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高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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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07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高级社
分类号: F321.2
页数: 15
页码: 85-99
摘要: 本文介绍了宁海县农业合作化进程中的高级社建立、合作化高潮、整顿高级社以及发展高级社的过程。1955年11月,宁海县委开始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在成功后全面推广。1956年春,宁海县掀起初级社转高级社热潮,建立了大量高级社,并进行了三次整社工作以巩固和发展高级社。然而,在升级并社过程中,由于发展过快,存在一些问题,如工作粗糙、财务制度不严等。县委按照毛泽东主席的指示,对高级社进行整顿,并派出干部驻社帮助整社。经过整顿,群众情绪稳定,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虽然1957年春夏出现了闹事退社现象,但全县大部分合作社还是巩固下来了。县委提出计划积极恢复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调整社队规模,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使合作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至1958年7月25日,宁海县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
关键词: 宁海县 农业合作化 高级社

内容

一、建立高级社
  低级社在发展生产中遇到规模小、工作不能统一、水利难规划、土地合理调整难等问题,也有富农、富裕中农因土地及生产资料多,获报酬多,对他们有利,对占大多数的贫雇农、下中农不利的问题。1955年9月,毛泽东主席主持编辑《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撰写两篇序言和100多条按语。其精神是:指出全党对贫农、下中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估计不足,认为1955年下半年国情起了一个根本的变化,因此,只需要1956年一年,就可以基本完成农业的半社会主义合作化,再有3~4年,即到1959年或者1960年,就可以基本完成合作社由半社会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并强调整齐划一,强调办大社。由此,县委农工部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于1955年11月,抽调10名互助合作骨干,组成5组试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调查组,调查了梅林区香山乡的下田畈社,桥头胡区黄墩乡的下洋顾社和槐路社,岔路区岔路乡的岔路一社、竹林乡的竹林二社(柘湖杨),长街区大湖乡的公胜社、永丰社(大湖老社),力洋区古渡乡的古渡一社、力洋乡的力洋一社,一市区梅七乡的梅七六社和东岙乡的星光社等11个初级社。其共同特点是:基础好,历史长,一般都是区乡重点社或先进社,骨干坚强,社员觉悟高,组织纯洁,合作社巩固,管理有经验;生产前途广,增产潜力大;有代表性。这11个初级社中分属平原稻区、半平原稻区,农业为主、农渔结合区,主杂粮并重区。这些社均具备转办高级社条件。县委决定,先在香山乡下田畈进行初级社转办高级社试点。获得成功后,为全县农村推行高级社树立了榜样。尔后,另外10个初级社也相继升并成高级社。
  县委为了加强对合作化领导和加快合作化进程,重点加强了对农业合作化专职干部的配备。至1955年11月11日,全县共配专职干部174名,其中,省派10名,县派15名,农技干部13名;每区有固定办社干部3~4名,各乡固定办社干部共107名。这些人员均为当时的办社骨干,以后多成长为区、乡及县级部门的领导或骨干。
  二、合作化高潮
  1956年春,宁海县掀起初级社转高级社热潮,建立高级社110个,入社农户21110户,占总农户的27.2%。2月24日,县委贯彻毛泽东主席主持的让农民致富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简称《纲要》),并制定《宁海县农业发展纲要(草案)》,要求春耕前参社农户达到90%,秋收前基本完成有95%以上的初级社农户加入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工作。春耕前办高级社160个,秋收后达到有85%农户加入高级社,1957年春耕前基本完成高级化,达到95%农户入社。
