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生态立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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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13
颗粒名称: 第九章 生态立县
分类号: F323.22
页数: 25
页码: 262-286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农村工作志的生态立县,包括乡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县建社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宁海县 农村工作 生态环境

内容

20世纪90年代末,县委、县政府把生态立县作为宁海县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重大决策,建立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正、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生态县建设工作。县政府于1997年着手编制《宁海生态县建设规划》,确定构建五大体系(即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体系、可持续利用的资源环境体系、宜人的滨海生态人居体系、富有特色的生态文化体系、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立足六大要素(即山、水、海、气、路、居),突出七大重点(即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污染防治、生态城镇、生态文化和社会保障)建设领域,打造生态强县。1999年以后,多次召开生态建设会议。2003年,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构筑现代化中等城市,建设生态型经济强县”。2012年,县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建设滨海生态县、打造人居幸福地”,走出一条“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经济与生态双赢的发展道路。2017年,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宁海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方案》《宁海县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将生态考核和治水考核纳入县级目标考核。
  农村生态建设重点是乡村环境整治、生态保护、生态示范区建设、生态县建设四个方面。
  第一节 乡村环境整治
  在农村生态建设中,解决“脏、乱、差、散”问题是多年来农民反映强烈、要求迫切的民生问题。
  一、整治内容
  2003年,省委、省政府提出开展“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宁海以治理“脏、乱、差、散”为重点,围绕“三化、三拆、三整治”①等内容展开工作,以求实现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河道净化、环境美化,通称为环境“六化”。全县把防洪水、排涝水、治污水、保供水以及村庄道路建设和保洁网络建设等作为农村环境整治的基本,结合危旧房拆除、外立面改造、村庄及庭院绿化等深化环境整治内涵。具体落实中,以抓好“八线八区”②的“六治三清”③为重点。其中,乡、村所在地按照“面上整治、在线打造、点上提升”的方法,逐步实现全方位“四无”,即无暴露垃圾、无乱流污水、无乱堆放杂物、无乱搭建现象。先后投资30亿元进行整治。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列出环境整治的具体项目清单,按照轻重缓急排出挂图作战表,整合谋划180个项目,包括“三改一拆”“一路一街”示范工程等项目。搬迁或平毁“三沿五区”坟墓,累计建成生态墓区470个,实行生态葬法的行政村覆盖率达100%,行政村生态公墓覆盖率达98%。
  此外,宁海积极探索“村庄整理+产业发展”“村庄整理+加工点”“村庄整理+乡风文明”“村庄整理+新农村社区”等新农村模式,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
  (一)工作制度
  自2003年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实施“净化大地、美化家园”活动起,每年春节后的第一天,县政府都会组织全县干部群众进行环境卫生大整治;3月,召开全县农村工作会议,进行城乡环境大整治部署;6月,召开现场会,进行专项部署;10月,开展“两化”推进月活动,抓进度、抓督促;年底,开展考核验收。这些已成为制度惯例。
  (二)整治政策
  宁海先后出台《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意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垃圾分类减量化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宁海县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宁海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等文件,建立城乡环境卫生一体化管理体制和城乡统一环卫保洁作业标准。同时,安排财政资金补助,其中,县财政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对农村环境保洁按照人均3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要求乡、镇至少给予1:1配套,并鼓励村级以“一事一议”的方式自筹卫生费。强化对农村环境整治的督查考核,加强政务督查,并列入目标管理考核。2009年始,宁海建立村庄整治建设奖勤罚懒机制,对创建工作成效明显的镇、村给予奖励,对创建工作不理想的扣减补助资金。在项目安排、资金补助等方面,重点向干部积极性高、群众参与氛围浓、创建成效明显的村倾斜。出台推进村庄整治建设的各项措施,对中心村、特色村、全面小康村、美丽庭院创建和村庄规划编制等进行资金补助。如桥头胡街道推进农村“拆废补绿”,对废弃的旧房、残墙断壁、空闲地基进行专项整治,对拆除破旧棚舍补助30元/平方米,整治好的地块绿化再补助10元/平方米,做到“拆废补绿”“拆废补空”。
  2013年,县政府出台《村庄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分类技术指导意见》,对危旧房拆除、外立面改造、村内道路建设、村庄及庭院绿化等建设项目的技术标准、建设要求、相关工序等进行了规范。
  (三)具体工作
  农村环境整治的具体工作包含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农房环境整治、农舍畜禽养殖整治、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化肥综合整治等。
  1.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
