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97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农村税费改革 |
| 分类号: | F304.3 |
| 页数: | 1 |
| 页码: | 163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农村税费改革旨在构建城乡发展体制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城镇化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1年8月1日,县政府要求各镇、乡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调查测算工作,在大佳何、桑洲两镇试点后全面铺开。改革内容包括取消乡统筹费、屠宰税、农村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农业特产税和村三项提留等,村级开支通过“一事一议”向村民合理收取。2003年,宁海暂缓征收农业税,2004年2月16日,国家取消农业税、特产税和屠宰税。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农村 税费改革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