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新农村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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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18
颗粒名称: 第十章 新农村建设
分类号: F299.21
页数: 61
页码: 287-34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农村工作志的新农村建设,包括小康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农家乐”旅游业、农房“两改”农民保险、基层组织建设等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宁海县 农村工作 建设

内容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1981年始,党中央连续发出6个农村工作1号文件,在农村首先实行集体土地以家庭承包为基础、村社(或队组)同时经营的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84年,全县粮、棉总产量均达到历史最高峰,其中,粮食总产量20万吨,比1978年增长15%;棉花总产量8124吨,比1978年翻了一番多。农民的温饱问题得以解决,并出现粮、棉及其他农副产品积余较多的情况。由此,中央开始部署农村以调整农业经济产业结构为重点的改革,1984年中央1号文件在流通领域将农产品统派购制改革为合同定购制,并进一步放开农产品市场,结束了凭票供应的时代。
  20世纪80年代末至1998年,宁海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并获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小康县”等荣誉称号。1999年8月29日,县委十届六次全会通过《宁海县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描绘发展蓝图,提出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战略部署、指导方针和各项措施。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十一五”规划建议,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全面拉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帷幕。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时间跨度大,其基础是小康村建设,具体内容包含美丽乡村建设、特色精品乡村建设,涉及农房“两改”、提高农民素质、农村社会保险、基层组织建设等多方面。
  第一节 小康村建设
  1989~1991年,县委在全县农村先后开展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提出农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六个不变”,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解放思想,转变观念,适应市场经济,建设小康村。
  1990年,县委农村工作会议就开展小康村建设提出到20世纪末,农民人均年收入实现小康水平——1650元。
  1993年4月5日,县委15号文件指出,为推动全县经济跳跃式超常规发展,提前实现小康,全面开展小康村各项建设。贯彻“稳定、完善、发展”的方针,对大田、山林、渔业、乡镇企业的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完善;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发展“一优二高”农业①,保持粮食供需基本平衡;综合开发山海资源,扩大经济作物和林、果、特产的种植面积,实施“百里经济林”和林业“111”绿色工程②,发展饲养业、养殖业,推进“百里海涂养殖带”和“2115”工程建设③;增加优质农产品出口;出台优惠政策,增加对农业的投入,各项支农资金都按中央和省、市、县规定足额提取,并逐年增加;重点发展乡镇企业,推动乡镇集体企业向股份合作制转轨,制定经济发展规划,促使乡镇企业成为农村经济的支柱;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加强市场建设,发展各种经销服务、贸易货栈、仓储运输、农贸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扩大农民购销员队伍;科技部门开展科技服务,抓好农村职业技术教育,组织实施“丰收”“星火”“燎原”计划;建立健全农业发展基金制度,做到“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记账”等,支持小康村建设;为减轻农民负担,村提留、乡统筹的额度严格控制在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以内,乡、镇、街道或部门制定的文件或规定,凡涉及农民负担的各种摊派、集资、达标活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在农村建立的各种基金等,均须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时,各乡镇也出台扶持政策,如城关镇对“一优二高”农业基地给予补贴,对成片开发的名茶每亩补30元,雷竹每亩补50元。
  通过小康村建设,农村治安良好,农民的思想观念、精神风貌、市场意识、开放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增强,文明程度、文化素质有了提高,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观念不断深入。健康、文明、现代的生活方式正在形成。
  通过小康村建设,全县18个镇、乡均通柏油路,829个行政村通公路或简易公路;406个行政村实现用电标准化;建成497个村级水站和11家水厂,自来水覆盖率达到71.52%;建成旱涝保收基本农田9.7万亩,开发海水养殖面积12.8万亩,经济特产林18万亩,基本形成沿海养殖业、山区林特业、平原种植业共同发展的农业经济新格局。
  通过小康村建设,宁海已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小康县目标基本达到,并具备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经济基础。1998年,全县农民人均年收入3215元,人均居住面积37.4平方米,农村有线电视、电话等现代化设施普及,环境卫生、社区服务、医疗保健有了较大改善。
  1998年,全县有688个村达到小康村标准,占全县总村数的82.69%,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小康县”称号。
  第二节 美丽乡村建设
  一、组织领导
  2006年,县委、县政府成立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县农办,同时建立县主要领导联系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制度,各镇、乡、街道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县委、县政府还先后成立创建生态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大森林建设领导小组、推进县域大景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等。2012年4月,县委、县政府专门成立省级美丽乡村先进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36个部门组成,各部门一把手担任成员,明确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创建工作。对照《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评价办法》,建立领导蹲点调研、现场办公、联镇带村、真情服务等工作制度,开展“百村立功竞赛”活动,并将所有竞赛项目的工作安排、时间节点、责任人员在《今日宁海》报纸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农村工作指导员、金融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先锋作用。
  二、相关政策
  2004~2015年,在县农办调查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的重要政策性文件有《关于开展“净化大地、美化家园,建设新农村”活动的意见》《宁海县新农村建设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中共宁海县委关于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宁海县“美丽乡村、美好生活”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宁海县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关于加快推进欠发达地区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
  自2003年始,历年县委1号文件都是关于“三农”工作的意见。县委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分包到有关部门和各镇、乡、街道,并与年终考核奖惩挂钩,落实工作责任制。2013年,对已命名的省、市、县级全面小康村进行复查,对巩固提升效果明显的村庄给予资金奖励,对不符合要求的村庄责令限期整改,对问题较多的村庄给予通报并摘牌。2015年7月,开始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每月一次的常态化考核,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名并全县通报。
  新农村建设离不开资金支持,2003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新农村建设,重点用于规划补助、示范村创建和对镇、乡、街道实施以奖代补。各镇、乡、街道也投入配套资金。2006年以来,县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美丽乡村建设。2010年,县财政对农村交通、水利、精品农业等投入资金32361.38万元,2011年又投入33579.80万元。2012年,县财政安排61635万元,使美丽乡村建设得到快速推进。同时,以精品村整乡、整镇景观带建设为平台,加大各类新农村建设资金的整合力度。2017年,县财政统筹安排美丽乡村、联网公路、饮用水改造等新农村建设类资金项目75个,约5亿元。至2017年底,县财政累计投入美丽乡村建设资金达50亿元。
  为解决美丽乡村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2009年12月28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宁海县“四权一房(船)”抵(质)押贷款工作的试行意见》,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股份经济合作社质押贷款、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农村住房抵押贷款、船舶抵押贷款工作。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17个县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农办,县农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由职能单位提出的登记管理、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相关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等。根据县信用联社2018年3月20日资料显示,已向351户客户贷款4686万元。同时,还吸纳工商资本参与美丽乡村独资或合股建设。
  三、建设规划
  2004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认真开展新农村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小康村建设提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基本要求、实施步骤、工作方法以及县域村庄布点规划等。
  (一)指导思想
  从治理“脏、乱、差、散”入手,加大村庄环境整治力度,同时完善农村基层组织和民主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使全县农村的面貌有一个明显改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加快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基本原则
  小康村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农民自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规划先行、统筹安排;以民为本,整体推进;坚持物质、精神、政治三个文明协调发展,坚持生产与生活同步改善;各方支持,分级负责,建立集体和农民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社会力量支持的多渠道筹集资金机制,同时运用市场机制吸引外来投资参与建设。
  (三)主要目标
  力争每年创建4个示范村、完成5%村庄的整治,用5年时间完成200个行政村整治,并把其中20个村建设成为新农村示范村。
  (四)基本要求
  使村庄基本达到居住和服务区设施、农业生产基地、工业生产基地集中,居住区、服务区、农业区、工业区相分离,文化休闲、信息网络、治安联防、环卫保洁、社区服务进村庄,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的建设要求。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从2003年启动新农村建设工作至“十一五”期间,实施“净化大地、美化家园”活动;第二阶段即“十二五”期间,实施“美丽乡村、美好生活”五年行动计划;第三阶段即“十三五”期间,实施“美丽乡村升级版”五年行动计划。
  (六)工作方法
  主要采用整合各部门力量、建立申报竞争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
  整合各部门力量。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村庄整治的规划、水利、供电、供水、交通、广播电视、绿化、污水治理及垃圾集中处理等任务由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制定出台政策和向上级单位筹措资金。重点加快中心村、特色村、全面小康村、环境整治提升村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进程,因地制宜加快高山村、偏远小村撤并步伐,做好高山、深山欠发达地区人口搬迁工作及完成地质隐患灾害地区移民搬迁任务。保障村庄建设必要用地。强化服务,降低建设成本,对涉及新农村建设收费的项目原则上能免则免、能减则减、能缓则缓。各部门在简化审批手续,加强指导监督等方面,提供服务。