  在环境整治中,全县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填埋”的四级保洁网络,各村建立保洁员制度,全面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2015年,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试点村55个,各试点村因地制宜选择生活垃圾收集方式,如“定时定点”分类投放、保洁员上门收取、“以桶换桶”等。有效治理建筑垃圾乱堆乱放、餐厨垃圾乱倾乱倒等环境“顽疾”,采取建筑垃圾铺路、餐厨垃圾施肥、其他生活垃圾创意设计等资源化利用方式。
  根据生活污水处理有关计划,全县累计投入资金13.7亿元,开展截、治、清、修等污染源头防治工程项目171个,截至2017年,已完工121个。改造提升电镀生产线78条,关停并转铸钢、造纸、铝氧化等高污染企业24家,治理125个农村(社区)的生活污水,铺设污水管网86千米,河道清淤360万立方米,生态补水3400万立方米。完成剿灭V类水工作,全县14个县控以上断面有13个保持在Ⅲ类及以上,县控劣V类颜公河下洋顾断面保持在IV类及以上,36条县级河长制河道78个断面、100个劣V类小微水体水质按省定剿劣标准均达到IV类及以上,市控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
  2.农房整治
  因地制宜推进环境整治,推广“三化、三拆、三整治”和“粉饰法”“修饰法”“遮掩法”“整理法”等推进环境整治行之有效的方法。截至2017年,全县农村按“三化、三拆、三整治”要求,基本拆除破旧棚舍,无违建农房,美化墙体、装点庭院,农房周边绿化、彩化,道路硬化,沟沟洁化,使村容村貌得到极大提升。
  3.农舍畜禽养殖整治
  21世纪初,宁海县畜禽存栏总数为213万头(只、羽),畜禽污水产生总量为91.1万吨,直接排放畜禽粪尿总量为18.8万吨,是环境的重要污染源。2003年9月,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道)按规定完成关、停、转、迁:非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①在2005年底前完成污染治理任务,即污染物排放达到《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规模以下的在2006年底前完成治理任务。2010年,全县关停畜禽养殖污染企业769家,拆除栏舍面积35.6万平方米,建成西店、长街等5个区域粪便处理中心,年处理量2.78万吨,规模畜禽粪便综合资源化率为100%。
  2014年,下发《关于印发宁海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实施方案(2014~2016)的通知》(宁政办发〔2014〕62号),成立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政府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农林局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实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以“三个一律”①为基本原则,对禁养区内的和非禁养区内治理不到位的养殖场(户)实施铁腕关停。2014~2016年,累计关停畜禽养殖场1457家,减少生猪存栏10.66万头、家禽存栏96.96万羽、牛羊存栏0.26万头,拆除栏舍62.78万平方米,累计发放县、镇(乡)财政奖补资金9411.47万元。
  2015年,全县畜禽存栏总数为110.7万头(只、羽),畜禽养殖业呈现出区域化分布和集约化生产的特点。宁海县出台《宁海县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治理实施方案》(宁畜治办〔2015〕1号)和《关于印发宁海县畜禽养殖场生态化治理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宁农林〔2015〕66号),按照“一场一策”原则和“两分离、三配套”要求,对非禁养区内年存栏生猪50头以上的规模畜禽养殖场实施生态化治理方案;同时,完善畜禽养殖必要的动物防疫设施,达到功能布局合理、动物防疫和排泄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完备、排泄物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环境整洁美观的目标。对拒不执行治理任务或治理不达标的畜禽养殖场,按照“三个一律”原则予以关停。
  2016年,在全面完成规模养猪场治理达标验收基础上,开展扩面治理工作。出台《宁海县畜禽养殖场(户)扩面治理实施方案》(宁农林〔2016〕69号),对年存栏1500羽以上的水禽养殖场和年存栏5头以上50头以下的生猪散养户开展扩面治理工作,制定规模水禽场“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和生猪散养户“一户一策”整治方案,分类指导推进,确保完成省、市制定的目标任务。累计扩面整治规模水禽养殖场67家、生猪散养户17家。
  2017年4月底,出台《关于印发宁海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提升行动资金奖补办法的通知》(宁农林〔2017〕56号),继续对养殖规模相对较小、治理设施不够完善、存在污染隐患的养殖场开展退、养、关、停集中攻坚行动,并按要求对95家水禽场和177家存栏生猪500头以下养猪场实施退、养、关、停措施。非禁养区内累计关停并通过县级验收畜禽养殖场163家,其中,退、养、关、停养猪场85家,减少存栏1.2万头;通过县级验收水禽场60家,减少存栏21.71万羽;通过县级验收牛羊养殖场8家,减少存栏0.09万头,空栏10家。共拆除栏舍9.08万平方米,发放关停奖补资金1876.4万元。禁养区内退、养、关、停养猪场19家,减少生猪0.47头、水禽场13家家禽1.8万羽,共拆除栏舍3.46万平方米,发放关停奖补资金754.4万元。10月30日,县农林局等3单位联合发文《宁海县规模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林〔2017〕184号),29家畜禽规模养殖场中已有18家启动沼气发电、异位发酵床、工业化处理达标零直排放等生态养殖技术。对完成污染整治提升改造并通过验收的规模养殖场,县财政按投资额的50%予以奖补,补助上限不超过80万元。
  4.秸秆综合利用
  过去,多数麦秆、玉米秆、玉米芯、棉花秆、油菜杆等废弃后焚烧,成为农田污染源之一。推广秸秆综合利用以来,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种田大户在农机收割后,制作秸秆堆肥,推广秸秆还田、秸秆饲料化利用、秸秆基料化利用等。2008年,全县秸秆还田17.2万亩,并继续推行农作制度间接还田,如间作套种、茬口搭配等。201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2%以上,2017年达到92%以上。此外,划定城市“禁燃区”“烟控区”等。
  5.农药化肥综合整治
