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84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核算体制演变 |
| 分类号: | F325 |
| 页数: | 6 |
| 页码: | 106-111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核算体制经历了公社核算制、大队核算制、生产队核算制三个阶段。公社核算制在人民公社建立初期实行,但由于存在诸多弊端,加上自然灾害,导致农业生产连续3年减产。为纠正这些问题,中共中央出台多项政策,采取多种措施,调整人民公社一级所有制为三级所有制,并落实管理体制,明确各级职责范围,实行“三包一奖”生产责任制等。大队核算制是在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12条”后提出的,以生产大队为基础,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大队是基本核算单位。1962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至少30年不变,这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此外,峡山公社在1978~1981年实行全社统一核算,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后来仍按大队体制及公社企业实行独立核算。 |
| 关键词: | 宁海县 人民公社 体制演变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