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图书馆
宁海县图书馆
机构用户
宁海县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古籍善本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附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盐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886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28
页码:
169-196
内容
文选辑存
一、诗词选
送元卫弟赴长亭盐场
(宋)楼钥
阿莲生而秀,二亲所甚爱。 仲兄勤抚养,遇事辄加诲。
干盅静而辩,胸次无卑隘。 今焉职牢盆,官事临渤澥。
毋谓官为小,要使居所大。 毋言才可了,检身到纤介。
我家门户重,衣冠绵数代。 当以诚心求,子视不自懈。
亭民亦良民,孰谓俱无赖; 官吏既扰之,兼并责逋债。
熬波亦良苦,乐岁色犹菜。 输盐不得钱,何以禁私卖。
所在积蠹多,良法久寝坏。 吾闻不无术,更当审利害。
孰视不为谋,空餐愧难盖。 不应行一切,遽使绝称贷。
富者能巧取,倍息久仍在; 贫者庶少宽,公私可缓带。
母年登九十,家居幸康泰。 其后不从政,礼经有深戒。
幸子去不远,时时可归拜。 小别不足惜,轻舟送前迈!
游海上观盐场五首
(明)刘秩
斥卤居官地,狂游不惮劳。 桥危难渡马,溪狭仅容舟。
过客乌纱帽,吟翁白苎袍; 乾坤容寄傲,长笑楚天高。
吴越繁华地,东南傍海滨; 货通番客富,地瘠卤丁贫。
蜃气朝含雨,珠光夜烛人。 乘槎从此去,何处问通津。
亭民无别业,煮海作生涯。 卤井分元露,盐盘结白花。
妇人充灶闸,牛犊架新车。 鹾赋如山积,何忧国用奢。
宦游沧海上,风物异山岩。 地润潮生卤,山硗土作咸。
鱼盐通客贩。亭灶置官盘, 愧我归期未,愁心逐片帆。
倦游谙土俗,久住识乡音。 海雾昏朝日,溪云作夕阴。
时鲜采蛤蜊,夏果熟林禽。 宠辱何须念,临风酒漫斟。
题盐场图
(明)王雄
大江横界东西浙, 盐场如旗对分列。
伊谁倡此榷海谋, 流祸千年尚未竭。
古称厚货斯贫民, 卤政之苦难具陈。
日征月敛有常课, 未死勿用辞劳辛。
矧兹煮海本人力, 人力不齐奚足惜。
眼中忍见颠连氓, 饥寒不奈公私迫。
破屋何曾蔽风雨, 脱粟未得饥肠充。
刮泥常亏卤沥费, 米薪岂给煎熬功。
从此迁延日无奈, 公家不了私家债。
流离却虑骨肉分, 复业又悲家计坏。
百年去住诚两难, 服勤黾勉沙涂间。
阴晴昼夜靡遑息, 老幼女妇无欢颜。
天时既届旺煎月, 暑气如汤转酷烈。
炀煤烟炭尘满身, 烧灼熏蒸汗流血。
朔云结惨天峥嵘, 此时淋卤难为情。
日寒风冷卤池冻, 皮皴肉死骨髓凝。
苦乐自有生受所, 荼毒何须怨寒暑。
灶烟未灭釜未乾, 门外催征急风火。
课成相戒输官仓, 盐司折阅不可当。
况乃逃荒有荒额, 卖鬻输官俱赔偿。
股盐存积绵岁月, 水火相成易消折。
老商告诉恣咆哮, 鞭捶无辜冤莫雪。
亚卿自是今伊周, 任重每先天下忧。
观风再到两浙地, 首为灶户祛烦愁。
竣还重念灶家情, 载命丹青状其景。
农桑耕织与流民, 事异古先功则并。
八图各序序各诗, 万几览罢兴长咨。
致君泽民易反掌, 邠风无逸非虚辞。
公今仙去不可作, 披图诵诗双泪落。
安得黄金重铸公, 纵死勤劳情可乐。
(末句《崇祯县志》为“岁岁勤劳良不恶”)
录自光绪《宁海县志》
熬波图诗
(元)陈椿
陈椿,元惠宗元统(1333~1335)时,任两浙下砂盐场司令。著有题“熬波图”诗一卷,自各团灶舍至起运散盐,就图题诗,多达四十五首。生动而真实地反映了灶户操持盐事的情景。读其诗,引人入胜,如入其境。
此诗可供考证十四世纪元代时,已兴摊灰法采卤,工序与近代无大差异。
题熬波图
钱塘江水限吴越, 三十四场分两浙。
五十万引课重难, 九千六百户优劣。
火伏上中下三则。 煎连春夏秋九月。
程严赋足在恤民, 盐是土人口中血。
各团灶舍
东海有大利,斯民不敢争。 并海立官舍,兵卫森军营。
私煮官有禁,私鬻官有刑。 团厅严且肃,立法无弊生。
筑垒围墙
立团立界址,分团围短墙; 垒土为之限,开沟为之防。
板筑已完固,厥土燥且刚; 团门慎出入,北军守其旁。
起盖灶舍
筑围未脱手,柈舍又兴工。 运茅上高屋,畚泥矮墙东。
所喜手脚健,敢言腰背慵。 何以门东南,盖以朝其风。
团舍便仓
便仓以便民,规模在经始。 地土既高燥,水港亦通济。
砖壁连屋山,瓦沟建瓴水。 众灶各设仓,公利私亦利。
筑垒池井
凿井以储卤,井欲实且坚; 又恐风雨至,炼泥包四边。
小块少者抱,大块壮者肩; 临归鞭又鞭,恐为蚁蝼穿。
开河通海
平地海可通,要非一日功。 成云举万锸,落地连千锹。
水性原润下,满沟来滔滔。 海水无尽时,要在人煎熬。
坝堰蓄水
今晨海多风,潮水来浩翰。 未筑西头坝,先捺东头堰。
蓄水不思多,将以备烹炼。 后防有汛溢,适中乃为善。
筑护海岸
去海无十里,海水狎而玩。曾闻十年前,沸腾无畔岸。
所以预堤防,不独为水患。煮海且富国,民力惜有限。
车接海潮
翻翻联联荦荦确确,东海巨蛇才脱壳。
滔滔车腹水逆行,辊辊车声雷大作。
能消几部旱龙骨,翻得阳侯波欲涸。
谁家少妇急工程, 径上车头泥两脚。
疏浚潮沟
潮来沟水满, 潮落三寸泥。
十日泥三尺, 沟与两岸无高低。
长柄杴桷短柄锹, 开深八尺过人头。
但得潮潮水满沟, 一生甘作泥中锹。
开辟摊场
盐事有先后,首当开摊场。 深犁辟两岸,坚堑壅四旁。
细草不留根,咸波无清光。 但恐人力疲,牛疲亦可伤。
车水耕平
场面有凸曲,水力均清灌。 车声接水深,鸦尾衔欲断。
将来晒灰时,恐有不平患。 但愿天公平,无涝亦无旱。
敲泥拾草
拾草草叶空,敲泥泥粉碎。 虽如镜面平,犹恐蚁穴坏。
十指尽皲瘃,那复问肩背。 抛却犁与锄,平地且拾芥.
