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十一:水利、海涂纠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765
颗粒名称: 附录十一:水利、海涂纠纷
分类号: F426.9
页数: 1
页码: 3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建国后至1975年,宁海县发生767件群众性械斗事件,其中水利、海涂纠纷械斗165次,造成伤亡流血的重大案件66起,死13人。1956-1957年和1962-1964年为纠纷、械斗案件高峰期。1958年后通过爱国守法教育和制订爱国公约,纠纷减少。1974年后,县政府开展清山界、明山权、明海涂的定权发证工作,使水利、海涂等权益纠纷逐步平息,1976年至1986年仅处理过3起械斗事件。
关键词: 宁海县 水利 海涂纠纷

内容

从古代到民国时期,对水利、海涂纠纷,旧志均无记载。
  建国后,县人民法院在处理山林、土地、水利、海涂、坟地等纠纷(械斗)案件中,作过不完全统计,1950年—1975年共发生群众性械斗有767件(包括准备聚集械斗),有十三万四千余人次参加。其中水利、海涂纠纷械斗165次,造成伤亡流血的重大案件66起,伤500余人,死13人。
  1950年岔路柴家村与湖头、大溪王村为开凿王葛砩引起宗族械斗,参加数百人,死6人,伤27人。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凶犯柴永常死刑,柴樵海、柴才法、葛光旺等11人有期徒刑。
  1956年—1957年由于残余封建思想和宗族观念的影响,发生群众性水利、山林、土地等纠纷、械斗事达187起,有四万余人参加,伤125人,是各种纠纷、械斗案件高峰期。
  1958年开始对群众进行爱国守法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制订群众性爱国公约,到1961年水利等各类纠纷减少,仅发生27起,没有造成流血事件。
  1962年因行政区域变动,农村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集体与集体之间水利、山林、土地纠纷又上升。到1964年发生纠纷341次(包括械斗36次),其中水利纠纷18起,有四万三千余人次参加,伤173人。是纠纷、械斗案件第二个高峰期。
  1967年3月13日,桑洲田洋卢与下洋周、双园大队为拦水坝发生争执,聚众千余人械斗,打伤7人。5月20日岭脚与百亩洋大队为放水聚众千余人殴打,伤8人,死1人。.6月14日,沙柳下叶与三门姚家为放水,300余人械斗,枪伤2人。1973年6月22日岔路后山葛与干坑大队为坑里水库渠道被捣毁发生对立情绪,1974年2月17日,干坑的两个管山社员被后山葛村误为偷树抓去非法吊打,当地干部闻讯赶去调处时,干坑的陈照中煽动部分社员携带械斗凶器去包围后山葛、未成。18日,陈照中等一些人再次带凶器分两路包围后山葛。后山葛陈斌才下令反攻,开枪打伤3人;陈照中也向后山葛放土炮,并煽动一些人捣墙,放火造成严重后果。事态平息后,依法对陈照中、陈方国、陈斌才、葛为响等判处有期徒刑。
  1974年春,沙柳乡道岸头村(现属三门县)与三门外黎村双方为围垦海涂筑坝发生意见,7月1日道岸头村派民船到石子山运石,遭外黎村人阻挠,引起争执,竟开枪打伤道岸头村社员1人,道岸头人又将外黎村放牛老人周会友抓到祠堂打死。1978年5月7日依法判处械斗首犯叶坏东有期徒刑四年。1983年8月9日两村再次发生械斗,各打死1人,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办了凶手。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性水利、山林、海涂等纠纷发生,县人民政府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清山界,明山权,明海涂的定权发证工作,使长期以来存在水利、海涂、山权等权益纠纷逐步平息,从1976年至1986年,县人民法院只处理过3起械斗事件,使宁海县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基本上得到消除。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宁海县水利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水利工作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水利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阅读

相关地名

宁海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