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74 |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成果 |
| 分类号: | F301.1 |
| 页数: | 6 |
| 页码: | 67-7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土地改革运动废除了封建土地所有制,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农民集体化创造了条件。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土地改革,涌现出许多积极分子和基层领导骨干,还积极参与抗美援朝战争。在土地改革中,地主、富农等被划定,他们的土地和财物被没收或征收,分配给农民。土地改革后,农村土地占有发生质的变化,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同时,文化教育事业也得到蓬勃发展,农民学科学、学文化的热情高涨,农村小学和中学数量增加,农村文化娱乐活动活跃,农民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土地改革 成果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