  建立申报竞争机制。2013年对中心村、特色村、全面小康村、环境提升村、森林村庄等各类创建载体实行自主申报和初选淘汰、评估淘汰、验收淘汰,保证创建质量。建立项目库管理机制,重点创建项目确定要求村庄力争做到“三个率”,即村书记和村主任统一率达100%,四委会通过率达100%,村民代表会议支持率达95%以上。建立项目公示制度,在村庄居民集中地段设立项目公示牌,标明项目计划和推进时间节点,接受村民监督。建立资源资金整合机制,按照“计划对接、规划衔接、项目配套”的要求,将新农村建设涉农各类项目紧密结合,整合资金和力量,捆绑落实建设项目,提高村庄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和时序性。建立新农村建设专家组,由行政主管部门及社会各界专家,对创建村提供具体指导。建立标准化建设机制,加强项目创建全程指导和管理,要求各创建项目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细化项目,报当地政府和县主管部门备案,项目主管部门邀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各村上报项目逐一进行评估、会审,圈定项目实施范围,拟定工作计划等。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快完善以文化、教育、医疗、保洁、治安为重点的服务体系建设。其他机制如加强档案收集整理、规范财务支出工程监管、加强照片整理等反映创建过程的素材积累,为项目验收提供真实凭据等。
  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新农村建设。2007年始,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社会各界力量,通过投资、捐助、认购、认建等方式参与村庄整治建设。开展以“联、助、带、挂”为主要内容的村、企结对活动,确保每个村至少有1家结对企业。同时,把企业结对成效与评先评优、享受优惠政策挂钩,组织开展联村、助村、带村“明星企业”评选活动,进一步激发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
  (七)编制县域村庄布点规划
  2004年,县农办委托宁海县规划设计院编制完成县域村庄布点规划。2006年,结合行政村规模调整和“撤村建居”工程,对村庄布点规划进行第一次修订,行政村总数从832个缩减为369个。2010年,县农办会同规划、民政、国土等部门开展调研,撰写《关于加快中心村培育的调研报告》,提出在综合考虑区位条件、人口规模、历史遗留和兼顾平衡的基础上,推进中心村建设工作,并组织规划、建设等部门深入一线启动中心村布局调整。全面开展县域村庄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村庄整治方案第二轮修编工作,36个中心村陆续编制完成建设规划,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付诸实施。
  2011年8月,县农办委托县规划设计院编制《宁海县美丽乡村建设规划(2011~2020)》,于2012年4月10日通过评审。
  四、实事建设
  “十一五”期间,针对农村地广村散、基础各异、村级集体经济普遍薄弱的实际情况,县委、县政府以实施“净化大地、美化家园”活动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切入点,开展创建全面小康村建设,包括全面小康村建设、特色村建设、示范乡镇及中心村建设、美丽庭院建设、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示范长廊和精品线(区块)建设。
  (一)全面小康村建设
  2003~2007年,贯彻省、市两级工作精神,宁海推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创建。按照“村美、户富、班子强、风气好”的要求,实现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协调发展,建设成农村新社区,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起好示范带动作用。2008年,根据市委提出的全面小康村创建要求20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分四个方面①,涉及14项具体指标。
  为缓解市级全面小康村名额有限和镇、村积极性高涨的矛盾,宁海县于2008年推出县级全面小康村建设,考核标准和市级相同,每村专项补助资金为30万。市级全面小康村原则上在县级全面小康村的基础上申报创建,对通过市级全面小康村评估的村庄给予50万元的补助。
  “十二五”期间,实施“美丽乡村、美好生活”五年行动计划,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品质。至2016年,创建全面小康村207个,其中,省级9个,市级94个,县级104个。
  (二)特色村建设
  2011年出台《宁海县加快特色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启动“特色鲜明、环境优美、文化深厚、产业发达、设施完善”的特色村创建。特色村原则上在市、县级全面小康村中选择。县级特色村创建以一年为一个周期,县财政对特色村按建设项目工程量的6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市农办于2012年启动实施特色村创建,以两年为一个周期,分三种类型:一是历史文化型,二是产业集聚型,三是主题打造型。获评市级特色村的每村补助80万元。至2016年,全县建成美丽乡村特色村40个。
  2015年,根据《关于开展“两美”宁海精品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5〕21号)文件精神,对列入精品村建设名单的村庄,在3年建设周期内给予400万元的补助,其中,300万元为精品村创建专项补助,100万元为财政配套奖励资金,配套奖励资金根据创建村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用于精品村建设的数额,由县财政按1:1标准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至2017年,宁海共有精品村23个。
  2016年,根据《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工作,促进农村品质提升的意见》(甬农办〔2016〕18号)文件精神,对经市批复立项的示范村,在2年建设周期内给予200万元的补助,第一年下拨50%,第二年年初下拨25%,其余资金经验收合格后下拨。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村庄环境整治、村庄规划建设、特色产业培育等项目支出。至2017年,全县共有美丽乡村示范村10个。
  2016年,根据甬农办〔2016〕18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创建美丽乡村合格村。创建周期为1年,经市级考核验收通过后,每村补助30万元。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社会公共事业发展、村庄环境整治和规划建设等项目支出。至2017年,全县共有美丽乡村合格村85个。
  (三)示范乡、镇、中心村建设
  宁海县规划设置中心村36个。2011年,首批启动4个中心村创建,以两年为一个创建周期。任务有五项:一是引导农村人口集聚,二是促进资源集约利用,三是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四是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发展村域经济。市级对中心村补助100万元,县级补助160万元,乡、镇配套40万元,合计补助300万元/村,于两年内下拨。至2016年,宁海建成美丽乡村中心村20个。
  2016年,根据甬农办〔2016〕18号文件精神,对经市批复立项的乡、镇(街道)整体推进美丽乡村示范乡、镇建设,以2年为一个创建周期。经市级考核验收通过后,对示范乡、镇(街道)给予以奖代补,奖励标准经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确定,并报市农办备案。奖励资金用于乡、镇(街道)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支出。至2017年,全县共有美丽乡镇2个。
  (四)美丽庭院建设
  2011年,宁海县在全市率先推行美丽庭院创建。由县农办、县妇联、县农林局、县园林处等单位抽调干部成立指导组,围绕环境卫生净化美、种树栽花绿化美、庭院设计协调美、文明新风和谐美,实地为创建户从庭内到庭外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使创建户在创建过程中既融入整体又凸显个性美,达到“一户一景”的效果。全县18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选择一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中选取10户农户,把农户的庭院作为一个精致的“小品”来打造,创建了180个美丽庭院。并编印农房户型推荐、美丽庭院指导手册等通用标准或技术要求,加强项目指导。2012年,对美丽庭院实行星级评定,合格户给予1000元/户的奖励,示范户给予2000元/户的奖励。2013年,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创建一星级(庭院清洁户)、二星级(庭院合格户)、三星级(庭院示范户)的美丽庭院,当年创建289个美丽庭院。同时,组织开展“美丽庭院·幸福家园”庭院绿化设计大赛,将评选产生的优秀设计方案向全社会公布,供老百姓在打造美丽庭院时参照。2017年,按照洁化、绿化、美化、文化建设要求,开展清洁庭院、美丽庭院、乡愁庭院分级创建。鼓励种植乡土树种、本土花卉、四季瓜果,穿墙透绿,打造开放式围栏。同时,注重发展庭院经济,利用青石砖、老瓦片、旧石条等,加强四合院、三合院等传统建筑的修缮,保护推进民居民宿改造。美丽庭院建设开始以来,全县累计整村创建村庄179个,涉及农户2.2万余户。
  (五)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
  2012年,省农办开展全省历史文化村落普查工作,宁海县共确定12个古建筑村落、2个自然生态村落和1个民俗风情村落。2013年,深甽龙宫村被列入第一批省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重点村。2013~2015年,共申报12个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和利用村。
  (六)示范长廊和精品线(区块)建设。
  2010年,根据市委关于“要从综合性、高标准、有特色上下功夫”的指示,宁海开展以沿海南线、盛宁线、黄三线为重点的示范长廊建设。茶院乡精心打造以“文明茶院,德行为先”为主题的道德文化长廊,全长8.35千米。胡陈乡根据村落分布情况,打造集绿色长廊、文化长廊、生态长廊于一体的8字形精品线,沿线长约30千米,涉及25个自然村,占全乡区域面积一半以上。全县各乡、镇、街道依托各自特有的历史人文景观、生态自然景观和农业产业特色,打造文化长廊、景观长廊,使各条线路各具特色、亮点,因地制宜推进“1+X”建设模式。
  精品线(区块)是指通过串点成线、连线成片建设,凸显规模效应和品牌特色,整体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的区域。精品线(区块)可以是单个乡、镇,也可以跨乡、镇,原则要求有5个以上行政村参与,区域内全面小康村、中心村、特色村比例达60%以上。每条精品线(区块)都要有明确的建设主题,并围绕主题不断完善区域内的相关基础设施,注重内涵的挖掘和提炼。根据区域的自然环境、人文特色等,按照城镇都市型、田园宜居型、生态文化型等不同特色主题进行打造。精品线(区块)的创建周期为两年,每个精品线(区)的实际投资规模在600万元以上(不含农民住房建设投资),市级补助资金为100万元,县级每年安排100万元补助资金。
  2016年,根据甬农办〔2016〕18号文件精神,对成片连线推进村庄整治建设成效明显、经市级考核验收通过后的精品线(区块)给予资金补助。美丽乡村精品线(区块)按照线路长短、工程规模等因素,经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讨论确定补助标准,在当年申报指南中明确,并报市农办备案。经市级批复立项后,第一年下拨50%,第二年初下拨25%,其余资金待验收合格后下拨。补助资金专项用于精品线(区块)规划修编、精品线(区块)设施建设等项目支出。
  至2017年,共投入1300万元,按照“六美”标准——山美、水美、田美、林美、路美、房美,巧借生态山水、花海田园、特色产业、传统村落等特色资源,建成胡陈乡灵动乡野精品线、桑洲镇南山花语精品线、城乡和美精品线。
  灵动乡野精品线以胡陈乡8字形精品线为纽带,串联梅山、联胜、车家、永和、西翁和中堡溪等8个村。全长30千米,总投资2.4亿元,已投入1.44亿元。以灵动乡野为主题,分别以乡风文明体验、山水乡愁体验和农旅文化体验打造三条精品线路,重点充实提升文化、文明要素,更好地传承文化、记住乡愁、留住青山,打造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的样板线。
  南山花语精品线位于宁海县桑洲镇屿南岗,北起桑洲镇政府,南至里山季,沿线经桑洲、南岭、团结、下章、里山季5个行政村,全长20千米。屿南岗,又称为南山,取寿比南山之意,故该镇以“不老南山、花漾桑洲”为主题。整条精品线丘陵起伏、梯田密布、茂林修竹、古树人家,主要景点有黄金谷大地景观、滴水岩、茶博园、南山古村、夏家古树群等,总投资达到2700多万元。
  城乡和美精品线是连接城区和乡村的一条精品线。该线始于沈海高速宁海出口,沿盛宁线,经花山隧道、茶院村、力洋古村,终于力洋镇海头屿村。沿线涉及桃源街道、茶院乡、力洋镇的17个村(社区),全长约21千米。立足宁海风情,连接宁海茶山、明代抗倭遗址等景观,建有石村驿站、长廊等多个节点工程,并配设智能交通系统,是一条自然风景走廊;传承浙东文化,将石头古村许家山、孔子后裔力洋孔村、力洋古村等历史文化名村有机结合起来,是一条历史人文走廊。统筹城乡发展,沿线建有6000亩茶叶、5000亩杨梅和2.5万亩农产品加工基地,依靠青山果园、百合花基地、菊花基地、精品民宿等,该精品线把美丽县城、美丽集镇和美丽乡村有机串联起来,是一条集自然风景、历史人文、生态富民的综合性美丽乡村精品线。
  第三节 “农家乐”旅游业
  在新农村建设中,“农家乐”旅游业成为一项改造新农村、培育新农民、塑造新风貌的新兴产业。
  21世纪初,经各级政府支持,在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宁海自发创建、提升具有文化传承、生态、休闲等功能,寓观光、旅游、餐饮、娱乐、休假于一体的“农家乐”特色村,并逐渐转型升级成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特色产业。
  2007年,各地建成一批以“农家乐”为主的休闲特色村,东海云顶山庄成为宁海县首家省级“农家乐”示范点。全县有市级“农家乐”特色村3个,市级“农家乐”示范点4个。
