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0997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则率税额 |
| 分类号: | F810.424 |
| 页数: | 12 |
| 页码: | 139-150 |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中国宁海地区从晋代到1986年的田赋和税率制度变化。晋代实行田赋口税合一户调制,宁海地区自古赋税较低。元代田赋增加,部分原因是佛教势盛和富僧圈筑海涂。明代将寺田和民田粮分为二则。民国时期,田赋制度多次变革,包括将清代的各种税费并入地丁、实行田赋征收实物等。1949年后,县人民政府建立,开始实行累进税额计算,税率多次调整,包括取消免征点、改用比例税制等。1958年后,根据经济类型划分和产量差距等因素调整税率。1959年受“浮夸风”影响,税额增加。1961年调减税率以减轻农民负担。1962年增加税率和自然灾害减免机动数。随着科技发展和国家支持,1986年农业产量大幅提高,农业税率占实际产量比例较低。 |
| 关键词: | 宁海县 农业税 则率税额 |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