  1956年3月26日,大批高级社建立后,县委根据新的形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高级社的巩固和发展,及时进行整顿和逐个检查,开展了三次整社工作。第一次在4~5月,以贯彻勤俭办社为中心,开展农业增产竞赛运动。4月17日,县委农工部印发《关于迅速开展一个规模巨大的农业增产竞赛运动的通知》,推广香山高级社划畈分队包工包产、劳动定额制度;加强对生产队的具体领导,制订生产小段计划,制订“五定”劳动纪律,建立生产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生产责任制,推动劳动竞赛。第二次在6~8月,以改进合作社经营管理为中心。大力推广梅林高级社解决投资办法的初步经验、水车乡金团高级社关于耕牛养护办法的经验、对“鳏、寡、孤、独”进行“五保”工作的经验,以及西店乡冯家渔业生产合作社勤俭办社经验。第三次在9~11月底,充分发挥与运用合作经济优越性,全力推进高级社发展。
  1956年8月,县委在紫文乡开展一个乡实现高级化试点后,全面开展升级、并社和扩社工作。19日,提出《1956年秋收前高级合作化规划》。当时有合作社1120个,入社农户65987户,约占总农户的90%,其中,高级社111个,入社农户21231户。要求入高级社农户应占入社农户的90%以上,原有1009个初级社中的44756户绝大部分升入高级社,大部分应入社而尚未入社的农户加入高级社,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等为候补社员。他们中表现好的,经乡政府批准后,可转为正式社员。
  9月6日,县委举办713名干部参加的第一次高级社骨干训练班,历时6天,对象为各乡副总支书、准备升并高级社的初级社正、副主任等。培训内容包括高级社的优越性,办社方针、政策及经营管理知识等,并学习《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在升级、并社、扩大过程中有关处理具体政策问题的几项政策原则(草案)》。
  训练班从升办高级社的实践中总结出高级社“三高、四多、五好、六有利”的优越性。“三高”即产量高、劳动出勤率高、社员觉悟高;“四多”即分红多、新开荒地多、改变耕作制度多、社会主义因素多;“五好”即增加收入好、农副业结合好、技术分工好、计划生产好、高级社方向好;“六有利”即有利于农田基本建设、有利于生产、有利于团结、有利于当前管理水平、有利于联系社员、有利于共同富裕。训练班结束后,全县掀起办高级社热潮。各乡在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前提下,坚持群众路线方法,抓核心力量,层层发动;评选优秀社员,扩大积极因素;个别动员,串联发动;抓两头带中间;抓单干户,做细致思想工作;抓落后社,推动一般社;先易后难,攻坚克难等项工作。深入总结合作化优越性,讲事实摆道理,解除群众中怕减少收入、怕吃亏的思想顾虑,经过自上而下的规划方案和自下而上的修正方案,全县确定升扩社379个,到9月底初步结束报名,转入或准备转入处理政策的有梅林、岔路等161个社,占总社数的42.48%;正在发动报名的有95个社,占25.07%;尚在发动骨干群众讨论与修正方案的有78个社,占20.58%;乡里还在订方案或方案已订但未交骨干讨论的6个社,占1.58%;不变动的社有39个,占10.29%。
  10月7日,县委农工部发出《搞好高级社的标准与整社内容(草案)》,交各地对照检查。搞好高级社的标准有:坚持自愿入社,要求所有社员都要领会高级化的优越性,懂得目的、政策,达到自愿入社,不自愿不入社;坚持办社过程中及办社以后都从当前生产出发,每个社都是在生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建立后立即制订生产计划,主要是冬季生产计划;建立劳动组织与管理制度,划分耕作区域,并建立强有力的以贫农为主的领导核心;及时处理好有关当前生产的政策问题,并规划全面处理政策的方案,交社员讨论修正方案。
  到11月底,升并后有高级社364个,入社农户67594户,占应入农户的91%,还有初级社56个2141户,两者占总农户数的94%。至1958年7月25日,有高级社798个,入社农户达98%,全县基本实现农业合作化,完成对农业生产资料私有制转为集体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三、整顿高级社
  在升级并社过程中,由于发展过快,存在以下问题:工作粗糙,缺乏细致的思想工作;对勤俭办社和民主办社的方针贯彻不力,社干部作风不民主;财务制度不严,账目不清,部分合作社干部有贪污、浪费行为;经济关系处理不当,一些合作基础差的社,在建社过程中应该处理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方法不妥,如在处理退社农民问题时,采取拖、压政策,迟迟不给结论;政治思想教育薄弱,较多地方建社后长期不开会,歪风抬头;少数干部在工作中违法乱纪;国家、合作社、社员三者关系没有处理好,卖粮过多,社员吃不饱;将社员开荒地统一并入社;并大社后,由于各小社经济基础不同,矛盾频发;阶级敌人搞破坏活动;因遭受1956年8月1日超强台风侵袭,社员收入减少,不少地方群众生活困难,出现了部分社员闹事退社的现象。县委按照毛泽东主席《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指示,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对高级社进行整顿。
