76.46%。
  第三节 汇兑
  国内邮政汇兑业务始于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11月,初设于繁华商埠,后渐次扩展。中华邮政时,办有普通汇票、高额汇票、定额汇票、小款汇票及电报汇票5种。
  民国期间,普通和小款汇票,贴与收汇款额相等价值“汇兑印纸”,一剪两开,以便稽核。民国15年(1926年),宁海系汇票开发兑付局,数额100元为限。民国19年11月,开办小款汇兑业务。民国32年3月,办理电报汇票业务,为电报汇票转汇局。支局办理进出口电汇均经县局汇检人员编拍电汇电报和填发电汇汇票。民国33年2月,所辖长街、西垫、桥头胡、塔山童、璜溪口、茶院村、大蔡、溪下庄、梅林、马岙、岩溪、西周、墙头、下沈、柴溪、县前街(代一)、桃源桥(代二)办理小款汇票,汇费每汇1元及其零数收取2分,每张汇款额限10元,邮局发给汇银执据,由汇款人将其装入信封信内,按挂号寄发收款人,凭执据6个月内到指定邮局领取汇款。民国36年9月,指定为高额汇款局并开办定额汇票。定额汇票面值5元、10元、15元、20元、50元100元6种。西垫、桥头胡、长街代办所首次开办定额汇票。是年,还开办侨汇业务。民国37年7月,调整国内汇兑手续费,小额汇票手续费10000元,电报汇票手续费50000元,最低汇费10000元。1949年,普通汇票仍沿用“中华邮政”三联式汇票。汇票和票根交汇款人作挂号寄予收款人兑款。是年8月1日起,普通汇票改用汇款金额剪格式垫写两联汇票,每张限额300元。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改变汇兑业务通汇面小、手续繁锁和汇费昂贵的状况,汇兑业务得到发展。1949年12月11日,梅林、溪下庄、深甽、塔山童、茶院、大蔡、璜溪口、柴溪、黄坛、冠庄、力洋、马岙、长洋等13处代办所陆续开办普通汇票,汇费按15‰收取。定额汇票面值分1万元、2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和50万元9种(旧人民币)。年计费出口汇票3500张。1953年汇兑业务由邮局独立办理,限办300万元以下个人汇款,每张汇票汇费调整为2000元。
  1954年1月,实行“凭证兑付”,方便群众。翌年3月1日,发行新人民币,使用新汇票,汇款每笔最高限额300元,收取汇费0.20元。8月1日,县局和支局停办定额汇票业务,1958年代办所停办。是年1月,汇费实行按汇款金额百分之一计收。
  1959年1月,取消剪格式改复写二联式,采用专用汇套,封面空心露出收件人姓名和住址,原汇票交由汇款人封入信封内作挂号信交寄改为邮局封装汇套寄往兑付局。是年,汇款每笔最高限额1000元,代办所最高限额100元。1961年,汇票达5.56万张,1962年每张汇票限额又恢复到300元。
  1965年4月1日,取消露孔式专用汇套,改用信封式汇款通知单,将汇票套入信封式汇款通知单内寄出,以代替汇套。是年,岳井、青珠、农场、胡陈、东仓、古渡、茶院、东岙、沙柳、桑洲、前童、双峰、民主、峡山、长洋、大蔡、大里、马岙、璜溪口19处代办所开办汇兑业务。岳井、东岙、沙柳、桑洲、前童、民主、长洋、大蔡、大里、璜溪口等10处代办所核定汇兑资金。1967年3月1日,电汇电报费每笔0.50元,电汇附言按字计收。
  1981年8月,高额汇票每张增至5000元,邮电代办所每张限额300元,零星汇票每张定为1000元,个体户、专业户高额汇票大量增加。1988年,经省政府同意,电报汇款收取附加费每份0.30元。8月,省政府修订附加费收取标准,电报汇款每张0.40元,即电报0.30元、汇票0.10元。翌年6月10日,增办快件汇票业务,收取快件费5角,汇费按规定计收。
  1993年开发快汇2.27万张,金额1065.36万元;普汇6万张,金额2715.78万元;电汇2137张,金额412.09万元。收入汇费21.45万元,占邮政收入7.4%。1995年,兑付额11673.51万元,兑超6107.70万元,为全省兑超局之一,汇兑业务收入占邮政收入的7.33%。
