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国营农林牧渔场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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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09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国营农林牧渔场改革
分类号: F320.2
页数: 5
页码: 154-158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海县对国营农、林、渔、牧“四场”进行的生产责任制改革。其中,国营农场改革包括县良种场、县青珠农场、县青珠农场畜牧服务公司和县岔路黑猪良种繁育场等单位的转制、职工安置和土地管理等情况;国营林场改革涉及县茶山林场、县五山林场、县南溪林场、县柑橘良种场和县木材公司等单位的转制、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国营水产养殖场改革则采取了家庭式联产承包责任制,实现了扭亏为盈。此外,文章还介绍了望海岗村保持“工分制”的劳动组织形式和集体所有制的生产生活方式。
关键词: 宁海县 国营 改革

内容

对国营农、林、渔、牧“四场”,进行了生产责任制改革。1984年3月22日,市委第23号文件《关于国营农、林、牧、渔“四场”和水库全面推行联产联利承包责任制的通知》下发后,宁海参照农业承包制的做法,对农业“四场”和水库全面推行联产联利承包责任制。继而,又进行了深化改革。
  一、国营农场改革
  (一)县良种场
  建于1959年10月城关大北门外,属地方国营事业单位。以生产粮油种子为主,推广农业新技术。1980年后,场办工业发展较快。1986年,该场有干部职工37人,耕地337亩,其中水田323亩。
  1993年由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单位,1998年转制。全场占地26680平方米,建筑面积8893平方米,耕地97亩,有6个工厂和一个场部,净资产946万元,年工农业总产值2100万元,工业产值占全场产值的90%以上。职工111人,离退休48人。企业改制过程中,将家电十厂、第一工具厂改作商业、住宅用途面向社会拍卖,节水设备厂、兽药厂、玻璃仪器厂、麦芽厂、老畜牧场、新家电十厂采取内部公开竞价有偿转让,办公楼、现有耕地等财产由主管局接管。在职工安置过程中,打破全民所有制身份,解除劳动合同,与新组建的各厂受让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场部人员分流到各企业。随后各企业撤迁,耕地全部用于城市建设。良种场停办,办公楼和部分保留资产由农林局管理。
  (二)县青珠农场
  于1956年3月建场,场部驻地黄珠山脚。1956年5月1日,地方国营浙江省青珠机械农场由省管下放县管,改称宁海县青珠农场,为国营企业单位。1986年,全场476户1536人,固定职工861人,其中干部62人;耕地5400亩,防护林带110亩,湿地340亩,其他650亩。作物以棉花为主,1980年后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增加柑橘、西瓜等瓜类的种植,工、副业亦有发展。
  1998年10月转制,仍保留国有企业性质。有农业用地4950亩,虾塘176亩,鱼塘130亩,净资产862万元。在职职工457人,农场内居住1320人。改制后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定编9人(含分场3人)。工资实行补贴制,工作由主管局考核,场部继续承担辖区内行政管理与农场土地及部分保留资产管理职能。职工以30年土地承包权冲抵安置补偿金,与场部解除劳动合同,税赋及社保费等全部由个人缴纳。
  2008年,全场分西关、朝阳、后门港3个分场;总人口1320人,在职职工362人,离退休职工449人;有耕地5000亩,其中,旱地2000亩,柑橘2000亩,水产养殖1000亩。
  (三)县青珠农场畜牧服务公司
  原为青珠农场养猪场,建于1958年,属国营企业单位。1998年10月转制,与青珠农场分离。占地42078平方米,建筑面积7878平方米,生猪存栏650头,年出栏商品猪1万余头,净资产48.5万元。转制后更名为甬青畜牧有限公司,职工25人,入股21人,不愿入股2人和提前退休2人。2006年,更名为宁波海联牧业有限公司。
  (四)县岔路黑猪良种繁育场
  1992年5月,县政府拨款85万元在梅林祁家山建场,占地14亩,于199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1994年6月,通过省级验收,成为省一级种猪场。2003年12月,与宁波振宁牧业有限公司合股成立县绿生牧业有限公司。2008年,有岔路黑猪公猪8头、母猪180头,存栏1300多头。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有正式职工5人,临时工工5人。
  二、国营林场改革
  (一)县茶山林场
  建于1958年8月,属国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场部驻地岭脚林区,为宁波市第二大林场,隶属于县林业特产局。山林面积几经调整,1983年定型时山林用地面积34251亩。林场生产单位和管理机构有分有合。2008年,林场设茶山、岭脚、彭坑、东仓4个林区及茶厂、水电站、东海云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职职工62人,退休107人,林木资产1115万元,固定资产509万元。
  长期以来,全场职工在艰难困苦的环境中,坚持绿化荒山,投入造林资金479.8万元,累计植树造林69257亩。1978年后,建设生态公益林,如期消灭荒山。2000年始,用6年时间建成桃花溪森林公园,与东海云顶景区配合,成为城乡居民旅游休闲的好地方。2006年,建立省级云豹自然保护小区。