  大量农药、化肥的使用导致农用土地及农产品有害物质大量积累,造成生态污染、环境失衡。环境整治以来,农业部门加强对农药、化肥的整治,重点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禁使用高毒、高残留或具有“三致”毒性①①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农药品种,采用昆虫性信息素(性诱素)、杀虫灯、黄板诱虫、防虫网等生态应用技术。2008年,全县农业病虫害综合防治12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25.7万亩。2015年,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面积15万亩,减少农药使用量6.1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40万亩,推广农业节水节肥一体化面积1万亩。2017年,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完成测土配方施肥41万亩,推广商品有机肥2.1万吨,配方肥1000吨,合理推广统防统治9.3万亩,实施绿色防控0.1万亩,减少化肥使用量260吨、农药使用量7.9吨。
  在县环保部门农业用地污染物调查的基础上,出台《2017年宁海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污染物场地土壤修复工作,完成52家重点土壤污染源企业地理位置核实工作,加强对危废产生单位和危废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加强辐射单位安全检查、监督性监测工作,建成年处理废酸3万吨、废碱0.5万吨的综合利用项目,年处理5000立方米的废催化剂再生项目,以及日处理75吨的污泥处置项目。同时,不断加强执法力度,共作出行政处罚242件,罚款1791.81万元;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低、小、散企业32家,并将涉嫌环境污染罪的企业负责人移送公安5件,刑事拘留12人,有力震慑了环境违法主体。
  二、环境整治工作方法
  县直属机关部门把环境整治工程建设与农村先进性教育、机关作风建设、“三思三创”等活动有机结合,转变政府职能、下移工作重心,全面建立领导蹲点调研、现场办公、联镇带村、真情服务等工作制度,把村庄整治建设成“建设新农村送项目”“为民办实事建立长效机制”“走进矛盾破解难题”的大舞台。在农村环境整治中,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同时,也发挥在农村工作的指导员、金融指导员和科技特派员作用。在整治过程中,利用县内主流新闻媒体及网络、微信等新兴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如在《今日宁海》开设环境整治“曝光台”和“回音壁”专栏,在县广播电视台开设“记者视点·直击环境整治”专栏,每周定期推出环境整治曝光节目,并对曝光后的整治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分别开展助推环境大整治主题实践活动,县总工会开展“节能减排五个一行动”和“工人先锋号”认领水源保护点活动,团县委精心打造“青春治水”“绿动青春”和“文明新风”三大志愿服务品牌,县妇联开展“美丽家园、巾帼行动”等相关主题活动,全方位形成合力,全面推进环境整治。
  第二节 生态保护
  农村环境整治离不开生态保护,宁海农村生态保护的重点是山林环境保护、水资源环境保护、海港环境保护。
  一、山林环境保护
  山林环境保护的具体内容包括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以及林木砍伐管理。
  (一)病虫害防治
  1982年,茶山林场首次发生柳杉毛虫危害。虽然年年防治,但未得到有效控制。至1991年,采用烟雾熏杀和生化喷雾防治相结合的办法,才控制住柳杉毛虫的蔓延。1989年,茶山山脉周围多个村庄发生马尾松毛虫危害,受害面积达2万多亩,特别是彭坑林区和铜岭徐、麦岭、史家村一带近2000亩松树的针叶全部被吃光,松树成片枯死,害虫到处乱爬,引起40余人中毒。县、乡政府组织群众喷药围歼,摘茧灭卵,消灭虫害。1992年,象山县发生检疫性松材线虫病,并逐步向宁海县长街镇、胡陈乡、大佳何镇沿线蔓延,1999年该片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松材线虫病疫区,至2008年,累计枯死松树780562株,约45864立方米。1998年,宁海县成立松材线虫病防范工作指挥部,1999年开始在与象山县交界地带进行林相改造,种植阔叶林、经济林,建立无松林自然保护区。至2000年,完成“隔离带”工程(南北长12千米,东西宽3000米),涉及桥头胡、茶院2个镇乡33个村,林业用地24589亩。经过10余年的清理和化学生物防治,有效地遏制住了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
  (二)森林防火
  1990年,成立宁海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其前身为成立于1986年的宁海县护林防火委员会。2007年11月,更名为宁海县森林消防指挥部,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总指挥,人民武装部、县政府办公室、农林局领导任副指挥,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等14个单位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在农林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乡(街道)成立森林消防指挥所,每年11月1日至翌年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1993年,全县各镇乡(街道)建立10人以上的应急扑救小分队22支。2010年,各镇乡(街道)共有专职巡山护林员106人,半年性野外火源管理巡查员622人,季节性巡查员805人,野外火源管理巡查队120人,半专业扑火队18个517人,义务扑火队18个456人,分布在全县各林区的交通要道和易燃场所。并通过广播、设立防火牌、书写墙头标语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同时,县教育委员会把《森林防火告家长书》发给学生,桥头胡镇向各户印发《森林防火告村民书》,扩大宣传面。县政府每年与镇乡(街道)以及村签订《森林防火(消防)责任状》,实施年终奖、惩考核。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森林消防,其中,2000~2004年,每年投入10万元;2005年投入110万元;2006年投入300万元;2007~2010年,每年各110万元,共计900万元。
  (三)林木管理
