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农村工作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69 |
| 颗粒名称: | 第一章 土地改革 |
| 分类号: | F301.1 |
| 页数: | 23 |
| 页码: | 50-7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宁海历史悠久,长期实行封建土地制度,土地可自由买卖,导致大量土地集中于地主、富农手中,贫苦农民失去土地成为雇农、贫农和佃农。1951年土地改革数据显示,雇农、贫农占总人口近半数,但耕地仅占9%,而地主、富农虽占总人口7.43%,却占有32.71%的耕地。此外,公堂田多由公堂、地主掌握。封建土地剥削制度主要有地租、高利贷、雇工三种形式,导致农村阶级矛盾激化。民国时期虽有“二五减租”等政策,但农民获利甚微。新中国成立后,实施土地改革才彻底解决土地问题。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地方志 土地改革 |
出版者:浙江人民出版社
本书涵盖了从土地改革到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多个方面。包括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政策、农业合作化、人民公社、农村经营体制改革(如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等)、农产品流通体制和农村税费改革、农业产业化、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生态立县、新农村建设、农业区划以及农村工作组织机构等内容。此外,还包含了丛录、宁海实业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规划、乡村振兴现场会专记和开发三门湾专记等附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