  1956年12月至1957年4月中旬,县委派出365名干部驻社帮助整社。动员已退社的1950户农户中的845户重新回社;已制订1957年生产计划并实行了“三包”责任制的有445个社;有70%的社推行分级分权管理制;有82%的社初步整顿财务:工作,并建立起新的财务制度;对一些领导不纯或领导力量薄弱的合作社进行组织调整。但是,在大环境影响下,闹事退社现象并未减少,事态反而继续扩大。
  第一次整社内容包括:将生产推向高潮,实现90%以上社员增加收入;善始善终完成秋收分配,合理地解决好国家、合作社、社员(含社员之间)三者关系,通过分配达到推动生产,充分显示优越性;抓住季节,处理好有关秋收冬种经济政策,并制定全面处理政策方案;根据有利生产出发,及时建立劳动组织(生产队、专业组),划分耕作区域及专业项目,成立社务管理委员会,确立以贫农为优势的领导核心。
  1957年3月19日,县委连续抽调876名有工作经验的干部(包括区、乡)下乡,定人、定社,调查垮退社及群众闹事情况。根据县委出台的《关于第二次整社的工作意见(方案)》《对退社农民政策处理意见》,于4月下旬至6月底开展第二次整社工作。
  第二次整社内容包括:广泛开展中共中央规定的民主办社“三项精神”①和“三爱”教育②,增强集体主义思想;改进、提高生产管理;帮助社队制订生产计划,建立各种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劳动竞赛;大力整顿财务工作,结清旧账,建立新账;发动社员清理财务账目,提倡“五清”“四有”“三相符”“两及时”“一推动”③;帮助社队处理各项政策,重点是升并后的遗留政策、山林入社政策、副业生产政策等。同时雇用清账人员55人,帮助财务矛盾较多的农业社清理旧账,结清新账,并处理退社、分社账目。当时农村会计人才奇缺,县委还动员一批初中毕业生担任农业社会计,规范、加强高级社的财务工作,并由县农业局负责会计知识培训,每年投入培训费万元以上。
  第二次整社工作后,群众情绪稳定了,干部工作积极性提高了,至7月底,闹事退社现象基本结束。
  四、发展高级社
  1957年春夏出现的闹事退社现象毕竟只是少数,全县80%左右的合作社虽然受到闹事退社风潮的影响,但是在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合作社发展大局还是巩固下来了。据1957年7月8日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和宁海县委农工部在闹事退社重灾区西店乡检查情况的汇报来看,全乡有高级社12个,入社农户3368户,占总农户的98.9%;4月以来,先后垮4个社,半垮4个社,部分退出2个社,一共1892户,而西店、双山两个社未受影响。为什么在这次风潮中这两个社一户未退呢?两个社的群众总结了4点:一是干部大公无私,带头参加生产。双山社社员称主任是“硬汉”、会计是“模范”。1956年台风灾害后,政府发给双山社一批衣服,主任按实际情况分发,穷者不欺,富者不怜,多余交还政府。二是生产搞得好。1956年台风灾害后,双山社千方百计筹集资金,修船下海,获得带鱼丰收,社员一个劳动日分得1.2元,为全乡最高报酬。三是民主作风好,有事与群众商量。如双山社每半个月到25天开一次社员大会(比较集中),紧要事情则临时召开会议,社员都能及时知晓社内事务,能起到管理、监督的作用。四是账目清楚,公布及时。西店社用图表公开劳动工分和社员收支情况,会计还定期下组公开账目;双山社台风灾害后的一切账务都做到及时公布,社员极为满意。
  9月15日,县委提出《关于秋收前后积极恢复合作社的计划》。时有高级社568个55504户,初级社45个994户,合计613个56498户,入社农户占总农户数的78.1%。1956年,升办高级渔业生产合作社。1957年末,全县有高级渔业社26个,入社渔户4092户,占总渔户数的96%。
  12月1日,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整顿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指示》,组织力量,做好整顿、调整工作,加强民主管理,提出《关于冬季整顿农、渔业社的意见》,调整社队规模,一般一村一社;生产队作为合作社的基层单位,山区以10~15户、平原以15~20户组成一个生产队。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社员觉悟显著提高,单干农民和退社社员纷纷加入或重新回社,合作社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县有20%的社是重新恢复的。合作社实行包工、包产、包财务的“三包”制度。
  1958年4月9日,县委提出在农村基层进行整风、整党、整社活动。7月25日,提出《关于调整农业社规模的意见》,将全县806个高级社调整为798个社,98%的农户入社,平均92户一个社,150户以内有675个社,占总社数的84%。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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