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37 |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
| 分类号: | F810.424 |
| 页数: | 2 |
| 页码: | 323-324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82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通知指出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资金不足,存在资金分散和盲目建设等问题,随后国务院发布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宁海于1983年1月开始征集该基金,范围包括地方财政、国营企业等预算外资金,部分收入免征。交纳对象包括有预算外收入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等。对于违章行为,将给予批评教育或罚金。征集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实行预交年终结算,征集率最初为10%,后调至15%。至1986年,宁海共征集该基金555.24万元。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其他税收 农村工商税收 |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