  2009年2月9日,县政府建立宁海县“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下设办公室,地址设在县农办。主要负责“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重大问题的决策、政策措施的制定及涉及全局性、政策性问题的协调和处置。出台《关于加快“农家乐”休闲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提出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规划先导、合理布局”“服务三农、突出特色”“资源保护与利用”“安全发展,规范经营”等五个原则。
  2010年,出台《关于开展县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园区评定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宁海县“农家乐”经营户星级评定活动的通知》等文件,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00万元扶持“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的发展。规定被评为省级“农家乐”特色村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市级“农家乐”特色村一次性奖励0万元;被评为省级“农家乐”示范点(休闲观光园区)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级“农家乐”示范点(休闲观光园区)一次性奖励8万元,县级“农家乐”示范点(休闲观光园区)一次性奖励5万元;被评为一星级“农家乐”经营户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二星级“农家乐”经营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三星级“农家乐”经营户一次性奖励5000元,四星级“农家乐”经营户一次性奖励1万元,五星级“农家乐”经营户一次性奖励2万元,并按达到最高星级实行补差。一、二星级由县农办会同县旅游局评定,三星级及以上由市级以上相关部门评定。对举办有关“农家乐”休闲旅游业促销活动的,按照活动规模大小,分别给予2万~5万元的奖励,并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门用于“农家乐”休闲旅游的宣传、推介和市场促销。重点鼓励农户依托自有房屋和农业园区发展“农家乐”,实现从环境整治村向“农家乐”特色村转变,从普通农户向“农家乐”经营户转变,从传统农业园区向现代休闲观光农业园区转变,如胡陈的桃乡农居、长街的欢乐佳田农场等。同时,规范发展“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扶持发展以“吃农家饭,住农家屋,游农家景,享农家乐”为主要内容,集休闲、观光、旅游、领略乡村风情、体验农耕文明于一体的“农家乐”,拓展农民增收渠道。
  2012年,乡村休闲旅游业发展迅速,已有休闲农居50家,省、市级“农家乐”特色村7个、示范点11个,有各类星级“农家乐”经营点(户)76个,可为游客提供餐位1.4万个,床位1200张。是年,全县“农家乐”共接待游客112万人次,直接营业收入1.3亿元。
  2015年,“农家乐”休闲旅游工作划入县旅游委员会,在县旅游局增设乡村旅游科,具体负责乡村旅游工作。县旅委积极参与精品村打造,牵头指导有乡村旅游发展潜力的精品村建设。越溪乡王干山村主打休闲旅游,建设露营烧烤区、游客服务中心和古烽火台修葺等项目;长街镇欢乐佳田农场已成为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胡陈乡梅花山庄、茶院乡亭港海鲜楼和前童镇紫竹园“农家乐”通过市级“农家乐”示范点验收。长街镇金龙浦农业专业合作社被评为县级休闲农业观光园区。
  2017年6月,全县共接待游客559.93万人次,旅游总收入61.63亿元,其中,民宿营业额达到1.01亿元,带动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8%。全县已有“农家乐”民宿208家,床位超过5000张,平均出租率63%以上。
  至2015年,全县拥有中国传统村落8个,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个,省、市级特色村11个,省、市级“农家乐”示范点13个,各类“农家乐”经营点44个,各类“农家乐”经营户235户,可提供床位2800张,可为游客提供餐位2.2万个,累计接待游客987万人次(2007年前未统计在内),直接营业收入9.26亿元。
  第四节 农房“两改”
  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简称农房“两改”)是对千百年来农民传统居住方式的重大改革。农房“两改”以推进城市化、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宁海县按照城乡统筹建设、区域协调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要求,引导农民合理住房消费,加快农民由分散居住向适度集中居住转变、由单家独院向多层居住转变。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依法合理增加农民住房收益,努力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农村新社区,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组织领导
  2009年,宁海县成立农房“两改”领导小组。2010年7月27日,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县委副书记、县长褚银良为组长,各相关单位领导为成员,下设农房办①,编制2人,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包括全县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政策研究、情况综合、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工作;牵头落实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专项补助资金管理;牵头落实新农村试点用地管理工作。2011年,为推进农房“两改”,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印发宁海县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集中改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建立县农房“两改”项目推进联系制度的通知》《农村住房集中改建审批程序试行办法》等文件;组织召开农房“两改”工作协调会、现场会、推进会、专题汇报会,建立农房“两改”工作进展月报制度,加强指导督查,推进全县农房“两改”工作步伐。
  二、相关政策
  2007年,宁海出台退宅还耕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从每亩2.2万~2.5万元提高到每亩3万元,全县共补助3000多万元,新增耕地1300亩。
  2010年,县农房“两改”领导小组出台《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村住房改造建设中有关价格收费政策的若干意见》《关于印发宁海县移民安置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继续实施低收入农户住房救助的通知》等文件。
  2012年,对农房改造中相关费用减免、收费标准进行细化,具体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在农房“两改”过程中,完善规划、国土、建设、审批服务、金融支持等各方面政策措施。以土地综合整治为契机,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拓展城乡建设用地,进一步拓宽农房“两改”项目用地空间。在村庄建设中,除城市规划区外,宅基地整理和土地整理等继续享受省、市有关扶持政策,对退宅还耕土地实行同等面积置换,实施前可按规划复垦耕地面积的80%核发用地周转指标。整理后按规定获得的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当地村庄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部分由国土资源部门优先保障供给。整理和建设后多余的指标,由国土资源部门有偿调剂使用,收益全部返回村集体,用于村庄建设。
  2013年,出台规费减免等意见,进一步明确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供电、供水、电信、有线电视等服务性收费原则上不高于农民自建房标准。城区外的公寓式农房“两改”项目,允许不超过住宅面积的20%对外销售,所得资金用于平衡项目资金和项目配套建设。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和农民宅基地“一户多宅”清理,建立增减挂钩复垦任务与年度计划指标安排挂钩制度,逐步提高建设用地复垦后指标有偿调剂价格。
  2014年,完善农房“两改”政策体系,与有关部门协调对相关建设规费减免。电力设施建设招投标及费用承担选择两种实施方案,农民集中居住区内电力明线改为地埋线,由县供电部门负责实施,县供电部门对电力明线和地埋线安装分别编制线路造价预算,经县物价部门审核后,差价与小区实施主体协商确定,由小区实施主体承担,或者小区实施主体根据物价测算成本与县供电部门商定价格。通信设施安装费用参照现行农户通信(有线电视、网络、电话)设施安装办法,架设明线的,按农户自建房标准收取;改地埋线安装的,有线电视安装费可按实际成本收取,最高不超过每平方米7元,开户费免收。网络、电话安装综合管道费用由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实施主体承担,线路费用由电信部门负责。土地出让金补缴、销售办证、税费等,实行部分返回、部分减半、部分免缴。
  三、农房改建
  农房改建是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迫切要求,早在开始新农村建设规划的2004年,全县拆除旧房6.3万平方米,新建农村住房7.1万平方米。2009年,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中心镇所在地、中心村及下山移民村进行农村住房制度改革试点,鼓励农民退出宅基地,在规划农居点建设公共设施比较完善、集约型的联体多层和高层住宅。2010年,胡陈乡联胜村在村庄整治的基础上,实施退宅还耕,开展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多层公寓,探索偏远山村住房改造的新路子。
  2010年10月,由县农办牵头、县财政安排启动资金3000万元(2013年将注册资金增资到1亿元),注册成立县农村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农房公司”),系国资局下属独资企业,有员工6人。农房公司探索开展统一授信授额、在建项目联贷联保等方式,帮助农房改建单位解决融资问题。通过县政府、桥头胡街道与农业银行县支行等部门衔接,同意提前办理房产证,部分用于农户安置,部分用于抵押贷款,解决国有划拨土地抵押贷款难题,使项目得以顺利推进。采取“市、县政府补一点,镇、村贴一点,农民筹一点”的办法,拓宽农村住房建设融资渠道。统筹安排市级补助资金,降低农房建设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融资压力。
  农房建设用地紧张,上级每年下达宁海县的切块指标在800亩左右,而每年实际用地需求在3000亩左右。县政府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建房,指标有偿调剂所得收益专项用于土地综合整治、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等方面,保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的10%以上专项用于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等项目,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用地指标的紧缺。
  2011年,根据县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的部署,紧紧围绕“东崛起、北跨越、西统筹、中提升”的区域发展战略,把农房建设作为扩大投资、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提升文明程度、加快城乡统筹的重要平台和抓手,探索农村宅基地置换乡、镇所在地或中心村农居点套房的方法,多途径、多渠道、多方面促进农房建设。
  2012年,针对城郊村、中心镇、中心村、规划保留村、下山移民村实施农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定相应措施。根据集聚发展、节约用地的原则,引导农村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共享度,构建“中心城区—城镇集中居住区—中心村集中居住区”的新型城镇体系,将农村集中居住区作为区域协调互动的重要节点来抓。加强农房建设与县域村庄布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有效衔接,优化规划建设用地,为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和农村其他建设预留用地空间。实施农房集中改建项目的乡、镇、街道,面对建设资金紧缺、融资难度大、融资渠道变窄等情况,探索工程代建模式、村民筹资等模式,搭建农房公司投融资平台。
  2015年,对已建农房项目开始后续管理服务。农房集中改建项目相继建成,部分已进行安置分配和落户办证,农民住进崭新的小区。房屋分配方案由各乡、镇、街道制定指导意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严格控制住房分配对象,防止出现以权谋房和分配不均等现象。对已分配的小区,引导制定农村社区物业管理办法,配置村级集体经营性物业资产,及时提取物业维修基金,由村里统一进行安保和卫生保洁等工作,降低管理成本。
  至2016年底,已启动农房集中改建项目23个,新建改建建筑面积486.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91.5亿元。累计完成农村住房改造48827户,其中,安置26641户,下山移民2437户,危房改造1900户,拆迁17736户,拆迁总建筑面积约154万平方米,节余土地1149亩。
  第五节 农民素质培训
  改革开放后,全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批农民很难适应现代化农业的需要。党和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农民素质培训。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以全面提高农民素质为目标,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和新型农民科技培训为重点,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的原则。2003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设立专项经费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实行补助。据不完全统计,2003~2015年间,县级累计投入培训资金4890万元,培训各类劳动力素质212138人次,其中,职业培训74076人,经培训转移就业18495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8654人,农民岗位技能培训15430人,“双证”(学历证书和技能证书)培训3325人。
