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态示范区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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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1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生态示范区建设
分类号: F323.22
页数: 3
页码: 273-27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自1996年起开始生态建设,1998年成为宁海县首个生态村,后逐步发展为省级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生态建设主要包括自然生态、乡村生态、农业生态和旅游生态建设。通过河道整治、水土保持、绿化建设、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等措施,提高了自然生态环境质量。乡村生态建设注重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和生态建设示范镇、乡创建规划。农业生态建设则通过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等综合防治,推广有机肥、复合肥等,开发无公害蔬菜、有机茶叶等有机食品的生产。旅游生态建设则以重点景区为基础,形成多功能、各具特色的旅游网络。历经5年,宁海县全面达标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荣获多项荣誉,包括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和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等称号。
关键词: 宁海县 生态环境 示范区 建设

内容

1996年,桥头胡镇尤家村率先开始生态建设,1998年,被市政府命名为宁海县首个生态村。1997年,县环保局受县政府委托,与省环境学会共同编制《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8月,省环保局批准宁海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单位。1999年1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确定宁海县为第四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2000年6月28日,《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经宁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付诸实施。
  《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对农村工作方面主要内容为自然环境、生态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四方面建设。
  一、自然生态建设
  开展河道整治,提高抗洪能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绿化和防护林体系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由2003年启动时的23.5万亩发展到2015年的97.06万亩。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促进森林资源的持续使用。发展“一优二高”林业,提高森林利用率。森林覆盖率由1998年的58%提高到2015年的63%。保护耕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做好海洋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强化海洋环境监察,推行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开展汛期风浪潮预报。
  二、乡村生态建设
  在重视人口、交通、公用设施、绿化、市容环卫规划的同时,全县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使城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饮用水水源合格率达100%。选择西店、大佳何、双峰作为试点镇、乡,编制生态建设示范镇、乡创建规划,并将各项主要指标,如林木(林草)覆盖率、自来水水质达标率、企业污染治理率、环境质量指标等,纳入政府各部门领导任期的目标责任制。随后,推行到全县各镇、乡。
  三、农业生态建设
  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开展农副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自20世纪末以来,宁海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通过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等综合防治,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提倡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逐年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应用有机肥、复合肥和作物专用肥及配方施肥;加强对城乡畜禽粪便、农用薄膜、生活垃圾等的处置和管理;开发无公害蔬菜、发展有机茶叶等有机食品的生产;注意农村能源建设,减少植被破坏;积极防治水土流失。
  四、旅游生态建设
  以天明山森林温泉、雁苍山、强蛟群岛和前童古镇为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景点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形成多功能、各具特色的旅游网络,成为与溪口、天台山等国家级风景区相连接的宁波与浙东旅游新热线,使旅游业成为宁海的一大新兴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兴起。重视城区绿化、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保护等。
  1999~2008年,全县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60项,总投资达77亿元;完成生态工程建设项目38个,建设县城公园10个,总面积862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5%,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1998年的6.58平方米提高到2015年的13.3平方米。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建成了120千米的新标准海塘和城市防洪工程,全县小流域治理达7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率达58%,荣获“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称号,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县饮用水质量优良,地表水质达到各功能区标准,白溪、青溪等主要流域水质达到Ⅱ类,白溪水库水质达到I类,成为宁波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43.6万,覆盖率为84%。全县的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合格率达100%。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农村地区保持在一级标准,城关地区在二级标准内。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建成海水池塘内循环养殖、边坡复绿、生态墓建设、生态化畜禽养殖基地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等一批生态工程。
  宁海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历经5年,12项基本条件26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2003年10月通过国家验收,10月8日,水利部、财政部命名宁海县为第四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2004年12月31日,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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