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94 |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 |
| 分类号: | F304.3 |
| 页数: | 5 |
| 页码: | 159-163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本文讲述了宁海县从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以及农村税费改革的历程。在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型的背景下,宁海县推进了农业家庭联产承包制,有效提高了农产品产量,但也出现了新的问题,如农产品销售困难和农村劳动力剩余。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宁海县积极推进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放开了农产品市场,并进行了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改革,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逐步实现了农村工业化。这些改革措施使得宁海县农村经济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农村经济体制发生了决定性的突破,主要农产品大都增产,农村商品经济蓬勃发展。此外,宁海县还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多项面向农民的税费和集资,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城乡一体化发展。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农产品流通 税费改革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