  一、组织领导
  2005年4月19日,县委、县政府成立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农办等16个相关单位组成。确定县培训中心,职业中学,镇、乡、街道成人学校等30家培训基地,由各乡、镇组织留村农民参加学习培训。
  2008年,组建宁海县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和分中心,形成以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宁海分校为中心,18个镇、乡、街道为分中心的双层农民培训体系。根据《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认定原则意见》的要求,选择16家教学资质、师资力量、场所设备、专业设置等情况相对较好的社会培训机构作为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2009年,完善农村劳动力培训管理系统。在县级层面,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调整,由县委副书记担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农业副县长担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28个相关部门。县农办负责牵头协调,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农林局分别负责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农民学历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团县委、县工会、县妇联等群团组织负责宣传发动。在乡、镇、街道层面,成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在社会层面,支持各职业院校、成人学校依托当地优势产业开展培训,鼓励工业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行业协会选送职工和行业会员参加不同层次的培训。
  2010年,县委、县政府将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列入五大民生工程之一,各镇、乡、街道成立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领导小组,并落实联络员。
  2014年,建立由县委副书记兼校长、分管农业副县长兼副校长的宁海县农民学校,挂牌在宁海县技工学校。主要工作职责有以下几点:一是完成县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移就业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培训任务和其他工作任务;二是进行农民教育培训管理与制度创新研究;三是制订农村实用人才、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方案及教学大纲;四是进行农民培训信息化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五是进行农民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六是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跟踪等综合服务。
  二、相关政策
  200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的通知》。2005年,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转岗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为宁海提高农民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施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失业登记制度,完善培训就业一体化、技能培训规范化、农民教育终身化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
  2008年,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实行考培分离。县鉴定中心完成“三定”方案,制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操作规程》,明确鉴定中心、鉴评师和培训科职责,使培训和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0年始,所有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补助一律通过培训平台申报、批准、发放,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双证”制培训学员信息网上录入工作。出台《职业技能培训操作规程》《职业技能鉴定实施细则》和《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并汇编成册,完善培训流程,严格监督检查。对每个培训班抽查2次以上,对课时安排不足、擅自改变教学计划、到课率低和对违反相关规定开办的培训班,取消经费补助。
  2011年,县委出台《关于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高层次创新型、紧缺型人才引进培养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基本形成内容完善、层次较高、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的人才政策体系。为规范农村劳动力培训补助标准,县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培训,完善经费补助办法的通知》,明确职业技能培训、双证制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补助标准,对县级培训品牌和先进基地、课题开发等项目也制定奖励办法。是年,为加快对创业孵化基地的培育,宁海聘请有关部门17名专业人员组成宁海县创业专家咨询团,负责对全县创业人员开展指导服务。2013年,浙江省分别在象山、仙居等地组织召开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会议,将近年来各级各部门政策文件以及市、县操作规范等汇编成册,实施流程规范化。
  三、培训对象
  2008年,双层农民培训体系开始培训四类新型农民。第一类是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的专业型农民;第二类是从事特色商业、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项目的创业型农民;第三类是有一定规模的自主经营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园区)经营管理者、农村经纪人、农资营销者、乡村旅游经营者等管理经营型农民;第四类是在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生态管护员、农村管水员、环卫清洁员、农村健康助理员等公益服务型农民。
  四、培训模式
  培训模式分为常规模式、立体式服务模式、“培训基地+X”模式、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充分转移就业村”模式。
  (一)常规模式
  16个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开设了高速缝纫工、机械CAD、安全生产管理、数控铣床、机械修理、压力容器锅炉操作、农产品经纪人、家政服务等36个市场紧缺工种职业技能培训班,并逐年拓展10余个培训专业,在城镇新增物业管理、物流管理、邮政邮递员、保安员、模具工等专业培训,在农村新增森林防火、保洁保绿、月嫂、果树嫁接、农业机械操作等培训科目。此外,还对100家“休闲农居”业主开展以服务规范、接待礼仪、经营理念、安全知识等内容为主的培训,以提升其经营水平。对村主要干部及乡、镇、街道联络员开展新农村建设规划管理人才培训。
  (二)立体服务模式
  培训方式从课堂学习转变为现场咨询、上门指导、电话咨询、信息服务等全方位、立体式服务。推行农技专家直接到户、良种良法直接到田、技术要领直接到人的培训模式。培训内容从侧重于生产技能转变到提高农民综合素质,用现代经营理念提升农民,引导农民参与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
  2012年,县创业办建立了由17名相关部门专家组成的创业专家咨询团,对培训后的学员开展“扶上马,送一程”的跟踪式服务。县农林局相继聘请了15名县外专家、教授到田间地头授课,帮助解决农民实际问题。对参加自主创业培训的学员进行跟踪服务,全县共有61名青年完成培训计划,其中自主创业42名。经县农培办、团县委、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精确物色的28名创业青年,对其进行为期半年的项目对口培训和专家结对指导,助推企业上规模,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上万人。
  (三)“培训基地+X”模式
  转移就业培训采用“培训基地+加工点”“培训基地+企业”“培训基地+特色产业”三种方式。
  “培训基地+加工点”模式。来料加工始于乡镇企业发展期,新农村建设开始后,为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妇女劳动力和“40”“50”留守人员就近就地就业,全县加快推进来料加工业发展。2010年1月,成立县来料加工经纪人协会,召开发展全县农村来料加工业会议,进行专题部署。县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发展农村来料加工业的若干意见》,其主要政策有:设立来料加工经纪人突出贡献奖,对年发放加工费30万元以上的经纪人,按发放金额的多少,每人给予5000元、8000元、1万元的奖励,并在每年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对十佳来料加工经纪人予以表彰;对来料加工业绩突出的专业村及乡、镇也给予一定的奖励;在融资担保、抵押、贷款等方面,对经纪人实行特殊优惠。2010年底,来料加工点已覆盖全县所有乡、镇、街道,达255家,有女性经纪人181名,从业人员近万人,年发放加工费超过1亿元。加工品种涉及文具、缝纫、串珠、编织、小五金、户外用品等10余类,其中,缝纫和文具两大加工行业尤显优势。2012年9月,设立宁海县来料加工服务中心,开展加工技能培训,每年召开农村来料加工经纪人座谈会,组织经纪人参加各种来料加工业务对接洽谈会等。
  “培训基地+企业”模式,即培训基地与企业合作办班。县技工学校、西店成人学校、县培训中心等培训基地,通过校企合作,由企业提供设备,融入创业理念教育,引导青年自主创业。同时,根据企业用人需要,开展订单式培训,既为企业发展提供需要的技术工人,又为农民就业拓展渠道。
  “培训基地+特色产业”模式。围绕当地主导产业,通过“内引外聘”专家、学者,不断提升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效推动宁海模具制造、数控雕刻、小五金等特色产业的培育壮大。例如,长街镇按照“打响一个品牌、扶持一个产业、致富一方百姓”的思路,依托培训基地开展滚动式培训、培养数控机械雕刻人才和创业者千余名,并带动了近万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高技能人才培训模式
  2013年始,宁海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至2015年,已建成3家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4家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19家县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出台紧缺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政策,累计发放补贴90万元,惠及高技能人才86名。宁海农民学校组织大学毕业生和优秀农村青年开办电子商务培训班和淘宝创业班,共培训学员523名,其中有100余名学员开始网上创业。与此同时,开展校企合作,发挥高校资源优势,为本县企业量身打造高技能人才。依托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宁海分院)成立宁海高技能学院,累计培养高技能人才1153名,其中获证人数420名;技能型人才5141名。此外,重视发挥宁海农民学校平台作用,与宁波大学合作举办现代农业高级经理人培训班,通过集中学习、外出参观考察、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提振他们发展现代农业的信心。
  (五)“充分转移就业村”模式
  为加快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步伐,县政府于2007年出台《关于开展消除农村零转移就业家庭工作的实施意见》,共有“零转移就业家庭”1551户2793人,经培训转移2175人。如力洋镇着重解决农村留守妇女就业问题,专门开设缝纫机班,全镇设立服装加工点21家,带动当地500余名农村妇女就业。加工点最高年产值200万元,工人每月收入最高可达2000元。到2007年底,全县122个行政村达到“充分转移就业村”标准,占全县366个行政村总数的33%。行政村内法定劳动力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率达80%以上,总体就业率98%以上,“零转移就业家庭”基本消除,有就业愿望的农村低保家庭劳动力基本实现就业,农村新增劳动力当年转移就业率达85%以上,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充分转移就业。其中,西店镇90%的行政村已完成创建任务。
  2008年,全县基本完成“一镇一品”区域特色建设,并实施技能竞赛、阳光工程、百名农村经纪人培育工程、高技能人才培训、自主创业培训等活动,培训转移就业率82%。
  在培训农民工作中,县级群团组织积极参与。2012年,县妇联、团县委、县工会等发挥组织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家政服务技能大比武、餐饮服务技能比赛、“村村都有好青年”、企业职工擂台竞赛等活动。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合作,拓展“新农家”“致富经”等专题专栏,营造全民创业就业的良好氛围。
  五、培训成效
  促进农民就业增收。通过专业培训,引导农民参与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实现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农村种植、养殖业科技含量显著提高,科技附加值不断增强。从调查情况来看,培训后的从事一产的农民比培训前的效益提高了30%以上。
