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农业产业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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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098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农业产业化
分类号: F321
页数: 32
页码: 164-1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从1973年成立多种经营办公室开始,推动副业生产,增加社员收入。1983年,成立副科级的多种经营办公室,开展多种经营项目建设工作,农村产业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产业化萌芽。21世纪初,家庭农场和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2002年,宁海县成立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取代多种经营办公室,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形成七大主导产业和四大特色产业。
关键词: 宁海县 农村 农业产业化

内容

农业产业化始于多种经营。1973年1月13日,宁海县成立多种经营办公室,由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组副组长王式淡任主任,商业局赵忠财任副主任,商业局、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金融系统等单位人员参加,办公地点设在县商业局,主要负责副业生产,如发动集体或社员在农闲时采集橡子、柴子、竹梢丝,编织金丝草帽、刺绣等,以增加社员收入。
  1983年,成立副科级的宁海县人民政府多种经营办公室,县财政每年拨出专项资金30万元(后增至50万元),开展多种经营项目建设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农村产业发生了深刻变化,“两户”和专业村大量涌现,新经济联合体、合作经济组织相继形成,农业龙头企业开始起步,农业产业化萌芽。21世纪初,家庭农场和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为适应这种快速发展形势,县委、县政府于2002年7月2日成立宁海县农业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取代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农林局,主要负责农业产业化工作。在相关部门配合下,宁海县形成七大主导产业(水产品、茶叶、柑橘、竹笋、蔬菜、土鸡、西甜瓜)和四大特色产业(香榧、白枇杷、猕猴桃、洋芋)。
  第一节 大户和专业户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全县有1/3左右的劳动力转移到乡、村企业和加工、运输、商业、建筑、服务等领域,农村的一些田地、山林逐渐荒芜,缺人管理。于是,一些种粮、植棉、多种经营、山林管护能手开始承包这些荒芜田地、山林,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逐步形成了种粮、植棉、多种经营的大户和专业户,并且得到迅速发展。除土地逐步向“两户”集中,宁海人还在三门、象山等县承包棉地1万余亩,在宁波、镇海郊区承包蔬菜基地,在上海郊区承包养鸭基地,甚至在苏北承包植棉、江西承包柑橘山等。1984年,全县“两户”有29545户,占总农户的22.7%,其中,售粮万斤以上的有57户,售棉花1吨以上的有1764户。为了使“两户”在发展商品生产上更好地起带头示范作用,县委、县政府于1983年3月召开了首次“两户”代表会议,总结交流“两户”生产经营经验,表彰了65户生产水平高、经济效益好、向国家提供商品多的勤劳致富积极分子,向他们颁发奖状,并奖励自行车、缝纫机120辆(台),对养猪状元杨根木特别奖励价值500元的饲料配套机械一套。在资金上,银行贷款给予优先照顾。1983年先后贷给“两户”发展生产资金200余万元,有关部门还提供水泥、钢材、木材、柴油、煤炭等平价物资,支持“两户”发展商品生产。县委、县政府连续数年召开全县“两户”代表会议,给“两户”以精神和物质奖励。“两户”生产的众多商品性农产品需要走向市场,又催生出众多的农产品购、销户,逐渐形成农产品购销大户。2006年始,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农产品优秀购销大户的扶持工作,每年评选20户优秀购销大户,颁发奖状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两户”发展过程中,涌现了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专业村、乡,产生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逐步形成了宁海县十大农产品基地,成为农业产业化的雏形。县多种经营办公室资料显示,截至1994年11月18日,全县共有种养业大户4846户,比上年的2500户增加93.8%。其中,蔬菜134户、茶叶124户、蚕桑33户、柑橘576户、葡萄或猕猴桃60户、其他水果67户、药材4户、笋竹两用山739户、雷竹等小竹10户、板栗等干果9户、杉木20户、其他花卉等种植业19户;母猪9户、肉猪78户、蛋鸭1316户(含肉鸭2000羽以上225户)、肉鸡40户、菜羊45户、蜂53户、兔19户、其他珍禽异兽20户;蛏子346户、蚶子221户、牡蛎72户、对虾216户、青蟹205户、泥螺67户、淡水鱼71户、牛蛙180户、河蟹86户、其他水产大户7户。
  全县共有各类专业村436个,占全县总村数的47.8%,其中,柑橘76个、海涂养殖72个、杉木70个、茶叶60个、笋竹两用山54个、板栗36个、蔬菜8个、雷竹7个、蚕桑3个、水果23个、香榧1个、母猪2个、蛋鸭2个、山羊2个、近海捕捞11个、淡水养殖2个、海上运输1个、加工业5个、小商品1个。
