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征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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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图书
唯一号: 11302002024000075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征用
分类号: F301.2
页数: 3
页码: 189-191
摘要: 本文记述了车岙港水库兴建淹没了耕地1676亩和鱼塘450亩,1956年利用海涂面积对移民损失进行了补偿。杨梅岭水库兴建征用了土地1065.4亩和山林77亩,支付了征用费。黄坛水库兴建淹没了300亩土地,并进行了土地补偿,但部分已征用土地被其他村占去未处理。力洋水库兴建征用了耕地530亩和山地110亩,相关费用已找补清讫。胡陈港工程征用土地1315.52亩,按每亩120元补偿,并为损失土地较多的村安排了土地招工。团屿山建闸征用山地,补偿了育林费。
关键词: 宁海县 经济政策 土地征用

内容

车岙港水库的兴建,共淹没了耕地1676亩,鱼塘450亩。分村面积列表。
  土地征用政策处理,1953年车岙港、长亭港堵港工程竣工后,蓄水位以上两岸海涂面积为6270亩。由长街区公所分给各乡(镇)村开垦耕种。当时,劳力少、土地多,围起来海涂大都荒芜。1956年移民损失耕地、鱼塘面积,由区公所统一安排将海涂面积作了补偿兑现(包括插村落户,建村落户面积在内)。
  杨梅岭水库兴建时,征用了土地1065.4亩,山林77亩,支付了征用费12.97万元。分村面积如下表。
  黄坛水库的兴建,共淹没土地300亩。其中班竹园村250亩(包括山36亩),水道屋村50亩。国家除付了土地征用费4129.24元外,并在毛屿乡围海涂面积300亩,在力洋镇大塘村的白象塘划出土地130亩,竖岩塘30亩,共计460亩进行补偿,围海涂经费由县水利局拨款10万元。黄坛水库库区已征用土地,后又被班竹园、蒋家山、大洋山等村占去耕地61.2亩(包括山)至今未作处理。
  力洋水库兴建,征用了耕地面积530亩,山110亩。报损土地征用费与移民经费由力洋区公所负责已全部找补清讫。水库上游已征用土地有60亩被占耕,尚未收回。
  胡陈港工程,1973年动工后,先后征用土地1315.52亩。分乡分村面积如下表。
  征用土地每亩按三年常年产量补偿征收费120元,并办了土地征用手续。对损失土地较多塘厂、小青、梅山等村安排了土地招工。
  团屿山建闸,山头码头采石征用山地,补偿每株育林费0.3—1.0元,树木归还单位和本人。

知识出处

宁海县水利志

《宁海县水利志》

本书客观记述了浙江省宁海县水利工作发展的历史和现状,为各界人士了解宁海县的水利发展提供了新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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