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增值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100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增值税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2
页码: 197-1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宁海县财政税务志的工商税的增值税,包括税制、征收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宁海县 工商税 增值税

内容

一、税制 1983年对生产机器机械、农业机具两个行业和缝纫机、自行车、电风扇三种产品,试行增值税。税率、机器机械及其零配件10%,农业机具及其零配件6%、缝纫机12%、自行车16%、电风扇25%。1984年9月18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财政部颁发实施细则、宁海从10月贯彻,规定以生产和进口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产品划甲乙两类,甲类有机器机械及其零配件、汽车、机动船舶、轴承、农业机具及其零配件等5目;乙类有钢坯、钢材、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印染绸缎及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西药等7目,全县征税项目增加了西药、丝织品,税率6%至16%共13个。1986年增照相机、洗衣机、电视机、录音机、纺织品、棉纱、棉布、印染布和毛纺织品等。
  二、征收 1983年试行,电扇用扣税法,余用扣额法计征,共征机器机械14.64万元、农业机具3.58万元、电扇1.86万元,1984年10月采用分期核定定率征收、年终结算和定期定率征收。

知识出处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