  第二节 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是在农村种养业大户不断发展基础上形成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世纪90年代初,宁海城关镇南门村首先将50亩耕地承包给种粮大户耕种,村里提供拖拉机、收割机等农用机械及仓库、晒场等基础农用设施,承包者供应村民口粮及代缴农业税等,时称“南门农场”。2000年3月,长街沈建生在明港镇创建宁海县第一个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海水养殖家庭农场——明港镇东坝养殖场。2001年4月,深甽镇溪滨村竺三喜创建了宁海县第一个经过工商登记注册的种植业家庭农场——天顶山茶场。一些规模大户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自发或在政府部门的引导下,通过承租、承包、有偿转让、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并进行工商注册登记,寻求进一步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并演变成一批宁海最早的“家庭农场”。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央1号文件中,文件指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此后,宁海县家庭农场迅速发展,到2015年底达729家,其中,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31家,市级10家。这31家示范性家庭农场中,种植业有28家,种植业和畜禽业混合2家,海水养殖业1家。经营的项目涉及粮食、蔬菜、苗木花卉、特种养殖等领域。有些家庭农场还因地制宜,借助当地独特的农业资源、田园风光等优势,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使农场农产品身价陡增。家庭农场既坚持了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生产经营特性,又扩大了经营规模,解决了传统农业经营低、小、散问题。家庭农场的兴起,改变了分散的家庭承包经营所导致的农民老龄化、兼业化等问题,宁海多个家庭农场中的年轻人没有选择外出务工,而是留在家里务农。
  为鼓励发展家庭农场,2015年11月4日,县农林局出台《宁海县示范性家庭农场评选管理办法》,坚持“自愿申报、公平公开、择优评选”的原则,实行动态监管、优保劣汰制度。申报条件包括规模适度化、主体职业化、管理规范化、经营市场化、生产标准化。每年评定20家县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每家3万元的奖励,被评选为市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的奖励5万元。
  第三节 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背景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新经济联合体和合作经济组织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确立后,农民为了发展生产,“两户”、各种民间组织与农户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组成松散、不定期、小规模的临时性的经济联合体,时称“新经济联合体”。1983年,全县有132个“新经济联合体”,1984年达1382个,参加农户8655户。如黄墩乡店前王村王晓茂每年联合10多家农户自筹资金去山东、温岭等地采购银蚶苗,出售时节又帮助联系客户或代收部分蚶子。不过这种“新经济联合体”随着市场经济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而逐渐淡出市场。
  1986年后,各种民间组织中的能人、能工巧匠、企事业单位中的技术人员等,在坚持双层经营体制不变基础上,打破封闭性、地域性界限,广泛吸收和优化组合各种生产要素,如资金、财产、技术、劳力、土地、山林、特产林、水面等资源,推行农业股份合作制。1993年8月,全县合作经济组织118个。按经营项目可分为6类:养殖业18个、种植业13个、畜牧业1个、加工业7个、捕捞业39个、运输业40个。按组织形式可分为4类:农林科技部门与村社合股经营1个,即建设乡东吕村猕猴桃基地50亩,村以土地、劳力入股,林特局投入资金、技术,收益各得50%;镇与村合股经营5个,如黄坛镇茶厂,由横坑村出500亩茶场,镇农业公司投资厂房、设备,实行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收益50%作积累,30%作工资,20%股份分红;村(场站)与农户合股经营24个,如深甽马岙村投入资金,农户以120亩自留山合股建茶场,收益按八二分成;户与户合股经营88个,如大佳何乡溪下王村四周塘王孝中等10户农户按股投入资金和劳力围塘,养殖对虾45亩,利润按股分红。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雏形,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起而淡出市场。
  二、初步发展
  2001年1月9日,在青珠农场承租土地的尤宏伟联合附近的10余家农户组建金龙浦农业专业合作社,为宁海县第一家农民合作社。随后,在县委、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的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下,至2005年底,全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2家。
