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准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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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0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准备阶段
分类号: F301.1
页数: 6
页码: 52-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7月5日,宁海县城解放后,中共宁海县委、县政府开展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恢复生产和征收公粮、组织群众等工作。1949年底至1950年8月,共歼灭33股顽匪3000余名。同时,开展按产量累计征收公粮,1949年9月完成征收公粮3335吨。1949年9月25日,省政府发布减租减息条例,地主、旧式富农出租土地一律按租额30%减租。1949年11月,宁海县委、县政府发出恢复与发展生产的通知。宁海农民协会成立于1912年,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2日召开首次农民代表会议,成立宁海县农民协会委员会。1950年6月,省政府颁布土地整理暂行办法,全县共有耕地403053亩。1950年11月至1951年1月,县委在竹口、水车、茶院、香山4个乡进行土改试点。1951年2月,为适应土地改革需要,实行小乡制,全县划为103个乡。
关键词: 宁海县 地方志 土地改革

内容

1949年7月5日,宁海县城解放,中共宁海县委、县政府按省委要求,开展剿匪反霸、减租减息、恢复生产和征收公粮、组织群众等工作。1950年6月进行地籍整理,11月组织土改试点,1951年1月全县划分为103个小乡,为全县全面开展土地改革做准备。
  一、剿匪反霸
  宁海地处沿海,当时,舟山尚未解放,海匪与当地土匪特别猖獗,还有一些反动官僚、地主、恶霸相互勾结,妄图维护旧的统治。1949年7月21日,匪首娄大赖、娄小赖率匪徒窜入榧坑村,烧民房88间,掳耕牛20头和大批财物,并烧死村民1人。是日,4名解放军战士在孝儒乡高湖岛遭数百土匪伏击,壮烈牺牲。解放军驻宁部队,一边准备解放舟山,一边派出小分队,帮助县、区政府发动群众和组织县大队、区中队、村民兵,与顽匪做殊死斗争,保卫红色政权。1949年12月下旬,省军区调集军队到象山半岛剿匪,命令21军63师187团、188团和师教导营,武工队及第二(宁波)、第六(台州)军分区警备团共4000余人,进驻象山半岛,联合清剿盘踞于此的匪徒。1950年1月11日至8月30日,在宁海境内共歼灭33股顽匪3000余名,缴获大批枪支弹药。8月31日起,县委组织地方武装配合解放军200团,继续全面清剿股匪、散匪。仅半个月,毙匪16名,俘匪127名,降匪81名,缴获大批枪支弹药。9月23日破获“中国青年反共铁血军第一纵队”匪特组织,匪纵队司令屠绍基等23人被擒,至此,剿灭大股匪、特工作结束。县、区武装力量在配合大军剿匪过程中,严厉镇压一批与残匪有勾结的反动地主恶霸,伸张正义,提升民兵和广大贫下中农对封建地主势力做斗争的勇气。
  二、征收公粮支援前线
  宁海在清匪反霸的同时开展按产量累计征收公粮,产量多的多负担,产量少的少负担。农民从减租减息中得利后,踊跃缴“翻身粮”“胜利粮”,并督促地主如数缴清公粮。1949年9月,全县完成征收公粮3335吨。10月24日,为支援解放舟山,宁海送稻谷700吨到石浦21军驻地。1950年底,完成征粮6000吨。
  三、减租减息
  1949年9月25日,省政府发布《农村减租减息暂行条例实施补充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凡地主、旧式富农等出租土地,从解放之日起,一律按租额30%减租,即原来应交租一石的需减去三斗,减租后租额最高不得超过土地正产物的35%。农民向地主、旧式富农所借之旧债,一律按月利分半计息清偿,即每元每月付息一分半。宁海县委于1949年11月22日发文《关于减租及地权诸问题答复》,指示区委、区政府执行,着重强调对不法地主的破坏活动要严加惩处,对其他劳动者租额如超过1:9或2:8分成者,要求事主与佃户协商解决。
  四、恢复生产
  1949年11月5日,宁海县委、县政府发出《恢复与发展生产的通知》,组织农民生产自救。1950年3月17日,西南区对前童乡栅下、严家两村调查,总计216户878人,合计缺粮89户353人,分别占41.2%、40.2%。其中,缺粮1个月的有9户42人,2个月的20户84人,3个月的16户62人,4个月的37户137人,5个月的7户28人。乡政府和村组织积极发动群众,种下洋芋种1195斤,是上年的10余倍;开荒40多亩,准备扦插番薯,其他主粮生产也积极进行。1951年,县委根据省委提出“搞好农业生产是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是一切中心工作的中心”指示,继续全力发动民众开展农业生产运动。
  五、组织农民协会