海潮浸灌
浙东把土括,浙西把灰淋。 开得摊场成,车引海潮浸。
土润咸花生,地瘠咸波渗。 煎盐工力繁,惟此艰难甚。
削土取平
潮漏不厌捣。细草不压划。 四方贵匀净,一孔防漏绽。
牛闻卧碌碡,鹿过绝汀疃。 不日即煎盐,盐事不可缓。
棹灰泼水
灰场欲润不欲乾, 长绳戽海海水翻。
分沟通流护场面, 平铺灰子摊复摊。
就场棹水仍泼水, 欲恐风来一扫间。
健妇肩灰何火急, 不顾饥儿扳担泣。
担灰摊晒
海天无风云色开, 相呼上场早晒灰。
满场大堆仍小堆, 前担未了后担催。
少妇勤作亦可哀, 草间冬日眠婴孩。
正苦饥肠鸣如雷, 转头*妇从西来。
涤灰取卤
筑场才罢随上灰, 灰如细尘地如席。
更持长竿轻拂拂, 灰中莫有块与核。
一片灰场几经手, 壮者尫嬴肥者瘠。
飞扬最怕风连风, 不怕天际日头赤。
筛水泼灰
风日太燥灰欲飞, 灰底太湿生地衣。
老丁调停视干湿, 或晒或洒随其宜。
长撩取水信手泼, 灰不至死长含湿。
水匀不燥亦不湿。 明朝卤成咸到骨。
扒灰聚灰
扫开扫闭脱千帚, 推去扒来穿两肘;
百堆千堆乱人行, 一尝再尝咸人口。
千夫上场争晒灰, 晒灰亦有高低手;
尔曹慎勿叹苦辛, 明日成盐此其母。
担灰入淋
一淋灰半湿, 再淋灰欲泣,
三淋四淋灰底透, 竹笕通池如雨集。
间投石莲就卤试, 三莲四莲直沉入。
丁户间水辛苦多, 欲恐无灰可相接。
淋灰取卤
杴灰上担去复还, 倾灰满淋高如山。
小池蓄水待浇泼, 外面虽湿中央乾。
灰如命脉卤如血, 血与命脉相留连。
便须载卤入团去, 官司明日催装柈。
打卤入船
大池小池无著处, 相呼上卤入团去。
〓船满载百余石, 〓船塞港百余只。
看船人丁暂得闲, 牵牛从此无余力;
最喜长年老怕事, 满船不敢偷涓滴。
担载运盐
担夫负担赖两肩, 两牛拽船行且鞭,
人力不甘牛有力, 岸旁水底争相先。
牛肥且健不惜力, 担夫惟愁桶底穿。
日西比及到团前, 牛欲长叹人无言。
打卤入团
团前运卤船衔尾, 上卤分沟入团里。
笕短笕断复连行, 卤流滔滔如注水。
今年天道好晒灰, 那更淋灰清彻底。
试来入口十分咸, 守煎欢赏管煎喜。
樵砍柴薪
黄茅白苇地,一望百余里。 长黄莹如雪,动手即披靡。
纵横卧荒野,海水吹不起。 虽有菅与蒯,亦无弃憔悴。
砍砟柴生
黄茅砍尽盐未足, 官司熬熬催火伏。
有钱可买邻场柴, 无钱之家守盐哭。
茅根得雨未便衰, 昨日犹短今日举。
乱包急束少作堆, 三寸五寸筑柴生。
塌车〓车
千牛密攒蹄,车声雷长堤。 担夫欲争道,长驱与之举。
束车如山高,牧子犹嫌低。 陆地行尚可,可怜行深泥。
人车运柴
塌车无两轮,陆地行如飞。 肩挑与背负,右挽仍左推。
家家牛正忙,不念人力疲。 运柴恐不迭,一日知几回。
〓车运柴
平明驱群牛,驾以大小车; 车上何所有?束束黄茅柴。
行行亦良苦,牧〓不停挝; 空车晚归去,牛背载寒鸦。
铁盘模样
方盘虽薄容易裂, 园镬虽深又难热。
不方不园合而分, 样自两淮行两浙。
洪炉一鼓焰掀天, 收尽九州无寸铁。
明朝水冷合而观, 疑是沅江九肋鳖。
制造铁盘
大盘大小十余片, 中盘四片小盘二。
谁知洪炉生铁汁, 泻入模中随巨细。
神槌击后皆有用, 良冶收功在零碎。
闲看炉鞲弃荒郊, 当时热闹今如水。
砌柱承盘
灰泥炼得如蒸土, 巨砖为驰石为虎。
四垠打就围火城, 中间屹立承盘柱。
此时筑打不加工, 他日难禁大火聚。
满盘白雪积如山, 不比金茎但承露。
炼打草灰
草灰将何用? 鞭打不停手。
明朝装盘时, 泥便护盘口。
壮夫鞭打千百折, 炼得黑灰成白雪。
谁知只是炉与篾, 泥白盘边坚如铁。
装泥盘缝
三长四短铸盘片,五合六聚凑盘面。
老丁自有生焊药,灰日千舂泥百炼。
深深抹缝工补插,五六乌金小驼健。
补虚架满苟目前,安得天地为炉阴阳炭。
上卤煎盐
竹筒泻卤初上盘,今日起火齐著团。
日煎月炼不得闲, 欲燃急火盘易乾。
炎炎火窖去地三尺许, 海波顷刻熬出素。
烹煎不顾寒与暑, 半是灶丁流汗血。
捞洒撩盐
火伏上则盐易洁, 日月风高胜他月。
欲成未成乾且湿, 捞上撩床便成雪。
盘中卤乾时时添, 要使盘中常不绝。
人面如灰汗如血, 终朝彻夜不得歇。
乾盘起盐
大盘未冷火初歇, 轻轻铲盘休铲铁。
犹可昨夜未完月, 妖蟆食破园还缺。
又如水晶三角片, 又如蒸饼十字裂;
正然天上多苦雾, 却喜海滨有咸雪。
出扒生灰
死灰不复燃,生灰犹未死, 昨夜火窖中,今日冷如水。
莫嫌灰担重,积灰那忍弃; 晒干再下淋,又作还魂鬼。
日收散盐
一日煎几何?一日收几多? 但忧办不上,不独遭叽诃。
日课有工程,官事无蹉跎; 月月无嘘声,不敢连司鹾。