  为了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县政府制定了奖励政策。2007年始,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90万元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提升,后增加到120万元。在已注册且规范运作1年以上的合作社中,每年认定25家县级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给予每家1万元奖励;组织评选6~10家县级示范性合作社,并给予每家3万元奖励;对被评为市级、省级、国家级的示范性合作社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和8万元的奖励。每年在实施综合服务体系、科技示范推广等项目建设的合作社中择优选择2~3个项目进行扶持,每个项目补助5万~10万元;对列入市级以上的项目,县财政给予一定比例配套补助。此外,县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补助资金,鼓励规范和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社账代理,规范完善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成员账户管理和台账记录等。
  为了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领导,2007年9月13日成立了宁海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尤宏伟为首任会长,会址设在县农林局,由局属经营管理科指导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包括: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五化”建设,即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并开展培训;宣传、落实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政策,编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资料选编;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按工商部门的要求,组织相关合作社进行变更登记;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市或国家级农产品博览会;组织赴外地考察学习;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经验交流和合作。此外,县农林局经营管理科按规定处理了一些虚假合作社,如部分个体经营者认为合作社政府重视,有资金补助,便拉来一些亲戚朋友虚报成员。
  在首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30个会员中,宁海县跃龙茶业合作社、宁海县新港农业社被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金龙浦、登峰蜂业、梦鼎农业、茅园果业、登喜翠冠梨、泉丰高山蔬菜等6家被认定为市级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007年,全县被宁波市认定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20家。如宁海县跃龙茶业合作社有社员57户,茶叶基地27个,茶园面积近万亩,其中有机茶6000亩,并在慈溪市达篷山建立珍稀白茶基地300亩。2007年,该合作社产销干茶2000吨,销售额达2500万元,带动农户1500余户,为茶农增收200余万元,生产的“望府茶”先后被评为浙江省名牌产品、全国名茶。
  三、进一步发展
  2007年,县政府出台《关于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见》,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由10多家发展到184家,带动农户6万余户。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在振宁土鸡产业化试点中获得成功,其后,逐步向全县推开。18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各项数据比较齐全规范的有160家。其中,执行农产品生产质量标准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各81家,拥有注册商标的35家,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20家,无公害农产品16个,绿色食品11个,有机食品7个。有社员2750户,带动非成员农户6万余户,基地面积6.5万亩,成员参股资金7658.1万元。按行业划分:种植业87家,林业15家,畜牧业24家,渔业31家,服务业2家,其他1家;按服务内容划分:产、加、销一体化服务145家,购买服务为主3家.加工服务为主2家,技术服务为主4家,农机服务为主2家,仓储服务为主1家,其他3家;按负责人身份划分:农民155家,企业代表3家,事业代表2家。此外,有17家创办加工实体,89家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内还有专业协会11个,其中,农业4个,林业2个,畜牧业1个,渔业3个,其他1个;会员1364人。
  2010年,全县上规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59家,其中,有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38家,分别为省级8家、市级12家、县级18家,涉及粮食、蔬菜、水果、茶叶、竹木、油料、畜牧、水产、农机等9大类42种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进了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了农业经营水平。这25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生产基地面积7.3万亩,其中500~1000亩的15家、300~500亩的23家、300亩以下的50余家。这些合作社致力于打造自己的品牌,提升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有6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了商标,其中金龙浦农业合作社的“湘田山”西甜瓜和黄瓜、旗门青蟹专业合作社的“一市”青蟹、亭港水产专业合作社的南美白对虾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梦鼎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梦鼎”胡陈杨梅、胡陈蜜桃、鲜毛笋通过绿色食品认证,还有28个无公害农产品、17个无公害基地。