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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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文化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778
颗粒名称: 凡例
页数: 2
页码: 001-002

内容

一、本志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力求全面地记述宁海县文化的历史和现状,使之达到真实性、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有机统一,体现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二、本志上限不求划一,下限截至2010年底。
  三、本志按照志书体例,横排门类,纵写史实。首列概述,中设章、节,后有大事记。章、节内容包括:县文化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群众文化、文艺创作、民间文艺、文艺团体、图书文物、电影剧院、报纸广电、文化市场、“非遗”保护以及历代宁海籍人士作品选辑等。末载丛录,以拾遗存史。
  四、本志采用语体文、记叙体,行文要求朴实简明,通俗流畅,据实直书,叙而不议,寓褒贬于记叙中。
  五、本志掌握详今略古、详异略同的原则。
  六、本志历史纪年和数字,按国家语委等部门公布的《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书写。纪年,解放前沿用中国历史纪年,在各章节首次出现时夹注公元纪年。解放后,一律用公元纪年。文中所称“解放后”指1949年7月5日宁海县解放以后。
  七、本志记载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或各种展览比赛和获奖作品,均为省级以上(含省级)机关团体批准。
  八、立传人物,生不立传,均为本籍的。先进模范人物列名录。
  九、本志对宁海籍人士的著作,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作品,以现存的或已载入有关志书的作品为准;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作品,均为省级以上(含省级)出版社出版物。凡选入丛录第四节的作品,均获国家级奖或国家出版社出版。
  十、对机构、部门、会议等名称的书写,第一次在文中出现时,均用全称;重复出现时,均用简称。
  十一、史料来源于馆藏档案、报刊、旧志,以及当事人、知情人口碑资料,经印证鉴别后录用,一般不注出处。

知识出处

宁海县文化志

《宁海县文化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文化工作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文化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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