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六:水利工程事故伤亡人员名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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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760
颗粒名称: 附录六:水利工程事故伤亡人员名单
分类号: K820.855
页数: 6
页码: 258-263
摘要: 1960年9月24日,杨梅岭水库遭遇山洪暴发,副坝出现滑坡危机,抢险队伍及时组织救援,避免了更大灾难。然而,去炸非常溢洪道的11人及搭船的7名村干部因防洪船被借走延误,不幸在洪峰中牺牲。事故原因包括溢洪道宽度不足和副坝坝坡太陡。遇难者名单被列出。此外,还提及了其他因工程事故死亡的人员。胡陈港堵港工程也有民工伤亡,列出了死亡和伤残人员名单,并介绍了政策处理方式。最后,提及1981年下洋涂促淤工程一机动船沉没事件,船上七人全部丧生。
关键词: 宁海县 水利工程 伤亡人员

内容

杨梅岭水库“九、二四”事故及死亡人员名单
  1960年9月24日中午,县水利局电告水库:“岔路山洪已经暴发,好几处公路、桥梁被冲,你们要密切注意水库安全。”杨梅岭水库立即组织两个小分队,一队由石再法和杨省山带领;另一队由胡全胡带领检查防洪。发现公路边副坝有危险,便立即通知黄墩营部,提早吃早饭,带工具、草包到公路边集结防洪。同时,又派人接好一台电话机。16时50分,副坝修防负责人周光明突然电告说:“副坝出事了,快快过来!”抢险队伍慌忙向副坝奔去。岭脚公路水深2米多,绕道赶到副坝时,副坝已滑坡60多米,水位离坝顶仅20公分了,情况十分危急。石再法一面打电话到桥头胡区,通知有关村立刻转移,一面组织抢救。梅林粮站所有麻袋搬来了,宁海所有的汽车开来了,车灯齐开,工地亮如白昼。幸亏风小雨停,大祸未发生。
  可是,去炸非常溢洪道的11人以及搭船的7名格水王村干部,却不幸牺牲了。要求他们14点到非常溢洪道,可他们却到16点才去。事后才知一艘防洪船让木材公司借去捞木头了,一捞三个多小时,16点多才归还。那时,天黑船重,又逢23米高程的洪峰,如果14点钟以前过去,就不至于出事了。18人被冲到海里,找了半个月才全部找回。水库一片哭声,管理人员被闹得无法工作,后来县委组织力量分头做工作,这才安静下来。
  副坝出事原因:一是溢洪道宽度不足,差60多米;二是副坝坝坡太陡,滑坡地段仅1∶1.50
  “九·二四”事故遇难者名单:
  胡全胡(黄墩乡桥头胡村)、胡兴贤(香山乡塘下村)、陈先胡(梅林镇先鸡陈村)、金根岳(梅林镇上陈村)、金有军(梅林镇上陈村)、张水根(梅林:镇王家村)、张金宝(梅林镇半洋村)、张可荣(梅林镇半洋村)、冯邵兴(梅林镇下柘洋村)、王水根(梅林镇石埠头村)、应可云(梅林上应村)。(注:7名格水王干部未在内)
  其他事故死亡人员
  陈贤仁,梅林镇半洋村人,打北面排水渠时炸死。
  丁再云,桥头胡镇丁家村人,挖土压死。
  张明法,香山乡塘下村人,挖溢洪道时被洪水冲死。
  还有一个财贸系统的人,名已忘,是运砂时落水淹死的。
  (石再法提供)
  胡陈港堵港工程民工伤亡名单及政策处理
  死亡人员:
  长亭公社(现为长街镇)九江村 王炳辰
  城塘村 王必振
  塘里村 郑方定
  山头公社(乡) 上堍村 冯传荣
  岳井公社(乡) 对岙洞村 徐新根
  古渡公社(乡) 上彭村 屠富生
  胡陈公社(乡) 翔风头村 鲍斯法
  伤残人员:
  长街公社(镇)16人,其中(1—2级伤残)3人山头公社(乡)23人,其中(1一2级伤残)4人青珠公社(乡)15人,其中(1一2级伤残)2人龙浦公社(乡)32人,其中(1—2级伤残)3人岳井公社(乡)15人,其中(1—2级伤残)3人伍山公社(乡)6人,其中(1一2级伤残)1人前横公社(乡)5人,其中(1—2级伤残)1人古渡公社(乡)5人,其中(1—2级伤残)2人胡陈公社(乡)4人,其中(1—2级伤残)1人东仓公社(乡)4人,其中(1—2级伤残)
  力洋公社(镇)13人,其中(1—2级伤残)1人合计 138人,其中(1—2级伤残)21人
  政策处理:死亡人员(除拨埋葬费外),以工分补贴为主,现金补助为辅,灌区负担为主,工程(国家)补助为辅。一级伤残,每人补工分2000工,现金40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补工分15001,现金300元;三级伤残人员补工分1000工,现金200元。
  1981年12月2日,下洋涂促淤工程一机动船,在三门湾突遇风浪沉没,船上七人全部丧生。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宁海县水利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水利工作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水利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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