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地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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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99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地籍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7
页码: 133-139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宁海地区从宋代到解放后的土地和赋税制度变化。宋代实行“经界法”整顿土地赋税,元代、明代、清代和民国时期都有相应的土地赋税记录和统计。民国时期进行了多次土地陈报和编查,但存在有田无粮、有粮无田的积弊。解放后,为贯彻农业税合理负担和进行土地改革,进行了土地整理和土地改革,土地所有权得到确认,农业税得到征收。1952年后,因推行良种和改造农业生产条件,产量不断提高,但土地变动也频繁,包括行政区域变动、生产基建及建房用土地增加和开发土地等情况。
关键词: 宁海县 农业税 地籍

内容

宋代绍兴十三年(1143)整顿有田无赋、有赋无田,行“经界法”。按图核实,全县经界田为370416亩、涂田686亩4角24步、三等地322019亩1角10步、山778631亩2角31步。
  元代:赋田431227亩。
  明代:田分官田、民田、涂田、寺田四类(内涂田2亩折1派差)共392496.5亩,则地222155亩,山364302.5亩,塘677.5亩,总计979631.5亩。
  清代:顺治三年(1646)宁海入清版图,地籍如下:
  民国初期循清。民国17年(1928)统计赋田400332.5亩,地128795.5亩,山275835亩,荡104亩,共805067亩。18年5月起至19年6月,举办土地陈报,耗资2.09万元,计陈报6区228村里,712650坵,共编14册,土地包括田402228.5亩,地266608.5亩,山522471亩,荡3722亩等共1200000亩,比原增加459377亩,测算总产量53822.7吨,估计地价为360亿元。民国22年春选择冠庄村作村庄坵图试办,未几即辍。民国30年9月县情统计(17乡镇划出),田305133.8亩,地111663.7亩,山254043.2亩,荡104亩,承粮面积670944.8亩,人口58545户(内船户11户,寺庙468户,公共户211户),246620人,内男133680人。民国31年举办编查土地,成立编查队,设队长1人,助理员8人,会计佐理员1人,分队长7人,技术员8人,查帐员5人,编绘90人,勤工9人,警7人,测工103人,造册员10人,预算经费20.99万元,开始在古渡、青珠、胡陈等地清丈;遇技术困难,经费不足,及边境沦陷,于次年7月停工。民国34年12月续办,以丁仁熹为编查队长组织30人,至36年费用1130.56万元,有田无粮,有粮无田的积弊依旧。宁海粮产,据浙江通志稿工商访问处调查,粮田400332亩,丰年产粮(米)960401石,少年(米)672.281石,民国18年歉荒,只收米248206石,民国30年9月县情统计,产谷1196050石,折米861056石。
  解放后,1950年6月为贯彻农业税合理负担和进行土地改革作准备,县委组织大批干部到农村整理土地,就地招聘助整人员,逐村挨户登记人口,核对田亩,评议产量,于10月结束,计农户76868户,土地403053亩,其中田337065亩,地49621亩,山16310亩,荡20亩,杂28亩,粮食常产54660吨。
  1951年3月贯彻“土地改革后,由县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房产所有权证”的规定,詹步行、刘光汉任县整籍发证委员会正副主任。在土地整理基础上,开展土地改革,发动农民向地主为主的反“黑田”斗争,查田定产。经县粮政料统计,田地共有623645亩,比原增加220523亩,评定常产71767吨。秋末土改完成,雇贫农、中农,占有土地由35.17%上升为85.47%,富农、地主从32.72%下降为7.89%,公田及其他由32.11%改为6.64%。全县81361户的农业税征收册费时7823个工作日,于11月8日编造成。
  1952年复查调产。8月20日在桥头胡区回浦乡试点,9月11日推开,11月8日全县告成。详见下表。
  全县107乡调产完成后,训练助征员315人次,进入计算农业税基础资料,核对征收清册,填发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及计算工本费。
  1952年调整常产(即计税产量)后,因推行良种,改造农业生产条件,产量不断提高,1956年遭重灾,农业(含经济作物)产量达94000吨,比上年虽减12970吨,但仍高常产的10.59%。1962年经过调产为97422.85吨,以后稳中有降。1986年常产为96546吨,占当年实产236551吨的33.39%。
  全县土地变动有三:一是行政区域变动,1950年9月5日办理新昌飞地450户、1161人、耕地1483.48亩、非耕地307.67亩划入双峰乡。1951年12月21日,天台县澄深村140户、424人、土地440.9亩、内耕地417.9亩划入盈坑乡。1961年10月,柴溪(下宅、上陈、前堂、隔溪、蒋家岙)5个大队2123人、田2140亩、常产759.46吨、正税75.52吨、附加10%划象山县。1984年沙柳全乡27个自然村,2901户、12423人、耕地7553亩、内水田6495亩、计税产量1751.45号,税额187.66吨(内正税170.6吨)划三门县;二是生产基建及建房用土地增加,1955年用于农业社修建晒场、仓库、抽水机道、猪牛畜舍。1958年起水库、工业占用地增多,1968年机耕路、县办与社队工业用地大增。1979年后占地建房兴起,经批准的为3578.3亩(1986年止);三是开发土地,1952年车岙港堵口起至1986年止围垦海涂95处,计10.25万亩(含水面2万亩),1966年至1986年,按规定免税期满征税的共29685亩。(蓄水位以上海涂开发种植部分),评定常产4953.58吨。1986年止土地增减相抵比1955年减少7.57万亩。

知识出处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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