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0999 |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减免税 |
| 分类号: | F810.424 |
| 页数: | 11 |
| 页码: | 155-165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从清代到解放后的钱粮减免制度,包括赐复、蠲免、缓征等种类。清代时,因灾荒或特殊庆典,皇帝会颁布诏令减免钱粮。民国时期,也有类似的灾歉减免制度,规定了详细的报灾时间和减免比例。宁海地区因地处负山面海,自然灾害频发,多次获得减免。解放后,减免制度更加完善,分为灾情减免、社会减免和鼓励生产性质的减免。灾情减免根据受灾程度实行“轻灾少减,重灾多减、特重全免”的原则;社会减免主要针对革命烈士、军人、老弱病残等生活困难户;鼓励生产性质的减免包括开荒、繁殖优良种籽和繁殖耕畜等。1950年至1986年,全县共减免稻谷和社会减免(谷)数万吨。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农业税 减免税 |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