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1010 |
| 颗粒名称: | 第七节 印花税 |
| 分类号: | F810.424 |
| 页数: | 3 |
| 页码: | 213-215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印花税起源于荷兰,后在中国清光绪年间被提议征收。民国时期《印花税法》历经修正,分为五类36个税目。解放后,印花税继续征收但有所调整,1958年并入工商统一税。征收方面,民国时期由邮局、银行代售,后改为直接税分局自售。解放后,税务局发售印花税票,并委托邮局、银行、供销社代售,1957年部分国营公司改为按月汇交。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工商税 印花税 |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