起运散盐
散盐如积雪,地上数百堆; 关防少不密,团门或夜开。
多备牛与船,加以人力推, 总仓有统摄,不招还自来。
(熬波图诗完)
恤灶图八咏
(明)彭韶
彭韶,字凤仪,福建莆田人。明天顺丁丑(1457)进士。孝宗即位,命兼佥都御史,整理盐法。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悯灶户煎办征赔折阅之,因绘八图以献。因条利病,上事悉允行。
盐场图
两浙山水乡,古称天地藏。 西望出吴淞,东行逾雁荡。
利孔非一途,盐征为海王。 泉布充京储,刍粮助边饷。
庶哉用物弘,生意不复畅。 新桂与炊玉,晨昏增感怆。
敞屋楼寒庐,新畲倚孤嶂。 怀土思依依,承家如草创。
山场图
山木非不佳,林麓非不?。 百年生聚繁,分业薄如纸。
朝夕斧斤入,不待黄落矣。 近伐慨山童,远入虞虎凶。
肩重何足辞,突黔良籍此。 而况煮海功,昏夜无停止。
菹薪苟不力,公私亦何倚。 岁岁事辛勤,犹胜弃桑梓。
草荡图
海墙咫尺地,一望如堂平。 材木不生植,草莽徒敷荣。
广牧良有害,泛取亦难成。 瓜分给亭户,表蕝自经营。
繁霜一以降,百物俱凋零。 刍尧忽萃止,芟缚无留行。
辇运积官所,来岁事煎烹。 负荷非为苦,愿言公课登。
淋卤图
旭日明菹荡,欣兹风日竞。 钱镈密如鳞,沙涂平似镜。
汲晒足灰泥,层层白相映。 易地聚成堆,再淋咸始盛。
方池籍以茅,小窦暗通井。 莲实重且坚,浮浮力能胜。
只恐山雨来,一篑功未竟。 殷勤守余沥,坐待卤池定。
煎盐图
鹾液泛清冷,牢盘戒修洁。 分番勿后时,及此旺煎月。
一勺尽倾泻,万灶俱焚热。 沉沉红雾收,蹙蹙晴波竭。
敛之白盈箕,凝华灿如雪。 点检入公私,中心更烦热。
荆妻慰苦颜,摩挲汗流血。 却叹戌边人,垂老有离别。
征盐图
小汛风日好,太汛潮汐平。 袖长广善舞,课羡易为征。
岁歉伊谁知,宁分雨与晴。 衣食岂不急,国计良非轻。
担石四面至,仓〓一朝盈。 盐官唱簿历,折阅频呼声。
况乃逃亡多,荒额重加征。 展限尚未允,努力事余生。
放盐图
三边乏储备,良贾劳委输。 偿以榷海利,子母多赢余。
水膏易消耗,篰屋难贮储。 多年积逋欠,折算尽缁珠。
渺渺太湖畔,盈盈东海隅。 雪山压巨浪,风帆恣所如。
每资黎霍食,亦荐君侯厨。 谁念味中苦,搔手空踌蹰。
追赔图
近宝固贫国,厚货亦贫民。 卤丁有常赋,催目何纷纭。
侵耗岁已久,夤缘具虚文。 商算无从给,鞭笞不堪闻。
富黠自当尔,哀此颠连人; 称贷不见售,丝谷无余新。
宽减逢优恤,感激谢皇仁。 沧海未终竭,更始重辛勤。
卖盐妇
(元)陈椿
卖盐妇,百结青裙走风雨。
雨花洒盐盐作卤, 肩负空筐泪如缕。
三日破铛无栗煮, 老姑饥寒更愁苦。
道旁行人因问之, 拭泪吞声为君语:
“妾身家本住山东, 夫家名在兵籍中。
荷戈崎岖戌明越, 妾亦万里来相从。
年来海上风尘起, 楼船百战秋涛里,
良人贾勇身先死, 白骨谁知填海水。
前年大儿征饶州, 饶州未复军尚留。
去年小儿改高邮, 可怜血作淮河流。
中原封椿音信绝, 官仓不开口粮缺。
空营木落烟火稀, 夜雨残灯泣呜咽。
东邻西舍夫不归, 今年嫁作商人妻。
绣罗裁衣春日低, 落花飞絮愁深闺。
妾心如水甘贫贱, 辛苦卖盐终不怨。
得钱籴米供老姑。 泉下无惭见夫面。
君不见绣衣使者浙河东,
采诗正欲观民风,
莫弃吾侬卖盐妇,
归朝先奏明光宫。”
盐夫叹
(明)聂原渊
盐夫挑盐憩河流, 口燥唇焦诉辛苦:
今春苦被雨连绵, 淡却灰池赤咸卤。
积薪漂去灶将倾, 额盐无办田无耕,
不独家贫妻子怨, 又兼部牒严催征。
绝句
(清)吴嘉纪
白头灶户低草房, 六月煎盐烈火旁。
走出门前炎日里, 偷闲一刻是乘凉。
吴嘉纪(1618~1684),字宾贤,号野人,泰州人,清初诗人。著有《陋轩集》。
诗描写了制盐劳动环境的恶劣,反映了盐业生产的艰苦。全诗写得沉痛感人。
遣民行
(清)李文
圣德周天地,敉宁在四方。 如何遭数厄,困苦见此疆。
海氛未尽扫,万姓惨痍疮。 秋鳝魂釜底,敢效鲸鲵狂。
联〓肆劫掠,寓目皆可伤。 鱼盐夺其利,胼胝资为粮。
青磷间白骨,村市亦战场。 庙箕歼小丑,移民且离乡。
庐舍成灰烬,焰腾百里光。 老稚惊欲死,只遵就周行。
担头无些物,穷步牵衣裳。 绕树来三匝,古庙扫作房。
尽日乏活计,欲眠地即床。 饥来煮野菜,和根入鸣肠,
渐久情愈急,骨肉不相商。 父子分南北,夫妻折鸾凤。
沟壑填老惫,黠悍走中央, 况又罹旱魃,赤地成奇荒。
哀鸣结长呖,中泽集未遑。 监门知有绘,膏泽沛穹苍。
录自光绪《宁海县志》