  第四节 邮政储蓄
  民国26年(1937年)10月16日,县内始办存薄储蓄业务。民国32年3月,开办支票储金业务。5月,开办定期储金业务,每张50元起存,利率:半年一分一厘、一年一分二厘,二年以上一分四厘。民众陆续来局开立存户。民国33年,充任游击区代表行局,以省府扶贫配额,负责鄞县、慈溪、定海、镇海、奉化、象山领券交款手续。民国35年3月,宁海局存款额属2000-3000万元挡次之局。民国末期,储金日趋清淡而停业。
  1950年6月21日,复办储金业务。翌年5月1日,改办代理储蓄业务,为活期、定期2种,1953年9月14日停办。
  1986年12月20日,在城关恢复开办邮政储蓄业务。至12月底,储户1135户,储蓄余额85.48万元。1987年,根据国务院开办邮政储蓄要快办、多办的指示精神,西店、岔路、黄坛、桥头胡、薛岙、长街等支局先后开设邮政储蓄点,配合省局举办“六一”儿童乐和集邮有奖储蓄,自行组织“六月乐”有奖储蓄活动。7月15日,开办定活两便储蓄业务,面值10元、20元、50元、100元和500元5种。年底储蓄余额136.51万元,1989年邮储余额降为91.31万元。
  1991年,开办汇转储、代缴电话费和预付装机款业务。为开拓农村邮储市场,1992年12月,率先在城关笆弄头开设邮储代办点。次年9月1日,使用邮储款专车送款。12月21日,在毛屿乡南溪村开办邮储代办点。是年,实施邮政储蓄余额承包,拟订储蓄余额与生产奖金捆在一起的考核办法。年底邮储余额突破2000万元。1994年6月8日,中街、北门两营业厅安装邮储前台微机处理,提高邮储处理准确度,缩短储户等候时间。县局与县总工会、文广局举办首次大型“邮政储蓄杯”体育舞蹈(交谊舞)比赛。年底,邮储点增至18个,邮储业务收入115.25万元,占邮政业务总收入的26.98%。
  1995年,邮储业务开办的种类有整存整取、活期、定活两便、有奖储蓄、代发工资、代缴电话费、定额定期、汇转储、保值储蓄等9种,网点增至36处,储户32938户,余额6316.24万元,比1987年增长近47倍。邮储业务收入突破200万元,占邮政业务收入36.56%。
  第五节 报刊发行
  民国初期,宁海报刊由中大街尤信昌号家经营。其后,三皇堂万象春药号兼营订销。仅《新闻日报》、《大公报》、《文汇报》、《东南日报》4种。民国22年(1933年)5月1日,《宁海民报》创刊,县城机关、学校、商店订阅,农村甚少,1949年元旦停刊。
  解放后,私营报业、分销处自行停闭,邮局始代订《浙江日报》。1950年3月15日,报刊由邮局发行。开办初期,全国出版报纸382种,杂志257种。宁海收订《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农民大众》、《浙江日报》、《文汇报》、《新闻日报》、《青年报》、《浙江工人》等,杂志有《展望》、《新观察》、《中国青年》、《中国妇女》、《时事手册》、《妇幼卫生》、《中华内外科》等20余种,后逐年增多。1951年8月起,报刊实行预订预收制度,订阅报刊一般以月为单位,订阅人根据需要可延长订阅,但都要订到年底为止。1952年,贯彻《关于改进发行工作具体办法的联合决定》,实行报刊整订和破订办法。纠正报刊发行单纯业务观点和摊派、派订做法,投入大量人力精力,宣传收订和投递。1956年3月,邮电部提出邮政以发行为纲,邮局与团县委联合举办“报刊推广运动月”活动,组织下乡推广收订,报刊发行量有所上升。5月1日,《宁海报》创刊,8月5日,由邮局发行。