  缓解企业用工难。在土地流转和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下,农村产生大量闲置农民。通过培训,使这些农民掌握了一门以上的实用技能,得以在企业稳定就业。10年来,累计为第二、三产业输送了10余万人次的从业者,有效缓解了企业用工荒。
  提高学校地位。在农民培训工作的带动下,职业院校、成人学校以及一些民办教学机构一改过去工作创新难、学校无事可做现象,充实师资力量、加大设备投入力度,立足农民、围绕产业、开拓创新,承担政府的公共服务事业,教师队伍和办学水平得到提升。一些学校和办学机构,自编或参与编写宁海乡土培训教材,如《数控车床》《缝纫课件》《水产养殖》《桑洲茶叶》《黄坛香榧》等。
  提升乡风文明。通过弘扬创业创新精神、宣传创业先进典型、开展“村村都有好青年”评比等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激发农村社会活力。农村产业发展、农民收入增加、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深入,带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和谐。
  2010年,宁海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评为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
  第六节 农村保险
  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重点是农村医保、农村低保和农村养老保险。
  一、农村医保
  2003年,宁海建立大病医疗救助制度。2004年,实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全县自愿参保人数408276人,参保率88.4%。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2.2%。
  2010年,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达标率为80%。全县基本完成15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探索建立“大院带小院、县院带乡院、乡院带村站”的城乡医疗卫生统筹发展新机制。人均筹资额达到270元以上,政策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46%以上,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年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门诊有效费用报销比例达到25%以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参保率达97.01%。
  2015年,宁海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标准为800元,其中,个人缴纳250元,各级财政补助550元,年度共筹集基金33755.88万元,支付各类补偿32463.63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率为62.24%,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率为75.28%。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419162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9.12%,参保率连续9年达到98%以上。
  二、农村低保
  2003年,宁海改扩建敬老院10所,“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60%。2006年,全县12739人享受低保,支出保障金520万元,“五保”户集中供养657人,供养率达89.6%。①2010年,农村低保标准由210元调整到240元,“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93%。
  三、养老保障
  2006年,全县69个村3625人被征地,其中,3440人参加养老保险,保险费由村土地征用费支付。
  2010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数为132561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参保人数为15378人。首次对本县户籍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按规定发放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60元,2014年提高到150元。
  2015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199540人,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人数15386人。推出“丰收养老贷”项目,助推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转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成效明显。至2015年,全县共有2.4万名被征地人员养老保障转为基本养老保险,其中1.7万名被征地农民申请该业务,占全部人数的70%,发放贷款近13亿元。基本养老保险转保率由2014年底的不到10%提高到66%,待遇水平从原有平均不到500元提高到1500元以上。继续实施对本县户籍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按规定发放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170元。
  附:宁海旧社会时期的慈善事业
  清咸丰三年(1853)八月,戴德生受英国的中国宣教会派遣来华,在宁海当地邑绅协助下,于城关南门建内地会福音堂。后,基督教会办过施医所、戒烟(鸦片)馆、育婴堂(与政府合办)、崇德小学、绷花厂等慈善事业,以此吸引教徒。清末,省、县官办的手工业工场收容无业贫民和部分释放罪犯从事纺织、制鞋、印刷、编制藤柳器具等劳动,是宁海基督教会和宁海商会合办的福利企业。民国12年(1923),基督教会在县城创办明新小学,以及施医所、戒烟所等,作为教会慈善事业。同时,宁海徐抚九与外甥杨子权等在蒲湖试院创办“宁海平民习艺所”职业培训班,作为教会慈善事业,任所长,在基督教徒中,招聘艺人,教授草帽编织、绷花等技艺。辛亥革命后,“宁海平民习艺所”成为各地官办手工业的主要组织形式。抗日战争开始后,不复存在。
  第七节 基层组织建设
  一、固本强基工程
  根据中共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现状,为大规模开展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夯实基础,县委决定用3年时间在农村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以巩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核心,强化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村级集体经济建设。从2000年3月8日开始,县委连续3年召开“固本强基”工作队员培训会议,每年集中1个月时间,抽调1000名机关干部,组建19个工作队、300个工作组(含市派13个工作组)进驻300个村,帮助农村开展工作。主要是加强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的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民主政治建设,以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和富裕农户为主要目标的经济基础建设。工作组驻村期间,共走访农户6万余户,召开座谈会1000余次,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2000余件。
  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各工作组组织村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用党规、国法来理顺村级组织关系,提高村级班子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行“双推一选制”、岗位目标考核制、年度工作述职评议制和不合格干部降职免职制,全县共处置不合格党员500余名,处置不称职干部200余名。对一些重点村、难点村的主要干部及时进行调整、撤换,把200余名素质好、能力强、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的人员选拔到村班子中来,解决农村中无人办事的问题。县委还实施“四个一”人才规划,即从2000年开始,经过3年努力,争取全县100名左右的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达到大专或相当于大专文化水平,吸纳100名优秀的大中专毕业生到经济强村工作,选择100名左右表现突出的退伍军人和100名左右高中毕业生进入村级领导班子。3年中有60余名大、中专毕业生被聘用到57个村担任“村官”;120余名退伍军人和回乡高中毕业生经短期封闭式培训后,充实到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之中;117名农村干部经过为期一年半的学习,取得浙江大学经济管理大专毕业证书,使村级班子的活力不断增强。
  建立健全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各项工作机制。驻村工作组帮助完善、健全《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重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制度》,使民主管理有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理顺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通过“治安安全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村”“公民道德示范村”等创建活动,提高村民自我约束能力和村级组织的管理水平。全县832个村全部建立村民监督小组,鼓励村民积极行使民主监督权,村民民主评议村级班子及其成员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部分村还采取村务听证会的方式提高民主监督质量。
  壮大农村经济。驻村工作组帮助各村制定《村级经济和社会发展三年规划》,依托自身的资源和区位优势,深化山海资源开发,发展效益农业。2000~2002年,全县共发展水产养殖5万余亩,各类水果基地9705亩,竹笋两用山4729亩,茶园2455亩,繁育畜禽良种82582头(只、羽)。各工作组还对重点村财务管理、合同管理、规费收缴、资金出借、收益分配、民主理财等方面内容进行完善。在城区周边交通沿线的村,抓住区位优势,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盘活集体存量资产,搞活集体土地经营。全县工业小区共新办和引进县外规模以上企业50余家,发展个体企业177家。根据2002年农经年报统计,全县农村经济总收入3221074元,农村经济净收入392610元,可分配净收入总额432299元,其中,农民所得总额234244元,农民人均年收入4511元。
  二、培训新农村建设骨干
  2004年,全县组织70余名重点村干部到县委党校接受新农村建设专题教育。2009年,通过先锋论坛、外出考察取经等方式,培训农村党员干部,提高村干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村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机制;拓宽村干部选拔任用渠道,鼓励从外出创业致富能人、农民经纪人等人员中选拔村干部,有序推进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选拔特别优秀的村干部到乡、镇领导岗位任职。2010年,实施“基层建设突破年”工程,运用“村企联建”“片区联建”“村村联建”等模式,建立区域性党组织或党建联合体,推动基层组织转型发展;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推进民主管理“835”工程①建设,推广基层重大事务“五议决策法”②“阳光村务工作法”等做法,落实村务、财务、党务“三公开”制度,全面提高农村民主管理水平。推进农村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化法制教育,创建新农村“群防群治”“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深入开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使“平安乡镇”“平安村”工作达标率分别达到100%、93.9%。
  三、领导联镇带村制度
  各级党委、政府把新农村建设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完善领导联镇带村(企)等工作制度。县委常委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专题研究“三农”工作多次,其中2009年为8次。县委书记王剑侯、县长褚银良及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赴茶院、越溪、桑洲、西店等乡镇蹲点,调研新农村建设,进村入户倾听意见,解决难题,推动工作。县级相关部门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的有效平台,开展现场办公。各乡、镇、街道书记、乡镇长、主任联系到村,对“示范村”创建和环境整治村创建进行督查,抓好进度。
  四、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
  2004年始,按照“因村派人、因村定人”的原则,市、县每年加派农村工作指 导员(简称“指导员”)。
  2004年,市、县下派724名指导员,任期1年,2013年改为2年,进驻398个行政村,累计走访群众8万余户,化解矛盾纠纷1200余次,启动实事工程600余件。2006年,在省、市指导员驻村基础上,确定胡陈乡、力洋镇、茶院乡、越溪乡、前童镇、黄坛镇、大佳何镇、强蛟镇、西店镇、深甽镇等11个镇、乡,率先全面建立专职农村工作指导员制度;加强与有关镇、乡、街道的协调,指导员逐步从公共服务和线上的工作脱钩。随后,全县50%以上的镇、乡、街道建立专职化指导员队伍。是年,建立市、县派指导员4个协作区,实行组长牵头、组员参与,县农村工作指导员办公室(简称县“农指办”)人员到场的运作机制;健全例会交流制度,实行组长提议、实地踏看、农指办协调的方式开好例会。对每次下派的指导员,做到期初有岗位培训、期中有工作汇报、期末有经验交流等。
  建立指导员激励引导机制。对指导员在农村一线工作的感人事迹,县农指办、县新闻中心等部门联合举办“指导员风采”“农指员感人故事”等专栏活动加以褒扬。其中,宁波教育学院驻深甽镇马岙村指导员徐红专、县财税局驻桑洲镇里山季村指导员郭扬虎、市广电集团指导员赵明、市国安局驻茶院乡升龙村指导员魏绍敏、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驻桑洲镇岭南村指导员乔文华、宁波工程学院驻前童镇岭南村指导员叶任泽、市政府办公厅驻胡陈乡胡陈村指导员范艳华、县供电局驻岔路镇上屋基村指导员郑志华、市科协驻深甽镇大洋村指导员江定、市国土局驻黄坛镇弘杨村指导员谢建定、团市委驻桑洲镇指导员陈铮、宁波原水集团驻桑洲镇下洋周村指导员王翔等34人被评为省级先进指导员,部分指导员事迹入选《宁波市指导员先进事迹汇编》。