李文,新乐人,曾任宁海县令。
诗描写顺治十八年下令迁界遣民情景。
题卢
公祠(清)鲍谦阳城名驿此名塘,
一种题名记不忘。阴雨共怀郇伯黍,
桑田分荫召公棠。沟迷果子人踪少,
地到伊犁戌路长。万里投荒魂梦远,
可能回守恋桐乡。谁将甘雨洗荒村,
父老追思拭泪痕。数顷筑田皆国课,
一官谪戌亦君恩。风波平定沧桑改,
岁月推迁惠泽存。私愿不妨修祀典,
生前功过漫轻论。
录自光绪《宁海县志》
卢公祠在古渡法安寺北,祀清长亭盐场大使卢储。储四川泸州会文乡人。乾隆丙子举人,以知县借补长亭盐场大使。古洞团土沃卤淡,民盛灶衰,详请犁毁筑田。中蜚语,谪戌伊犁。田成,民享其利,因祀之。
二、文选
减盐价书
(元)叶知本
臣闻汉宣帝诏曰:盐,民之食而价咸贵,众庶重困。其减天下盐价。汉时,盐价远不可详,臣以为必轻于唐也。唐之盐价,天宝至德间,斗盐十钱,是两文铜钱一斤。自禄山叛乱,天下兵兴,肃宗命第五琦转运江淮财赋,始变盐法。斗盐增作一百一十,是二十二文一斤。至德宗,急于聚敛,相卢杞用陈少游,加赋于民,斗盐增至二百七十,招天下之民怨,启朱泚之乱阶。此则陈少游之罪也。顺宗初,立即减盐价。宪宗又减,大贵不过五十文一斤。宋之盐价,比唐尤贱,斤盐八文,贵至四十七文。而止唐宋用兵,仰盐供给,其价不得不贵。今天下一统,四海息兵,无宿师转饷之费;万邦贡赋俱入,王府无用度不足之忧。而为政者,但思今日增盐额,明日增盐价,必欲困竭江南之民财,断丧国家之根本。臣不知其用心何如也!归附之初,盐价中统钞十二贯一引,该钱三十文一斤。至元十五年,初定盐额,两浙运司岁办作二十二万引,当年办至中统钞二万四千八百六十余锭。至元二十四年,桑哥作相,灭里虚抬盐额,作四十五万引包办,以此谀罔朝廷,营求运司。此时两浙人民尚富,灭里到任,肆其威虐,止办得三十四万八千余引,得中统钞一十一万八百七十余锭。次年,蒙都省明见,灭里虚诞奏减一十万引,定作三十五万引为额。以盐价言之,自十二贯为始,一次增作十五贯;第二次增作二十五贯;第三次增作一锭矣。唐时,江淮盐课四十万缗,代宗用刘晏,善于经理,初年二百万缗。至大历年间,岁得六百万缗。当时天下租赋岁入一千二百万缗,而盐利居半,六百万缗,准今一万二千锭也。除淮盐一百万引外,臣只以浙盐言之,已收唐时三倍之利。比德宗时一岁租赋已有九百万锭之多,至此亦可止矣!大德年间,又增盐额十万引,又增盐价十五贯。至大四年,又增盐价十贯,续又增二十五贯,通作一百贯一引,是官价二百五十文一斤也。较之唐宋最重之价增多四倍,民何以堪!价既取二百五十文一斤,官豪商贾,乘时射利,积塌待价,又取五百文一斤;市间店肆,又缴三分之利,故民持一贯之钞,得盐一斤,贱亦不下八百。濒海小民,犹且淡食,深山穷谷,无盐可知。陛下登极聪明睿智,远览古今,天下臣民想望至治。臣意前日聚敛之臣,所为害民之政,陛下必能革除,以结人心,固邦本也。皇庆二年,忽又增两浙盐额十万引,差拨灶户,害及附场百里外之民,怨忿亡身者有之。延祐二年,又增盐价每引一锭,臣不意陛下以圣明之君,而左右大臣,犹行此剥民之政也!使臣遇德宗卢杞之时,臣不敢言,今陛下圣学高明,独不能如汉宣帝乎?此臣所以惓惓有言,臣愿陛下痛减盐价,使天下之民,皆无淡食之苦;然后选任运官,设检校所,限官豪买引,复附场百里卖盐。另置鱼盐局,以便海岛小民,均拨滩场柴荡,以优恤新拨灶丁。如此处置,皆太平快活条贯也。愿陛下行之。
(明)侍郎彭韶疏
(节录)
“天下小民,无虑皆穷苦,而莫甚于灶户。灶户者,上所使煮海为盐,收薄利者也。最所当恤。臣行视海面,目击其苦:破屋缺椽,不蔽风雨,脱粟砺饭,不得一饱,此居食之苦也。山荡渺湖,人偷物践,欲守无人,不守无薪,此积薪之苦也。晒淋之时,举家登场,括泥汲海,隆寒砭骨,亦必为之,此淋卤之苦也。煎者烧灼,蓬头垢面,人形尽变,酷暑如汤,不敢暂离,此煎办之苦也。寒暑阴晴,日有程课,煎办不前,鞭挞随至,此征盐之苦也。客商至场,无盐抵偿,备极逼辱,此赔盐之苦也。逃亡则身口飒零,住业则家计荡尽,所宜加意矜念,遇事宽恤。………”山头重建海塘碑记(明)张苍水
张煌言(1620~1664),明未抗清民族英雄。字玄著,号苍水,鄞县人。崇祯十五年(1642)中举人。弘光元年(1645)与钱肃乐等起兵抗清,至天台迎鲁王监国,其后一直在浙东山区和舟山洋面坚持抗清,两次由长江进逼南京。1656年富平将军张名振死,所部统归张煌言指挥。1658年桂王命他担任东阁太学士兼兵部尚书,作为郑成功的监军。次年与郑合兵,进军长江,围攻南京。张先率部到芜湖,乘胜攻下四府、三州、二十四县。终因郊成功兵败无援而退。八月,在鄱阳战败。变服潜行,经安庆、严州、东阳、义乌秘密到天台,招集旧部,旋移师宁海长亭。冬,率义民筑长亭海塘,泽被盐黎。翌年屯军临门。后又转战浙、闽。1664年散兵息民,隐居悬岙(亦名花岙),被执赴敌,是年九月七日,就义杭州。