  1957年,取消报刊限额发行规定,至11月,报纸期发份数3706份,杂志4135份。平均38人订阅报刊1份。1958年5月,贯彻“全党全民发行”和“邮政以发行为纲”的方针,《宁海报》改出3日刊,9月易名《宁海日报》。初发行3900份,后《台州大众报》复刊,发行量下降,12月28日停刊。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国仅《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及少数技术性刊物。《浙江日报》亦曾一度停刊,只转发新华社消息。“文化大革命”后,报刊品种增多,全县收订2044种,报纸期发份数4.75万份,杂志期发份数4.36万份,为1952年19倍多。
  1980年报纸分为日报、月报、周三报、周二报、周六报、旬报、半月报7种;杂志分周刊、旬刊、半月刊、月刊、双月刊、季刊6种。1982年,增设报刊发行站30余处。少数报刊社自办发行,以减少发行费用支出。翌年6月,集邮门市部零售杂志。1986年,开办城隍庙报刊零售门市部。次年,转个人承包,月营业额2000元。是年,西店支局因陋就简,开办农村第一家报刊零售门市部。1987年4月,调整发行费率、省、市、自治区以上党委机关报,发行费率仍为25%,中央级工、青、妇、法制、科技、少年报刊(各限一种)的发行费率提高到27-28%,其他报刊发行费率由邮电部门与出版部门签订发行合同,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调整发行费率。
  1994年1月,全县投递人员实行报刊流转额基数承包,超基数奖励、多劳多得。6月中旬,《宁海报》复刊,试刊3期。7月1日正式出刊,周报8版,县局发行,发行量9000份。10月,配微机终端4台,主机1台,县局报刊发行由微机处理。年底,报刊流转额250.31万元,比1992年增长1倍。
  1995年1月1日,《宁海报》改周二报,发行量9216份。年底,报刊期发份数6.36万份,每百人订阅报刊11.4份。报刊流转额276.07万元,业务收入67.47万元,占邮政业务总收入11.74%;零售报刊217种,流转额2.76万元。
  第六节 集邮
  民国时期,民间出现集邮活动,但收集者不多,解放后,集邮随人民生活改善逐步活跃,1952年12月19日,浙江省邮电管理局制定《开展集邮业务暂行办法》,规定凡中国人民邮政发行的普通邮票、航空邮票、欠资邮票、明信片、纪念邮票、特种邮票均可供搜集。
  1982年10月16日,由胡新湖等发起成立县集邮小组。翌年1月23日,县职工集邮协会成立。县总工会主席蔡苗根兼会长,有会员50人,印制封、戳各1枚。6月,县邮电局、县总工会和职工集邮协会联合举行“宁海首届中国邮票展”,设纪念邮票、特种邮票销售窗口。7月1日,在中街营业厅旁划出12平方米房屋,设集邮门市部,配营业员1名兼报刊零售。至年底,邮品零售额7830元,次年增至12400元。
  1984年,李少华展出的《计划生育》专题获全省邮展优秀奖、全国邮展银质奖,被评为浙江省计划生育优秀宣传作品一等奖。1986年1月5日,县专题集邮小组成立。丁卯年首日封加字印刷纪念封1枚。是日,《专题集邮》创刊。7月,举办县首届青少年专题邮展,参展邮集16部。翌年1月12日,全国集邮联副会长、著名老集邮家张包子俊由省邮协常委、宁波市邮协领导陪同来县指导,举办专场集邮知识讲座。7月,李晓雷《第十一幅浮雕》获参加全国青少年专题集邮展览银奖。8月2日,县集邮协会成立。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徐承良兼会长,县邮电局长胡仁妹和县总工会主席蔡苗根、宁海无线电厂李少华为副会长,县委报道组竺济法为秘书长,会员200人,举办集邮知识竞赛。10月,协会选送的五部邮集参加浙江省举办首届青少年集邮展览,其中李晓雷的《第十一幅浮雕》和陈炜的《在祖国的土地上漫游》分别获一等奖和三等奖。16日,陈炜为浙江省三名代表之一赴京参加中华全国集邮联、中央电视台等单位举办的邮票上科学文化知识竞赛,获优秀奖。次日,中国邮票设计家孙传哲作品在宁海展出。是年,县专题集邮研究小组评为全国先进单位。