  随着国家工业化水平提高,建筑业木材、毛竹用量逐年下降,宁海森林采伐限额亦下降,生态公益林面积明显增加。宁海县年森林采伐限额从“十五”期间的12.383万立方米,下降到“十二五”期间的6.24万立方米,其中,公益林26890立方米,商品林35510立方米。为保护森林资源不受破坏,国家继续实行森林采伐限额政策。根据《国家森林法》以及《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条例》规定,宁海县人民政府2011年11月1日发布《关于做好“十二五”期间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11〕25号),具体包括:(1)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下达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的采伐限额不得突破,商品林采伐限额年度有结余的,经省林业厅批准,可以在“十五”期间向以后各年度结转使用但公益林采伐限额不允许结转使用。(2)完善森林采伐分类管理。简化森林采伐审批程序,明确省、县、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森林经营者管理权限。个人采伐原则上实行一户一证。(3)依法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加快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森林资源预警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4)加强对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把森林覆盖率、森林保有量、林木蓄积量、采伐限额执行、林地保护管理、迹地更新造林等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及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林业政务公开。
  二、水资源环境保护
  宁海水资源环境保护的重点是水资源保护、水环境监测。
  (一)水资源保护
  根据《宁海县1991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要求,开展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相继对黄坛水库、白溪水库、西溪水库、力洋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范围,落实保护措施,并划定深甽、峡山、长街等乡镇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规划。
  (二)水环境监测
  1984年,成立宁海县环境保护监测站。1997年4月,宁海县环境保护监理站(筹)成立,依法对污染源实施现场监督检查、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收费,及处理污染事故、纠纷和破坏生态事件的行政执法行动。2002年10月,宁海县环境监察大队成立。2007年5月,西店、长街基层环保所成立。至2010年底,县环保监测站有工作人员17人,各种仪器设备70余台,具备5类90个项目的分析能力。
  1990年11月,县环保监测站开始对水、气、噪声进行日常监测,监测项目68个。1991年4月,地面水监测进入国家四级监测网络。1992年,正式建立地表水常规监测网络。根据县工业发展状况和水系分布特征,共设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7个,分别是白溪水库断面、洋溪屠岙胡断面、黄坛水库断面、凫溪寅宾桥断面、独山断面、杨梅岭水库断面和颜公河杏蒋断面。2007年,地表水常规监测断面调整为8个,分别为白溪柘湖杨断面、水车断面、洋溪双水断面、屠岙胡断面、凫溪山下刘断面、杨梅岭水库断面、清溪田洋芦断面和中堡溪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断面4个,即白溪水库、黄坛水库、力洋水库、西林水库。1992~2002年,地表水按平(4月)、丰(7~9月)、枯(11月)三期监测。2003年开始,地表水和饮用水按平(3~5月)、丰(7~9月)、枯(1~11月)三期监测,全年单月上旬采样一次。至2007年底,县环保监测站已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基本项目和补充项目监测共31项,水质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三、海港环境保护
  海港环境保护工作在县水产局①领导下开展工作,重点是海监执法、防治养殖污染、渔业资源保护。
  (一)海监执法
  20世纪70年代前,浅海、滩涂管理无序,处于“谁开发、谁使用,谁填海、谁建房”的状况。2002年,中国海监宁海县大队成立②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严厉打击各类海洋违法违规行为。2004年,查处强蛟镇加爵科村11户村民违法填海造房,公安部门和镇政府责令其停止违法行动,恢复海域原状,并分别罚款1000元。2006年,宁海国华电厂退还在象山港超面积非法填占的海域,调整用途,并被罚款69156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颁布与实施后,使渔业工作有法可依。至2010年,全县检查渔船5500余次,依法查处渔业案件1200余次。2004~2006年,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渔政站、县海监大队获得“全国海洋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养殖用海执法管理示范大队”等荣誉称号,宁海县被列为海域使用管理百强县。
  (二)防治养殖污染
  宁海县境内的三门湾和象山港由于受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水的影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直接影响水产养殖业的发展。2002年,宁海建立海洋环境监测实验室,加强海洋周边环境污染保护。2007年6月至2008年5月,宁海县针对象山港(黄墩港、铁江)海域富营养化严重,环境质量整体下降,氯、磷和个别重金属超标严重等现象,采取环境监测立项,海洋污染得到有效控制。2008年3月26日,象山港发生赤潮,海区养殖功能明显下降。宁波市海洋与渔业局加大对象山港环境保护的力度,专门成立象山港环境监测站,密切监测象山港的环境状况,并在县域周边陆源排污闸口和码头设定10处监测点。每年4~11月,对宁海县青珠塘闸口、钓鱼礁、双盘涂、旗门塘、高湖塘、店前王、庆丰塘、强蛟码头、铁江、白峤港等入海口进行常规监测,每月一次,同时还有2~3次的突击监测,确保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水温、pH值、盐度、化学需氧量、溶解氧硝酸盐等常规指标的监测结果,每月报送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沿海乡镇和规模较大的养殖公司等单位。2006年11月,店前王村附近的黄墩港水色异常,并伴有刺鼻气味,蚶子、牡蛎大量死亡。2006~2008年,全县共发生30起污染事故,给当地养殖户造成经济损失250万元,县政府补偿养殖户资金达170余万元。
  为保护三门湾海水资源,防治海水污染,推动三三门湾经济可持续发展,2007年6月,在宁海召开由宁海、象山、三门三个县联合举办的“三门湾论坛”,会后发布《2007中国三门湾论坛——宁海宣言》。
  (三)渔业资源保护
  1991年,宁海县渔业捕捞管理施行凭证捕捞,查处非法捕捞,保护重点水生动物。1993年7月,水车村民捕获一条8斤多重的花鳗鲡,经渔政站鉴定,系国家二级保护水生动物,后由渔政站向村民买回后放入黄坛水库。之后,在连头山、明港、强蛟、胡陈等地又陆续捕到数条花鳗鲡,均被放回水库。2006年9月25日,在桥头胡收费站查获国家保护的水生动物红蠵龟13只,每只重80公斤。死龟被运往上海水产研究所研究,活龟被送往宁波雅戈尔动物园暂养,后放归大自然。至2010年,全县共查获盗捕国家保护水生动物100余起。
  为保护水产资源,21世纪初,国家实行伏季休渔政策。近年来,东海海域(含象山港、三门湾)执行每年5月1日至8月底为海洋禁捕期政策,宁海从2018年开始实行,已连续两年。2010年前后,宁海开始用县海洋与渔业局下属企业人工育成的香鱼、对虾等苗种,进行人工放流增殖。2010年,县海洋与渔业局在铜山北首建设人工鱼礁,投入资金180万元。