全县80%以上的稻田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69%以上的蔬菜种植由农民专业合作社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销售的农产品达5.1亿元,其中,销售额超过1500万元的有3家,1000万~1500万元的有8家,500万~1000万元的有51家。据不完全统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带动农民致富的成效非常明显,全县259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成员4500户,户均增收1.5万元,并带动6.8万余农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科研、农技推广,成为宁海农业科技领头雁。如金龙浦合作社建立了宁海县最大的蔬菜瓜果育苗中心,研发的西瓜嫁接育苗技术解决了西瓜连作难题;东盛林业专业合作社建有无公害香榧生产基地300亩,科普育苗基地100亩,有2名技术员掌握木榧大树高枝嫁接3年速生、大树桩插接速生、小苗高位搭接速生、人工授粉高产稳产等核心技术,常年对社内外群众提供关键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咨询,是当地科技育苗、产品加工和统一销售等一条龙技术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2015年,全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1641家,其中,示范性专业合作社224家(省级14家,市级9家,县级201家)。
  第四节 农业龙头企业
  农业龙头企业是指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在规模和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经过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宁海农业龙头企业来源较多,有国营企业、乡镇集体企业改制或参股,有“两户”中的佼佼者单独创立,或与科技单位合股经营、与外地企业联营等多种形式。为加强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县委、县政府出台一系列奖励政策。每年在加工或收购本地农产品数量占企业销售或加工总量70%以上的农业企业,或收购本地农产品1000万元以上的农业企业中,评定30家农业龙头企业、6家流通型农业龙头企业和10家成长型农业企业,并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向龙头型、骨干型转化。对保持或新增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每家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对保持或新增成长型农业企业每家分别奖励0.5万元、1万元;对市级、省级、国家级的农业龙头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2008年始,宁海在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中进行星级企业动态评定和奖励。星级企业分1~5星,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上升一个级别实行补差奖励,对保持原星级或退出后重新进入的每家给予2万元奖励。
  2008年,为加快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宁海县在政策扶持、工作推动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方面,深入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鼓舞企业信心;另一方面,帮助企业解决用地、用水、用电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为解决企业融资难,县政府投入800万元建立县农业担保中心,累计办理农业担保2.2亿元。2008年,又有3家企业晋升市级农业龙头企业,1家企业晋升省级农业骨干龙头企业,新增销售额超5000万元农业企业1家。2010年,宁海县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1家,省级农业龙头企业2家。农业龙头企业的带动力明显增强,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和联结基地11万亩,联系农户3万余户,提供就业岗位2.3万个。农业企业的发展也带动了农业组织化水平的提升。
  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技术改造,县产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宁海县农业龙头企业技改项目管理办法》,对技改项目、对象、条件、补助标准、审核程序、资金等都作了规定。其中,补助标准是:列入县级技术改造项目的,对县级农业龙头企业按照企业当年实际完成设备投资额的6%给予补助,对成长型农业龙头企业按4%给予补助;列入市级技术改造项目的,按实际完成项目投资的12%进行补助(其中,市财政补助9%,县财政配套补助3%);对未达市级补助条件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允许享受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补助政策,对未达县级补助条件的县级农业龙头企业,允许享受成长型农业龙头企业补助政策。
  2015年,全县动态评选出29家加工型、5家流通型、8家成长型农业龙头企业。其中,省级农业龙头企业4家,市级农业龙头企业22家。
