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115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生态保护 |
| 分类号: | F323.22 |
| 页数: | 5 |
| 页码: | 269-273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在农村生态保护方面,重点实施了山林环境保护、水资源环境保护和海港环境保护。山林保护方面,采取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和林木砍伐管理等措施;水资源保护方面,开展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海港保护方面,加强海监执法,防治养殖污染,保护渔业资源。宁海县通过这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 |
| 关键词: | 宁海县 生态环境 生态保护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