  第三节 生态示范区建设
  1996年,桥头胡镇尤家村率先开始生态建设,1998年,被市政府命名为宁海县首个生态村。1997年,县环保局受县政府委托,与省环境学会共同编制《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8月,省环保局批准宁海县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单位。1999年12月2日,国家环保总局确定宁海县为第四批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地区。2000年6月28日,《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经宁海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付诸实施。
  《宁海县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对农村工作方面主要内容为自然环境、生态乡村、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四方面建设。
  一、自然生态建设
  开展河道整治,提高抗洪能力。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绿化和防护林体系建设,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由2003年启动时的23.5万亩发展到2015年的97.06万亩。实施森林采伐限额制度,促进森林资源的持续使用。发展“一优二高”林业,提高森林利用率。森林覆盖率由1998年的58%提高到2015年的63%。保护耕地,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程度。做好海洋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强化海洋环境监察,推行灾害预警系统建设,开展汛期风浪潮预报。
  二、乡村生态建设
  在重视人口、交通、公用设施、绿化、市容环卫规划的同时,全县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使城关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60%,饮用水水源合格率达100%。选择西店、大佳何、双峰作为试点镇、乡,编制生态建设示范镇、乡创建规划,并将各项主要指标,如林木(林草)覆盖率、自来水水质达标率、企业污染治理率、环境质量指标等,纳入政府各部门领导任期的目标责任制。随后,推行到全县各镇、乡。
  三、农业生态建设
  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开展农副产品基地、农业龙头企业、现代化农业示范园区和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自20世纪末以来,宁海加强农村环境污染的监督管理,通过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等综合防治,推行农作物病虫害生物综合防治技术,提倡科学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逐年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推广应用有机肥、复合肥和作物专用肥及配方施肥;加强对城乡畜禽粪便、农用薄膜、生活垃圾等的处置和管理;开发无公害蔬菜、发展有机茶叶等有机食品的生产;注意农村能源建设,减少植被破坏;积极防治水土流失。
  四、旅游生态建设
  以天明山森林温泉、雁苍山、强蛟群岛和前童古镇为重点,多方筹集资金,加快景点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形成多功能、各具特色的旅游网络,成为与溪口、天台山等国家级风景区相连接的宁波与浙东旅游新热线,使旅游业成为宁海的一大新兴产业,带动第三产业兴起。重视城区绿化、文物古迹和古树名木保护等。
  1999~2008年,全县实施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和实事工程60项,总投资达77亿元;完成生态工程建设项目38个,建设县城公园10个,总面积862亩,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5%,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由1998年的6.58平方米提高到2015年的13.3平方米。防灾减灾能力增强,建成了120千米的新标准海塘和城市防洪工程,全县小流域治理达72%,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率达58%,荣获“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称号,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全县饮用水质量优良,地表水质达到各功能区标准,白溪、青溪等主要流域水质达到Ⅱ类,白溪水库水质达到I类,成为宁波市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农村自来水受益人口43.6万,覆盖率为84%。全县的饮用水水源得到有效保护,水质合格率达100%。全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农村地区保持在一级标准,城关地区在二级标准内。人居环境不断优化。建成海水池塘内循环养殖、边坡复绿、生态墓建设、生态化畜禽养殖基地和城镇污水处理厂等一批生态工程。
  宁海县创建全国生态示范区历经5年,12项基本条件26项考核指标全面达标。2003年10月通过国家验收,10月8日,水利部、财政部命名宁海县为第四批全国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示范县。2004年12月31日,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第四节 生态县建设
  2003年11月28日,县政府委托县环保局、县发改局组织有关部门与浙江大学环境资源学院共同编制《宁海县生态县建设规划》,并于2004年12月29日在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由县政府组织实施。大佳何镇、胡陈乡、双峰乡被市政府命名为宁海县第一批市级生态镇、乡。
  一、建设目标
  经过15年左右的努力,把宁海建设成为具有比较发达的生态经济、优美的生态环境、宜人的生态人居、繁荣的生态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城市,并全力把宁海建设成为生态型经济强县和宁波市副中心城市。生态县建设分为三个阶段:2003~2007年基本达标期、2008~2012年全面达标期和2013~2020年深化期。
  二、建设任务