  第五节 农业产业标准化建设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越来越高。食品安全问题对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食品)、绿色农产品(食品)、有机农产品(食品)及基地等,提出了标准化要求。
  一、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是指按照一定的种植或养殖标准组织生产和管理,其产品达到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并对周边地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生产区域。1996年,国家开展大规模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工作。
  2006~2010年,全县建成市级农业产业基地项目17个,总投资1.28亿元,其中,市财政资金2835万元,县财政资金1719万元;建设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3个,累计完成园区科技项目13项。“十二五”期间,全县共投入6077.62万元(其中,市级补助3065万元,县级补助1073万元),建成市级生态养殖、茶叶、毛竹、水果、蔬菜、甜西瓜、现代渔业、对虾等现代农业园区项目10个,面积29750亩;投入16066.1万元,其中,市级补助3354万元,县级补助721万元,建成农林牧渔各类精品园24个(合种养业面积8800亩、工厂化水产养殖25250立方米),年产生猪2万头、鸡3万羽,年产食用菌500万袋等。
  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12月,全县建成市级以上农业标准化示范区38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7个;获得农业部地理标志1个;获省级名牌6个、名牌农产品5个、区域名牌农产品2个、著名商标5个、老字号2个、知名商号2个、地理证明标志1个;获市级名牌9个、名牌农产品7个、知名商标20个;农业企业通过QS认证104个(含茶业32个),HACCP认证9个,FDA认证4个,GAP认证4个,ISO9000认证13个,IS()9001认证4个,IS()14001认证4个,ISO22000认证4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个,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1个。2015年,全县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0个,无公害农产品70个,绿色食品14个,有机食品8个,种植“三品”认证面积40.3万亩。农产品规模化生产率、标准化生产程度均达60%以上。
  二、“三品”及基地
  “三品”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各有按标准建设的基地。推行工作始于2002年,由县农林局农业生产指导科负责。2004年6月,县农林局组建宁海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①,负责“三品”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
  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是指产地环境符合无公害农产品的生态环境质量,生产过程符合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规范,有毒、有害物质残留量控制在安全质量允许范围内,安全质量指标符合《无公害农产品(食品)标准》的农、林、牧、渔产品,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识的农产品。这类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限品种、限时间地使用人工合成的安全化学农药、兽药、肥料、饲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但比绿色食品标准稍宽。2000年初,深甽镇望海岗茶场、茶山林场茶叶基地、望府楼茶场、岭头茶场、宁海土鸡养殖基地等成为首批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2003年11月,宁海县高山无公害蔬菜协会的青椒、茄子被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成为宁海县第一批被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2010年,全县拥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60个(其中畜牧10个),认证面积35.49万亩,无公害农产品51个,核定产量19.86万吨。2015年,全县拥有无公害农产品产地70个、认证面积40.3万亩,无公害农产品70个、核定产量23.45万吨。
  绿色食品。1990年5月,国家出台了绿色食品标准。绿色食品是指产自优良生态环境、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并经国家有关专门机构认定允许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无公害、安全、优质食用农产品和相关产品。绿色食品在生产过程中允许使用农药和化肥等,但对用量和残留量的规定比无公害农产品严格。2004年8月,胡陈乡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梦鼎”牌胡陈洋芋通过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证,成为宁海县第一个绿色食品。2010年,全县认证的绿色食品18个,认证面积34108亩,认证产量19930吨。2015年,全县认证的绿色食品14个,认证面积23296亩,认证产量15255吨。