台之缑城,枕山负海,其东鄙既尾闾也。其乡名长亭,吞吐潮汐,民居日与鱼鳖为邻,而地脉涌出,赘附一沙,与龙山相对峙。地号山头,实沮洳场也。后以冯、袁二姓来卜筑于此,为浍以潴山泉,为塘以捍海潮,而其族始盛。其俗树艺之外,皆以鱼盐为业。久之亦遂殷阜。当我国家盛时,海波不扬。邑多贤长吏,而滨海丸封,又鲜戎马骚驿,故上农亦已力田举科,蜒户亦各以网罟牢盆著姓氏。且家礼乐而户诗书,或冠进贤,或补博士弟子员,盖彬彬乎盛哉!但邑介山海间,田阻则多硗,恒苦嗼。田阻海则多盐,恒苦潮。于是乡之人聚族而谋,伐木畚土,隆其堤,复其障,微但沧海变而桑田,即潟卤胥化而为膏腴矣!迨国变频仍,鳞介易我冠裳,十余年来,义旌偏海外,戎服繁兴。海滨遗黎,朝秦暮楚,供亿竭于两国,民力用是益殚。而保据兹邑者,文则猴冠,武则虎翼,民尚家室不保,遑问封洫哉,由是沈潦内溃,洪涛外啮,向之膏腴者仍归潟卤,桑田亦几变沧海矣!余自乙酉倡义,漂泊海曲有年,近复鞠旅于缑城外岛。闻之怅然曰:国事沧桑矣,而民事岂可缓乎!且山头地势污下,一遇洪涛喷薄,无论阡陌巨浸,即庐舍亦荡漾波涛中。倘不急为修缮,民为鱼鳖乎?乃出金五十为倡。鸠工伊始,而义士冯某等为醵金钱,聚土木,以虔其事。大抵富者输钱,贫者输力,靡不奔走恐后。因就其故址,增以新防,凡埤者崇之,圮者累之,阙者修之,薄者丰之。自冬徂春,盖三阅月而工始告竣。犹虑人情之易偷也,申约以今时捐财之多寡,为他日受田之广狭焉,亦可谓计及久远者矣。义士冯某等以功由余始,思勒诸石,且征文于余。
余曰:天下事变,孰有甚于沧桑者乎!今乾坤陆沈,余不能尘沧海而挽皇舆,而独能使一方桑田不波乎?凡尔之得以践土食毛者,皆父老子弟力耳!余何知,遂诠次颠末,以应其请。若失董共役者,则有参事某,执金吾某,例得并书。
录自《张苍水集》
社仓碑记(清)邑令黄光岳撰
宁邑长亭场,有海灶丁、山灶丁两项。海丁三百八十九丁,每丁课银八钱零,括土煎盐为事。又有海涂田地,不免薄收,犹可耕种,尚未尽属空赔。其山丁五百三十五丁,每丁课银七钱二分零;又一百丁,每丁课银八钱零,俱山居谷汲,与海窎远,原无荡地,不事煎盐。因从前役重丁轻,故避役就丁耳。岂知充丁之后,子孙承袭,无从委卸,兼有沧桑更变,着落摊赔。即台属所谓赤脚光丁,较之海丁而偏苦尤甚。无论万里军门,不能绘图上达,且系题销正项,又何敢沥血敷陈,此固滨海穷丁唏嘘啜泣而不能自解者也!幸皇上御极之二年,特发奏折,有灶丁一项,必宜归在灶地,钦此之行折开。明初灶户烧盐,有地有丁,其地谓之盐场,又谓之荡田,乃取卤烧盐之地。惟丁税特重。立定户册,有增无减。时历数百年,人更数十世,已经更业,并无地灶者甚多。又有祖遗数丁,着落一人完纳者,犹为可悯。请饬下督抚清查灶地,将灶丁归地完纳,按亩匀摊。等因;随有山丁洪福等赴省号吁,蒙盐道宪王,多方筹划,饬行查议。光岳于三年秋九月历任,于四年间将灶户苦累情由,缕达本府赵,剀切呈详。奈宁邑丁银六百九十一两九钱零,其报升田地山沙等项,仅征税银四十二两七钱一分零,实系丁多税少,无从按亩匀摊,止可仰请通融量减而己I复幸督部院兼理盐院李福曜遄临,洞悉民隐,仰体圣天子惠元元发交奏折之意,以鸣鹤等场涨升荡地,先以抵补宁邑山丁赔项。于雍正五年六月间具题,钦奉俞旨准行。并蒙盐道宪王改刊由单,详咨送部。夫以别场涨升与宁邑亦复何与,而乃以彼赢余,豁此赔累,解五百三十五丁难解之倒悬,除数百余年难解之积困,籍非皇上洞察一体之盛心,督宪调剂斡旋之实政,则滨海遗黎讵易得此更生之庆哉!是以山丁感激涕零,莫不愿捐糜顶踵,报祝鸿慈。适蒙饬领四年溢额二百四十两有奇,据洪福会同山丁各家老幼男妇各矢一点血诚,愿以之置产遴僧,建宇立石,俾世世子孙,永知膏泽情由。详请督部院有毋庸建宇之批,因有改设社仓之请。随经营置产,新建社仓五大间,于妙相寺之旁。榱桷门垣,务坚而朴,并将田产数目,勒之碑阴,以期永久。从此本年储谷苦干,青黄不接之时,借出若干,秋还若干,每年造册送县核报。以此为公储,不必取息。而岁岁有秋,以此为甘棠,念所由来,人人勿翦。盖山丁攄诚置产之社仓,实皇仁宪泽所赐之社仓也!愿山丁子孙,世世守之。并望将来莅此士者,勿使胥役干预侵渔,务必遴选得人,司其出纳于量储之中,寓抚恤之意。则海澨沾恩,又岂止山丁而已哉!
