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12 |
| 颗粒名称: | 第九节 战时消费税 |
| 分类号: | F810.424 |
| 页数: | 2 |
| 页码: | 216-217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民国31年国民政府颁布暂行条例,征收国货类和洋货类消费税,税率从5%至25%不等。宁海分卡于同年5月开征。民国32年国货类品目调整,税率分五档。民国34年起,除部分商品外,其余国货免征,起征点提高至500元。1945年因日军侵略,后方交通困难,行政院电令取消战时消费税。征收方面,战时消费税设卡哨征收,存在滥查抢索现象,导致商旅不满,甚至发生暴力事件。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工商税 消费税 |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