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扶贫脱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10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扶贫脱困
分类号: F303.3
页数: 6
页码: 221-22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贫困农户进行帮扶,改革开放后力度加大。1979年起,宁波地区和省农委对宁海贫困公社进行资金补助。1980年,宁海县开展扶贫试点工作。1983年成立宁海县扶贫领导小组,1985年宁海县13个乡被定为贫困乡,并获得重点扶持。1988-1997年,宁海开展扶贫攻坚战,通过开发式扶贫和基础设施建设,各乡镇先后脱贫。1998年后,宁海巩固脱贫成果,引导农民奔小康,开展下山移民和帮扶特困户脱贫工作。至2015年,宁海累计投入扶贫资金37.85亿元,其中政府拨款、社会各界帮扶和自筹资金等均有投入。“6+2”地区经济、基础设施、教育卫生等方面得到巨大改善,多数村迈入小康行列。
关键词: 宁海县 扶贫开发 扶贫脱困

内容

由于地理、历史和自然等诸多原因,宁海县贫困区域面积大,多数分布在偏僻山区、半山区和革命老区,交通不便,信息不灵,教育落后,自然环境恶劣,农业基础设施脆弱,生存条件很差。1979年,全县年人均收入在80元以下的有19个公社,占总数的38%,口粮分配在500斤以下的有11个公社,占总数的22%。1983年,全县贫困地区年人均收入120元左右,村集体经济状况多为薄弱或空白。
  一、扶贫开展
  自土地改革运动起,党和国家对贫困农户就十分关心和照顾。改革开放后,相关帮扶力度加大。为了有计划、有重点地支持山区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1979年8月22日,宁波地区印发宁地署〔1979〕57号文件,拨付宁海桑洲公社发展1500亩新茶园(其中速生密植茶园500亩)的种子和肥料补助款5.5万元,茶叶加工动力机械补助款1.5万元,清溪翻水站工程补助款2.5万元,合计补助9.5万元;拨给宁海王爱公社冠峰片简易公路补助款2万元。1980年8月12日,省农委支持桑洲、麻山、王爱等贫困山区公社发展山区经济,下拨扶贫资金33万元。
  1980年4月,在县革命委员会扶贫工作组帮助下,前童公社革命委员会在杏树大队开展扶贫试点工作。根据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为主和国家必要救济为辅的方针,从实际出发,由大队民政小组协助党支部围绕劳力、收支、吃用、住房四个方面,逐队摸清困难户的困难程度、原因以及自救能力,建立“包帮”小组,分不同情况逐户作出照顾和落实扶贫规划。10户困难户中,有免交积累工和义务工的,有照顾子女免费入学的,也有安排子女到公社企业、工厂或到生产队工作的。公社革命委员会于4月下旬召开由各大队党支书、大队长、大队会计、大队妇女主任、大队民政组长和公社民政委员会参加的扶贫规划工作会议。根据大队摸底发现,全公社共2712户社员中,严重困难的有28户,一般困难11户。会后,相关大队对这些困难户都作了安排落实。
  1983年9月2日,成立宁海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主要职责是救济特别贫困农户。1984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帮助贫困地区尽快改变面貌的通知》,县委办及有关单位以麻山乡为重点进行调查,形成《尽快改变贫困地区面貌靠什么?》等调研报告,供县领导参考。县委、县政府于1984年11月1日,上报省委、省政府《关于要求把我县部分乡(村)划为“贫穷地区”待遇的报告》。省委、省政府于1985年3月批复同意将宁海县麻山等13个乡定为贫困乡。是年,这13个乡被列为宁波市市级贫困地区,占全市贫困乡镇数的76.5%,作为重点扶持对象。这13个乡是麻山乡、桑洲乡、王爱乡、白溪乡、岔路乡、前童乡、水车乡、胡陈乡、东仓乡、茶院乡、大佳何乡、双湖乡、马岙乡,共辖291个行政村,有3.55万户14.24万人,劳力5.33万人;地域面积550.67平方千米,有耕地8.39万亩,其中水田7.155万亩;农村经济总收入2486万元,农民可分配金额1713万元,人均年收入120.3元,其中,最高的乡为150元,最低的乡为91元;村集体收入79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5.55元,其中麻山乡集体收入为零元,王爱乡、白溪乡为万元以下,最多的大佳何乡为41.18万元。①
  1985年3月,宁海县扶贫领导小组更名为宁海县扶持贫困老区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农工部。1986年10月17日,升格为宁海县老区山区经济开发委员会,下设正局级办公室,为常设机构,编制5名。同时,贫困地区各乡、镇也相应建立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
  首要的是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重点帮扶最基本的生活、生产资料,做到户户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保证贫困群众不挨饿受冻。由于党的扶持政策深入人心,极大地调动了贫困地区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很快解决了以温饱为主的基本生活问题。到1987年底,贫困地区农村经济总收入1.45亿元,农民可分配收入5708万元,人均年收入392元,村集体收入达310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21.28元。
  二、扶贫攻坚战
  1988~1997年,宁海开展扶贫攻坚战。市、县政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加宁海扶贫开发。宁海坚持立足本地资源搞开发,狠抓基础设施建设,增强“造血”功能。把工作重点转移到开发式扶贫方面,救济方式从以“输血型”为主转变为以“造血型”为主。
  1992年,全县实行撤区扩镇并乡,经宁波市政府批准,胡陈乡、茶院乡、岔路镇、前童镇、桑洲镇、双峰乡(2004年并入黄坛镇成为扶贫片)、大佳何乡(1996年改镇)、深甽镇以及城关镇的水车办事处共8个乡镇和1个片为扶贫地区,占全市19个乡、镇、片的47.37%。扶贫地区下辖366个行政村(1996年将规模过小的村并入中心村,缩减为318个行政村),共6.01万户20.08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34.3%,地域面积773.57平方千米,占县域面积的40%,有耕地11.03万亩。