大清雍正六年八月谷旦。山丁洪福、章瑞、陈四俊、田宗霖、葛三柱、吴乔谏、邵永兴、谢积德、叶永、谢聘、朱云等同立石。
录自光绪《宁海县志》
政策法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
国务院1984年9月28日公布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和进口盐的单位,为盐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盐税。
第二条 盐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每吨盐的税额,依照本条例所附的《盐税税额表》执行。
第三条 纳税人以自产的盐加工、精制后销售,就加工精制的盐缴纳盐税;用已经纳过盐税的盐加工、精制后销售,不再缴纳盐税。
第四条 盐税的纳税环节如下:
盐业生产单位直接销售的盐,由生产单位在出场(厂)销售环节纳税院
产区的盐业运销单位或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分配销售的盐,由运销单位或收购单位在分配销售环节纳税。
进口的盐,由进口单位在报送进口时,依照税额所列最高税额纳税。
第五条 进口盐的盐税,由海关代征。
第六条 减税、免税。
一、出口的盐,免税;
一、在调拨和储备期间的国家储备盐,免税。
酸碱工业、制革工业、肥皂工业、饲料工业用盐,免税、减税的幅度由财政部确定。
四、农业、牧业、渔业用盐,减税。减税的范围和幅度,由财政部确定。
第七条 盐业经营单位和用盐单位,将减税、免税盐改为食盐的,必须按原产区税额补缴盐税。经营国家储备盐的单位,在动用储备盐时的由经营单位按原产区税额纳税。
第十条 缴纳盐税的期限,由当地税务机关根据应纳税款额的大小和经营情况分别核
定,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十一条 纳税人应按照核定的期限,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而不按照规定申报纳税,当地税务机关有权确定其应纳税额。
第十三条 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和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纳税人必须据实报告情况和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者隐瞒。
第十四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缴纳税款,逾期不缴的除限期追缴外,并从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5%的滞纳金。
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催缴税款无效时,可以通知其开户银行扣缴入库。
第十五条 纳税人违反本条例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的,税务机关可酌情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隐匿生产经营情况或申报不实的,除申报应纳税款外,可酌情处以应纳税款五倍以下的罚款。偷税抗税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纳税人不依照本条例纳税,任何人都可以检举揭发,经税务机关查实处理后,可按规定奖励检举揭发人,并为其保密。
第十七条 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问题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纳税,然后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上级税务机关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纳税人对上级税务机关的复议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本条例的实施细则由财政部制定。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四年十月一日起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革案)实施细则
(节录)
(84)财税字第296号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条例》第一条所说的纳税人是指:
一、经核准直接销售或自销的盐场(厂);
二、分配销售盐的运输或国家指定的收购单位,
三、改变减免税盐用途的单位;
四、动用储备盐的单位,
五、进口盐的单位。
第三条 盐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根据《条例》第四、第七条规定,分别如下:
一、在销售环节纳税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采用其他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商品的当天。
二、在改变用途环节纳税的为改变用途的当天。
三、在动用环节纳税的,为动用的当天。
四、在进口环节纳税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第四条 盐税的应纳税额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在销售环节纳税的,按实际销售盐的数量和规定的单位税额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单位税额×销售盐的吨数
二、在改变用途环节纳税的,按改变用途盐的数量和改变用途后盐税税额的差额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补税额=(改变用途后的单位税额-改变用途前的单位税额)×改变用途盐的吨数
三、在动用环节纳税的,按动用数量和规定的税额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单位税额×动用盐的吨数
四、在进口环节纳税的,按进口盐的数量和规定税额计算。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单位税额×进口盐的吨数
第五条 根据《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对酸碱工业、制革工业、肥皂工业、饲料工业用盐和农业、牧业、渔业用盐减征盐税的税额,依照财政部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前条所列减税盐供应范围,分别如下:
