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44 |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税务专责管理 |
| 分类号: | F810.423 |
| 页数: | 6 |
| 页码: | 369-374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税务专管形式和职责的历史变迁。1950年代开始,税务部门设立直接税、货物税、地方税等主办和检查人员,采取分税管理办法,要求“管好、查清、摸透、征足”。1954年开始贯彻税务专责管理,按税户为单位,各税统管,控制源泉。之后历经多次调整,包括按经济性质、行业编组专管,以及采取对口不分经济性质与征收方法等。专管员的职责包括正确执行税收政策、依法办事、积极完成组织收入任务等。历经多次改订,评功、考勤考绩制度也逐渐完善。1980年代开始试行岗位责任制,考核评分办法与纪律规定也逐渐出台。1986年制定了税收专管员工作规范,包括对本管辖区的税户、税源要有基础材料,加强纳税检查等。同时,税务专管员也要遵守“五要”、“十不准”规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 关键词: | 宁海县 税收 征收管理 税务管理 |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