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70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的“二五减租” |
| 分类号: | F301.1 |
| 页数: | 2 |
| 页码: | 51-5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虽然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法律、法规,包括“二五减租”政策,但由于地主阶级的抵制和把控,这些法律最终成为空文,土地兼并情况加剧。在宁海县,推行“二五减租”也面临重重阻力,地主和佃农之间的矛盾尖锐。尽管县政府试图通过议租会议来调解,但议定的租额大多超过“二五减租”标准。农民多次发起请愿和斗争,但效果有限。1948年起,在中共宁新工委领导下,宁海县西南区开展组织农民协会、群众性减租减息斗争,实行“倒四六”分成,并解除高利贷剥削,为宁海解放后的土地改革积累了经验。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地方志 土地改革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