  建设以循环经济为核心的生态经济、可持续利用的资源环境、宜人的滨海人居、有特色的生态文化、较为完整的生态保障等五大生态体系。县政府每年以年度目标任务书的形式将生态年度计划下达给各镇、乡、街道和各职能部门,强化考核督查力度。2004年10月,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宁海生态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县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占比5%,实施倒扣分政策。同时,实行年度考核单项奖励,对完成年度任务达到优秀、基层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分别奖励3万~20万元。2005年,县政府出台《宁海生态县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增加了考核比重,镇、乡、街道的年度考核分由2004年的5分增加到12分。
  三、建设重点
  在生态县建设中,农村的工作重点主要是抓好绿化造林、“五水共治”、构建保洁网、道路硬化、农业循环经济五项工作。
  (一)绿化造林
  县委、县政府于1989年提出“五年消灭宜林荒山,十年绿化宁海大地”的目标。1990~1994年,造林88110亩,封山育林48552亩,并通过林业部验收。1995年,宁海开始建设百里经济林带工程、山区“111”绿色工工程、绿色通道工程,至1998年,建成百里经济林带14312亩,完成目标的95.4%,西店等7个镇实现平原绿化达标。
  2003~2010年,在净化大地、美化家园建设中,宁海推进园林城市、森林村镇、绿色通道、绿色水岸、效益林业、生态森林六大工程建设。县里免费提供树苗以绿化村庄,2005~2006年共苗100万株,绿化村庄300个。2006年始,以“大森林”“大景区”建设和农房“两改”等工程为载体,至2010年,创建森林村庄45个,完成造林1.2万亩,其中,山地造林6100亩,平原绿化5900亩;完成通道绿化100千米,完成省、县道绿化50千米,完成乡、村道绿化50千米和水岸绿化55千米。
  2011~2015年,累计投入11.2亿元,造林4.55万亩,其中,山地造林2.42万亩,平原造林2.13万亩;创建森林城镇、村、园208个,其中,森林城镇11个,森林村庄186个,林业休闲观光园11个;完成绿化道路295千米,绿化河道129千米;建设生物防火带100.7千米,抚育森林1.7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3%,平原林木覆盖率从2010年的16.8%提高到19.5%,城市建成区绿地覆盖率达40.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3.3平方米。2015年12月10日,宁海获“浙江省森林城市”称号。
  (二)“五水共治”
  “五水共治”即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
  1.防洪水、排涝水
  至2017年,全县累计投入40亿元,用以五大溪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固除险山塘水库等“治水强基”工程建设,初步建成“上蓄、外挡、中疏、下排”的防洪治涝工程体系。
  2000年始,宁海县对大溪、凫溪、青溪、中堡溪、颜公河等五大溪流进行全面治理,累计建成标准溪流堤防42千米。
  2006~2010年,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近50千米,使防洪标准乡、镇达20年一遇,城区达50年一遇。完成杨梅岭、黄坛、纱帽顶等11座中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全面整治600个山塘。
  2003年以后,按照市“千里清水河道”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宁海围绕“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进行清水河道环境整治。2004~2008年,开展对长街一干线、二干线、三干线及其支港、长街总浦港、龙浦港、张家鳗港、明港横直河、力洋横直河及其支港、越溪十字河、越溪青山港、下湾内塘河、旗门港、梅林方前溪、科技园区排洪渠、西店铁江、南溪塘河网、五市溪等严重淤积的河道进行清水河道建设,满足防洪排涝需要,恢复调蓄功能。
  根据县环境保护监测站1998~2010年监测数据,全县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青溪、中堡溪、力洋溪、茶院溪、汶溪等溪的水质基本符合Ⅱ类标准。
  2.治污水
  2005年始,宁海实施“百里清水河道”清理工程,完成24千米河道整治。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试点工作,黄坛镇外王村、大佳何镇后洋村和桥头胡街道外山头村各建造了一个无动力地埋式厌氧污水处理系统,并推广至各乡、村。
  2007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开展乡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实施意见》《村级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实施办法》,加大资金补助力度,验收合格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按工程造价的60%予以补助。是年,20个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27个村发展无动力厌氧、微动力好氧、湿地或小型沼气等模式治理村级生活污水,居全市前列。
  2009年,争取世界银行农村污水处理贷款项目,并在4个村试点,进行管网铺设和处理池建造等工作。至2014年,宁海县相继完成44个世界银行农村污水处理贷款项目。
  宁海加强农村生活污水监管力量,调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农村生活污水质量监管、技术指导、进度督促。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中心,以委托管理的方式由专业公司进行操作,已完工的18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被纳入平台监控管理。2015年,越溪乡率先实现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行政村全覆盖。
  至2017年,全县完成339个行政村污水治理,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93.4%。5月12日,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召开了农村生活污水运维移交协调会,明确已验收的项目村由县农办会同乡、镇(街道)移交给县综合执法局,未验收的项目村由县综合执法局和县水务集团提前介入,做到“验收一个、合格一个、移交一个”。年底,全县完成运维移交246个行政村,占总数的67.77%。
  至2017年,围绕剿劣和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累计投入13.7亿元,对全县313家存栏50头以上的养猪场开展沼气化治理,累计建成沼气池286座,容积1.42万立方米;关停养殖场152家,完成5家500头以上养殖场的工业化整治;完成清淤200万立方米,生态补水3400万立方米(其中,颜公河2200万立方米),445个入河排污口整治基本完成。