  2007年,建立指导员回访机制,促进派出单位、指导员进驻村互动。既可及时向派出单位反馈指导员工作生活情况,又能赢得派出单位领导的理解和支持,为指导员驻村工作营造更好的氛围。对特别优秀农指员,县农指办邀请市农指办一起进行了单独回访,得到派出单位的支持。
  完善指导员督查机制。坚持集中督查,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指导员工作督查活动,重点督查指导员履行“五大员”职责,即方针政策的宣传员、村情民意的调研员、经济发展的服务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基层组织的督导员,和派出单位落实帮扶措施情况等内容。同时,坚持专题督查,结合指导员作用发挥、专职化制度等专题进行督查。
  2015年,开展组团式服务创新帮扶机制。根据市派农指员的专业以及派出单位优势,将市派农指员组成新农村建设指导组、文化宣传指导组、产业发展指导组,各指导组根据相关村要求解决实际问题,开展指导服务活动。组团式服务围绕“找准问题、摸清需求、理顺思路、定位目标、落实办法”进行,定人定事定时间抓落实。
  2015年,建立健全“指导员之家”。为切实解决指导员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在县农办设立“指导员之家”,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工作设备,并成立由陈志江、朱炜、褚鹏、王吉楠、王未、刘一波等指导员组成的农指员之家工作小组,每周至少有一名成员在“指导员之家”办公,处理工作相关事务,参与各项活动,搜集指导员工作信息,抓好媒体宣传,接待到农指办办事的其他同志。宁海致力于把“指导员之家”打造成为全体指导员交流工作的平台、发布信息的场所、共同学习的家园,营造关心和支持指导员工作的社会氛围。
  农村指导员积极配合所驻村党组织开展工作,当好“五员”,在机关干部和农民群众之间架起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使农村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农民收入明显增长,村容村貌明显改观,各项事业明显进步,基层组织明显加强,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五、农村金融指导员制度
  2010年9月上旬,县农办会同组织部、农业银行县支行联合出台《关于下派农村金融指导员的通知》,从农业银行县支行、县信用联社二级分行中,分两批选派30名行长(主任)担任农村金融指导员,在全县72个农业产业特色村中精选30个村作为进驻点,做好“金融宣传、信用评定、支农服务、产业培育”工作,重点推荐金穗惠农卡、农户小额贷款和小企业快速贷款等服务。2012年,选派106名金融指导员进驻110个行政村,实现银行系统指导员下派全覆盖,并为新农村各项建设提供贷款3.14亿元,受到农村群众的欢迎,也得到省、市有关部门的高度肯定。
  农村金融指导员工作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增效。2011年,金融指导员储良斌进驻桥头胡街道双林村后,发现部分经营户因资金短缺影响“农家乐”的创办,便对该村的11家农户发放55万元贷款,缓解农户发展“农家乐”的资金压力;驻西店镇农村金融指导员胡昌家进驻村后,发现村内有的小企业由于资金不足而影响技术改造投入,便发挥自身及派出单位优势,向12户小企业提供贷款785万元,帮助这些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和促进产业发展。是年,全县向1157户农户发放8661万元贷款。
  2015年,农村金融指导员为农户安装了15台POS机、701台电话转账宝以及2667户个人网上银行,让这些农户不必到营业网点就能进行转账支付。
  第八节新农村建设成效
  宁海新农村建设活动从2003年6月开始,一直到2017年,10多年取得的成绩非常显著。2017年,全年实现生产总值542.2亿元,为2003年的5.41倍;财政收入90.08亿元,为2003年的6.48倍;财政支出向民生倾斜,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5亿元,为2003年的195倍;全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410元,比2016年增长8%,扣除价格指数,实际增长6.1%。全年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61.25亿元,为2003年的2.99倍。实现所有行政村集体收入均达20万元以上的目标。
  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特色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区位和经济条件较好的城郊村,把村庄整治、旧村改造、新村建设与改善投资环境、调整产业结构等紧密结合起来,发展标准厂房、农民公寓、服务设施等产业;地处生态源头地区、山区和渔区的村庄,把村庄环境整治、古村落保护开发与发展特色农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结合起来,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的门路;在欠发达的山区,发展“农家乐”更是成了农民脱贫致富的捷径。据2012年统计,全县共有各类星级“农家乐”经营点(户)76个,其中,省、市级“农家乐”特色村7个、示范点11个,从业人员6000人。
  至2017年,宁海县连续8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单位,2003年被水利部、财政部授予“第四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称号,2004年被国家环保总局授予“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称号,2012年获省委、省政府授予“浙江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称号,2014年被农业部评为旅游示范县,2015年被国务院新闻办、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评为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2016年成功创建宁波市首个国家级生态县、被列入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名单,2017年,成功创建省美丽乡村示范县。全县累计创建全面小康村161个,其中,省级9个、市级84个、县级68个;建成中心村20个、特色村40个,其中,市级19个、县级21个;建成美丽乡村精品村23个、示范村10个、合格村85个,建成美丽庭院整村179个,拥有森林城镇省级7个、市级14个、县级18个,建成农村文化礼堂143个。
  2007~2009年和2012年度,宁海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优秀单位。县农办作为新农村建设牵头和具体实施单位,于2004年、2006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5年,获全省农办系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称号。2006年、2007年、2009年,县农办在市委农办对县、市、区年度考核中获一等奖。宁海县因农村“两化”工作突出被评为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优胜单位,并在省、市有关新农村建设现场会上多次发言,突出而许多县、市(区)前来学习、借鉴。
  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面貌变样、农民行为转变。宁海把垃圾收集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庄道路建设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基本要求,抓好村庄的改路、改水、改厕和改塘工作,解决了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垃圾乱丢乱扔、污水乱泼乱倒的现象明显减少;农村积极向上的“草根”文化成为百姓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一步树立体现时代精神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进。
  新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与提升,各有关部门把各自承担的“生态村”建设、“万里清水河道”建设、“千万农民饮用水”建设、“森林村庄”建设、“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等统筹城乡发展系列工程,与“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有机结合,整体完善。
  新农村建设建立了以中心镇为依托、以中心村为节点,城乡衔接、功能完备、布局合理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广电通信、文化设施、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体系,使农民群众享受到便利、安全、高效、多样的公共服务。
  第九节 特色精品乡村专记
  一、胡陈乡
  2016年,胡陈乡辖18个行政村、37个自然村,人口2.2万。森林覆盖率达76%,2010年荣获“国家级生态乡”“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2012年,获评市成片连线整治示范乡镇;2013年,成为首批市级“农家乐”标准化示范乡、省级旅游养老示范基地、市十佳环境优美乡镇、市首届我心目中最美生态乡镇、市“无违建乡镇”先进单位。
  至2016年,胡陈乡先后投入5500万元,完成8字形精品线、桃文化主题市场、中堡溪水廊绿道、商业街改造等22个项目,创建农事节庆型、养老养生型、休闲体验型、生态田园型等特色精品村庄。培育农产品基地1000亩以上9个,500亩以上10个。建成30千米国家登山健身步道、80千米山地自行车道、1个国家级垂钓基地、1个标准露营公园;连续3年成功举办全国户外运动大赛和中国(宁海)户外运动节,多次举办桃花节。培育特色农家乐5家和民宿152间,对接引进“心泉”粮站风情民宿、“心宿无尘”、山水人文度假空间、甬佳乐养老养生俱乐部、天益田园中医养生等一批优质项目,实现乡村旅游提档升级。
  建立党员责任示范区280个和服务群众5600户,整治挂牌清单89处。开建惠及12个村的多年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关停禁养区畜禽养殖52户。构建“文化礼堂”等基层文化设施,深入挖掘村落文化、丞相文化、木制工艺文化。乡党委为美丽乡村建设培育能干事、肯干事、会干事的党员干部队伍。引导外出能人依法回村竞选,充分发挥“第一书记”作用,实行“一格一员、一格多员”的网格管理模式,健全基层矛盾诉求化解机制,18年来做到矛盾不出乡。广泛开展“好乡亲讲好故事”“好家风好村风”评比等活动,激发全民参与项目建设、环境提升的热情。
  二、力洋镇
  2015年,全镇总人口3.7万,辖18个行政村1个社区1个居委会,年生产总值11.5亿元,财政收入8360万元,城乡居民人均收入12100元。先后荣获“省级生态镇”“省体育强镇”“省级卫生镇”“市千村整治先进单位”“市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市级森林城镇”“市科普示范镇”等多项荣誉称号。2013年,被国家环境保护部评为国家级生态镇。2016年,全镇18个行政村先后建成市级全面小康村7个和市级生态村12个。积极创建精品村、省美丽宜居示范村,成为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先进镇。
  以“一核、两溪、三村、四线”为重点,统筹安排1000余万元资金,发动干部群众8000余人次,进行农村环境整治。开展河道整治35次,疏浚河道16千米,清理淤泥38万立方米;拆除道路沿线的广告牌、垃圾池、占道经营及乱堆场所90余处,取缔养殖场18家,生态化治理整改17家;拆除违法建筑22.2万平方米,合理利用拆后用地,新增休闲绿化、小公园、停车场等公共用地1.2万余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全镇、村的环境面貌。采用“环卫外包”“以桶换桶”“夫妻联合承包”等模式,收集各类生活和建筑垃圾,达到村庄环境洁化。保护较具历史价值的文物古迹14处(件),其中,力洋村12处,海头村2处。
  三、双林村
  桥头胡街道双林村,2005年前分属外山头、麻车两个行政村。2006年,两村合并,称“双林村”。在改革开放政策鼓舞下,两村党支部、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带领村民很快解决了温饱问题,继而带领村民向建设小康村迈进。1997~1998年,外山头村、麻车村相继被县委、县政府授予“小康村”称号。1998年,两村年人均收入为2891元,其中,外山头村人均3113元,麻车村人均2849元。2006年,双林村共205户658人,有耕地261亩,园地14亩,山林6661亩。双林村四周群山环抱,森林覆盖率达到98%以上。汶溪穿村而过,水质达到国家I级饮用水标准。位于双林村西侧的慈云佛学院是浙江省著名的佛学院之一,已有700余年历史。双林村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在村“三委”带领下,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施“生态美村、改造靓村、旅游兴村”战略,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结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三改一拆”等工作,努力奋进,2016年成为省级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村民庭院美化各具特色,村集体办公楼、三麓潭山庄、文化礼堂、图书室、健身场所、保洁设施齐全。村内道路硬化、路旁绿化、路面洁化、路灯亮化,汶溪穿村段建成“水上乐园”,还有2条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一条从三麓潭山庄到双林村铁索桥的环村步道,全长2.6千米;另一条从双林村通往茶山东海云顶景区,境内设有烧烤、垂钓和采摘乐场所。
  在新农村建设中,双林村依托优美的生态环境,推出“双林农居”品牌,发展“农家乐”休闲生态旅游业,打造旅游特色村。2010年,全村注册“农家乐”5家,2016年发展到48家,从业人员138人,有房间300余个,床位600余张,48家餐厅,一次性可供1500余人就餐,独具特色菜肴“十全食美”,“农家乐”已成为双林人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2016年,景区共接待游客20余万人次,年营业额超过800万元,“农家乐”户年均收入15万元以上,全村人均年收入2.64万元,是1998年的9倍。双林村通过旅游兴村走出了一条强村富民的大路,建成集便民服务、旅游咨询服务等功能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旅游集散中心,并带动三麓潭乡村旅游区内龙储村、岙马村村民加入到“农家乐”经营中来。
