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美丽乡村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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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2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美丽乡村建设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10
页码: 290-2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在2006年成立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并先后成立多个相关领导小组,推进新农村建设。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分包到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并落实工作责任制。自2003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并逐渐增加投入。同时,开展“四权一房(船)”抵(质)押贷款工作,吸纳工商资本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宁海县的新农村建设规划从治理“脏、乱、差、散”入手,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使全县农村面貌明显改变。规划遵循农民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等原则,力争每年创建示范村、完成村庄整治,用5年时间完成200个行政村整治,并把其中20个村建设成为新农村示范村。实施步骤分为三个阶段,工作方法包括整合各部门力量、建立申报竞争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等。
关键词: 宁海县 农村工作 建设

内容

一、组织领导
  2006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农办,同时建立县主要领导联系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制度,各镇、乡、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县委、县政府还先后成立创建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森林建设领导小组、推进县域大景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2012年4月,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36个部门组成,各部门一把手担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创建工作。对照《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评价办法》,建立领导蹲点调研、现场办公、联镇带村、真情服务等工作制度,开展“百村立功竞赛”活动,并将所有竞赛项目的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在《今日宁海》报纸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农村工作指导员、金融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先锋作用。
  二、相关政策
  2004~2015年,在县农办调查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有《关于开展“净化大地、美化家园,建设新农村”活动的意见》《宁海县新农村建设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宁海县委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宁海县“美丽乡村、美好生活”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宁海县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自2003年始,历年县委1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工作的意见。县委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分包到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并与年终考核奖惩挂钩,落实工作责任制。2013年,对已命名的省、市、县级全面小康村进行复查,对巩固提升效果明显的村庄给予资金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村庄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较多的村庄给予通报并摘牌。2015年7月,开始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每月一次的常态化考核,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并全县通报。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支持,2003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重点用于规划补助、示范村创建和对镇、乡、街道实施以奖代补。各镇、乡、街道也投入配套资金。2006年以来,县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2010年,县财政对农村交通、水利、精品农业等投入资金32361.38万元,2011年又投入33579.80万元。2012年,县财政安排61635万元,使美丽乡村建设得到快速推进。同时,以精品村整乡、整镇景观带建设为平台,加大各类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整合力度。2017年,县财政统筹安排美丽乡村、联网公路、饮用水改造等新农村建设类资金项目75个,约5亿元。至2017年底,县财政累计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达50亿元。
