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质量管理与标准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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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盐政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885
颗粒名称: 第七节 质量管理与标准化
分类号: F426.8
页数: 3
页码: 165-167
摘要: 本文详细介绍了宁海县盐业质量管理的组织结构、制度建立、经济措施、质量监督与检验机构、标准化实施以及计量管理等方面的情况。
关键词: 盐业 质量管理 宁海县

内容

质管的组织
  1981年4月,始建全县与盐场两级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由产、销两线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有实践经验的盐民组成。各盐滩选定专人任质量管理员,逐步形成全面质量管理网络。其任务为:宣传教育,发动群众性质管活动;制订与实施本单位产品质量升级规划,技术措施;组织质量检查与奖惩;以及产(商)品出场(仓)把好质量关。
  质管的制度
  (一)计划管理县、场制订和下达生产计划时必须下达质量指标,逐级落实到基层滩、组,作为经济考核的一项主要指标,按月按季按年度认真进行考核,作为评比奖励的一项主要依据。
  (二)技术管理(1)不断举办各种类型短期培训班,进行科学晒盐的基础理论教育和技术培训。(2)加强新技术的推广,促进技术进步。(3)经常组织实地检查“制盐工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在检查中加以指导。(4)加强对基层业务干部、场长、滩长、走水员、结晶员、机手等的技术考核,为评定和晋升盐民技术职称,创造条件。
  (三)建立以质量为中心的经济承包责任制。生产企业的场长、滩长,运销企业的仓、站负责人,都普遍实行。对本单位产(商)品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发生质量事故,首先追查场长、滩长、仓、站长的责任,查明原因,取消当年评奖、评先进资格。事故严重,造成经济损失重大的,要依法承担经济责任。
  (四)建立质量检查活动制度。(1)县每季进行一次质量检查活动。场及各仓、站,每月初自定一天为质量活动日。自检质量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表扬。(2)各场、仓、站每季进行一次,滩与滩之间,仓与站之间,自查或互查。七月底由县组织盐场质量对口查,九月迎接全省原盐质量大检查。
  经济措施
  采取必要的经济手段,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措施。除严格执行“优质优价,分等给价”的价格政策外,对收购原盐价外补贴及超基数奖,坚持优质重奖,劣质处罚的原则。1985年优级盐补贴提高为32元/吨,一级盐17元/吨,二级盐不补,三级盐罚款5元/吨,泥盐、黑盐、芒硝盐,不计产量,不收购,批评教育,化卤重制。对提质增产有显效的技措项目,如黑膜垫底结晶等,在经济上优先安排补助,或贷款支持。
  质量监督与检验机构
  县原盐质量检验中心化验室,盐化厂化验室,配有专责检验技术人员4名,检测器械设备齐全。能进行盐及若干盐化工产品全项分析。负责对产品形成过程进行预防检测,如卤水钠镁比值测定,碳酸镁半成品氯离子含量与含水量测定等,以及终端产品进行质量“把关”检测,按标准定等。严格执行省颁《检测人员守则》,秉公办事,对生产者与消费者负责。但当前盐场简易化验机构,名存实亡,有待重建。
  标准化
  实施标准化生产,才能保证质量。1956年开始,原盐执行部标、省标、国标;但均经多次修正提高。现行三项质量标准为:
  1985年4月起,执行食用盐省标Q—QB193—85
  1982年9月起,执行特制细盐省标浙Q-QB194—82
  1986年6月起,执行食用盐国标GB5461-85
  盐化产品 新开发的“轻质透明碳酸镁”,其质量指标系参照国际同类产品的规格,制订企业标准试行,计有理化技术指标13项。1986年申报审批。其试行企业质量标准如下:(工业用)
  至于“药用重质碳酸镁”,则按照《中国药典》1985年版二部之规定,进行检测,合格方许出厂。同时规定包装标准。
  计量管理 1984年3月,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命令》,全县盐业生产,经营企业,一律推行米制,改革市制,废除旧杂制。1986年着手整顿,培训计量管理人员,建立必要的计量管理制度。

知识出处

宁海盐政志

《宁海盐政志》

本志记载宁海县盐业的历史和建国后盐业发展的现状。上起事物的发端,下迄公元1986年末。有关长亭盐场外场部分记述,止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析置三门县时;少数内容有所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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