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80 |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农业合作化政策 |
| 分类号: | F321.2 |
| 页数: | 2 |
| 页码: | 99-100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农业合作化政策旨在依靠贫农、巩固中农联合,逐步发展互助合作,并限制最终消灭富农剥削。互助合作政策采取典型示范、逐步推广的方式。土地入社政策经历了从农户所有到集体所有的转变,初级社时土地仍属农户所有但统一经营并参与分红,高级社时土地归集体所有,取消分红,实行按劳分配。山林入社政策类似,高级社时除小块竹园和零星果木外,全部归集体所有。耕畜农具入社政策中,初级社时多属农户私有,高级社时则全部折价入社。投资政策要求社员按劳动力投入股份基金。副业政策鼓励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副业生产,但不得雇工。收益分配政策按国家、集体、社员三者兼顾的原则分配。社员退社政策规定需事先申请,退还入社资产时按原价计算,但国家拨款、公益金、国家投资、银行贷款等不能带走。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农业合作化 政策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