  2007年1月,县委、县政府授予双林村“全面建设小康村”称号。2012年,县委、县政府授予双林村“新农村建设小康示范村”称号。2016年11月8日,双林村被浙江省“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授予“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称号。双林村先后获得“市十大最洁美村庄”“市园林式村庄”“市绿色家庭创建示范点”“省级卫生村”“省级文明村”“省生态示范村”“省绿化示范村”“省特色旅游村”“省十大生态旅游名村”等20余项荣誉称号,成为宁海县开展大规模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颗新星。
  双林村在全面建设美丽乡村特色精品村活动中,村党支部积极作为,创新工作机制。健全民主议事决策机制,凡涉及本村的重大事项,村党支部严格按照《宁海县村级权力清单三十六条》规定,通过“五议决策法”推进,以保证决策的民主、公正、公开。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周清工作法”,党员干部自行制订工作计划、作出工作承诺,日事日毕、周事周清。结合工作计划、比对工作实绩、综合群众评价,全面地对党员干部作出考核,以制度保证干事激情和效果。村“两委”提出发展乡村旅游产业初期,许多人有顾虑,不敢先动手。村党支部号召党员改建民居主动承担风险,老党员率先投入“农家乐”经营,并在经营发展稳定之后,推出“三共享”①,实现互利互惠、互帮互助,带动其他农户共同富裕。开展党员承诺履诺行动,为无职党员作用发挥创造条件,以党员作用发挥促进项目推进、以项目发挥效益提升党员战斗力,双向互动,成效显著。依托“百村立功竞赛”平台,组建了“五水共治”巾帼志愿服务队,设立护河岗,对穿村段河道分段保洁,使得双林村人人参与、家家同行。
  四、花园社区
  1993~1999年,隶属梅林镇;2000~2003年,隶属城关镇;2004~2006年,复隶属梅林镇。花园杜区位于梅林街道核心,2003年由花园村撤村建居而成。区域面积5平方千米,区位优势显著,交通便捷,省道甬临线与象西线交汇于花园社区西面,距宁海县城9千米。现有居民423户1205人,耕地317亩,山林1388亩,社区“四委会”成员17名,正式党员80名,居民小组9组,居民代表42名。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花园社区经济快速发展,社会总产值从2003年的2.47亿元增加到2018年的37.9亿元,集体经济收入从2003年的240万元增加到2018年的412.06万元,居民人均收入从2003年的10186元增加到2018年的41365元。
  花园社区是一个既有城市延伸,又有乡村依托的新型农村社区,历史底蕴深厚。由李氏建村,至今已有1130余年。李氏的始祖哲王李詠是唐睿宗李旦的后裔,发展到后来,李氏族人遍及甬、台、温各地及安徽、上海等地,在130多个村庄开宗建村,名人辈出,如“中国现代警察之父”李士珍、中国越剧创始人李世泉等。
  花园村的红色基因源远流长,1928年5月下旬,中共宁海县委专门在花园村的抟空山召开会议,商议策应“亭旁起义”①事宜,花园村也有群众参加抟空山会议。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各个时期,在党组织的带领下,敢为人先,坚持创业创新,从县缴粮第一村到改革办厂再到新农村建设,花园社区一直是宁海县乃至浙江省的样板村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花园社区以实现“经济现代化、住宅别墅化、社区园林化、生活城市化”为目标,大力发展经济,扮靓环境,通过整理土地资源、兴办工业园区、完成土地标准厂房建设②和新农村旧房改造,于2003年建成拥有办公大楼、幼儿园、老年协会的花园社区。
  为落实千年古村、锦绣花园建设,花园社区从打造“户中有花、村中有园”开始,积极推进美丽庭院建设。2017年以来,共争取各类项目资金300余万元,完成中心广场改造提升、建新路、改造人行道、社区内铺设侧石、增设停车位、整治空中线路等一系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办公楼周边绿化提升、办公楼整体改造提升等一系列美化项目,众志成城打造“锦绣花园”。
  花园村先后多次获得荣誉,1993年获“县级小康村”称号;1998年成为宁海县第一个“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1999年被评为县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市级文明单位、红旗村,6月,浙江省委授予花园村“省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2000年,被评为浙江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示范村、省级文明村和全国造林绿化千佳村;2002年10月,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花园村“全国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2年11月,市委、市政府授予花园村“农村现代化建设示范村”称号;2004年1月,市委、市政府授予花园社区“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称号,6月,被省委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锋工程评为五好村党组织;2003年11月,市政府授予花园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称号。
  花园村的新农村建设成就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兄弟村的普遍关注,来花园村参观、考察的单位、领导络绎不断。2000~2003年,先后有市委副书记徐福宁、省政协副主席王务迪来花园村做农业和农村现代化调研,市政府秘书长陈炳水携浙江电视台记者来村采访。2003年9月23日,省委书记习近平视察花园村,向花园社区广大干部群众强调:班子团结,发挥党委领头雁作用。发展经济,带领百姓共同致富,把每个村都建设成花园,那么全省各地处处都是花园了。
  五、河洪村
  隶属梅林街道,2006年4月由下河、洪家塔和洪桥三个自然村组成。2016年,全村532户1454人,耕地232亩,山林3987亩,村集体收入50.58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26266元,已完成饮用水网、污水网、道路网改造,村内主要道路全面硬化,老村内铺装特色石子路2000平方米,建成五树广场、文化礼堂、百岁馆、同乐园、公厕、下河佛手山步道、岩门山步道及景观工程等。村内名木古树众多,古迹众多,如下溪庙、古戏台、明镜第、干氏故居等古民居均得到妥善保护,宜居宜游,2015~2016年获市“长寿村”、市“历史文化名村”称号,2017年获“县级美丽乡村精品村”称号。
  六、下畈村
  隶属岔路镇,2016年,全村168户470人,有耕地228亩,山林1115亩。村级集体经济收入306.78万元,村民年人均纯收入2.15万元。在新农村建设中,下畈村通过两次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以及垃圾分类工作,使垃圾进箱、污水入管,道路整洁、环境优美,嬉有园地、聊有场所,成为“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家园。2015~2016年,吸引了来自北京、云南、四川、山东、郑州、海宁、平湖、台州等地350余批次11000余人前来取经学习。浙江在线、凤凰网、《台州日报》、宁波广电等多家媒体对下畈村的垃圾分类工作作了报道。2015年12月17日,宁波市环境整治现场会主会场设在下畈村。2016年3月,省科技厅对下畈村的垃圾分类模式拍摄专题片,使之得到推广。下畈村获得了国家“第一批绿色村庄”“省级卫生村”“宁波最洁美村庄”“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称号。
  七、岭口村
  隶属西店镇,由岭口、牌门舒两个自然村合并而成,是南宋名士阆风先生舒岳祥的故里。2016年,全村533户1560人,有耕地1150亩,人均耕地0.75亩,山林3500亩,其中,杉木林1100亩,竹林550亩。全村有企业5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家,工业总产值3.2亿元。2016年,村民年人均纯收入21500元。村内古树参天,小桥流水,人杰地灵,是一个远近闻名的文化村落。
  在新农村建设中,村“两委”会以“文化强村、产业活村、和谐建村”为思路开展各项工作,完成村庄污水治理工程、生态河道、沿溪文化墙、篆畦园二期、文化广场、灯光球场建设;启动亮化工程,修建道路照明设施及居民马头墙,老村铺设石子石板路;改造公共厕所;对全村进行绿化景观设计,美丽庭院创建工作达成率为80%以上。遵祖训族规、进行现代和谐教育(夫妻和、婆媳和、邻里和、党群和、新老和、人与自然和),由“六和”思想引领行为,自岭口村建村65年以来,矛盾不出村,有问题及时化解得到各级领导的肯定与赞赏,省、市、县多家媒体作了报道。
  岭口村先后获得“省级文明村”“省民主法治村”“省级卫生村”“省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浙江省群众最满意的平安村”等40余项荣誉称号。
  八、梅山村
  隶属胡陈乡,由庙下、塘里、梅山3个自然村组成。2016年,全村160户557人,耕地415亩,山林2490亩,村集体收入35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10800元。
  在新农村建设中,村“两委”带领村民进行环境整治和精品村、清洁美丽庭院、新宿无尘等村庄建设,吸引胡陈籍创业人士返乡投资500余万元开发梅花山庄,吸引上海一家公司投资建立国家级垂钓基地60余亩,村里还建造了小公园“梅园”。
  村内有3座“和”文化凉亭,刻有“和”文化诗句,四周种植荷花。围绕“和”文化在道路两侧墙体书写和谐语句、和谐故事。并以“和”为主题开展“十佳和谐家庭”“好媳妇”“好邻里”评选活动,树立一批好家庭、好媳妇、好邻里先进典型,成为宁海县首批“十佳和谐村庄”之一。村民们还自发恢复清末民初的民间文艺,组成“同乐社”,有社员30余人,配有各种管弦民乐,选送的节目曾获县农村文艺会演二等奖、县老年秧歌赛二等奖。
  梅山村获得“市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市级生态村”“市级文明村”“市级园林式村庄”“市民主法制示范村”“省级卫生村”“省级文明村”等20余项荣誉称号。
  九、海洋村
  隶属西店镇,由茅洋和海张两个自然村组成,是一个集工、农、渔一体的村庄。2014年,全村496户1417人,耕地498亩,山林2950亩,海塘养殖面积200亩;村民人均年收入23026元,为2005年的2.18倍。
  2004年,村“两委”成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实施《海洋村村庄建设规划》,并制定新农村建设的相关制度。
  全村共投入集体经济资金595万元及大量劳动力,建成占地4.5亩、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集办公室、会议室、阅览室、老年活动室、休闲运动广场于一体的新农村综合大楼;对全村5.2万平方米的房屋外墙进行统一粉刷,使全村面貌焕然一新;对90%的村内道路进行路面硬化;建成总长4千米、宽20米的通村公路;拆除露天粪缸,新造公共厕所2座;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率达80%;在公共场所配备专职保洁员2名,设置50只垃圾箱,对农户垃圾实行袋装化、桶装化,并将垃圾集中后运到镇垃圾中转站处理;村庄绿化率达25%;对村内道路及通村公路两侧安装路灯;对全村的自来水水网进行改造,使全体村民喝上白溪水库的自来水。
  开展“改陋习、树新风”活动,建设党员活动室、党建阅览室、图书室和党员教育培训中心、老年活动中心,添置电脑、大屏幕彩电、学习材料、书籍等相应的设施设备。并对150名18~45周岁的村民开展法律知识及职业技能等培训。合作医疗参保率达100%。
  2007年,海洋村获评“省级全面建设小康村”称号,还先后获得“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省级卫生村”“市级卫生村”“市级环境整治重点村”“市级四星级民主法治村”等荣誉称号。
  十、大郑村
  隶属前童镇,由大郑、沈坑岙、下朱、山朱胡4个自然村合并而成。2006年,全村507户1511人,耕地686亩,山林5748亩,全村经济总收入1069万元,村民年人均纯收入7076元。
  大郑村投入15万元编制《大郑村村庄建设规划》,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150亩老茶园分期改造成白枇杷基地,发展竹笋两用山150亩。2005年,大郑村有生态公益林1389亩,获年补助金额41670元,还开展房屋租赁承包经营,增加村集体收入。投入30万元,使全村道路硬化率和路灯安装率达到100%。投入30万元进行旧村改造,将28户53间危旧房全面拆除。投入12万元接通水管,全村自来水普及率达100%。投资20万元建造两层10间房的村综合楼,做好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点建设和村级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筹资40万元,清理开挖月带河,对河岸进行砌石,使之成为集排水、灌溉、休闲于一体的综合性工程。西店鑫洋电器集团公司出资18万元,建造两层7间房的小楼作为农村合作医疗点。
  2002年始,先后投入80万元将一块垃圾成堆、水草杂生、群众意见很大的废弃地,改造成面积2500平方米,集娱乐、健身、休闲于一身的村文化广场。建造南北村口两座古亭,建成村中心两棵古樟保护区,清理改造村南端月带河休闲区。对村庄道路、河道两边房前屋后进行绿化,全村绿化覆盖率达26%,道路绿化率达95%,村民人均绿化面积15.3平方米。建造公厕,配置垃圾桶,配备专业保洁人员,建成垃圾中转站,全面实现垃圾中转处理。建立党员环保责任岗,将党员姓名、责任区范围等上墙公布。筹资31万元,建造大郑自然村无动力地埋式厌氧接触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提高污水净化能力,努力打造生态和谐的人居环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92%,计划生育率达100%。开展“五好家庭”评选、“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丰富村民精神文明生活。
  在新农村建设中,大郑村先后被授予“市级卫生村”“市级生态村”“市园林式村庄”“市级文明村”“市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省级卫生村”和“省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等称号。2006年9月14日,省委书记习近平视察大郑村。
  十一、山头村
  隶属长街镇。2014年,全村868户2605人,有耕地3800亩,山林1570亩,海涂760亩;农村经济总收入3387万元,村集体可支配收入50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1.3万元。
  在新农村建设中,山头村整理农地2424亩,建造4~6米宽的机耕路9060米,新开河港2条1514米,三面光水渠6350米,新建机埠6座。将橘场、养殖场、石塘、鱼塘、市场等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增加了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大棚西瓜、蔬菜1200亩,建设钢棚葡萄基地60亩。