  1992年,按照宁波市脱贫七条标准①,大佳何乡在宁波市16个贫困乡、镇中率先脱贫②,其他乡、镇于1997年底前先后初步脱贫,进入欠发达地区行列,其中大佳何、深甽两个镇进入小康行列。至1997年,贫困地区的318个行政村中,有30个村被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有210个村被评为小康村,合计占贫困地区总村数的75.5%。
  三、脱贫奔小康
  1998年始,市委、市政府提出对宁海脱贫地区建设支持力度不减、政策不变。县委、县政府对脱贫地区的建设方针是:巩固脱贫成果、引导脱贫地区农民强村富民奔小康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进程,围绕巩固发展总目标实行分类指导,对已达标的镇(乡)、村,重点抓可持续发展后劲建设;对经济薄弱的村,重点抓固本强基,以大力发展集体经济为重点,提高经济再生能力。同时,着力抓好下山移民和帮扶特困户脱贫。
  2001年,宁海原贫困地区的318个村达小康标准的有284个村,占总数的89.3%,其中深甽镇柘坑戴村在2000年8月开始全面建设小康示范村,2005年先后被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府授予“省、市全面小康建设示范村”称号。
  2002年始,市政府帮扶宁海贫困地区的范围扩大,包括周边欠发达的34个经济薄弱村,共1458户5100人,地域面积54.77平方千米。其中,由市级单位结对帮扶的共25个村,分别为越溪乡8个村、一市镇7个村、黄坛镇10个村,由县级单位帮扶的是力洋镇的9个村。
  2007年,根据历史情况和现有基础,确定胡陈乡、茶院乡、桑洲镇、前童镇、岔路镇、深甽镇、黄坛镇双峰片、跃龙街道水车片等为市级重点扶持的欠发达镇、乡(片)(以下简称“6+2”区域),共130个行政村(包括337个自然村)5.7万户17万人,并在这些地区开展欠发达地区新农村建设帮扶活动。
  在下山移民工作中,移民范围逐渐扩大到16个乡镇(街道)的89个行政村(包括143个自然村)。
  “十二五”规划期间,宁海县对有劳动能力和有劳动意愿的低收入农户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加快向第二、第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对零就业家庭、特困失业人员、低保家庭等,通过社保补贴、再就业援助补贴、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方式,进行托底安置和重点帮扶,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大对“6+2”区域低收入农户的经营性扶持,落实帮扶资金2000万元,依托120家经营组织生产基地,建立完善“经营组织+生产基地+低收入农户”的帮扶模式,通过土地流转、入股分红、科技扶贫、来料加工、自身发展种养业等途径,扶持低收入农户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带动3600户低收入农户增收,实现年人均纯收入达到9000元以上。2012年1月始,宁海县实施“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的低保制度,将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的1.5倍以内的低保边缘户统一认定为低收入农户,实现认定标准一致、帮扶对象一致和救助体系一致,建立全县统一的数据库。
  2015年,整合全县医疗、卫生、教育、残联、慈善等各类资源,基本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集中供养、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多元形式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特困人员全部落实政府供养制度,农村“五保”人员集中供养率达95.26%以上,供养标准达到全县农民人均收入的60%以上,年最低为1.2万元。困难学生的教育救助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现全覆盖,对欠发达地区低收入农户子女上大专、本科的学生分别给予3500元/学年和5000元/学年的入学援助。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扩大到低保标准1.5倍以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和因病致(返)贫家庭,救助比例为50%,各类救助对象年度最高救助额度提高到8万元。抓好重度残疾人临时性救助和康复救助工作,全县前9个月的临时救助资金支出160万元。2015年,全县有农村低保户6026户,计8187人,低保标准逐年提高,从2010年7月的240元/月提高到2015年的540元/月。全县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即低保标准与家庭原人均收入的差额补助)达到382元。通过低保兜底,2015年,全县消除年人均收入6000元以下的贫困现象。
  此外,在接受市里扶持的同时,宁海也开展对西藏比如县、贵州晴隆县、四川青川县、新彊和田县及本省丽水市黄村乡等有关乡、村的扶贫帮困活动。
  四、扶贫成果
  至2015年,宁海贫困(脱贫)地区累计投入各类资金37.85亿元,其中,市政府拨款3.22亿元,县政府拨款3.08亿元,统筹移民安置资金0.58亿元,市内区域对口帮扶资金0.83亿元,社会各界帮扶1.62亿元,县级有关部门向上级部门争取对口项目扶贫资金20.73亿元;县农业发展资金2.17亿元;县扶贫基金会利息款0.02亿元;贫困(脱贫)及欠发达地区乡、镇、村自筹资金5.62亿元。
  经过扶贫开发,“6+2”地区各方面的面貌均发生巨大变化。2015年,“6+2”地区农村集体经济总收入6312万元,是1983年的80倍,“五通”工程在“十一五”规划基础上得到大幅改善,乡村工业、第三产业和教育卫生事业发展迅速,经济资源得到有效开发,农业基础设施得到加强,生态环境得到优化,村容村貌有效改变,贫困地区农村城镇化格局逐步形成,乡、镇及多数村迈入小康行列。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