  1995年8月3日,协会选举邮电局副局长麻承华为会长,陈明纲、冯正冠为副会长,王哲民为秘书长,龚建东为副秘书长。10月,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举办“爱国主义遍宁海95集邮”展览,展出12部专题,417张,1300余枚,销售邮票邮品1.5万元。年底,销售邮品计469506枚,集邮业务收入29.8万元,为邮政业务收入的5%。
  第七节 邮政快件 特快专递
  1989年6月10日,始办邮政快件业务,资费实行国家均一制计费,按件秤重,100克以内(含100克)每20克及其零数为0.50元,100克以上续重100克及其零数为0.80元。翌年7月31日起,起重100克内每20克或其零数为0.80元,续重101克至5000克,每重100克或其零数加收1.00元,快件资费为0.50元。
  特快专递为邮政部门一项新型业务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信息时代需求。由世界各国邮政联合创办,办理国内和国际特快专递邮件。其标志为万国邮政联盟统一规定的“EMS”,即英文:Express Mail Service缩写,该业务受各国法律保护,享有航运和海关验关优先权,专人收寄、专门机构处理、专车投递,直送至收件人手中。特快专递邮件分文件类和物品类两种。收费标准每件起重200克,收费人民币12元,续重200克,收费人民币3元。
  1992年2月,邮政特快专递业务始为宁波市局代办,限城关北门、中街营业厅收寄。8月1日,执行省物价局、财政厅收取特快专递附加费0.50元。翌年6月6日,经省局批准正式开办此项业务,配人员4名,车辆1辆,传真机1台。次月,收寄点扩至自办支局(所)。至年底,业务收入11.13万元,为业务总收入3.82%。8月20日,设特快专递转运班,人员增至10名。1995年5月,执行省局使用国际特快专递重点用户资费在统一资费标准上下浮30%,代办手续费可按现行交寄邮件资费8%- 15%。年底,业务收入89.66万元,占邮政总收入15.60%,比上年增长155.4%。
  第八节 其他业务
  一、简易保险业务
  民国31年(1942),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业务。规定年龄不论男、女,12-60岁均可投保;体格:身体必须健全,并到局面晤;种类:终身保险、定额保险;保额:2万元-5百万元;赔款:契约成立后,被保险死亡受益人按下列分别受领赔款:未满6个月死亡时,领受所纳全部保费;逾6个月死亡时,领受保险额半数;逾一年6个月死亡时,领受全部保险额,迨解放前夕,因物价暴涨,时局混乱,人寿保险无形消迹停办。
  二、代办业务
  (一)民国2年(1913)3月,受财政部委托开办代售印花税票业务,民国18年停售。民国23年11月1日与财政部税务署会商,各地邮局信柜出售印花税票,1953年12月停办。
  (二)民国23年(1934)4月,开办书刊代购,于1952年12月停办。
  (三)民国时开办货物代购业务,以代商人购买为多,1953年5月1日停止。
  (四)民国时,征询业务开办,1953年6月1日停顿。

知识出处

宁海县邮电志

《宁海县邮电志》

出版者:人民邮电出版社

本书全面概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的发展历程,从邮驿、邮局、电信机构到邮电局的沿革,详细描述了邮政、电信两大领域的邮路邮运、分拣封发、投递、业务管理等多个方面,以及企业综合管理、党群组织和多种经营等方面的内容。通过丰富的历史资料和专题研究,展现了宁海县邮电事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变迁和发展,反映了邮电事业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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