  为解决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2009年12月28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宁海县“四权一房(船)”抵(质)押贷款工作的试行意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股份经济合作社质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船舶抵押贷款工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17个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农办,县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由职能单位提出的登记管理、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相关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等。根据县信用联社2018年3月20日资料显示,已向351户客户贷款4686万元。同时,还吸纳工商资本参与美丽乡村独资或合股建设。
  三、建设规划
  2004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小康村建设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方法以及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等。
  (一)指导思想
  从治理“脏、乱、差、散”入手,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同时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使全县农村的面貌有一个明显改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小康村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农民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规划先行、统筹安排;以民为本,整体推进;坚持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生产与生活同步改善;各方支持,分级负责,建立集体和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力量支持的多渠道筹集资金机制,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外来投资参与建设。
  (三)主要目标
  力争每年创建4个示范村、完成5%村庄的整治,用5年时间完成200个行政村整治,并把其中20个村建设成为新农村示范村。
  (四)基本要求
  使村庄基本达到居住和服务区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工业生产基地集中,居住区、服务区、农业区、工业区相分离,文化休闲、信息网络、治安联防、环卫保洁、社区服务进村庄,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的建设要求。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从2003年启动新农村建设工作至“十一五”期间,实施“净化大地、美化家园”活动;第二阶段即“十二五”期间,实施“美丽乡村、美好生活”五年行动计划;第三阶段即“十三五”期间,实施“美丽乡村升级版”五年行动计划。
  (六)工作方法
  主要采用整合各部门力量、建立申报竞争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
  整合各部门力量。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村庄整治的规划、水利、供电、供水、交通、广播电视、绿化、污水治理及垃圾集中处理等任务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制定出台政策和向上级单位筹措资金。重点加快中心村、特色村、全面小康村、环境整治提升村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进程,因地制宜加快高山村、偏远小村撤并步伐,做好高山、深山欠发达地区人口搬迁工作及完成地质隐患灾害地区移民搬迁任务。保障村庄建设必要用地。强化服务,降低建设成本,对涉及新农村建设收费的项目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各部门在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提供服务。
  建立申报竞争机制。2013年对中心村、特色村、全面小康村、环境提升村、森林村庄等各类创建载体实行自主申报和初选淘汰、评估淘汰、验收淘汰,保证创建质量。建立项目库管理机制,重点创建项目确定要求村庄力争做到“三个率”,即村书记和村主任统一率达100%,四委会通过率达100%,村民代表会议支持率达95%以上。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在村庄居民集中地段设立项目公示牌,标明项目计划和推进时间节点,接受村民监督。建立资源资金整合机制,按照“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将新农村建设涉农各类项目紧密结合,整合资金和力量,捆绑落实建设项目,提高村庄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时序性。建立新农村建设专家组,由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专家,对创建村提供具体指导。建立标准化建设机制,加强项目创建全程指导和管理,要求各创建项目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细化项目,报当地政府和县主管部门备案,项目主管部门邀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上报项目逐一进行评估、会审,圈定项目实施范围,拟定工作计划等。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完善以文化、教育、医疗、保洁、治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建设。其他机制如加强档案收集整理、规范财务支出工程监管、加强照片整理等反映创建过程的素材积累,为项目验收提供真实凭据等。
  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2007年始,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各界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方式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开展以“联、助、带、挂”为主要内容的村、企结对活动,确保每个村至少有1家结对企业。同时,把企业结对成效与评先评优、享受优惠政策挂钩,组织开展联村、助村、带村“明星企业”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