  拆除旧房460间,平整露天粪坑、牲畜栏、旧宅基地等100余亩,硬化村内道路2万余平方米,主干道路硬化率达10()%。改造电网和自来水网,安装路灯100盏。建造卫生公厕6座,摆放垃圾桶50只,建造垃圾中转池12座。建造休闲公园、凉亭、老年活动室等休闲娱乐场所。制定卫生保洁、绿化养护等一系列制度。
  村“两委”定期举办成人文化技术培训班,进行“文明家庭”“卫生户”等评选活动;建设图书室、篮球场等一批休闲场所和文体设施;投资30万元修复民族英雄张苍水纪念馆;加强夜巡队和调解员队伍建设。
  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规范村班子工作行为的各项制度;推进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做到制度上墙公布,坚持每月一次的党员活动和民主生活会,做好新党员发展工作。
  在新农村建设中,先后获得“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县民主法制示范村”“市妇女工作先进集体”“市级文明村”“市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等称号。2007年,获评“省级全面建设小康村”称号。
  十二、新城村
  隶属长街镇,由新城、尖岙、上岗山三个自然村合并而成。2006年,全村有530户1712人,村民人均年收入7580元。是年,荣获“省级全面建设小康村”称号。2014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889万元,村集体可支配收入30.56万元,村民人均年收入11107元。
  在新农村建设中,投入183万元整理2000亩农地,发展翠冠梨300余亩。建办彩印厂,解决了一部分闲置劳动力的就业问题。投入20万元进行水库扩容。投入300余万元,硬化通村道路4千米、硬化村庄内道路23450平方米;拆迁旧危房、露天粪坑、简易户厕4502平方米,新建公厕4座,清理房前屋后乱堆放的杂物50处,新建垃圾池30个,添置垃圾筒20只;新增绿化面积3800平方米,新建花坛10座;安装路灯97盏。投入20万元修复村文化娱乐中心,建成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的健身广场,开办图书室,有图书3000余册,极大地丰富了群众文化娱乐生活。
  在村民代表会议上通过财务制度、党员设岗定责制度、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务公开制度,并对所有工程项目实行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定卫生管理、道路保洁、公厕卫生、绿化养护等管理制度;通过建设和管理,告别过去“脏、乱、差”的现象,帮助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成立了夜巡队,确保村民的财产安全。
  十三、新山村
  隶属一市镇,分3个自然村,即山前村、跳山村、新塘村。2003年,全村98户379人,有耕地350亩,山林1000亩。该村以“海水养殖”为主、白枇杷基地建设为辅的方式发展集体经济,增加集体收入。
  2000年起,先后投入500余万元进行旧村改造,拆除露天粪坑、新建公共厕所、硬化水泥道路、接通自来水和改造老虾塘、新建集办公娱乐于一体的综合大楼。
  2005年,新山村获得“省级全面建设小康村”称号,并先后获“省级五好村党组织”“市级卫生村”“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县级卫生村”“县级文明村”“县人民调解示范村”“县治安安全示范村”等荣誉称号。
  十四、南溪村
  隶属深甽镇。2016年,全村279户809人,有耕地134.2亩,山林8156亩;有企业1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3家,全村工农业总产值达2.5亿元,村民年人均收入1.5万元。先后被评为省级全面小康示范村、省级卫生村、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等。
  在新农村建设中,南溪村多层次、多渠道筹集资金,根据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村民集资建设森林村庄工程。制定村规民约,禁止使用剧毒农药,推广使用生物农药和生物肥料,保证农产品无毒、无污染、高品质,打造绿色无公害品牌,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并杜绝污染企业进入。
  完成村内河道整治拓宽1千米、道路柏油化5千米;接通白溪水库自来水,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绿色天然气入户等项目;拆除危旧房46户78间,计3167平方米,拆除露天粪坑19座,新建公厕2座;改建村口公园和村中心公园,新增加绿化面积4.8亩;改造2处村内节点公园,计600平方米,片林1处,计5亩;建设长度1500米的温泉景观道路,种植乔木树种1894株,灌木树种8.42万株,庭院绿化率达86%,义务植树尽责率95%。2006年始,每年秋冬季节聘请护林员,加强宣传,并落实森林防火措施,禁止滥砍滥伐。每年投入10余万元,设专职保洁员3名,对全村环境卫生、花草树木进行维护和管理;设置垃圾桶65只,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引进了旅游投资项目——裸心泉温泉旅游度假酒店;发展精品民宿15家,有房间114间、床位172张。
  十五、许民村
  隶属茶院乡,由许家山、民户田、小庵3个自然村组成。全村636户1667人,有耕地821亩,山林3008亩。2010年12月被评为第五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012年12月被评为首批中国传统村落,2014年12月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
  拥有3000亩台地,梯田成片,草木茂盛,古枫参天,具有原始、古朴之美。全村多为石屋,墙体材料用黑色玄武岩堆垒而成,现有完整的石屋、石院、石墙、石巷、石桥、石路、石窗、石凳,是宁波市内建筑群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石头古村,也是浙东沿海山地石屋建筑群落的典范。国家级登山健身步道贯穿全村。
  在新农村建设中,修复982米长的古道,在古道上建造3个观景平台;完成老村口改造工程;修复叶氏宗祠、洪天古庙、古戏台、水口观光平台和村口的石头城墙;改造2千米长的村内主游览线道路和景点,完成4.2千米的竹许公路拓宽和安全防护栏设施配备;增设2个停车场,可同时容纳汽车110辆;铺设水管5千米,解决全村的缺水瓶颈;建造生态厕所8座。扶持农户利用老房子开发建设6家农家乐,一次性接待能力达到800余人。还栽种了红梅、紫薇、樱花、玉兰、海棠等观赏树林267株,美化村内景观。
  开发古村的手工炒茶叶、捣麻糍、打草鞋、酿造农家土酒、磨豆腐、做番薯面、制阿婆饼等传统产业,设置游客体验项目,并推出许家山“农家十二碗”品牌。
  投资3000万元兴建许家山石头博物馆,并于2017年6月正式对外营业。是年,投资8000万元建设占地5亩的许家山帐篷民宿客栈——牛棚咖啡馆项目一期工程。
  十六、中堡溪村
  隶属胡陈乡,由方后村和中堡、东山、河头3个自然村合并而成。2013年,全村413户1293人,有耕地1280亩、园地1876亩、山林3886亩、水域面积23亩;村集体收入3.2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8250元。先后被评为省三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市级全面小康村、市旅游特色村、市“农家乐”示范点。
  在新农村建设中,中堡溪村以“千亩桃园”为依托,编制《东山桃园生态休闲旅游发展规划》,建成村老年活动中心、凉亭、风车、自行车驿站、购物中心、露天茶吧、桃香亭等,并延伸木栈道、游步道。
  2014年12月始,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共拆除危旧房36户63间,计3829平方米,新建安置房5间,计208平方米;硬化道路1.15万平方米,建造生态公厕3座,清除露天粪坑;清理房前屋后废弃物100余吨,村庄绿化5600平方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工已完成管网铺设工程量的70%,污水处理终端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完成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开发“农家乐”7家,由农户建造的“桃乡农居”拥有床位140张,2015~2017年,累计接待游客3000余人次。
  十七、海头村
  隶属力洋镇。2015年,全村505户1616人,有耕地840亩,林地2260亩;村级集体收入10万元,村民年人均收入9980元。
  在新农村建设中,海头村拆除破旧房屋280余间,新建村中心湖、小公园、休闲广场等。村内有保存较为完好的清代古民居,并将破旧的“双子”四合院修缮改造成民俗博物馆和老年活动中心,修缮湖西老宅、新增文化墙等文化载体。完成全村道路硬化。开展各家各户庭院绿化美化,村庄房前屋后绿化面积1200平方米。投入15万元修建登山步道,投入45万元在石埠岙水库旁搭建钓鱼平台。
  对东坑溪进行河底清淤和绿化美化。建成由世界银行贷款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并投入使用;投入15万余元,铺设自来水管和污水管道;改造公厕7座,新建公厕1座;路灯安装率达100%;开展社区服务中心、村医疗卫生室、小菜场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投资150万元,建成1000平方米的老年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实现全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购入58台厨房食物垃圾处理器进行餐厨垃圾分类处置。
  2010年,投资80万元新建1100平方米的来料加工标准厂房,方便村民就近、就地就业。2015年,引进40余种兼具观赏性和食用性的菊花苗,建立百亩菊花基地,种植菊花9000余盆,举办菊花节,吸引游客前来赏菊品菊,并出售供应盆栽菊花。
  先后获得“省森林村庄”“省文化示范村”“市级生态村”“市农村社区建设示范村”“市十佳农村文化礼堂”“市级卫生村”“市乡风文明示范村”“市级全面小康村”等20余项荣誉称号和市“最洁美村庄提名奖”。
  十八、南岭村
  隶属桑洲镇,由南山章、六峰两个自然村组成。2015年,全村300户765人,有耕地524亩,山林1705亩;村民年人均收入8407元。
  2014年12月始,南岭村启动“茶香花乡,不老南山”的创建,实施村庄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共拆除危旧房65间,计3000平方米,新建安置房486平方米,安置9户20人,硬化道路2700平方米;建造生态公厕6座,清除露天粪坑220座;清理房前屋后废弃物150余吨;整治村内河道(水塘)900平方米;绿化村庄2500平方米。现已完成90%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铺设及70%污水终端处理项目,完成90%的新建蓄水池、过滤消毒等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
  2015年,建成滴水岩至黄金谷观景游步道8千米,黄金谷观景平台700平方米及木栈道小鸟之路150米。建造面积2500平方米的南山文化广场,铺设老石板地面,内建造2条文化长廊,整治生态景观水塘及周边绿化。在南山章谷神庙周边建造2000平方米的谷神广场,设有古油坊、打铁铺、小点心坊、土酒坊、谷事农具馆等农耕文化展示、亲子活动体验设施。修缮村民文化活动中心1座,该中心为仿古的石木结构平屋,共11间,计400平方米。对村内2座古民居院子和南山章、六峰自然村的古祠堂进行修复改造。已有1家四星级民宿——南山驿进驻村内开张营业。
  至2015年9月16日,南岭村已连续7年举办油菜花节,中央电视台“美丽乡村快乐行”栏目还播出了“走进宁海油菜花节”专题。该村已成为“美丽乡村快乐行”栏目拍摄基地。南岭村先后获得“市级全面小康村”“县乡村旅游发展先进村”“县村庄环境整治提升工程一类村”等称号和县百村立功竞赛一等奖。

附注

①即优化品质、高产、高效。 ②即山区群众人均拥有1亩高效经济特产林或1亩速丰林(杉木或毛竹)亩,产值达到1000兀以上。 ③即水产养殖面积20万亩,总产量10万吨,总产值10亿元,占大农业总产值的50%。 ①具体为:经济发展,村强民富;设施良好,环境优美;社会进步,保障健全;乡风文明,管理民主。 ①2014年底取消该机构。 ①200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省、市人民政府相继出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年满60周岁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继续享受老农保待遇;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按现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老农保个人账户储存额并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限合并计算,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或选择退出老农保。 ①“835”工程即坚持八项制度、规范三项程序、完善五项机制,其中,八项制度包括坚持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坚持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坚持基层民主听证制度、坚持村级重大事项票决制度、坚持村“两委”会联席会议制度、坚持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制度、坚持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坚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规范三项程序指规范村务公开程序、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完善五项机制即完善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完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机制、完善村干部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考核评比机制。 ②“五议决策法”指提出议案、商定议案、审核议案、表决议案、实施议案。 ①即客源共享,主动分流客户;经验共享,主动传授经营管理经验;设施共享,无偿为其他农户提供设施后援支持。 ①“亭旁起义”发生于1928年5月26日,被誉为“浙江红旗第一飘”。 ②其中,2003年兴建的梅林市场标准厂房占地面积38亩,可租赁面积12000平方米,成为集体经济收入的一个支撑点。2003年,标准厂房收入70万元,到2017年已达到140万元。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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