  2017年,县、镇(乡、街道)、村三级河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累计聘请河道监督长51名,同时,38家重点行业的废水治理实行委托运行,39家企业建成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全县所有乡、镇、街道级以上河道203个断面、100个劣V类小微水体水质均委托第三方机构按月监测。发放排水许可证26家,开展各类排水违法检查60余次,发出各类责停、限改通知书150余份,行政处罚违法排水户6家。是年,消灭劣V类水,成为全市首个全域水质达Ⅳ类及以上标准的县(市、区)。
  3.保供水
  根据《宁海县1991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开展水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分,将黄坛水库及其上游12.9千米范围划定为Ⅱ类水质生活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后相继对白溪水库、西溪水库、力洋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水源地落实最严格的保护措施,划定深甽、峡山、长街等镇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保护规划。并逐步建成9个镇、乡合格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用水水质优良。1995年,创建第二自来水厂合格饮用水水源达标区,集雨面积为114平方千米,库容量为1150万立方米。2007年,投资5.4亿元建成库容量8600万立方米的西溪水库,保证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其后,力洋水库等水源工程及一批供水工程建设相继完成,区域性供水网络基本形成。
  4.抓节水
  其职能由县城市管理局管理。2016年,在跃龙街道红枫小区试点,教育小区居民日常节约用水方法,并投入30万余元为小区住户安装节水器具300套,还为小区改造雨水收集设施,用于池塘、绿化用水。2017年,再次投入20余万元,在天景园小区试点,效果良好。同时,城乡许多民众也自发安装了节水器具,为节约用水积累经验。
  (三)构建保洁网
  2004年,各镇、乡开始建立垃圾中转站,将垃圾集中填埋。2005年,“保洁网”行政村保洁覆盖面达68%。2006年,建立卫生费村民自筹制度,县对村级卫生费按1:1配套补助。是年,170个行政村卫生费实行村民自筹,配齐保洁员,实现保洁全覆盖并逐渐普及全县。
  2007年,推进镇、乡、街道垃圾中转站建设,将全县所有行政村都纳入“户集、村收、镇运、县填埋”的垃圾集中处置清运网络。统一绘制“宁海县‘三沿五区’保洁责任图”和“宁海县‘三沿五区’保洁责任单位、责任人一览表”,明确主要道路沿线及河道、溪流、沟渠等责任范围及责任单位,将保洁责任落实到村、到单位、到人。同时,强化检查考核工作,探索建立村实施、镇(乡、街道)监督、县考核的三级长效管理体系。全面实行长效保洁通报制度,通过分片互查、专职巡查、媒体曝光等方法,开展每月一次的常态督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012年,县四套班子领导带队,全面开展“三沿五区”保洁督查工作,实行督查结果公开曝光,并与乡、镇、街道年度考核相挂钩。结合省、市“清理河道清洁乡村”“公路边三化”等专项行动,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全面开展村庄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深化“户集、村收、镇运、县填埋”的四级垃圾处理网络,建成垃圾中转站5个,全县95%的行政村垃圾实现集中收纳。
  2015年,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农村垃圾处置分类试点村56个。年底,有37个村已经基本完成,农村环境集中整治、“两路两侧”专项整治、建筑垃圾清理、畜禽污染治理成效明显。
  2016年,推进“以桶换桶”“桶车对接”等清运新方式,实现“垃圾不暴露、转运不落地、沿途不渗漏”。各村落实稳定的保洁员,原则上500人以下的村设2名保洁员,每多500人增加1名保洁员,全县农村保洁队伍达3258人,基本实现村庄路面、河道、田间、公共场所等范围的动态保洁。全面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循环、低碳的经济发展。推进禁燃区外燃煤锅炉淘汰及提标改造工作,改造4台,淘汰155台。推进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出台《2017年宁海挥发性有机废气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全县30家企业完成整治。蛇蟠涂99兆瓦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完工并网发电。
  2017年,推广适合农村的“二分”简易模式,为农户配备双内胆垃圾桶,分装“腐烂”和“不腐烂”两类垃圾,由各村自行聘任的专职分拣员,负责对农户初步分类后的垃圾进行二次专业分类。在资源化利用上,采用“建筑垃圾铺路、餐厨垃圾施肥、其他生活垃圾创意设计”等方式,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上打造了“餐厨垃圾—有机肥—有机农业基地—配送中心—农户”的绿色循环链条。在已有基础上,2017年底实现了全县363个行政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完成投资4838万元,配备垃圾桶11.8万余个、垃圾清运车400辆。是年,岔路镇下畈村、上屋基村和胡陈乡梅山村等村“垃圾不落地”工作成效显著。
  (四)道路硬化
  固本强基工程建设期间,修建道路275千米。2004年始,实施“农村康庄工程”,完成县道“砂改油”工程,行政村通公路率达93%,县道以上砂石路面硬化率达100%。2008年,城乡客运一体化网络建成。
  2005年,全县各级投入6000多万元,硬化道路11.2万平方米。2006年,采用“农民投劳造路基、政府量路送水泥”办法。至2008年,硬化道路100万平方米。2015年,行政村村内道路硬化率达到100%。
  (五)农业循环经济
  20世纪80年代初,西店王家村王贤会养鸭专业大户在水库水面建鸭棚,水库内养鱼,创造了蛋鸭食后残渣养鱼、水库水内循环清洁养殖模式;大佳何乡创造了在对虾塘内养蛏子等贝类的海水内循环清洁养殖模式。2005年,创建宁海浙江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示范区内开展农牧业联结,企业间联动,形成“种养加”一体化、“农作物秸秆—奶牛养殖”“猪—沼气瓜果菜”等资源相互循环利用的模式。2007年,为加快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县农办委托浙江林学院编制完成全省首个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即《宁海县2007~2020年农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对全县农业循环经济建设作了总体部署。同时,做好农业循环经济“四个一”,即一张农业循环经济宣传光盘、一本宣传画册、一个大型宣传牌、一个政策。