  (七)编制县域村庄布点规划
  2004年,县农办委托宁海县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布点规划。2006年,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居”工程,对村庄布点规划进行第一次修订,行政村总数从832个缩减为369个。2010年,县农办会同规划、民政、国土等部门开展调研,撰写《关于加快中心村培育的调研报告》,提出在综合考虑区位条件、人口规模、历史遗留和兼顾平衡的基础上,推进中心村建设工作,并组织规划、建设等部门深入一线启动中心村布局调整。全面开展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庄整治方案第二轮修编工作,36个中心村陆续编制完成建设规划,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付诸实施。
  2011年8月,县农办委托县规划设计院编制《宁海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1~2020)》,于2012年4月10日通过评审。
  四、实事建设
  “十一五”期间,针对农村地广村散、基础各异、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的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以实施“净化大地、美化家园”活动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开展创建全面小康村建设,包括全面小康村建设、特色村建设、示范乡镇及中心村建设、美丽庭院建设、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示范长廊和精品线(区块)建设。
  (一)全面小康村建设
  2003~2007年,贯彻省、市两级工作精神,宁海推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创建。按照“村美、户富、班子强、风气好”的要求,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建设成农村新社区,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起好示范带动作用。2008年,根据市委提出的全面小康村创建要求20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四个方面①,涉及14项具体指标。
  为缓解市级全面小康村名额有限和镇、村积极性高涨的矛盾,宁海县于2008年推出县级全面小康村建设,考核标准和市级相同,每村专项补助资金为30万。市级全面小康村原则上在县级全面小康村的基础上申报创建,对通过市级全面小康村评估的村庄给予50万元的补助。
  “十二五”期间,实施“美丽乡村、美好生活”五年行动计划,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品质。至2016年,创建全面小康村207个,其中,省级9个,市级94个,县级104个。
  (二)特色村建设
  2011年出台《宁海县加快特色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文化深厚、产业发达、设施完善”的特色村创建。特色村原则上在市、县级全面小康村中选择。县级特色村创建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县财政对特色村按建设项目工程量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农办于2012年启动实施特色村创建,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分三种类型:一是历史文化型,二是产业集聚型,三是主题打造型。获评市级特色村的每村补助80万元。至2016年,全县建成美丽乡村特色村40个。
  2015年,根据《关于开展“两美”宁海精品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5〕21号)文件精神,对列入精品村建设名单的村庄,在3年建设周期内给予400万元的补助,其中,300万元为精品村创建专项补助,100万元为财政配套奖励资金,配套奖励资金根据创建村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精品村建设的数额,由县财政按1:1标准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至2017年,宁海共有精品村23个。
  2016年,根据《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工作,促进农村品质提升的意见》(甬农办〔2016〕18号)文件精神,对经市批复立项的示范村,在2年建设周期内给予200万元的补助,第一年下拨50%,第二年年初下拨25%,其余资金经验收合格后下拨。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村庄环境整治、村庄规划建设、特色产业培育等项目支出。至2017年,全县共有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
  2016年,根据甬农办〔2016〕18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创建美丽乡村合格村。创建周期为1年,经市级考核验收通过后,每村补助3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村庄环境整治和规划建设等项目支出。至2017年,全县共有美丽乡村合格村85个。
  (三)示范乡、镇、中心村建设
  宁海县规划设置中心村36个。2011年,首批启动4个中心村创建,以两年为一个创建周期。任务有五项:一是引导农村人口集聚,二是促进资源集约利用,三是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四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发展村域经济。市级对中心村补助100万元,县级补助160万元,乡、镇配套40万元,合计补助300万元/村,于两年内下拨。至2016年,宁海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20个。