  据2007年浙江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显示,全场总面积35306亩,其中生态公益林33532亩,森林活立木总蓄积量119562立方米,森林覆盖率92.9%,林木绿化率96.7%。
  50多年来,林场收入逐步增加,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职工生活明显改善。2008年,林场产值495.3万元,比1978年增加12.8倍,职工平均年收入37817元,人均住房32平方米,全场干部职工享受宁海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5项保险。
  (二)县五山林场
  建于1973年10月,属国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企业管理,隶属于县林业特产局。场部于1989年由西溪迁入城关。1986年,林场经营总面积近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量17.8万立方米,立竹60万株,森林覆盖率94.4%。设双峰、白沙、香岩、高湖、西溪5个林区和1个106亩的国家林木良种基地、1家木材加工厂,有32间城关店面房。2008年,在职职工71人,离退休职工60人;林木资产1076万元,固定资产830万元。
  1987~2008年,累计育苗690亩,基地更新2万亩,采伐木材7.1万立方米,毛竹40万株。1989年,双峰林区9.9千米公路竣工。1996年,在城关落成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的林场办公楼和商业楼。2000年,双峰林区被批准为国家森林公园,并与白溪水库管理局合作,共同开发宁波天河风景旅游区。2001年,西溪林区与宁波野鹤湫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野鹤湫旅游区。
  (三)县南溪林场
  1965年建南溪温泉,直属宁波市管辖。1991年,经国家林业局批准建立宁波市南溪温泉森林公园。1995年,南溪林场与温泉疗养所合并,建立宁波市天明山庄,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管理。2003年3月,市政府将天明山庄整体移交,委托宁海县政府管理,6月,成立宁海县温泉风景区管理处,隶属于宁海县旅游局,为国家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1986年,林场经营总面积9707亩,职工34人,人口55人。2007年,林场总面积9792亩,其中,林业用地9387亩,毛竹174亩,茶叶26亩;活立木蓄积量6.7万立方米,立竹2.4万株,森林覆盖率94.6%。2008年,在职职工25人,离退休职工33人。
  (四)县柑橘良种场
  建于1958年10月,隶属于县林业特产局。1993年11月,由事业场转为企业场。1999年4月,以土地经营权抵职工安置补偿金形式完成转制,仍为国有企业性质。在职职工85人,退休职工59人。在职职工每人分到5亩土地,其中,塘地2.7亩,柑橘地2.3亩,经营到法定退休年龄为止,退休后经营权由场部收回,并与场部解除劳动合同,转为自谋职业人员。退休职工59人,划给社保部门统筹解决。场部管理人员实行聘任制,定员5人,工资实行补贴制,工作由主管局考核。场部继续承担辖区内行政事务和部分保留土地及资产管理职能。2008年,有退休职工75人;经营总面积980亩,其中,水产养殖380亩,柑橘230亩,杨梅30亩,场保留及回收土地266亩;房屋建筑面积6000余平方米。
  (五)县木材公司
  建于1955年9月。1985年1月,划归县林业特产局管辖。1990年9月,将县木材厂并入木材公司,1998年12月转制。在职职工81人,3人提前退休,78人支付安置费后自愿重新组建私营股份公司,即宁海县木材有限公司;离退休职工23人划给社保部门。
  三、国营水产养殖场改革
  集体经营的浅海、滩涂,采取不同的承包责任制形式。原来实行国家所有、国家经营、场员发工资,“大锅饭”现象突出,年年亏损。1985年,开始实行家庭式联产承包,不再亏损,场员收入增加。2001年7月建成双盘涂养殖公司,实行国家所有、承包到塘、定额上交、自负盈亏的生产责任制,平均每亩上交国家承包费近千元,承包户年年丰收。附:望海岗村“工分制”
  望海岗村地处宁海与新昌县交界、海拔约900米的深甽镇,从1982年至2017年的36年间,劳动组织形式一直保持“工分制”,是宁波市唯一保持“工分制”的村,被人们誉为宁海的“江苏华西村”。全村25户,共74人,男女正、半劳力50个,有茶山393亩、山林1763亩。望海岗是一个以茶场为主体的村落,特殊的地理位置,加上茶叶加工必须统一管理,因此多年来一直保持着集体所有制的生产生活方式。主要劳动力都是茶场的职工,按劳取酬,每天工作8小时,按出勤率和岗位,男劳力拿9~10分,女劳力拿5~7.5分,工作出色的另有奖金。村里的收入全部来源于茶叶销售,并归茶场管理。2002年,集体资产总额达390.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2万元,农村经济总收入125.8万元,总费用97.9万元,农民集体经营所得28.8万元,人均3490元。2015年,全村26户,共80人,集体资产总额1071万元,总收入413.98万元,总费用258.5万元,村民可分112.5万元;村民每户可住公房240平方米,不收费;每人每年农保费400元由村集体支付。该村不收电视费,蔬菜自给,村民只要开支鱼、肉等费用。近年来,村民年人均实际收入在2万元以上,且开支比城镇节省很多。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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