  宁海农民协会成立于民国元年(1912),地址在旧典吏署。1920年大荒,县农民协会第二任会长叶炤为赴上海募集资金,为宁海灾民救灾度荒。民国18年(1929),国民政府推行“二五减租”,宁海农民协会要求各乡农会常务理事参加议租,但形同虚设。民国25年(1936)7月农民协会改组后,办公地点移至东岳宫。民国36年(1947),县农民协会会长赵佑翻推行“二五减租”未果。1949年4月18日,中共台工委帮助宁新工委召开西南区农民协会代表大会。邵明代表中共台工委宣布宁海县农民协会成立,主任为李黎,副主任为李辉。
  在4月19日干坑会议上,西南区的塔林、拱西、登台、秀屿、旗门、茂林、双峰等乡和新昌飞地等152名农协代表,代表西南区2128名农协会员选举杨民昆为西南区农协会主任,并选举产生区农民协会常务委员7人。会后,各地农民协会迅速发展。至1949年5月16日,全县农民协会发展到80多个,会员3500余名;还有妇女会10个、儿童团4个。各类群众组织有:农民协会、农协小组、乡农协、区农协、地方民协、妇女会、儿童团等,为宁海解放后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减租减息和进行土地改革积累了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根据中央关于农民协会应该成为土地改革的主要组织形式和执行机关的指示,1949年11月2日,宁海召开了首次农民代表会议,成立宁海县农民协会委员会,成员29人。会议选举县委副书记杨民奎(兼)任县农会主任、李辉任副主任。会议通过了县农民协会章程,选举张才兴、陈能国、胡普来、童华江、陈祥为模范代表,出席浙江省农民代表会议。11月11日,根据省政府指示,废除保甲制,按原乡、保地域建立乡、村人民政权。各区、乡政府发动群众陆续建立农民协会,到土地改革前,共有会员9.5万名,民兵1.84万名(其中基干民兵5574名),还有妇女会、青年团、儿童团等群众组织,为推翻农村封建地主制度作组织准备。
  六、地籍整理
  1950年6月,省政府颁布《浙江省整理土地暂行办法》。县政府指示粮食局设一个清查田亩的典型。8月10日,县政府集中全县助征人员再建一个基点乡,取得经验后在全县展开土地调查和地籍整理。首先,由各户填报《土地申请书》,按丘登记;其次,根据民国时期的县政府田粮科资料,核对田亩;尔后,县政府抽调宁海中学高中师生105人,参加结算,建立田亩清册。全县76868户,共有耕地403053亩,其中,田337065亩,地49621亩,山地16319亩,荡田20亩,杂田28亩;粮食常产54660吨。全县土地改革全面开始后,在划分阶级中又清理出许多“黑田”,如水车乡800多亩,竹口乡160多亩。县粮征科材料显示,全县查出“黑田”80480亩,核实全县耕地为483533亩,全县农业人口255832,人均占有耕地1.89亩,结束了千百年来耕地统计严重不实状况。
  七、土改试点,为了使土地改革运动顺利进行,1950年11月至1951年1月10日,县委以竹口乡为基点,在竹口、水车、茶院、香山4个乡进行土改试点。工作步骤大体为:总结征粮评选模范,召开庆功大会,健全农协会,整顿村级组织,开办土地改革学习班,开展反霸斗争,组织公审大会,法办恶霸地主,划分阶级,没收、征收土地及分配土地财产,再转入生产、拥军等工作。
  1950年12月至1951年1月10日,县委对试点乡进行检查,进度较快的竹口乡只有2个村结束没收、征收;水车乡进入初步划分阶级;茶院乡虽建立没收委员会,但仅限于乡所在地的3个村,其余尚未划分阶级;香山乡积极分子土地改革学习班刚结束。检查认为,试点乡有4个收获:一是群众阶级觉悟有所提高,农会组织有所扩大,参加农户占总户数的31%~40%,其中水车乡枫槎村达58%,竹口乡妇女会活跃,有200名妇女参加,并有20多名妇女参加了民兵自卫队。二是群众对敌斗争有了信心。特别是通过许多贫雇农声泪俱下的诉苦行动,激发广大贫雇农对地主阶级的仇恨。试点乡召开了5次人民公审大会,镇压恶霸地主2人,判刑地主3人,批斗地主23人。三是在划阶级中清理出许多“黑田”。四是土改中缴清了上年征粮尾数。不足之处是进度缓慢,面不广,群众尚未被充分发动,反动势力亦未被彻底摧毁,与依靠贫雇农的阶级路线有距离,批斗中存在违反政策等。
  八、小乡制
  为适应土地改革需要,于1951年2月初实行小乡制,全县7区1县属镇不变,将原来63个乡划为103个乡。
  长街区11个乡:长亭、城塘、大湖、平原、山头、大青、青珠、龙浦、岳井、山前、五山。
  力洋区15个乡:力洋、茶院、杜岙、庙岭、毛屿、亭头、桂峰、古渡、前横、西仓、西翁、东仓、岙里、胡陈、梅山。
  一市区14个乡:金板、流洋、沙柳、东岙、武岙、岭头、官岭、前岙、梅七、大林、越溪、信干、水车、双港。
  岔路区13个乡:前童、竹林、上金、岔路、拱西、团结、白溪、王爱、冠峰、桑洲、屿东、屿南、麻岙。
  黄坛区12个乡:三岙、松溪、双溪、莘岭、峰溪、峰山、双峰、逐步、大岩、盈坑、西溪、留横。
  梅林区20个乡:紫文(梅林)、方前、下河、紫溪、凫溪、桥棚、西店、团堧、仁合、香山、五美(大里)、柘溪、胜联、三桥、大蔡、深甽、双湖、龙宫、马岙、蒋坑。
  桥头胡区18个乡:久安、黄墩、张家溪、回浦、竹口、金桥、钱岙、泉水、花山、和平(赖家片、下岙片)、民主(大佳何片)、石门、柴溪、建设(上庙片)、龙潭、薛岙、下蒲、峡山。

知识出处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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