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72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组织机构与政策 |
| 分类号: | F301.1 |
| 页数: | 5 |
| 页码: | 57-61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51年1月24日中共宁海县委干部大会后,宁海县按照省委方针开展土地改革运动,成立了土改指挥部,并制定了八项纪律。土改工作队进行了培训,结合宁海实际制定了划分阶级成分、没收征收土地和土地分配等政策。农村阶级成分划分为地主、富农、大佃农、富裕中农、中农、贫农、雇农和小土地出租者等。没收地主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粮食和房屋等,对地主的其他财产也做了规定。征收土地范围包括祠堂、寺院等公共土地和农具耕畜,富农出租的土地等。土地分配原则是将没收、征收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分配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渔民阶级成分划分及土地处理办法也做了规定,渔业资本家出租或雇人耕种的土地应全部征收,渔业生产者占有土地不超过当地平均数200%的出租部分仍予保留。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土地改革 组织机构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