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26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课税演变 |
| 分类号: | F810.424 |
| 页数: | 2 |
| 页码: | 272-273 |
| 摘要: | 本文讲述了盐作为国家聚财工具的历史演变。从夏禹时期开始,盐就被作为贡品,春秋时齐国实行专卖制度,战国时秦设官征税。秦汉以来,盐税制度历经变革,包括专卖和征税两种方式。盐税名目繁多,主要包括引课(正课)和灶课等。民国时期,盐税制度继续存在,但受到帝国主义控制和政局动荡的影响。1949年解放后,废除旧的盐制,政务院发布《关于全国盐务工作的决定》,规定盐业生产、运销、税收、缉私的方针政策,盐税实行从量核定就场征收。后来盐税并入工商税,但仍单独征收。1984年,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规定盐税纳税义务人和纳税环节。 |
| 关键词: | 宁海县 盐税 课税演变 |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