一、酸碱工业用盐,是指制造纯碱、烧碱、液氯、纳元素等化工原料和氯化氨等化学肥料用盐。
二、制革工业用盐,是指为防止鲜皮腐烂,提高皮革质量,腌浸和鞣制各种皮革用盐。
三、肥皂工业用盐,是指制造油脂肥皂(包括肥皂、香皂、药皂、洗衣粉)时,析离杂质,净化和硬化油脂肥皂和提取甘油用盐。
四、饲料工业用盐,是指饲料工业企业生产饲料用盐。
五、农业、牧业用盐,是指国营、集体的农业、牧业生产单位的选种用盐和饲养猪、牛、羊、马、驴、骡、骆驼用盐。
六、渔业用盐,是指国营水产部门保鲜、腌制鱼货的用盐,集体渔业生产和个体渔民交售给国家的鱼货所需的保鲜、腌制用盐。
上述减税盐的供应定额另行规定。
第七条 使用减税盐的单位,必须事先向所在县(市)税务机关办理审批手续,按批准的数量向指定的盐业经营单位购盐。
第八条 盐业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对减税、免税盐必须专管专用,设立专门会计科目记载,按期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送购、销(用)、存报表。
第九条 盐业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将减税、免税盐改变用途时,必须事先报当地税务机关核准,并按照盐的产地税额补缴盐税。
税务机关对经营和使用减税、免税盐的单位要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条 各级盐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季度,月度盐业生产、分配和销售计划,应抄送同级税务机关。
……
财政部
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八日
私盐查缉处理暂行办法
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于1951年1月25日公布施行
第一条 凡私盐之查缉与处理,悉依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条 凡未经盐务机关允许,私制、私运、私销或运销情况,与所持盐票不符者为私盐。
第三条 工、农、渔业用盐,充作食盐或出售者,以私盐论处。
第四条 未经中央人民政府贸易部许可,由国外输入或对外输出者,以私盐论处。
第五条 私盐之查缉,由盐务机关及盐务缉私部队负责,当地公安部队及海关、税务等机关应有协助查缉之义务。
第六条 盐场及盐地附近之地区,应由盐务机关商同当地人民政府,及人民团体,发动群众,组织缉私小组,加强缉私工作。其办法另定之。
第七条 贩运或售卖私盐者,除照章补税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私盐数量未满200斤者,按税额处半倍以下之罚金。
二、私盐数量在200斤以上未满500斤者,按税额处半倍至一倍之罚金。
三、私盐数量在500斤以下未满1000斤者,按税额处一倍至二倍之罚金。
四,私盐数量在1000斤以上者,按税额处二倍至三倍之罚金。
以上各款之罚金,均给以正式收据。
第八条 凡连续或有组织的运售私盐者,除照前条加倍处罚外,并没收其盐与自有之运盐工具。如非自有之运盐工具,经查明系知情同犯者,得一并没收,其以暴力抗税者,送人民法院处理。
第九条 制盐人私运或私售其自制盐者,按第七、第八条规定处理,情节重大者,撤销其制盐许可证,并没收其制盐工具。
第十条 未经盐务机关许可制盐或再制盐者,没收其盐及制盐工具。
第十一条 工、农、渔业用盐充作食盐售卖者,除按第七、第八条规定处理外,得撤销其购盐权利,收回购盐执照及购盐折。
第十二条 私盐之补税及罚款,应限期缴纳。逾期不缴者,得没收其盐变价抵缴,并追缴其不足之数。变价抵缴后,如有多余,应予发还。
第十三条 无主私盐及其运盐工具,经公告七天后无人认领者,由盐务机关没收之。
第十四条 私盐案件,归盐务机关处理,查获人必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查获物及当事人送交盐务机关,如当地或附近无盐务机关,应送交税务机关按本办法处理之。盐务机关及税务机关对私盐案件之当事人,限于二十四小时内,作适当处理,不得逾限羁留。情节重大者,应立即送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 私盐案件处理后,受处分人如有不服,得于接到处分书七日内向原处理机关或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
第十六条 私盐案件罚款及没收物品变价所得之款(扣除没收盐应纳之税款外)以百分之三十归公解库,其余百分之七十再按百分比依下列规定处理之。
一、人民群众团体及个人缉获者奖百分之七十,其余作为缉私费用。
二、协助机关、部队缉获者,奖百分之五十,其余作为缉私费用。
三、由个人告密因而缉获者,告密人奖百分之三十,其余作为缉私费用。
四、盐务机关及人民盐警缉获者,全部作为缉私费用。
第十七条 缉私费用之报销及余存上解办法,由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另定之。
第十八条 缉私奖金一律以货币发给,领取奖励之机关、部队或个人应填具领据,交当地盐务机关或税务机关汇报盐务管理局核销。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轻工业厅
关于私盐查缉处理问题的联合通知
(节录)
经财政部税务总局同意,作如下规定:
一、任何单位生产的原盐,除规定自食免税的部分外,应于原盐出场时照章纳税。凡未照章纳税而擅自私运、私销、调换物资,以及运销情况与所持税票不符的,都为私盐。将渔业、农牧业、工业用盐,擅自移作别用,或出卖的,以及出卖半成品“鲜卤”,充作食用,或腌制蔬菜和付食品未按规定纳税的,也均以私盐论处。
二、贩运或出售私盐,除照章补税外,并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凡查获私盐,不论数量多少,根据情节轻重和违章人的经济收入情况,按税额处以五倍以下的罚金。
2、凡连续或有组织的运售私盐,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盐与自有的运盐工具。以暴力抗税的,送人民法院处理。
三、贩运或出售的私盐,如系偷窃而来的,除由当事人补交盐税和承担罚款外,对其盐比照无主私盐处理。即由税务机关公告,限在七日内由被窃单位认领,无人认领的,由税务机关没收处理。
四、私盐案件罚款及没收物品变价款,扣除应交税款外,其余按下列规定分配:
1、机关、团体及个人缉获,根据罚没款的多少,视缉获人所占用的时间和积极程度,在80%的幅度内提给奖金,15%作为缉私费用提存,其余按其他罚金收入科目入库。
2、协助税务、盐务部门缉获的,根据罚没款的多少,视协助人因缉私所占用的时间和积极程度,在50%的幅度内提给奖金,40%作为缉私费用提存,其余按其他罚金收入科目入库。
3、由群众检举告密而缉获的,根据罚没款的多少,在30%的幅度内提给检举告密人奖金,50%作为缉私费用提存,其余按其他罚金收入科目入库。
