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宁海县财政税务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13020020240000991 |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宋、元、明、清时代 |
| 分类号: | F810.422 |
| 页数: | 2 |
| 页码: | 116-117 |
| 摘要: | 本文概述了从西周至清代中国赋税制度的发展变化。西周时期已有市与山泽之赋,秦汉时代赋税渐多,包括商税、田租、口赋、更赋、算赋等。唐宋元明清各代赋税结构不断变化,商品经济和交换的发展影响了赋税制度。宋代设县市、港头、县渚三处征收茶租钱和酒钞等;元代征收多种税课钞;明代开征市肆门摊税、塌房税等,用“大明宝钞”完输;清代有田赋、丁赋、差徭、当税、牙契税等多种赋税,沿用明制并有所变革。道光、咸丰后,清政府为解财政之急,纷纷自行筹款或新增税收及附加,奏报制度失控。光绪三十四年预备立宪,创地方税之名。历代沿用捐款授官、赎罪办法,到清代税捐铸为一体,征税名目纷起。 |
| 关键词: | 宁海县 税收体制 时代 |
本书是一部关于宁海财政税收史的详细记录,内容涵盖从古代到1986年的财政体制、收支、财务管理、债券、税收体制、各类税收(包括农业税、工商税、所得税、盐税等)、税收征收管理以及机构与人事等多个方面。全面展现了宁海财政税收的发展历程和变迁。此外,还附有田赋制度史料、人丁税役史料、工商税史料、古税文录、税源调查、税收统计资料以及财税学会等相关学会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