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乡村环境整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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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1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乡村环境整治
分类号: F323.22
页数: 6
页码: 263-26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自2003年起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治理“脏、乱、差、散”为重点,通过“三化、三拆、三整治”等措施,投资30亿元进行农村环境整治,实现环境“六化”。同时,探索新农村模式,出台多项整治政策和工作制度,包括财政资金补助、督查考核、奖勤罚懒机制等。具体工作包括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农房环境整治、农舍畜禽养殖整治、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药化肥综合整治等。其中,垃圾分类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秸秆还田和测土配方施肥等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此外,宁海县还通过媒体宣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助推、群团组织参与等方式,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环境整治。
关键词: 宁海县 生态环境 环境整治

内容

在农村生态建设中,解决“脏、乱、差、散”问题是多年来农民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民生问题。
  一、整治内容
  200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宁海以治理“脏、乱、差、散”为重点,围绕“三化、三拆、三整治”①等内容展开工作,以求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通称为环境“六化”。全县把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以及村庄道路建设和保洁网络建设等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基本,结合危旧房拆除、外立面改造、村庄及庭院绿化等深化环境整治内涵。具体落实中,以抓好“八线八区”②的“六治三清”③为重点。其中,乡、村所在地按照“面上整治、在线打造、点上提升”的方法,逐步实现全方位“四无”,即无暴露垃圾、无乱流污水、无乱堆放杂物、无乱搭建现象。先后投资30亿元进行整治。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列出环境整治的具体项目清单,按照轻重缓急排出挂图作战表,整合谋划180个项目,包括“三改一拆”“一路一街”示范工程等项目。搬迁或平毁“三沿五区”坟墓,累计建成生态墓区470个,实行生态葬法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生态公墓覆盖率达98%。
  此外,宁海积极探索“村庄整理+产业发展”“村庄整理+加工点”“村庄整理+乡风文明”“村庄整理+新农村社区”等新农村模式,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工作制度
  自2003年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实施“净化大地、美化家园”活动起,每年春节后的第一天,县政府都会组织全县干部群众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3月,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进行城乡环境大整治部署;6月,召开现场会,进行专项部署;10月,开展“两化”推进月活动,抓进度、抓督促;年底,开展考核验收。这些已成为制度惯例。
  (二)整治政策
  宁海先后出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意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宁海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宁海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体制和城乡统一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同时,安排财政资金补助,其中,县财政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保洁按照人均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要求乡、镇至少给予1:1配套,并鼓励村级以“一事一议”的方式自筹卫生费。强化对农村环境整治的督查考核,加强政务督查,并列入目标管理考核。2009年始,宁海建立村庄整治建设奖勤罚懒机制,对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的镇、村给予奖励,对创建工作不理想的扣减补助资金。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等方面,重点向干部积极性高、群众参与氛围浓、创建成效明显的村倾斜。出台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的各项措施,对中心村、特色村、全面小康村、美丽庭院创建和村庄规划编制等进行资金补助。如桥头胡街道推进农村“拆废补绿”,对废弃的旧房、残墙断壁、空闲地基进行专项整治,对拆除破旧棚舍补助30元/平方米,整治好的地块绿化再补助10元/平方米,做到“拆废补绿”“拆废补空”。
  2013年,县政府出台《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分类技术指导意见》,对危旧房拆除、外立面改造、村内道路建设、村庄及庭院绿化等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建设要求、相关工序等进行了规范。
  (三)具体工作
  农村环境整治的具体工作包含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农房环境整治、农舍畜禽养殖整治、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化肥综合整治等。
  1.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
  在环境整治中,全县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填埋”的四级保洁网络,各村建立保洁员制度,全面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2015年,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村55个,各试点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如“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保洁员上门收取、“以桶换桶”等。有效治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餐厨垃圾乱倾乱倒等环境“顽疾”,采取建筑垃圾铺路、餐厨垃圾施肥、其他生活垃圾创意设计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根据生活污水处理有关计划,全县累计投入资金13.7亿元,开展截、治、清、修等污染源头防治工程项目171个,截至2017年,已完工121个。改造提升电镀生产线78条,关停并转铸钢、造纸、铝氧化等高污染企业24家,治理125个农村(社区)的生活污水,铺设污水管网86千米,河道清淤360万立方米,生态补水3400万立方米。完成剿灭V类水工作,全县14个县控以上断面有13个保持在Ⅲ类及以上,县控劣V类颜公河下洋顾断面保持在IV类及以上,36条县级河长制河道78个断面、100个劣V类小微水体水质按省定剿劣标准均达到IV类及以上,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2.农房整治
  因地制宜推进环境整治,推广“三化、三拆、三整治”和“粉饰法”“修饰法”“遮掩法”“整理法”等推进环境整治行之有效的方法。截至2017年,全县农村按“三化、三拆、三整治”要求,基本拆除破旧棚舍,无违建农房,美化墙体、装点庭院,农房周边绿化、彩化,道路硬化,沟沟洁化,使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提升。
  3.农舍畜禽养殖整治
  21世纪初,宁海县畜禽存栏总数为213万头(只、羽),畜禽污水产生总量为91.1万吨,直接排放畜禽粪尿总量为18.8万吨,是环境的重要污染源。2003年9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按规定完成关、停、转、迁:非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①在2005年底前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即污染物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模以下的在2006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10年,全县关停畜禽养殖污染企业769家,拆除栏舍面积35.6万平方米,建成西店、长街等5个区域粪便处理中心,年处理量2.78万吨,规模畜禽粪便综合资源化率为100%。