4、税务或盐务部门缉获的,以60%作为缉私费用提存,其余按其他罚金收入科目入库。
5、提存的缉私费用,一律由市、县税务局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盐务部门支付的缉私费用,可向税务机关报销。
五、群众检举查缉的私盐案件,如果只补不罚的,在必要时也可酌情适当给予奖励。但是提奖数额应控制在所补税款10%的范围以内,并从低掌握,此项奖金可在其他罚金收入中开支。
六、缉私奖金和缉私费用的提取支付,按省税务局拟订的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七、对私盐查缉处理的分工,仍应根据1958年财、轻两部《关于盐税交由税务机关按办的联合通知》的规定办理。即:在盐场的查缉工作仍由盐务部门负责,在场区以外,则由税务机关负责。盐务部门查获的案件原则上送由税务机关处理,如果场区离税务机关较远,也可由市、县税务局委托场务所代为处理,并向税务机关结报。但私盐在2000斤以上,或处罚在二倍以上的案件,仍应送由税务机关处理。税务机关处理私盐案件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应由市、县税务局办理。但对处罚不超过一倍,并罚金额不超过10元的,可以授权税务所负责处理。如果处罚超过一倍或处罚虽不到一倍,而罚款超过10元的案件,以及没收私盐运输工具和其他物品,都必须一律报市、县税务局处理。
1962年4月6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
关于保护盐业生产,打击走私偷税活动的布告盐是人民生活的必须品,工业上重要生产原料。为了保护盐业生产,严肃国家税法,坚决打击原盐走私偷税活动,保障国家财政收入和食盐正常市场供应,特布告如下:
(一)凡原盐生产单位,必须遵守国家原盐统购统销规定和盐税法令,生产的盐一律交售给国家,由盐业管理部门按质论价收购。凡不符合国家《食盐质量标准》的,不准进入食盐市场。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的盐,除按规定自食部分可免税外,未经照章纳税而擅自私运、私销、调换物资等均按私盐论处。
(三)非经工商部门审查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原盐销售,否则一律按私盐处理。
(四)凡原盐走私偷税活动者,除将其私盐和运盐工具没收外,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补税或罚款处理。对走私偷税惯犯、首犯,以及暴力抗拒缉私人员检查或向检举揭发人报复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惩处。
(五)各地区、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广大群众要协助各级政府做好缉私护税工作,对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宁波市人民府政
1986年6月12日
参考文献和资料来源
《中国盐政史》 (民国)曾仰丰编著
《中国盐政实录》 (民国)盐务署、稽核总所合编
《中国历代食货志》 1983年台北版
《盐政辞典》 (民国)林振翰撰
《宋代钞盐制度研究 1957年戴裔煊著
《新中国盐业政策》 (民国)何维凝著
《盐务改革问题》 (民国二十年)
《盐政概要》 (民国)财政部盐务总局编
《中国盐税与盐政》 (民国十八年)
《中国战时盐务问题》 (民国三十三年)
《中国盐业》 (民国)陈沧来著
《战时盐运》 (民国二十八年)
《盐务革命史》 (民国)精盐总会编
《财政年鉴》 1935,1943,1948
《制盐手册》 (民国)RattanM.D著,黄铭以译
《全国最近盐场录》 (民国四年)胡翔云编
《全国场产调查报告书》 (民国五年)财政部编
《浙江通志》 (清)康熙、雍正、嘉庆编纂
《重修浙江通志稿》 (民国)浙江省通志馆编
《敕修两浙盐法志》 (清)雍正六年李卫纂
《钦定重修两浙盐法志》 (清)嘉庆阮元、廷丰纂
《盐法通志》 (清)周庆云纂
《玉海》 (宋)王应麟纂
《新唐书地理志》
《盐法考略》 (明)
《续纂两浙盐法备考》 (清)同治、光绪
《浙江盐法议略》 (清)同治王守基编
《浙江官报》 (清)
《浙江实业志》 (民国)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编
《浙江经济年鉴》 (民国)浙江省银行编
《盐务年鉴》 (民国)盐务署编
《盐务汇览十二函》 同上
《盐务实况概要》 (民国)盐务总局编
《两浙鹾政录》 (民国十七年)
《两浙盐务汇编》 (民国)盐运使署编
《两浙盐政史》 (民国)
《两浙分区盐政史》 (民国)冯汝良编纂
《两浙盐务同官录》 (清)光绪二十二年
《全国场产调查报告书》 (民国)财政部盐务署编
《两浙各场场产调查报告书》 (民国)两浙盐运使署编
《盐警手册》 (民国)1946年
《浙江文史资料选辑》 1983年第24辑
《宁海县志》 (明)崇桢、 (清)康熙、光绪纂
《民国宁海县续志稿》 (民国)干人俊纂
《三年来宁海之县政》 (民国卅三年)方引之
《赤城志》 (宋)嘉定青社齐硕等修,陈耆卿纂
《赤城新志》 (明)弘治陈相修,谢铎纂
《台州府志》 (清)康熙鲍复泰修,冯苏等纂
《台州府志》 (清)光绪赵亮熙修,王舟瑶纂
《宁波府志》 (元)延祜、(清)雍正纂
《宝庆四明志》 (宋)胡渠修,罗浚等撰
《象山县志》 ( 清)康熙、乾隆、同治纂
《民国象山县志》 陈汉章纂
《民国南田县志》 吕耀钤修,历家桢等纂
《黄岩场》 民国三十四年黄岩场公署编
《宁海民报》 (民国二十三年至三十三年)
《鹾光》 (民国)台属盐务分局编
《盐务通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盐务总局
《浙江盐务工作通讯》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
《宁波市盐业资源调查和区划》 宁波市盐务处、省盐学会宁波分会编
《宁海县水利志》 宁海县水利局编纂
档案资料:
民国盐务总局、稽核总所档案 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馆藏
民国两浙盐务管理局、稽核分所档案 浙江省档案馆馆藏
长亭盐场公署档案 象山县档案馆馆藏
玉泉盐场公署档案 同上
民国时期及建国初期盐务档案 台州专区档案馆馆藏
民国后期及建国初期有关盐务档案 宁海县档案馆馆
藏建国后七十、八十年代宁海盐务档案 宁海县盐业公司档案室
浙江省盐务管理局档案(1965年前) 浙江省档案馆馆藏
知识出处
《宁海盐政志》
本志记载宁海县盐业的历史和建国后盐业发展的现状。上起事物的发端,下迄公元1986年末。有关长亭盐场外场部分记述,止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析置三门县时;少数内容有所延伸。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