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互助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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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07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互助组
分类号: F321.2
页数: 4
页码: 74-7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农业和渔业互助组在土地改革后的基本情况、组织形式以及发展历程。农业互助组在土地改革后得到广泛推广,经历了从临时互助组到长年互助组的发展过程,解决了农民生产工具不全、资金短缺等问题,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但在互助组发展过程中,也出现过盲目冒进、侵犯私有制等问题,后来得到纠正。渔业互助组则以长衣网和流网为主,根据工具占有情况、劳动组织形式、生产分配办法等确定经营方式,有硬脚制、合彩制、倒包制等互助形式。
关键词: 宁海县 农业合作化 互助组

内容

一、农业互助组
  (一)基本情况
  土地改革后,获得土地的农民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农业产量提高,生活得到初步改善。但农户们生产工具不全,特别是资金短缺、耕牛不足,农业生产困难重重。许多地方自动相互盘工(换工),或以人力换牛力,或农户相约互帮。1951年5月,县委派出工作组,到久安乡店前王村指导建立“五一”互助组,选举34岁的中共党员、贫农王友水为组长,王良富、鲍启正、鲍大庆、鲍小庆等为组员。之后,将建立“五一”互助组的经验推广到全县,各地纷纷效仿。至10月,全县69个乡440个行政村中,有44个乡166个行政村建立常年互助组124个和临时互助组722个,入组农户3875户,占总农户的5.44%。为了鼓励发展互助组织,县委、县政府在年终召开的互助组经验总结大会上,奖励“五一”互助组黄牛一头,轰动全县。1952年,互助组大发展,增加到3469个,入组农户21627户,占总农户的29.96%。
  1952年,竹口乡王社村4户农民首先成立以林业生产为主的互助组。随后,全县山林较多的乡陆续建立一批以林业生产为主的互助组。
  1953年初至8月,县内部分地区曾对理解中央互助合作政策出现一些偏差,认为在互助组内“天天互助才算互助组”,搞盲目冒进,急于求成,贪多贪高,无原则提倡“小组并大组,耕牛、农具、土地入组”等严重侵犯私有制的做法(如紫文乡83个互助组中有55个互助组耕牛、农具入组),以行政命令将农民编成互助组,通过政治、经济手段打压、诱导单干户加入互助组。这些做法遭到以中农为主的互助组组员的反对,他们纷纷退出,如毛屿乡33个互助组全解散。而部分领导对这种情况放任自流,未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导致“区里等县里态度,乡里有畏难情绪,互助组长、积极分子有埋怨情绪”,造成农村思想混乱,农民无法安心生产。9~10月,县委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分别召开互助组骨干和积极分子及各区基点乡的互助合作干部会议,纠正盲目冒进、放任自流倾向,澄清干部群众对互助合作的思想混乱,发动各级干部深入农村,宣传过渡时期总路线,宣传互助组在农业增产、抗灾中的作用,使广大农民看到互助合作的优越性,从而掀起农民自发参加互助组的热潮。
  1954年4月11~17日,县委举办399人(其中,乡干部80人,互助组长179人,骨干103人,妇女37人)参加的互助合作训练班,继续贯彻互助合作方针与自愿互利政策。会上由执行互助合作方针较好的陈元璋、王桂金、柴以甫3个互助组,农副业结合较好的俞德林互助组,以及逐步转为试办初级社的孙贤兴社等5个互助组作了典型发言,交流互助政策、耕牛养护、评工记分、副业生产等的经验,促进互助组发展。1954年5月,全县有互助组4683个,入组农户35680户,占总农户的49.4%。1955年6月,在初级社发展基础上,还有互助组4200个,入组农户36688户,占总农户的50.8%,其中,常年互助组1438个,入组农户15027户;临时互助组2762个,入组农户21661户。
  1955年后,县委工作重心转移到建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形式逐渐淡出。
  (二)组织形式
  互助组分临时互助组和长年互助组。临时互助组类似新中国前的伴工组,组员一般为族人、亲戚、朋友,在农事大忙季节(如插秧、割麦、割稻等)相约以对等劳力出工的方式完成一家一户难以完成的农活。临时互助组也叫季节性互助组,是在一个农事季节的互助,一般对象固定,3户以上互助,大体上做到互利,无名称、无组长,也叫种田组、割稻组或伴工组。忙季一过,田间管理和多种经营重新由各家各户自理。
  长年互助组,其特点是按自愿互利、等价交换、民主管理三大原则,最低标准是3户以上,对象固定,由组长领导,全年在三大农事季节互助或全年互助到底,有简单的生产计划和互利的劳动习惯,如耕牛抵劳动工,较大的生产工具要算一些折旧费等,闲时按各人特长共同协作搞些副业,增加家庭收入。
  二、渔业互助组
  (一)基本情况
  1952年10月,西店樟树村高文贤组织第一个渔业互助组,入组工具计酬,组员评工计分,组内单位之间,实行定产、超产奖赔。1953年末,全县有各类渔业生产互助组229个,参加渔民3834人,渔船594艘,分别占出海渔民的80.3%和渔船员数的64.4%。
  (二)组织形式
  渔民捕鱼的工具有长衣网、流网、串网、拉钓、丝网、大网等,渔业互助组的形式以长衣网和流网为主。根据工具占有情况、劳动组织形式、生产分配办法等,确定经营方式。有硬脚制、合彩制、倒包制等互助形式。
  硬脚制。渔船私有(或合租),网具各有,生产合作,收益按股均分。如长衣网,渔船1.5股,船员12人,每人1股,老大1.5股,学徒0.5股,其他1股。长衣网每人2爿,收益去除开支,按股统一分配。
  合彩制。部分人占有渔船、渔具,再招用一部分人,共同捕捞,工具折旧与劳力(工资)作为生产资金,收益去除生产资金,再按工具与劳力共同分红。主要为流网船,每船5~7人不等,扣除工具折旧和劳动力工资,收益四六分红,工具得四,劳动力得六。
  倒包制。渔船私有(或合租),网具各有,劳动互助,所捕之鱼,入谁网谁得。如流网中的网流渔业部分,每船3人,平均负担船只租价,每人带网廿爿①,共同劳动生产,谁的网捕到鱼则鱼归谁所有。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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