  2014年,下发《关于印发宁海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62号),成立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林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以“三个一律”①为基本原则,对禁养区内的和非禁养区内治理不到位的养殖场(户)实施铁腕关停。2014~2016年,累计关停畜禽养殖场1457家,减少生猪存栏10.66万头、家禽存栏96.96万羽、牛羊存栏0.26万头,拆除栏舍62.78万平方米,累计发放县、镇(乡)财政奖补资金9411.47万元。
  2015年,全县畜禽存栏总数为110.7万头(只、羽),畜禽养殖业呈现出区域化分布和集约化生产的特点。宁海县出台《宁海县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治理实施方案》(宁畜治办〔2015〕1号)和《关于印发宁海县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治理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林〔2015〕66号),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和“两分离、三配套”要求,对非禁养区内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实施生态化治理方案;同时,完善畜禽养殖必要的动物防疫设施,达到功能布局合理、动物防疫和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排泄物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环境整洁美观的目标。对拒不执行治理任务或治理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按照“三个一律”原则予以关停。
  2016年,在全面完成规模养猪场治理达标验收基础上,开展扩面治理工作。出台《宁海县畜禽养殖场(户)扩面治理实施方案》(宁农林〔2016〕69号),对年存栏1500羽以上的水禽养殖场和年存栏5头以上50头以下的生猪散养户开展扩面治理工作,制定规模水禽场“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和生猪散养户“一户一策”整治方案,分类指导推进,确保完成省、市制定的目标任务。累计扩面整治规模水禽养殖场67家、生猪散养户17家。
  2017年4月底,出台《关于印发宁海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提升行动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宁农林〔2017〕56号),继续对养殖规模相对较小、治理设施不够完善、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场开展退、养、关、停集中攻坚行动,并按要求对95家水禽场和177家存栏生猪500头以下养猪场实施退、养、关、停措施。非禁养区内累计关停并通过县级验收畜禽养殖场163家,其中,退、养、关、停养猪场85家,减少存栏1.2万头;通过县级验收水禽场60家,减少存栏21.71万羽;通过县级验收牛羊养殖场8家,减少存栏0.09万头,空栏10家。共拆除栏舍9.08万平方米,发放关停奖补资金1876.4万元。禁养区内退、养、关、停养猪场19家,减少生猪0.47头、水禽场13家家禽1.8万羽,共拆除栏舍3.46万平方米,发放关停奖补资金754.4万元。10月30日,县农林局等3单位联合发文《宁海县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林〔2017〕184号),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中已有18家启动沼气发电、异位发酵床、工业化处理达标零直排放等生态养殖技术。对完成污染整治提升改造并通过验收的规模养殖场,县财政按投资额的50%予以奖补,补助上限不超过80万元。
  4.秸秆综合利用
  过去,多数麦秆、玉米秆、玉米芯、棉花秆、油菜杆等废弃后焚烧,成为农田污染源之一。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以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田大户在农机收割后,制作秸秆堆肥,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等。2008年,全县秸秆还田17.2万亩,并继续推行农作制度间接还田,如间作套种、茬口搭配等。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2%以上,2017年达到92%以上。此外,划定城市“禁燃区”“烟控区”等。
  5.农药化肥综合整治
  大量农药、化肥的使用导致农用土地及农产品有害物质大量积累,造成生态污染、环境失衡。环境整治以来,农业部门加强对农药、化肥的整治,重点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①①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农药品种,采用昆虫性信息素(性诱素)、杀虫灯、黄板诱虫、防虫网等生态应用技术。2008年,全县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12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5.7万亩。2015年,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面积15万亩,减少农药使用量6.1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0万亩,推广农业节水节肥一体化面积1万亩。2017年,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1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2.1万吨,配方肥1000吨,合理推广统防统治9.3万亩,实施绿色防控0.1万亩,减少化肥使用量260吨、农药使用量7.9吨。
  在县环保部门农业用地污染物调查的基础上,出台《2017年宁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污染物场地土壤修复工作,完成52家重点土壤污染源企业地理位置核实工作,加强对危废产生单位和危废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加强辐射单位安全检查、监督性监测工作,建成年处理废酸3万吨、废碱0.5万吨的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5000立方米的废催化剂再生项目,以及日处理75吨的污泥处置项目。同时,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共作出行政处罚242件,罚款1791.81万元;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低、小、散企业32家,并将涉嫌环境污染罪的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5件,刑事拘留12人,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主体。
  二、环境整治工作方法
  县直属机关部门把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与农村先进性教育、机关作风建设、“三思三创”等活动有机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下移工作重心,全面建立领导蹲点调研、现场办公、联镇带村、真情服务等工作制度,把村庄整治建设成“建设新农村送项目”“为民办实事建立长效机制”“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的大舞台。在农村环境整治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同时,也发挥在农村工作的指导员、金融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作用。在整治过程中,利用县内主流新闻媒体及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如在《今日宁海》开设环境整治“曝光台”和“回音壁”专栏,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记者视点·直击环境整治”专栏,每周定期推出环境整治曝光节目,并对曝光后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开展助推环境大整治主题实践活动,县总工会开展“节能减排五个一行动”和“工人先锋号”认领水源保护点活动,团县委精心打造“青春治水”“绿动青春”和“文明新风”三大志愿服务品牌,县妇联开展“美丽家园、巾帼行动”等相关主题活动,全方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环境整治。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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