  2016年,根据甬农办〔2016〕18号文件精神,对经市批复立项的乡、镇(街道)整体推进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建设,以2年为一个创建周期。经市级考核验收通过后,对示范乡、镇(街道)给予以奖代补,奖励标准经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确定,并报市农办备案。奖励资金用于乡、镇(街道)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支出。至2017年,全县共有美丽乡镇2个。
  (四)美丽庭院建设
  2011年,宁海县在全市率先推行美丽庭院创建。由县农办、县妇联、县农林局、县园林处等单位抽调干部成立指导组,围绕环境卫生净化美、种树栽花绿化美、庭院设计协调美、文明新风和谐美,实地为创建户从庭内到庭外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使创建户在创建过程中既融入整体又凸显个性美,达到“一户一景”的效果。全县18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选择一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中选取10户农户,把农户的庭院作为一个精致的“小品”来打造,创建了180个美丽庭院。并编印农房户型推荐、美丽庭院指导手册等通用标准或技术要求,加强项目指导。2012年,对美丽庭院实行星级评定,合格户给予1000元/户的奖励,示范户给予2000元/户的奖励。2013年,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创建一星级(庭院清洁户)、二星级(庭院合格户)、三星级(庭院示范户)的美丽庭院,当年创建289个美丽庭院。同时,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幸福家园”庭院绿化设计大赛,将评选产生的优秀设计方案向全社会公布,供老百姓在打造美丽庭院时参照。2017年,按照洁化、绿化、美化、文化建设要求,开展清洁庭院、美丽庭院、乡愁庭院分级创建。鼓励种植乡土树种、本土花卉、四季瓜果,穿墙透绿,打造开放式围栏。同时,注重发展庭院经济,利用青石砖、老瓦片、旧石条等,加强四合院、三合院等传统建筑的修缮,保护推进民居民宿改造。美丽庭院建设开始以来,全县累计整村创建村庄179个,涉及农户2.2万余户。
  (五)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
  2012年,省农办开展全省历史文化村落普查工作,宁海县共确定12个古建筑村落、2个自然生态村落和1个民俗风情村落。2013年,深甽龙宫村被列入第一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重点村。2013~2015年,共申报12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村。
  (六)示范长廊和精品线(区块)建设。
  2010年,根据市委关于“要从综合性、高标准、有特色上下功夫”的指示,宁海开展以沿海南线、盛宁线、黄三线为重点的示范长廊建设。茶院乡精心打造以“文明茶院,德行为先”为主题的道德文化长廊,全长8.35千米。胡陈乡根据村落分布情况,打造集绿色长廊、文化长廊、生态长廊于一体的8字形精品线,沿线长约30千米,涉及25个自然村,占全乡区域面积一半以上。全县各乡、镇、街道依托各自特有的历史人文景观、生态自然景观和农业产业特色,打造文化长廊、景观长廊,使各条线路各具特色、亮点,因地制宜推进“1+X”建设模式。
  精品线(区块)是指通过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建设,凸显规模效应和品牌特色,整体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的区域。精品线(区块)可以是单个乡、镇,也可以跨乡、镇,原则要求有5个以上行政村参与,区域内全面小康村、中心村、特色村比例达60%以上。每条精品线(区块)都要有明确的建设主题,并围绕主题不断完善区域内的相关基础设施,注重内涵的挖掘和提炼。根据区域的自然环境、人文特色等,按照城镇都市型、田园宜居型、生态文化型等不同特色主题进行打造。精品线(区块)的创建周期为两年,每个精品线(区)的实际投资规模在600万元以上(不含农民住房建设投资),市级补助资金为100万元,县级每年安排100万元补助资金。
  2016年,根据甬农办〔2016〕18号文件精神,对成片连线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成效明显、经市级考核验收通过后的精品线(区块)给予资金补助。美丽乡村精品线(区块)按照线路长短、工程规模等因素,经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确定补助标准,在当年申报指南中明确,并报市农办备案。经市级批复立项后,第一年下拨50%,第二年初下拨25%,其余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下拨。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精品线(区块)规划修编、精品线(区块)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至2017年,共投入1300万元,按照“六美”标准——山美、水美、田美、林美、路美、房美,巧借生态山水、花海田园、特色产业、传统村落等特色资源,建成胡陈乡灵动乡野精品线、桑洲镇南山花语精品线、城乡和美精品线。
  灵动乡野精品线以胡陈乡8字形精品线为纽带,串联梅山、联胜、车家、永和、西翁和中堡溪等8个村。全长30千米,总投资2.4亿元,已投入1.44亿元。以灵动乡野为主题,分别以乡风文明体验、山水乡愁体验和农旅文化体验打造三条精品线路,重点充实提升文化、文明要素,更好地传承文化、记住乡愁、留住青山,打造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线。
  南山花语精品线位于宁海县桑洲镇屿南岗,北起桑洲镇政府,南至里山季,沿线经桑洲、南岭、团结、下章、里山季5个行政村,全长20千米。屿南岗,又称为南山,取寿比南山之意,故该镇以“不老南山、花漾桑洲”为主题。整条精品线丘陵起伏、梯田密布、茂林修竹、古树人家,主要景点有黄金谷大地景观、滴水岩、茶博园、南山古村、夏家古树群等,总投资达到2700多万元。
  城乡和美精品线是连接城区和乡村的一条精品线。该线始于沈海高速宁海出口,沿盛宁线,经花山隧道、茶院村、力洋古村,终于力洋镇海头屿村。沿线涉及桃源街道、茶院乡、力洋镇的17个村(社区),全长约21千米。立足宁海风情,连接宁海茶山、明代抗倭遗址等景观,建有石村驿站、长廊等多个节点工程,并配设智能交通系统,是一条自然风景走廊;传承浙东文化,将石头古村许家山、孔子后裔力洋孔村、力洋古村等历史文化名村有机结合起来,是一条历史人文走廊。统筹城乡发展,沿线建有6000亩茶叶、5000亩杨梅和2.5万亩农产品加工基地,依靠青山果园、百合花基地、菊花基地、精品民宿等,该精品线把美丽县城、美丽集镇和美丽乡村有机串联起来,是一条集自然风景、历史人文、生态富民的综合性美丽乡村精品线。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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