  有机食品。严禁使用农用化学品、基因工程产品,提倡用自然、生态平衡的方法从事生产和管理,并按照国际有机农业技术规范从事生产所获得,并通过认证的直接产品和加工制品,称为有机食品,也称自然食品、生态食品等。我国的有机食品主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畜禽产品、水产品及调料等。2002年11月,宁海县望府茶业有限公司的“望府”牌茶通过认证,成为宁海县第一个有机食品。2010年,全县拥有有机食品21个,认证面积10746亩,认证产量为1075.446吨。2015年,全县拥有有机食品8个,认证面积4113亩,认证产量为514吨。
  在农业标准化和“三品”建设中,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农业龙头企业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快构筑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若干意见》。2008年2月,县委、县政府发布《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的每个产品给予1万元奖励;获得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每个产品给予4万元奖励。2012年3月19日,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快现代化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规定: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森林食品的每个产品给予2万元补助,按规定通过复查换证的每个产品每次给予1万元补助;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认证的,且建有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每个产品给予5万元补助,按规定通过续审的每个产品每3年给予2万元补助;鼓励推行农产品产地和产品一体化认定、认证和转换,对基地产品在3个以上且具有一定规模的通过整体认证的蔬菜类单位奖励10万元,其他类单位奖励6万元,对整体转换的单位奖励3万元。
  在认证及证后监管工作方面,为促进农业标准化和“三品”建设,县农林局先后发文《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产地监管责任的通知》《关于继续开展联基地联企业联大户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要求加强农产品生产记录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1年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在品牌建设方面,宁海县从2004年始,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望海峰茶、宁海土鸡、“泉丰”牌西瓜分别荣获“省十大名茶”、“省十大名鸡”、“省十大名瓜”称号。全县有19家企业投入资金5000万元进行技改。
  2008年,为加快培育特色优势产品,着力提升农业特色化水平,宁海县制定完善主导产业、主导产品区域发展规划,建立产业发展基金和县领导联系主导产品制度,采取“一业一策”“一品一策”的办法,其中,海水养殖业和茶叶、宁海土鸡、西瓜、无公害蔬菜等主导产品优势明显。海水池塘综合生态养殖技术推广面超过90%。望海茶、泉丰西瓜、振宁土鸡、甬丰大米分别被评为浙江省“十大名茶”“十大名瓜”“十大名鸡”“十大名米”,“宁海白枇杷”获得宁波市“十大名果”称号。
  2010年,为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坚持走高端高效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注重农业多重功能的拓展,宁海县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商贸服务业和特色旅游业,拓展产业链,提高附加值。积极推进东部地区农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等运销流通领域发展,加快建设东南部沿海现代农业区、中北部生态都市型农业区和西部生态农业区布局体系。
  同时,加强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终端服务和市场拓展,提升名特优农产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2012年始,重点实行农业企业走出去战略,推进“超市联销”“在大中型城市建立营销中心”等模式。2012年,组织65家农业企业、合作社先后参加11个国内展览会和4个国外农博会,并在网上农博会建立181个摊位。其后,县农业部门每年组织农业企业参加各种展览会、农博会、农商对接会、经贸洽谈会等,拓展市场营销网络。
  附:民国时期的宁海合作社
  合作经济是一个全球性的概念。早在19世纪,西方一些国家就开始了合作经济的探索。1844年,英国罗虚代尔镇28名纺织工人组建了世界上第一个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为社员提供服务。其章程规定:社员入社、退社自由,管理充分民主,按社员的股金分配盈余。后来,该社的办社原则成为国际公认的合作经济原则。
  宁海合作经济事业始于民国22年(1933),县政府建设科设立合作指导员1名,指导全县合作事业,并兼农民借贷所主任,以借贷所金融力量建合作社。1940年初,全县共有专营合作社10多个,但无合作内容、规模,只为农贷所借款而挂合作社之名。1940年,因合作指导员的种种弊端,县长方引之撤销其职务并进行查办,同时结束农贷所,另筹组合作金库,建立合作指导室,设三职,主任由建设科长兼任。县政府颁布了《宁海县各级合作社强制组织暂行办法》和《组织合作社须知》,同时在训练所讲授合作课程,利用各种集会宣传合作法令,举行合作宣传周等活动,还组建合作社,请农林场派员指导生产合作社技术改进。宁海合作事业才有萌芽,并建立了缑城、峰溪、留黄、亭江、里岙等5个乡镇合作社,特种合作社5个,军民合作社1所。

附注

①2009年改称宁海县环境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增挂“宁海县绿色食品办公室”牌子。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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