  2009年,在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中,投入1.42亿元,推进并完成产业基地、生态养殖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大中型沼气工程、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方面22个重点项目建设。把各自独立的产业有规划地进行衔接,让农业资源在循环中各尽其用。其中,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区把畜牧业与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相联结,“种、养、饲、加”循环产业链环环相扣。示范区集中了水稻、柑橘、西瓜、西兰花种植和畜牧业、海水养殖等多种产业,几乎涵盖了农、林、牧、副、渔产业。2010年,以浙江东海岸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为龙头,建成3个农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乡镇、3个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和15家农业循环经济示范企业,推进三门湾百里生态型海水养殖产业带建设,水产生态养殖比例达90%,把宁海建设成浙江省农业循环经济先行区。
  四、建设成果
  (一)自然生态环境
  宁海县森林资源储量居全市前列,据2012年森林调查显示,全县森林面积154.38万亩,县域西部主要为生态风景林区,中北部主要为生态景观区,东南部沿海主要为防护林和果树林区,县城建成区绿地面积17010亩。2006~2007年,宁海建立茶山云豹自然保护区、胡陈港候鸟自然保护区、五山林场红豆杉自然保护区。宁海境内有常见植物270科2560余种,散布在各地的古树名木2366株,在宁波市各区、县(市)中居第一位,其中,500年以上的古树352株,千年以上的古树32株、名木5株。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红豆杉、银杏、水杉、苏铁、莼菜等5种,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榧树等35种。2002年,宁波市“十佳”古树之首为前童镇竹林村的千年古树五叉樟;宁波市12株“古树之最”,宁海有7株;宁波市99个古树群,宁海有28个。
  (二)生态环境质量
  自2004年生态县建设始至2007年,宁海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生态环境质量,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0%,近岸海域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不考虑无机氮、磷),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县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烟控区覆盖率达95%,医疗废物处理率为100%,城镇污水处理率达63.8%。2007年3月,宁海被省生态办认定为省级基本达标生态县,累计有7个镇、乡(街道)被命名为省级生态镇、乡(街道),10个镇、乡(街道)被命名为市级生态镇、乡(街道);54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63个村被命名为县级生态村,前童镇前童村被评为宁波市十大绿色文化景观村。2007年,宁海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称号。2008年,大佳何镇被命名为全国环境优美镇乡,全县有省级绿色企业5家、绿色学校10所、绿色社区2个、绿色饭店2家、绿色医院1家,市级环保模范单位38个。12月12日,宁海县通过省级生态县现场考核验收。2013年,全县累计有187个村被命名为市级生态村。
  全县森林覆盖率从1998年的58%提高到2015年的63%。至2016年,全县有市级环境整治村305个,生活污水处理村294个,卫生村139个,新建公厕1211座。是年,宁海成为宁波市首个“国家生态县”,全县有18个镇、乡(街道)先后被命名为省、市级生态镇、乡(街道)。2017年,宁海生态环境质量公众满意度连续6年位居宁波市第一。全县市控以上断面水质的达标率从2013年的75%提升到2017年的100%。河道整治260千米,五大溪流水质优良,空气优良率从2014年的83.1%提升到2017年的90.1%,城区环境空气质量I级优100天、Ⅱ级良219天,无V级重度污染及以上天气出现。
  (三)生态社会氛围
  2017年,宁海成为宁波市首个浙江清洁能源示范县,生态保护氛围日益浓厚。绿色发展理念越发被人们所熟知,并在生产和生活中不断加大生态的比重。群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保障。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公民自觉维护生态环境意识。政府、企业与公众之间良性互动的环保机制日益完善,合理消费、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加快形成。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做好节水、节电、节材行动,形成高效节约的办公模式。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建成生态教育基地,将生态文明理念与教育实践紧密联系,生态县建设与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园林县城建设有机结合,形成一批以绿色企业、绿色小区、生态乡村为主体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基地。生态建设还撬动宁海休闲旅游、养生养老、文化体育等产业发展,如宁海文化产业园区、熊猫电子产业基地、东方蓝色慧谷、天交所南方总部等74个优质项目成功签约或有意向落户宁海,投资总额超千亿元。《2017年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结果公报》显示,宁海绿色发展指数80.56,在全省89个县(市、区)中位列15名,居宁波市各县(市、区)第一。

附注

①“三化”即净化、绿化、美化;“三拆”即拆危房、拆违房、拆严重影响村容村貌房;“三整治”即整治旧宅基地、旧柴篷基、旧粪坑基及简易厕所。 ②“八线”即甬临线、甬临复线、象西线、盛宁线、沿海南线、两高连接线、高速公路线和铁路线;“八区”即城镇入口区、村庄入口区、城镇主要街区、居住区、开发区、风景区、种养区、水源保护区。 ③“六治”即治水、治违、治气、治堵、治乱、治脏;“三清”即清澈水质、清新空气、清洁环境。 ①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即常年存栏量为500头以上猪、3万羽以上鸡和100头以上牛的畜禽养殖场,以及达到规定标准规模其他类型的畜禽养殖场。 ①即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关停;达不到生态消纳或达标排放的畜禽养殖场(户)一律限期整治,限期不到位的一律关停;不能做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关停。 ①即致癌、致畸、致突变。 ①2001年12月更名为宁海县海洋与渔业局,增加海洋管理职能。 ②下设胡陈港、峡山两个渔港签证站。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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